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围观现象

王凯文
【摘 要】网络围观现象主要发生在以网络为平台的虚拟社会中,微博作为新事物产生后,网络围观的含义也更为丰富,它弱化了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界限,激发了受众主动参与和创造力。网络围观现象是必需得到重视的舆论力量,从某种程度来说,它也代表了整个社会舆论的动态热点和发展动向,但它同时也会带来网络暴力。
【关键词】新媒体 网络围观 网络暴力
一、网络围观特性
网络围观是现实的延伸,是对于现实社会事件的进一步关注与评论,彰显了网络的弹性逻辑和空间延展性。与此同时,网络传播最突出的特点是时效性。互联网的运用,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不但减少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和失真,也同时引起了具有转瞬即逝特点的网络围观。
爆炸式的信息内容涵盖面极广,网友围观事件层出不穷,有网民曾对网络围观热议现象的瞬时性做过总结说:“黑龙江中储粮库大火,性侵女童的校长松了口气;大连中石化大火,中储粮库松了口气;吉林德惠禽业大火,大连中石化松了口气;厦门BRT大火,吉林德惠禽业松了口气;刘志军过堂,厦门市政府松了口气。今天,以上单位都要松口气了,因为神十发射啦!”虽然话语中带有调侃,可却是当下网络围观的切实现状。转瞬即逝的信息和大容量的数据使网民来不及深究,热门微博和热门事件都会引起网民的关注。一个事件发生后一拥而上,另一个事件发生后,围观群体又集体转移。没有人会想到一个月之后再去看一看,当时自己热议、围观的事件有什么新的进展,呈现怎样的结果,因为眼前正在关注的事件,都还来不及评论。
二、网络围观产生原因
1、群聚心理
在网络围观行为中,参与围观的网民大多都是自发行为,他们也许在现实生活中彼此毫无关联,但因为一个网络事件而聚集,然后又会各自分散,消失在网络的海洋中。这样的心理群体具有如下特点:不管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是谁,也许他们的个人背景或者职业、学历完全不同,但是他们在网络平台形成了一个群体,这使他们得到一种微妙的群体心理。在这样的群体中,他们很容易受到情绪上的感染,继而影响个人行动。
虽然围观者遍布在网络的各个环节,但不容忽视,数量相当的孤立的个人也会有凝聚成一个心理群体的特点。这些心理群体一般都不太注重推理,而迫切的想要行动,是一种很特别的存在。因此,当面对同一件网络事件时,这些心理群体在围观的时候会展现高度一致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动态,这有时会导致网络围观演变为网络暴力,或产生不好的负面影响。
2、哄客心态
所谓哄客心态,就是带着旁观者的心理,围绕在个人或事件周围,看热闹或者是起哄的心态。在这样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里,持有哄客心理的网民会为了证明自身的存在意义,加入围观的行列。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带有娱乐意味的网络围观中,很多围观网民都是带着哄客心态的人,他们大多只是想要看热闹,或者希望事件朝向更加喧嚣的方向发展。
起哄已经成了人们发言的一种典型形式,无论是草根还是精英,每个人都顺应基于网络平台的逻辑形式,随意从事件中发现符合自己逻辑分析的片断,不去探索真相和细节。持有哄客心理的参与者很多缺乏责任意识,甚至在围观事件中会为了激发事件升级,不负责任的制造很多流言。哄客心理常常决定事件走向,当话语权释放到不同媒介素养的哄客手中后,如何构建受众对秩序的信任,如何维护法制社会的环境,值得社会大众和监管部门思考。
3、情感宣泄
网络围观现象实际上体现的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民焦虑与情感不满。微博的出现和发展,一些被低调处理的新闻,由于网民的围观和关注,再一次成为网民关注热点;而一些被分散的新闻,由于网民的拼凑整理,也再一次受到着重关注。
最近几年,微博逐渐成为网民获取信息,自由表达意见的虚拟场所。更多的人希望能够借助微博,实现自我表达。在网民眼中,微博上每一件事都可能成为热点新闻,哪怕只是一张图片,或者一段简短的文字。实际上,在大多数网络事件中,网民都是从现实社会延伸到网络社会,带着现实社会的思考,在虚拟舆场发表言论,继而表明自己态度以及个人立场。网络围观群体可能在现实社会压抑了个人的某种情感,而在网络世界中得到了宣泄,仅仅通过转发或者评论就可以完成。比如网络围观城管打人事件,围观反腐举报事件,也许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城管打人只敢怒不敢言,对于官员只敢骂不敢报,而在网络世界,通过微博平台得到了情感的宣泄。
三、网络围观是把“双刃剑”
1、众声喧哗狂欢场
卢梭曾经说过,罪恶不是最大的危害,打着正义旗号的伪正义才是。不得不说,在我国的网络环境下,如此值得反思的情境同样存在。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中,即使他已经受到“法理惩罚”,网络围观者也认为远远不够的,而应该“让犯罪者体会到与被害者相同的痛苦”。
网络围观监督的价值正在被社会越来越多地发掘,参与网络讨论的发布者、跟帖者、围观者,不仅角色众多而且数量庞杂,在表演正义的狂欢中,围观者往往会忽略,他们认为网络围观是在实现正义,而这有时是和罪犯一样的残忍行径。微博与论坛成为了菜市口,敲击键盘的网民变作了法场外的民众,法律杀死了一次药家鑫,网友却“屠杀”了无数次,一时间网络围观变成了网民的狂欢场,日夜笙歌。
2、公民社会新途径
我们不能忽视网络围观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中国处于法治社会建设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围观发挥了维护道德以及推进社会发展的作用。2010年的宜黄事件是“微博围观”促进社会运动、民主化进程的例证。众所周知的“宜黄拆迁自焚”事件,正是由于依靠微博的力量,将整个社会的目光聚焦到钟家一家,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当地政府有所行动。
网络围观的关注点不仅仅止于单一事件本身,网民对事件的关注还延伸至事件背后更广泛的制度和政府作为。甘肃曾在2011年发生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众多幼儿重伤或离世,这件关于校车安全的事件在微博领域得到关注。大众舆论也从单纯只关注甘肃校车事件转向了对中国校车制度建设的问题上,继而促成相关部门制定校车相关法规要求。
网络围观是网民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围观具有图片、视频、文字等信息,这将塑造极强的现场感,因此,这也会很轻易的激发起受众感同身受的情绪。上海胶州路住宅火灾事件,微博得到了网民的时刻关注,不管是图片还是当事人的话语描述,都得到了大范围的转发和评论,最终促成了10万人到现场献花,送别遇难者遗体的感人场景。网络围观与现实围观相辅相成,可以说,网络围观推进现实围观,现实围观又通过微博平台得到了扩大,受众用围观在呐喊,我们不再是沉默的大多数。
结语
和硬币一样,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的存在。我们不能一味认同网络围观是一种力量,想当然的认为网络围观可以带领我们走向真正的民主社会;也不能单纯的指责网络围观的弊端,低估网民的力量和媒介素养。正是借由网络围观这种行为方式,人们才得以进入公共领域,由近似于乌合之众的个体,聚化成公众。但仅仅是围观,并不够。围观只是第一步,嘲笑是第二步,理性对话是第三步,形成公共意见并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决策则是最终的一步,而在所谓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中,遂自然生出“第三种领域”。
(作者:同济大学2012级传播学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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