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借贷法制教育对策探索

黄丽莉 梁科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探索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为了更好地防范校园网络借贷陷阱。
关键词 网络借贷 法制教育 大学生
作者简介:黄丽莉,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梁科,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327
自2016年3月,网上新闻报道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名学生因赌球深陷“校园贷”负债60多万自杀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校园贷的黑色手段再度升级:“裸条”网贷的出现则彻底击穿了公众的底线。 网络非法分期购、大学生无抵押贷款等诈骗案件的发生给深陷其中的学生和家长带来了巨大的痛苦,防范和政治校园网络借贷成为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成为近年来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大重点工作。
一、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更好地对大学生群体校园网络借贷情况的了解,有针对性地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本课题组重点对课题组成员所在院校的部分学生进行“大学生网络借贷现象问卷调查”。本问卷采用无记名、网络在线调查方式进行,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为758人,主要调查对象为大一、大二、大三年级的部分学生。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参与调查的学生人数比例为大一年级为37.6%,大二年级为41.9% ,大三年级为10.8%,已经毕业的学生为9.7%,其中曾参与过网络贷款的大二年级和大三年级的学生占多数,占參与调查人数的13.7%,这些同学的生活费1000元/月以下占57%, 生活费1500元/月占35.5%。
(二)被调查者对待大学网络贷款的态度
在对待大学网络贷款的态度上,75.3%被调查者不支持,认为提前消费不可取,说明大部分学生在思想上抵触网络贷款;3.2%被调查者支持网络借贷,认为可以缓解经济压力;另有21.5%被调查者持观望态度。调查发现,支持网络借贷和持观望态度的部分被调查者参与了网络贷款,而这些人员中都说自己贷款是由于资金紧张、急需缓解经济压力和购物消费导致。
(三)被调查者对网络借贷的认识
在对网络借贷的危害认识上,92.5%被调查者认为网络借贷实则高利贷,利率高、服务费高;57%认为网络贷款违约金高;44.1%认为网络贷款存在虚假宣传;76.3%认为容易泄露个人隐私;38.7%认为网络贷款可能卷入黑社会组织。通过以上数据分析,被调查人均清楚网络贷款可能会给贷款人本身带来的危害,但是一旦本身的经济陷入了让自己困惑的境地,部分被调查者却缺失了判断力。如:在对网络借贷做了简单的描述,问及学生是否会参与网络贷款,94.5%被调查者认为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实在没办法就参与网络贷款。这说明,被调查者在生活压力所迫的情况下,自我保护的防线比较容易被攻破,为解决眼下问题而不计后果地去进行网络借贷。又如:问卷问及“在借款前您是否会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详细了解(包括其身份、合法性、住址等),并慎重对比网络借贷平台借贷条款与银行的借贷条款,借贷前认真做好详细的还款计划?” 76.3%被调查者对网络借贷平台做详细了解,认真做条款对比,有还款计划; 12.9 %被调查者仅对网络借贷平台做简单了解,不做条款对比,还款走一步算一步;另外10.8%被调查者对网络借贷平台做详细了解,有还款计划,但不做条款对比,往往这12.9 %和10.8%的人就比较容易陷入网络借贷还款难的困境。
(四)被调查者的法律责任意识和高校的教育途径
面对合法建立的借贷合同,假若违约,任何一方均需承担责任,调查中发现,85.3%被调查者认识到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责任,30.3%被调查者认识到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5.7%被调查者认识到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数据说明大学生的法律责任意识还是不够全面、不够清晰,或者说是为了一时的需求糊里糊涂就与借贷方签订合同,而不考虑后果。根据统计结果,学生乐于接受有关合同法、证劵法、刑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大部分的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政府加强监督和规范网络借贷、加强大学生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力度,但是最终还是需要学生提高自我约束力,调整好自身的消费观。
二、校园网络贷款反映的突出问题
从以上对调查问卷的分析,反映出当前大学生中容易陷入网贷困境的原因有:(1)不正确的消费观,攀比、追求个性、时尚的心理扭曲了消费观;(2)对社会的险恶现象缺乏必要的判断;(3)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事件的合法性缺乏必要的判断力,对于家庭、学校作为解决问题的后盾依赖心理较严重。(4)当前,高校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并不完善,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导致学生对网络借贷中涉及到的法律规定不够了解,造成很多大学生无抵押贷款法律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酿成大错。(5)家长对于学生的教育存在空间上的距离,教育难;有时对于学生过于信任,或者过于溺爱自己孩子,放纵大学生超前消费、高额消费的行为;有的家长过于依赖学校,对于大学生在校表现关注较少,缺乏与学生和老师的沟通。
三、法制教育途径探索
对于大学生校园借贷问题,监督和劝解学生不借贷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对此深有感触:“当代大学生具有爱国向上、求知欲强、个性张扬、多样成长的特点,处在网络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我们必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我们要进一步有效融合和整体推进课堂内外、校园内外、网上网下的教育资源,在基础理论课中导入对民族复兴历史进程的探究,在专业课程中加强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教育。” 高校目前面对的是与高科技一起成长的大学生群体, “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在专业课程中加强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教育”尤显重要。
(一)加强法律知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的培养
(1)高校特别是理工科院校要适当在每个学期给学生开设法律基本知识课程。《合同法》、《金融法》、《民法总则》、《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学生针对校园借贷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有助于学生认识到债务合同可约定违约金,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冒用、非法盗用他人信息进行贷款属于诈骗行为;有助于学生认识到分期偿还贷款或者 “无抵押”贷款有可能使大学生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的困境。(2)有计划地聘请法律工作者到校内校内金融讲座、法律讲座、专题学习等方式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辅导和教育,引导教师做好利用班会、专业课堂对学生开展好基本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适当地融入专业学习中,形成全校法制育人的大格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观念。(3)抓住校园教育的主阵地,多手段多方式开展教育。网络是一个开阔的平台,学校不抓住学生的教育,学生就容易被外界所抓住。高校应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社团活动、校道宣传栏等多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提醒学生网络借贷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二)完善我国网络借贷平台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网络借贷违法犯罪行为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指出要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要求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实时预警、应对处置等机制。同时,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等,但是缺乏实施细则和责任的追究机制。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施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并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要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一些平台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系统与银行存管系统并存的模式,即只有部分标的是银行存管,企图鱼目混珠,甚至可能完全没有合作,仅是虚假宣传,参与这些平台投资的投资人合法权益同样有可能受到损害。 因此,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也要承担部分的社会宣传推广工作,呼吁社会各界警惕互联网金融投资陷阱,国家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规范网络借贷平台认证和运营。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2016年9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网络借贷广告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严格监督,要求网络借贷平台应在宣传中明确风险提示,讲明违约的法律后果、信用风险、催债方式等,审核平台的资费,要求其资费应当在法律限定的许可且合理的范畴。
(三)鼓励法律援助机构进入校园
高校可以与公安部门、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联合,在校园内形成固定的法制教育场所,必要時聘请这些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作为外聘教师的方式,面向广大师生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维权,推进依法治校。
校园网络借贷有着长期性、多样化特点的社会产物,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中一些行为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呈现出一种“野蛮生长”的态势。高校对于学生进行校园网贷的监督和教育防范长期而艰巨,教育方法必须“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共同塑造和谐健康校园。
注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新闻.
李巍、李磊.大学生“不良校园网路借贷”现象调查与思考.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7,33(2).
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指明方向——教育界人士热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http://www.chinanews.com/gn/2016/12-09/8088616.shtml.
蒋泽枫、刘宸.和谐校园视阈下校园网络借贷防范与教育引导.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7(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已近5个月——仅有4%网贷平台上线直接存管.中国科技网.http://www.stdaily.com/index/ziben/2017-02/04/content_509835.shtml.
吴敏.浅析校园网络借贷问题及其风险防范.当代经济.2017(7).
邓建鹏、孙朋磊、李晔.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争议及其监管路径.金融监管研究.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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