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烂尾”新闻产生原因及对策
代雅雯
摘 要 网络热点新闻常常面临着舆论气氛被点燃后极其火爆,在传播过程中却戛然而止的尴尬境地。文章从分析网络“烂尾”新闻的概念界定出发,以曾引受众广泛关注的“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为例,从网络新闻媒体和受众两方面思考网络热点新闻“烂尾”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新媒体;“烂尾”新闻;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04-0083-02
1 “烂尾”新闻的概念界定
在新闻学界,“烂尾”新闻并没有公认的定义,南京大学陆高峰认为,所谓“烂尾”新闻,是指媒体对一些事件的报道,开始时声势很大,但最终对事件的发展结果却不再关注,导致对一个连续发展的新闻事件的报道有头无尾,无疾而终。蔡雯认为,“烂尾”新闻表现为政府部门对于网传的热点新闻事件、突发事件存在“热回应,冷调查”的现象[1]。虽然对于烂尾新闻的定义各有不同,但取其共同之处不外乎“有头无尾”“头重脚轻”。综合以上观点,本文认为所谓“烂尾”新闻是指曾引受众强烈关注,所涉各方表态要介入调查的,然而对其后续事件和调查结果并未报道的新闻事件。
2 “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报道始末
2017年大年初二下午,一名男子进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园散放区惨遭老虎围攻啃咬后不治身亡。當天傍晚,雅戈尔动物园发表声明,该男子为逃票翻越动物园围墙,躲避工作人员视线穿越铁丝网。随后人民日报发表了一条题为“宁波动物园发生老虎咬人事件 目击者:游客逗虎时被咬入虎园”的微博,第二天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主流媒体都对这一事件进行跟进报道。一时间,“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成为受众间的热议话题,并以128万的搜索量位居热搜榜单第一位远超春晚近四倍。
2.1 舆论博弈,众说纷纭
“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发生后的几天内舆论持续发酵,舆论态度也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变化。一部分网友表示自己是“挺虎派”,认为老虎是无辜的,动物园方面也没有责任,死者由于违反动物园规定应该自行承担责任。而被称为“圣母派”的网友们则表示死者为大,要尊重已逝之人,且该男子为省钱给妻儿买票进入,自己翻墙进入才酿惨剧。
对于事故责任,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认为,死者不是动物园的游客,没有买票,也没有通过游客通道进来。对死者本人来说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给其家人造成损失的同时也有损动物园的声誉。死者家属接受某自媒体采访时表示:“(死者)就算是从后面翻进去的,那也是它动物园管理不当,不能给别人翻进去的机会,那别人就不会从那里翻了。你(动物园)既然有漏洞,别人肯定想着(逃票)。这个方面的话动物园应该也有一定责任。”该事件的相关责任并没有得到认定[2]。
2.2 “有关部门核实调查”,新闻“烂尾”
在媒体转发和转载时,一些问题也引人深思,比如动物园有没有应急预案?警示义务如何完成的?是否存在门票管理漏洞?对于这些关键问题均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仍在闭园中,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仍在对事件进行调查,暂未公布责任认定结果”为最终回应[2]。
2月7日后,老虎咬人事件热度逐渐冷却加之新的舆论热点不断涌现,该事件也没有了后续报道,截至2018年2月仍没有任何追访,成了彻头彻尾的“烂尾”新闻。
3 追问:“烂尾”新闻的“罪魁祸首”
3.1 媒体责任意识不强
在如今新旧媒介竞争激烈的今天,眼球效益与以往相比愈演愈烈。眼球效益是指媒体依靠吸引公众注意力而获取收益的一种活动[3]。对于受众而言,新闻最重要的是时效性,也就是新闻中的“新”,新闻一旦失去时效性,也就变成了旧闻,失去其意义所在。媒体需要通过提供抢先一步的“独家新闻”抓住受众,给自身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塑造在受众心中独一无二的形象。
在如今信息消费节奏加速的媒介竞争时代,媒体逐渐丧失对实地调查采访相关事件及追问后续结果应有的耐心。同时从自身经营利益角度出发,在衡量调查新闻事件的人力财力耗费程度和所得报偿的比重之后,很多媒体果断选择放弃对某一新闻事件的深入报道,趋向于选择能够轻松获取高效报偿的新闻热点进行报道,这也直接导致很多新闻在报道初期红极一时,最后却只能以烂尾的形式草草
收场。
除此之外,如今网络媒体对于其从业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也有失偏颇。转发量、阅读量、关注度和讨论度日益代替真实,成为业绩考核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功利心较重,将受众赋予的责任与使命抛在脑后,也间接导致了依靠夸大其词的题目引人点击内容却乏善可陈的“标题党”和龙头蛇尾的“烂尾”新闻的产生。
3.2 受众媒介素养不高
新闻传播领域里的主体是受众,受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这也意味着受众成为信息处理和走向的关键一环。当受众面对一个“新鲜出炉”的新闻报道时,他们想知道这一新闻事件的始末,因此表现为一种对于信息迫不及待的渴求。当受众了解了新闻事件的大概,掌握了事件发展的主流方向,获取了足够与别人讨论的谈资,就会暂停对这一事件细枝末节的追问。
受众对于新闻热点始终是弃旧恋新的,一个热点事件在传播过程中迟迟没有进展,受众的兴趣就会减弱;若在传播过程中有其他新闻事件的出现,受众的兴趣就会随之转移,那么前一事件也会在受众的记忆中抽离,就算新闻没有“烂尾”,在受众的记忆链条里也是有始无终的,这归根结底源于受众对新闻报道“不负责任”的态度。
4 对策:防止“烂尾”新闻不断出现
4.1 增设后续报道专栏,将相关记者一对一负责纳入考核
为了避免“烂尾”新闻的持续出现,网络新闻媒体可以在各自网站首页设置后续新闻报道专区或在微博创建后续新闻报道超级话题,使那些当时“悬而未决”的新闻报道后续跟进有处可查,在提醒受众持续关注的同时起到同行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积极效应,形成“抢占”网络新闻后续报道先机的良性风气。例如,在2018年初,南国早报对2017年做过的舆论监督报道进行梳理,排查“烂尾”新闻,相关记者继续进行追踪报道。
与此同时,各网络媒体单位要确立“一对一”负责的机制。所谓“一对一”负责机制是指报道此条新闻的相关人员负责跟进该新闻的后续报道及相关责任认定,调查结果,督促涉事各方积极解决,全面承担起受众赋予媒体的问责义务。同时将各单位将每位网络媒体从业者所负责新闻报道的解决率纳入考核制度,不再单纯以“两量两度”的相关数据进行衡量,以此激励并监督每一位媒体从业者能对报道过的新闻事件始终秉承新闻专业主义,为受众还原一个公正,完整的新闻报道,让报道过的新闻都能拥有“全剧终”的命运。
4.2 提升受众的媒体素养
1992年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下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新媒体时代给予受众全新的舆论监督责任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受众不应仅将热点事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保持对热点事件持续关注的同时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对热点事件后续发展的知情权[4]。
5 结束语
新媒体不仅为记者打造了一个更为高效便捷的舆论平台,更为受众提供公开表达网络舆论诉求的途径。受众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维护自身知情权。还可以通过艾特或私信网络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的方式,追问新闻报道后续情况,彰显受众捍卫知情权的力量。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受众不再作为新闻的“旁观者”而是作为新闻的“参与者”,杜绝“烂尾”新闻的出现。
参考文献
[1]蔡礼健.互联网时代“烂尾新闻”成因中的媒体责任[J].新闻研究导刊,2017(1):76.
[2]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后续:死者亲戚认为园方有责任[EB/OL].[2017-01-31].健康报网行业快讯.http://www.jkb.com.cn/news/industryNews/2017/0131/402461.html.
[3]马岚.我国媒体负面新闻后续性报道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3:56.
[4]冯莉,夏其乐.烂尾新闻: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媒介奇观[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5(7):23.
摘 要 网络热点新闻常常面临着舆论气氛被点燃后极其火爆,在传播过程中却戛然而止的尴尬境地。文章从分析网络“烂尾”新闻的概念界定出发,以曾引受众广泛关注的“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为例,从网络新闻媒体和受众两方面思考网络热点新闻“烂尾”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新媒体;“烂尾”新闻;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04-0083-02
1 “烂尾”新闻的概念界定
在新闻学界,“烂尾”新闻并没有公认的定义,南京大学陆高峰认为,所谓“烂尾”新闻,是指媒体对一些事件的报道,开始时声势很大,但最终对事件的发展结果却不再关注,导致对一个连续发展的新闻事件的报道有头无尾,无疾而终。蔡雯认为,“烂尾”新闻表现为政府部门对于网传的热点新闻事件、突发事件存在“热回应,冷调查”的现象[1]。虽然对于烂尾新闻的定义各有不同,但取其共同之处不外乎“有头无尾”“头重脚轻”。综合以上观点,本文认为所谓“烂尾”新闻是指曾引受众强烈关注,所涉各方表态要介入调查的,然而对其后续事件和调查结果并未报道的新闻事件。
2 “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报道始末
2017年大年初二下午,一名男子进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园散放区惨遭老虎围攻啃咬后不治身亡。當天傍晚,雅戈尔动物园发表声明,该男子为逃票翻越动物园围墙,躲避工作人员视线穿越铁丝网。随后人民日报发表了一条题为“宁波动物园发生老虎咬人事件 目击者:游客逗虎时被咬入虎园”的微博,第二天腾讯网,搜狐网等网络主流媒体都对这一事件进行跟进报道。一时间,“宁波动物园老虎咬人”成为受众间的热议话题,并以128万的搜索量位居热搜榜单第一位远超春晚近四倍。
2.1 舆论博弈,众说纷纭
“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发生后的几天内舆论持续发酵,舆论态度也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变化。一部分网友表示自己是“挺虎派”,认为老虎是无辜的,动物园方面也没有责任,死者由于违反动物园规定应该自行承担责任。而被称为“圣母派”的网友们则表示死者为大,要尊重已逝之人,且该男子为省钱给妻儿买票进入,自己翻墙进入才酿惨剧。
对于事故责任,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认为,死者不是动物园的游客,没有买票,也没有通过游客通道进来。对死者本人来说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给其家人造成损失的同时也有损动物园的声誉。死者家属接受某自媒体采访时表示:“(死者)就算是从后面翻进去的,那也是它动物园管理不当,不能给别人翻进去的机会,那别人就不会从那里翻了。你(动物园)既然有漏洞,别人肯定想着(逃票)。这个方面的话动物园应该也有一定责任。”该事件的相关责任并没有得到认定[2]。
2.2 “有关部门核实调查”,新闻“烂尾”
在媒体转发和转载时,一些问题也引人深思,比如动物园有没有应急预案?警示义务如何完成的?是否存在门票管理漏洞?对于这些关键问题均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仍在闭园中,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仍在对事件进行调查,暂未公布责任认定结果”为最终回应[2]。
2月7日后,老虎咬人事件热度逐渐冷却加之新的舆论热点不断涌现,该事件也没有了后续报道,截至2018年2月仍没有任何追访,成了彻头彻尾的“烂尾”新闻。
3 追问:“烂尾”新闻的“罪魁祸首”
3.1 媒体责任意识不强
在如今新旧媒介竞争激烈的今天,眼球效益与以往相比愈演愈烈。眼球效益是指媒体依靠吸引公众注意力而获取收益的一种活动[3]。对于受众而言,新闻最重要的是时效性,也就是新闻中的“新”,新闻一旦失去时效性,也就变成了旧闻,失去其意义所在。媒体需要通过提供抢先一步的“独家新闻”抓住受众,给自身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会塑造在受众心中独一无二的形象。
在如今信息消费节奏加速的媒介竞争时代,媒体逐渐丧失对实地调查采访相关事件及追问后续结果应有的耐心。同时从自身经营利益角度出发,在衡量调查新闻事件的人力财力耗费程度和所得报偿的比重之后,很多媒体果断选择放弃对某一新闻事件的深入报道,趋向于选择能够轻松获取高效报偿的新闻热点进行报道,这也直接导致很多新闻在报道初期红极一时,最后却只能以烂尾的形式草草
收场。
除此之外,如今网络媒体对于其从业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也有失偏颇。转发量、阅读量、关注度和讨论度日益代替真实,成为业绩考核指标。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功利心较重,将受众赋予的责任与使命抛在脑后,也间接导致了依靠夸大其词的题目引人点击内容却乏善可陈的“标题党”和龙头蛇尾的“烂尾”新闻的产生。
3.2 受众媒介素养不高
新闻传播领域里的主体是受众,受众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这也意味着受众成为信息处理和走向的关键一环。当受众面对一个“新鲜出炉”的新闻报道时,他们想知道这一新闻事件的始末,因此表现为一种对于信息迫不及待的渴求。当受众了解了新闻事件的大概,掌握了事件发展的主流方向,获取了足够与别人讨论的谈资,就会暂停对这一事件细枝末节的追问。
受众对于新闻热点始终是弃旧恋新的,一个热点事件在传播过程中迟迟没有进展,受众的兴趣就会减弱;若在传播过程中有其他新闻事件的出现,受众的兴趣就会随之转移,那么前一事件也会在受众的记忆中抽离,就算新闻没有“烂尾”,在受众的记忆链条里也是有始无终的,这归根结底源于受众对新闻报道“不负责任”的态度。
4 对策:防止“烂尾”新闻不断出现
4.1 增设后续报道专栏,将相关记者一对一负责纳入考核
为了避免“烂尾”新闻的持续出现,网络新闻媒体可以在各自网站首页设置后续新闻报道专区或在微博创建后续新闻报道超级话题,使那些当时“悬而未决”的新闻报道后续跟进有处可查,在提醒受众持续关注的同时起到同行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积极效应,形成“抢占”网络新闻后续报道先机的良性风气。例如,在2018年初,南国早报对2017年做过的舆论监督报道进行梳理,排查“烂尾”新闻,相关记者继续进行追踪报道。
与此同时,各网络媒体单位要确立“一对一”负责的机制。所谓“一对一”负责机制是指报道此条新闻的相关人员负责跟进该新闻的后续报道及相关责任认定,调查结果,督促涉事各方积极解决,全面承担起受众赋予媒体的问责义务。同时将各单位将每位网络媒体从业者所负责新闻报道的解决率纳入考核制度,不再单纯以“两量两度”的相关数据进行衡量,以此激励并监督每一位媒体从业者能对报道过的新闻事件始终秉承新闻专业主义,为受众还原一个公正,完整的新闻报道,让报道过的新闻都能拥有“全剧终”的命运。
4.2 提升受众的媒体素养
1992年美国媒体素养研究中心对媒介素养下了如下定义:“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中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的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新媒体时代给予受众全新的舆论监督责任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受众不应仅将热点事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保持对热点事件持续关注的同时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对热点事件后续发展的知情权[4]。
5 结束语
新媒体不仅为记者打造了一个更为高效便捷的舆论平台,更为受众提供公开表达网络舆论诉求的途径。受众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维护自身知情权。还可以通过艾特或私信网络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的方式,追问新闻报道后续情况,彰显受众捍卫知情权的力量。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受众不再作为新闻的“旁观者”而是作为新闻的“参与者”,杜绝“烂尾”新闻的出现。
参考文献
[1]蔡礼健.互联网时代“烂尾新闻”成因中的媒体责任[J].新闻研究导刊,2017(1):76.
[2]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后续:死者亲戚认为园方有责任[EB/OL].[2017-01-31].健康报网行业快讯.http://www.jkb.com.cn/news/industryNews/2017/0131/402461.html.
[3]马岚.我国媒体负面新闻后续性报道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3:56.
[4]冯莉,夏其乐.烂尾新闻: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媒介奇观[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