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保护 助推“五大行动”
何向东
重庆市荣昌县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全委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存量和控制增量为主线,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及污染结构调整,实施污染因子协同控制,用好政策组合拳,建立健全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实现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一、荣昌县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重庆市荣昌县成立了由分管环保副县长任组长,县环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环保“五大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见的困难和问题。
(二)编制方案,科学规划
在参考市“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荣昌实际,编制了《荣昌县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镇街、部门意见修改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并于2013年9月27日以县政府名义向相关部门和镇街印发。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县政府于2013年9月29日召开了荣昌县环保“五大行动”动员大会,随后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展开广泛宣传,深入社区、学校、农村院落进行“五大行动”巡回宣讲,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
(四)增添措施,强力推进
1.蓝天行动
一是完善《荣昌县城区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关于推进荣昌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调度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启动5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重点严查未按要求密闭的建筑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加大道路冲洗保洁力度,扩大机械化清扫作业面,道路冲洗率达100%,道路机械清扫作业率达85%。三是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启动首批5个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重点对土地整治、建筑施工、房屋拆迁、道路改造等在建工程采取道路硬化、配备冲洗设施、实施封闭施工等方式进行降尘处理。四是完成县城建成区四个无煤社区的创建,正在实施3个基本无煤场镇的创建工作。五是对城区近两年内有投诉的69家餐馆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
2.碧水行动
(1)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一是按照《荣昌县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完成了饮用水源地周边200米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清理,涉及畜禽养殖27户,生活污水及垃圾22处。目前,生活垃圾已基本清除,已有12户养殖户签订了关闭搬迁协议,所有养殖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迁。二是按照县城饮用水源每月一次,镇街饮用水源每半年一次的时间要求对全县25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采样监测。三是已完成高升桥水库生态修复工程新峰河、五贵河二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实施。四是按照新的规定正在制作所有饮用水源地的警示牌、标识牌。五是实施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正在筹备开展高升桥水库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演练。
(2)实施河流环境治理工程
以《荣昌县河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荣昌县河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为指导,完成了全县17条河流2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清理,涉及工业企业63家,生活污水及垃圾82处,畜禽养殖232户(猪1.1万头,禽57.5万只,兔0.3万只,牛149头,羊726头);对河流周边工业企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20家,大部分企业认真进行了整改;在畜禽养殖方面,由河流牵头部门及镇街对养殖户进行了入户宣传,下发了关闭搬迁通知,现已有98户签订了关闭搬迁协议,此项工作于201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生活污水方面,对县城及沿河的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破损、泄漏的管道进行了修复,同时通过实施雨污分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将生活污水纳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河流漂浮物及时清理打捞,2013年共打捞漂浮物2.6万平方米;对17条河流各河段进行了监测点位的确定和采样监测,通过上下游和同期比较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长效管理和量化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建立河流每月巡查报告制度、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规定等长效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启动铜鼓、清流、观胜、龙集、远觉等5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吴家、盘龙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完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加强对污泥的处置利用。
3.绿地行动
一是积极开展市(县)级生态村创建,路孔镇沙堡村、双河街道大石堡村已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盘龙镇长岭村、吴家镇双河村、直升镇万宝村3个县级生态村已通过专家组验收。二是坚持对自然生态保护区及环境敏感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岚峰森林公园、李家寨生态良好区域进行每月定期巡查、不定期日常督查,防止破坏自然生态行为的发生。2013年1~9月新增国家公益林2万亩、新增城市森林绿化面积21500平方米、实施封山育林500亩。
4.宁静行动
一是通过城市道路“白改黑”、建设道路声屏障、道路降噪绿化带、加强交通管控等措施严格控制交通噪声。二是对噪声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目前已下发4家限期治理通知书。三是组织公安、文化等部门对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健身、集会等社会生活噪声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控制噪声扰民行为。四是实施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小区创建,城市建成区已成功创建为噪声达标区,有2个小区正在创建市级安静小区。五是对违规夜间施工、超标排放等噪声扰民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
5.田园行动
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依托,近3年,投入近1543万元,累计完成1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5.34万农村居民受益,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10座、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52个、小型污水治理设施464个,建成4.58万户户用沼气池(含农村卫生厕所0.6万口);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垃圾箱体45个、垃圾间387座。示范村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制定《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通知》、《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养殖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饮用水源及河流畜禽养殖具体问题解决办法的通知》,对畜禽禁、限养区进行了重新划分,对畜禽养殖解决办法进行了明确。争取市级环保减排资金378万元,通过畜禽养殖总量减排工程,完成3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率达到34%。三是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土壤污染监控体系,对峰高冶炼厂原厂址场地开展了重金属污染监测。
二、荣昌县镇街环保能力情况
为做好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荣昌早在2007年就在全县21个镇街成立环境监察中队,在镇街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监察中队牌子,监察人员实行双重领导,行政方面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县环保局的领导。各镇街环境监察中队设中队长1名,大镇街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小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名。镇街环境监察中队挂牌成立之后,对镇(街)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人员不固定、无执法权等具体原因导致镇街环保工作的开展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距离。
2013年9月,在市环保局领导调研荣昌环保工作并对镇街环保能力建设提出要求后,县委又针对镇街环保能力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并以《荣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各镇(街)设立环境监察中队的通知》(荣编〔2013〕73号)精神,对镇街环境能力建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是调整职能职责。各镇街环境监察中队除落实本镇环保规划修定、饮用水源和河流污染防治、招商引资项目选址、投诉处理和回复、排污费征收工作外,还要履行县环保局授权的部分环境执法职能。二是明确了专兼职人员。在21个镇街成立环境监察中队,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由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 10个特大镇(街) 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3名环保员(其中专职2名), 其它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2名环保员(其中专职1名),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荣昌县进一步推进环境工作的路径
(一)强化宣传
围绕环保“五大行动”和“创模”工作,广泛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的环保“十进”活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强化公众环境参与,提高市民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
(二)强力推进
将环境“五大行动”和“创模”工作有机结合,对照《荣昌县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工作调度、跟踪评估等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协作机制。强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
县环境督查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与县监察部门和目标办联合,针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点工程进行督查,严格实施环境保护问责制,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渎职、失职行为,并将督查结果与各镇街、部门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进行挂勾。
(四)强化镇街能力建设
目前,全县21个镇街已按照县委要求,明确了中队长和专兼职环保人员。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镇街落实办公场所和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履行环保职能职责,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重庆市荣昌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