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认同到自我认同

    秦海霞

    [摘要]本文认为国家对城乡经济一体化改革力度的加大。提高农民工待遇政策的大量出台,使得农民工从制度层面改变身份成为可能。但是,制度上的变更可以在一夜之间得以完成,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上的改变却是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主体的意识决定了人们对新身份的认同程度。因此,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工都应该从意识上、从内心深处真正地做到彼此接纳与认同,农民工身份的认同才能得以真正的完成。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认同;自我认同;主体意识

    [中图分类号]C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11-0062-03

    中国的农民工已经有多年的坎坷历史,虽然他们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在城市中仍处于边缘化的状态,对其身份的认同也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这里面有户籍等制度与政策上的原因,也有非制度性因素的存在。随着国家对城乡经济一体化改革力度的加大,提高农民工待遇政策的出台,户籍的进一步改革以及城乡的融合成为了可能。但是,制度上的制定与出台并不代表事实上的接纳与吸收,“文化堕距”现象的存在决定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真正接受仍需要时间和过程,而农民工自身“乡土记忆”的淡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农民工主体的角度了解目前他们的处境以及身份困境的缘由,有助于有的放矢地引导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之间彼此的认同与接纳,使农民工从主体意识上真正做到对身份的认同与归属。

    英国心理学家贝特·汉莱密认为,“认同由三个层次展开,即从群体认同经过社会认同到自我认同”,即通过某种认同获得一种归属,从所在的群体获得一种信仰系统,通过这个所在的群体参与社会,得到某种社会认同感,而个人在获得某种社会认同之后,对自我认同有内在的动力,即它直接影响到个人的自我参与。因此,本文以此为据,展开对农民工身份认同过程的论述。

    一、类型化:农民工的社会认同

    在调查中,当我们问及农民工“您认为您是农民还是工人”的问题时,有49.6%的受访者回答“是农民”,23%的受访者“说不清”自己是农民还是工人,认同自己“是工人”的农民工只有27.4%。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已经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指出进城“农民工”也是“产业工人”。时隔几年,为什么还会有近一半的农民工认同自己是农民,而且还有近四分之一的农民工找不到自己的归属?

    社会认同“是个人自我界定的一部分,源于个人对他在一社会群体(或一些社会群体)中成员地位的认识以及赋予这种成员地位的价值观与感情上的重要意义。”“个体认识到他(或她)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社会认同理论认为个体通过社会分类,对自己的群体产生认同,他们拥有共同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社会认同既包括客观的一些相似或相同的特性,例如,相同的身份、相同的表现等,又包括心理认识上的一致性及由此形成的关系。然而,农民工是中国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中国特殊的社会背景的产物。他们既无法融入城市,同时又不愿回归农村,他们找不到应该认同的群体,并游移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他们既离土打工,同时又回家务农,介于工人与农民之间,处在工人与农民两种身份的夹缝之中,没有归属。

    费正清先生指出,自古以来就有两个中国:一方面农村中为数极多从事农业的农民社会,另一方面是城市和市镇的比较流动的上层,可见,城市和农村的划分古已有之。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户籍制度的提出则使这种划分更为固化和制度化了,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改革以来就不断分化、演变、调整的社会结构又开始逐步定型化下来。这些因素都很自然地将城市与农村对立起来,并将我们碰到的他人类型化为“我们城里人”和“他们农村人”,并按照这种类型来忖度他人,从而促使并萌发出“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这种概念和意识的形成定格在人们的脑海中,容易产生出惯性的行为,体现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就是“无意识的歧视”,这种歧视是下意识的,是没有任何敌意的,是根源于个体中可能出现的无意识的认知过程。

    社会结构的定型化所带来的阶层之间的边界使得农民工自身由于缺少流动的机会而固化了自己的身份。长期存在的户籍制度又阻碍了城乡之间的融合,它们把人们的思想囿于固定的模式上,并在既定的认知框架下对农民工进行接触与了解,最终形成的是对他们的排斥与歧视。这意味着,农民工在外出流动的过程中,在与周围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反倒强化了他们对农民身份的认可。即使他们已经脱离了农民身份,但是社会仍然把他们视为农民,并在他们与周围的社会之间形成了一道无形的藩篱,难以跨越。由于人们都会抗拒个体化和社会原子化的过程,而更愿意在那些不断产生归属感、最终在许多情况下产生一种共同体的、文化认同的共同体组织中聚集到一起,所以他们最终选择的仍然是对农民的社会认同。

    问:您认为您现在还是农民吗?

    答:是。正经八百的农民。(2008年6月,瓦工访谈)

    另外,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性因素都是造成农民工受到社会排斥和歧视的原因。正是这些制度性的排斥所蕴含的偏见与歧视使得城市居民和管理者对农民工的印象形成了一种定式:脏、乱、差,因而很自然地就会对他们产生一种排斥的心理,不愿意与他们接触、共事,更不用说认同他们为“我们”了。个人的自我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其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映,人们总是在想象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之中形成了自我的观念。类型化带来的无意识歧视是普遍存在的,甚至在我们有意识地想避免定型化的时候也是这样。受到歧视与排斥的农民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自我认同是对城市充满了“敌意”。

    二、“反思性”:农民工的自我认同

    吉登斯认为,自我认同是在个体的反思活动中必须被惯例性地创造和维系的某种东西,是个人依据其个人经历所形成的,作为反思性理解的自我。而反思是主体理性对现实的一种沉淀,它源于主体的生活实践和社会文化心理结构。农民工在现行户籍管理体制背景下,他们并没有合法的或与城市居民相同的身份。这样一种身份地位,使得他们必须应对身份的模糊化、边缘化的问题。尽管他们已经在城镇居住、生活和工作,与城市居民没有太大的差别,身份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他们却始终摆脱不了自己身份合法化的问题,摆脱不了城市的排斥与歧视,而且他们也不知道究竟何时会遇到具体问题,生活没有安定感。这种不确定性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也难以确定自己在城市中的生活预期,而且,这种不确定性因素

    的存在也让他们找不到价值的意义,使得他们比城市居民多了一份焦虑的心理,在这种经历下的反思所形成的自我认同只能是对城市的疏离与对立。因此,当我们问那些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农民工“为什么觉得自己是农民”的问题时,有68.1%的受访者回答“自己就是这样认为的”,这样的自我认同直接影响了他们的自我参与。

    问:工友之间有没有因为户口的差别产生一些歧视?

    答:没有。因为现在不一定城市就比农村多多少,对不对,农村有钱的不一定就比城市少,你没有权利去看人这种(身份差别),也许人家在农村有好几百亩地,相当于一个企业一年挣的,你凭啥看不起人家啊。

    问:感觉自己还算是市民吗?

    答:我就用赵本山的一句话,我感觉农民最光荣,我不感觉农民是耻辱。(2008年6月,力工访谈)

    城市居民排斥农民工,反过来农民工也会不自主地排斥城市居民,形成了被排斥者对排斥者的排斥局面,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用支配性的制度和意识形态词汇建构出来的防卫性认同,在强化边界的同时翻转价值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被排斥者与排斥者的认同之间的相互沟通,就成了问题。而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与宣传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人们认清他们的身份,使得本已弱化的“城市人”、“乡下人”之间的对立又重新被定型化,对于这种带有制度性的、不公平的歧视,农民工既是无奈又是厌恶。在这种背景下,决定了农民工的自我认同从一开始就是一些具有庇护和团结功能的防卫性的认同,即为反对一个充满敌意的外部世界而提供保护。

    受到歧视与排斥的农民工要么很自卑——“人家是城里人、我们是农村人”,要么很自负——“他们城里人的素质不如我们”,不管是哪一种,两者的结果都是通过类型化后将二者对立起来,缺少了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因此,缺乏归属感的农民工当然不会认同他所在的城市,也不会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来。即使在同一个企业内,他们也很少与当地工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他们只与他们的同乡或者同一个宿舍的人关系处得比较好,有什么事情都可以相互照应和帮助。这种交流或交往的隔离,会产生缺乏某种“共同的觉悟”,缺少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行为取向,也就不易形成他们彼此之间的相互认同。

    问:你与当地居民有来往吗?

    答:很少,跟人家当地的人很少来往,因为人家都是坐地户,咱都不认识。再说,咱一个穷老百姓,跟人家也接触不上。一个打工的,只能跟打工的接触。

    问:当你遇到困难时,会找当地工人帮助解决吗?

    答:谁有啥事呀。我看没什么,找谁呢。谁和谁之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2008年7月,力工访谈)

    而事实上,脱离了土地的农民工更期望能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同,他们都渴望被别人积极看待,不愿并避免被别人消极看待。即使在问及他们与城市工人之间的关系时,他们的回答也都是积极的。尤其是问到“我感觉和他们一样都是工人”的问题时,持肯定态度的比率达58.7%,说明农民工并不认同、也不愿意接受户籍制度赋予他们的、无法更改的农民身份,而更想接受自己的身份是工人。

    三、身份认同的助推器:农民工的群体认同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仍然会遭受各种歧视的问题,即使是在同一个企业内,农民工也尚未将自身视为工人,毕竟他们之间除了户籍身份的不同以外,还存在着利益的矛盾和文化上的碰撞与摩擦。所以,农民工在交往、娱乐中通常所选择的对象大都是自己的工友和同乡,在调查中显示,在农民工最好的朋友中,选择工友的占50.9%,同乡的占25.6%,而选择与当地人交往的农民工仅占7%。

    问:你要是有困难,有难事了,你会去找家在当地的工人吗?

    答:我看没什么(困难或难事),找谁呢。(沉默了一会儿)谁和谁之间也就是一般的关系,找啥呀。

    问:那你和现在住一个屋的那些人关系怎样?

    答:那倒比较不错。关系都好,有点啥事,都上前帮忙。干活和干活之间,到什么时候那都没有说的。真要是遇个事,碰了胳膊,腿的,不说问寒问暖的,最起码,咱得打听打听,过问一下,怎么样,好没好呀?这是最起码的。谁给谁买点东西那是很正常的,人间大道的事。(2008年5月,焊工访谈)

    农民工尽管改变了职业,甚至生活方式,但是他们还是属于农民的身份,属于农村管理范畴,即使他们与城里人生活在共同的社区环境中,也无法享受到城里人所能享受到的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只能向同乡、亲友或工友寻求帮助,在建构对这一群体认同的同时。寄托自己的情感归属。因此,要想让农民工融入他们陌生的城市,构建他们对城市的社会认同时,应注重利用他们传统的社区和社会网络的资源,这不仅有助于加速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身份归属过程,而且还能帮助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稳定下来,认同新的规则。同乡的观念、文化的归属、群体的认同不仅提供了安全感,而且提供了对新社会身份及规则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从这种共同体当中,有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主体,即社会转型的集体力量,并因此围绕规划性认同建构出新的意义,从而有利于赢得社会的认同,进而推动他们通过主体性上的重构达到自我的认同。

    既然对群体的认同有利于形成社会的认同,那么,我们就应该有意识地让农民工的群体由血缘、亲缘、地缘、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而且,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的是,新生代农民工中有一些人已经开始努力地去认同流入地社会,他们参加当地社会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与当地人建立经常性交往关系,甚至加入当地的一些社会组织,渐渐地适应甚至习惯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环境,并通过共同参与一些活动。在参与过程中找到和保护彼此共同的利益,分享彼此的生活,增加共同亲身经历的体验,从而获得全新的意义,有利于加速重构自己的身份认同。

    主体的意识决定了人们对新身份的认同程度。因此,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工都应该从主体的意识上,从内心深处真正地做到去类型化并彼此接纳与认同。而随着农民工与城市居民长期的、共同的工作与生活,交往与沟通的增多,不仅会逐渐消除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无意识歧视,而且也会为农民工转变主体的意识及个体的行为提供条件和基础,也为重塑他们的身份认同提供了平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对农民工身份认同的研究,必须要分析他们主体意识与行为选择,意识在行动中产生,并在行动中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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