古都的黎明──回眸北平和平解放
王贞
70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北平的各个角落正涌动着一股无可逆转的迎接黎明的热潮。在北平的上空,穿梭着各方人士为古都的和平解放而紧急商谈的电波,无数人为北平的和平解放奔走着、努力着。
争取北平和平解放的谈判始于1948年12月中旬,先后进行了三次。1949年1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与傅作义将军的代表达成了《北平和平解决问题协议书》。
毛泽东亲自起草中央军委对傅作义谈判的方针
1949年1月1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央军委关于与傅作义谈判的六点方针的电报》中明确了北平和谈的重要方向和要求:正值“新保安、张家口的敌人被歼灭,傅作义及其在北平直系部属之地位已经起了变化,只有在此时才能真正谈得上我们和傅作义的拉拢,并使傅部为我所用,因此我们应认真进行对傅作义的工作”。
谈判方针中还提到目前“不要向全国发通电,此电一发傅作义即没有了合法地位,他本人和他的部属都可能受到蒋介石派系的压迫,甚至被解决”“傅氏反共甚久,我们不能不将他和刘峙、白崇禧、阎锡山、胡宗南等一同列为战犯,我们这样一宣布,傅在蒋介石及蒋系军面前的地位立即加强了,傅可以借此做文章,表示只有坚决打下去,除此以外再无出路。但实际上则和我们谈好,里应外合,和平的解放北平”。毛泽东在谈判方针中还指出:“傅氏立此一大功劳,我们就有理由赦免其战犯罪,并保有其家属,北平城内全部傅系直属部队,均可不缴械,并允许编为一个军。”
此外,在电报中毛泽东还对参与谈判的代表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傅作义派来的谈判代表崔载之(《平明日报》社长兼总编,是参加北平和平谈判傅作义代表之一)先生态度很好,以后可再出城来联络,传达双方意见。并希望傅作义派一个有地位、能负责的代表,偕同崔先生及张东荪(燕京大学教授、民盟副主席,曾作为傅作义的代表参加了北平问题的谈判)先生一道秘密出城谈判。同时,毛泽东还分析道:傅作义此次不去南京是对的,今后也不应去南京,否则有被蒋介石扣留的危险。
在电报中,中央军委还提醒傅作义:彭泽湘(早年曾参加过中国共产党,此时正为傅作义与我方谈判,但当时的身份无可考)是中共的叛徒,过去有一段时间曾为蒋介石做过某些特务工作,此人买空卖空,为我方所不信任,希望傅作义也不要信任他。
同时,毛泽东在电报中还指出:我方的谈判代表要对傅作义的谈判代表明确表示,傅作义“不能采取骑墙态度,只能站在人民解放军的一方面,其军队编为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不能有其他名义”。电报中还提到,除傅作义的部队外其他军队一律缴械,这些军队的军官及眷属可对照郑洞国(原国民党东北“剿总”副总司令兼第一兵团司令,指挥长春国民党守军,1948年10月17日率部投诚)部的办法办理。部队改编要迅速解决,否则我军将进行攻击。傅作義反共甚久,杀人甚多,华北人民对傅作义极为不满,除非他能和平让出平津,否则无法说服人民赦免他的战犯罪。
与傅作义方代表谈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确保谈判万无一失,中央军委提出在与傅作义谈判过程中要注意运用策略,尽量迅速解决平津问题。为避免平津遭受破坏,人民解放军方面可向傅方代表提议,让傅方军队调出平津两城,遵照人民解放军的命令开赴指定地点,根据人民解放军的制度以整编方式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并由双方代表于三日内商定出具体办法,于1月12日下午一点开始实施。我方可与傅作义的谈判代表周北峰(原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1937年太原失守后,他曾作为傅作义的代表赴延安与中国共产党商谈合作问题,并参加了北平解放问题的谈判,时任华北“剿总”少将民事处长)讨论具体的实行办法,例如军队出城所走的道路、驻地及其他事项。
与傅作义方代表邓宝珊的谈判
1月17日,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向中央军委汇报了与傅作义方代表邓宝珊(时任华北“剿总”副总司令)谈判的情况。
邓宝珊初来时,我军正布置攻打天津,所以聂荣臻第一次接见邓宝珊时采取了比较强硬的态度,以此说明是由于傅作义一再拖延,我方才开始攻打天津,所以傅作义应负全部责任。1月16日,林彪、罗荣桓、聂荣臻一同去谈判,则采取了和缓、诚恳的态度。林彪首先分析了整个形势均对我方有利,死守北平是不可能的,但为保障北平居民及城市不受损害,我方仍非常希望能和平解决,但不可再拖延时间,并提出条件:“限本月21日首先开出一个军至北平城外30~60里间地区(除宛平、通县两个方面外,任何方面均可),以后再陆续开出。为指挥军队开出行动,可在德胜门外设两方面参加的指挥所。这一行动实现后,我方可派军政负责人入城。”
邓宝珊表示完全可以照办,之后他要求我方派代表和他共同入城,我方同意派东总野司一处处长苏静(时任东北野战军参谋处处长,作为我方代表直接参加了与傅作义代表的谈判,并在《北平和平解决问题协议书》上签字)与之同去。邓宝珊又提出北平解放的问题和平解决后,傅作义去何地为宜?以此来试探我方对傅作义的处理态度。我方告诉他,傅作义可以去台湾也可以留北平,并以吴化文(济南战役中率兵起义)为例说明只要傅作义能真正站到人民方面来以赎前罪,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不会亏待他。
我方同时也告诉苏静,可以在入城途中以个人谈话的方式要求邓宝珊考虑对事态发展有利的解决方法,如可否先与傅作义谈一谈,如一切顺利解决,则不用交通牒,如谈得无效将交出最后通牒。
双方签署《北平和平解决问题协议书》
在中央军委的精密部署下,经过平津指挥前线与傅作义方代表多次谈判、磋商,晓以利害,双方终于在1949年1月19日达成和平解放北平的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宣布:“为迅速缩短战争,获致人民公意的和平,保护全国工商基础与文物古迹,以期促成全国彻底和平之早日实现,使国家元气不再受损伤,经双方协议公布下列各项: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时起双方休战。二、过渡期间双方派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组织人选详见附件。三、城内部队兵团以下(含兵团)原建制、原番号自22日开始移驻城外,于到达指定驻地约一月后实行整编。四、移驻城外之部队可携带一星期之补给量,以后由联合办事处机构负责补给。五、华北总部成立结束办事处,其工作为对出城部队之管理约束,并与联合办事机构联合办理出城部队之补给事项,其结束之时间俟以上工作已逐步移交人民解放军前线司令部及其补给机构接管完毕时为止。”共18条。
双方代表——东北野战军前线司令部代表苏静,华北总部代表王克俊、崔载之在协议书上签字。
成立联合办事机构
在协议书的附件中写明要成立联合办事机构。联合办事机构由7人组成,解放军方面4人,华北总部方面3人;解放军方面为主任,华北总部方面为副主任;解放军方面参加人员为叶剑英、陶铸、戎子和、徐冰,叶剑英为主任,华北总部方面人员由傅作义指定。部队移驻城外后即着手整编为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制度包括下列各点:“1.建立政治组织及工作;2.实行官兵平等;3.废除打骂教育;4.执行命令政策;5.服从群众纪律。”人事方面由解放军同意任命,其原则如下:“1.能力称职愿继续服务者留原职位继续服务;2.能力优异者可提升;3.不适任者予以调整;4.志愿深造者予以学习机会;5.不愿继续服务者,保障其生命财产眷属之安全,如愿返籍亦可予以便利。”
1月21日,傅作义召集华北“剿总”及军以上人员召开会议,宣布北平城内的国民党守军接受和平改编,并发布《关于全部守城部队开出城外听候改编的通告》。22日,国民党华北“剿总”司令傅作义在《北平和平解决问题协议书》上签字,并发表广播讲话。2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同傅作义方面的代表在颐和园益寿堂开会,决议成立联合机构,于2月1日正式命名为:北平联合办事处。
参加1月29日会议的解放军方面代表为:叶剑英、徐冰、戎子和、程子华、陶铸、莫文骅,傅作义方面代表为:郭宗汾、焦实斋、周北峰。会上决议的事项有:此次会议即为联合办事处成立会议。在31日上午12时前,北平城中所有国民党军(当时有三个师,为九十四军二零五师、九十二军一个师、傅直属之一零四军第十七师)一律撤至规定地点,当日由人民解放军入城接防。关于钞票问题,决定入城后废止金圆券,在当地印厂印制人民银行券,用于流通。印刷机器和工人由郭宗汾负责。会上还议决了办公地点、机构性质等问题,并于会后形成《联合办事处成立会议纪要》。
宣告和平解放
1月31日,古都北平宣告和平解放,根据和平协议,傅作义的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城内的国民党军队全部撤至城外的指定地点,接受改编。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第10师进驻北平城内接管防务。
1949年2月2日,《人民日报》(北平版)刊登了题为《为建设人民民主的新北平而奋斗》的文章。文中热烈庆祝了“北平的和平解放”,并写道“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由于各界人民的支持,由于东北、华北人民解放军无敌的威力,由于国民党军中很多爱国官兵不愿意在蒋介石指挥下继续反革命内战,包围北平的人民解放军,终于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毛泽东主席一月十四日的和平声明的基础上争取了困守北平的国民党军队接受民主改编的原则。这样,我们就把这座历史名城和二百余万人民,用和平解决的方法从国民党反动派血腥的统治下解放了出来。从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奴役下的北平的黑暗时代就一去不复返了,北平永遠成为人民的北平了……新的北平,这一座光荣的人民的城市,现在已宣告它的伟大的诞生,我们愿与北平二百万人民一起,向着毛主席指示的方向,动员我们的一切力量,共同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北平而奋斗!”
北平的和平解放,是中国人民革命运动史上的一个壮丽的篇章。它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结果。由于党中央的英明决策,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无比威力,由于全国各界爱国人士的奔走和努力,也由于傅作义将军的审时度势,使北京这座历史名城,得以避免战祸,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获得新生!
作者单位:北京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