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宫希魁 徐晓暖
[摘要]铁的事实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优越性。在当前形势下,重新梳理和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问题,是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发展历史进程和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进程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当前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搞好这一课题的研究,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必须破除教条主义的影响,从本质上、规律上、动态上把握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内涵。
[关键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规律性;教条主义
[中图分类号]B03;D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9-0011-04
新中国即将迎来她的60华诞,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们完全有理由自豪地说,新中国不但站稳了脚跟,屹立在世界的东方,而且正在崛起,走向新的辉煌,铁的事实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优越性。在当前形势下,重新梳理和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问题,是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发展历史进程和资本主义发展历史进程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当前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在国际国内情况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也不能正确地进行纵横对比。得出的结论肯定是扭曲的。
一、从规律性的高度把握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内涵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是一个描述事物表层的经验性概念,而是一个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性概念。要真正理解它的含义,必须有深层的理论思维。我们说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是把两种社会制度的表层现象简单加以类比的结果,而是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创立新社会的要求不是建立在某种绝对真理或者道德理由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之上的。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马克思早就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战后资本主义尽管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但它依然是一种对抗形式的社会生产过程,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基本矛盾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为错综复杂,有时还十分尖锐。资本主义国家的自我调节机制只能在其根本制度容许的范围内来调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不平衡和不适应,推迟经济危机的爆发或减弱其强度。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在新的基础上不断积累和加深,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其表现形式也出现了某种不同于以往的新趋势。
首先,国际关系阶级化,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具有了全球性。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一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生产的社会性逐渐扩大到了国际的范围,由它引起的资本家和工人以及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也因经济的全球化而变成国家与国家的关系。而且这一变化的根源还是资本家对财富的无限追求,变化以后的各种矛盾所反映的实质还是资本家无限膨胀的物质欲望遇到了他人(国际社会)的阻碍。
其次,与自然界发生严重冲突,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在新科技革命以后,生产力飞速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极大提高,自然界不再无限大,而是变得很小,它与资本家无限扩张的欲望产生严重冲突,表现就是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生态问题和资源问题。
第三,人的极度异化。在马克思的时代,异化主要表现为工人的劳动产品以及劳动活动、人与人的关系对人的异己化。这些异化现象在今天依然存在,与过去不同的是,人的消费活动、日常生活,乃至科学技术,都与人相异化了,都在支配和压抑人。
在上述三个新特点中,国际关系的阶级化所产生的依然是社会性质的矛盾,因而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分析过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扩大。后两个特点在资本主义早期已经存在,但尚未得到充分发展,还不是资本主义危机的形成因素,但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兴起和生产力的发展而突显了出来,表现为一种崭新的现象。马克思主义理应对此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充实、发展已有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概念。
正是资本主义在当前的一时扩张和发展孕育了资本主义的最后危机,因为它吞噬了人的价值,危及到了整个人类继续生存。只有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些危机。而历史发展的出路只能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是因为,人类要继续生存,就必须:一是从根本上改变全世界范围内由资本主义造成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实现对物质生产的理性控制,也就是说建立一种从全人类的合理需要和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出发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之一。二是彻底改变无限追求物质财富、物质享受的价值目标。人类的新的价值目标只能是人的全面发展。这不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强调的共产主义的主要特征吗?
由于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从未遇到的新课题,人们对如何走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加上当时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也曾遭受过严重的挫折和失误,其中包括“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内乱,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正确总结了经验教训,坚持毛泽东思想,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立足于中国实际,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创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改革是在科学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前提下进行的,…改革始终坚持以“四项基本原则”为立国之本,以“三个有利于”为检验标准,抓住经济建设中心不放,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和步骤。改革中始终对“西化”和“分化”保持高度警惕,采取科学的战略和策略。党的自身建设也在改革中不断加强。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提出,把我们党的建设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仅“一五”期间,我国工业建设和生产所
取得的成就,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100年。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生产力和综合国力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是我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一位美国学者说:“中国令人震惊的经济增长史无前例,中国以独特的方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改变了世界。”一些西方舆论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提供了一种新的启示,正在颠覆西方的传统理论,探索“中国成功之谜”非常有意义。特别是2008年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一系列惊人表现,使许多外国政治家、学者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认为它“凸显了中国的制度优势”。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不断扩散蔓延,中国以其“独有的竞争力、高效率和适应性”吸引着世人目光,许多人从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带来的灾难中,看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世界的重要贡献,深入研究中国经验成为当今世界新的热点。事实充分证明,在中国,除了社会主义道路,没有任何其他道路能够给中国带来这样的发展,能够改变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成功实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远远超越了国界,都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我们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完全合乎规律的正确选择。
二、摆脱教条主义束缚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前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思维着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生产资料所有制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越平均越好。这些原则被当作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标志”。这种“标志”是我国现实的社会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吗?不是,这种“标志”是纯粹理性的产物,是脱离开我国现实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状况的,注定要被社会实践所打破。因此,阐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摒弃那种“用头立地”的思维方式,回到现实的基础上来。
有人可能会说,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早已经作出了结论,为什么不可以把这个现成结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呢?这是一种糊涂观念。马恩列斯毛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结论,其正确性是毫无疑义的。这个结论是他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高度理论概括,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是重要的理论武器。但是,“马克思丝毫不想制造乌托邦,不想凭空猜测无法知道的事情”。所有这些经典作家由于受他们那个时代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和具体形式作出详尽的说明。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完全由社会直接占有,没有商品,没有货币。而我国的实际情况与此大不相同。如果用马克思当初的这些设想作为衡量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标准,那就太荒唐可笑了。因此,我们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这些结论的时候,决不能简单地记取和背诵,而必须弄清这些理论由以产生的经纹脉络。否则,一旦前人的结论在我们的头脑中硬化起来,就有可能变形,脱离开它赖以建立的科学基础。所以,不能把革命导师的结论作为我们研究的出发点,只去为这些现成的结论作些注解和搜寻些例证。而必须从实际出发,以现实社会主义为原始基地,运用前人留下的精神财富,向更深的领域开掘。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问题,是一个具有强烈的党性原则和革命倾向性的问题。作为共产党员和一切具有爱国主义思想的人,应当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理直气壮地宣传它,并同一切歪曲和玷污它的行为作斗争。但是,这决不是说可以采取诉诸理性的简单做法,贴几个标签,喊几句口号,找几个模范例子,就能济事的。大家都知道,《资本论》是一个充满了强烈的阶级性和战斗性的科学体系,资产阶级学者责难它简直是一部阐述政治信条的教科书。但是在这部书中,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什么因素来说明问题,很难找到几个专门的政治名词术语,真正做到了革命的倾向性和高度的科学性的统一。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问题时,愈客观、愈不把作者个人主观愿望掺进去或者愈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就愈能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明确有力地当作一种无可避免的历史倾向显现出来。
今天,我国实行一系列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方针政策,如建立以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未曾遇到过的。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期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根据当代世界的时代主题,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出了新的理论思考和战略决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把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推向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因此,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必须摒弃那种因循守旧、主观武断的态度,要用“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新论断来辨别和把握社会主义的真谛。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钥匙
既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与规律性相等同的概念,反映的是社会制度的本质规定性,那么,它与社会现象就不会完全一致。如果这两者直接合而为一,那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从现象形态来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充满着矛盾,有时也要经历曲折和起伏。如果我们把眼界和思维局限在现象的再生产中,就有可能被表面的东西所迷惑,看不到事物的本质,把握不住具有指导性的线索。因此,我们看待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用简单的、直观的方法,只着眼于变化万千的社会现象,而必须善于排除表面的、个别的、偶然的对思维逻辑起干扰作用的因素,抓住事物的本质,对优越性作纯粹的考察。
首先,从经济生活方面来看,必须承认,战后西方国家由于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工人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我国人民的消费水平与其比较起来还有很大差距。于是,有人被西方的物质生活所迷惑,在这些人的眼里,社会主义当然不如资本主义优越了。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我们认为,生活水平的高低,不能说与社会制度的优劣没关系。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社会提供的消费资料不如封建生产方式提供的丰富,怎么能说它具有优越性?如果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永远比资本主义社会贫穷,那又怎么能说社会主义有优越性?但是,切不可忘记,这是一种长期的战略性对比,是以一个社会形态
的全过程与另一社会形态的全过程作对比。如果用一种社会形态的某个短期阶段相对比据以衡量两种社会制度的优劣,就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种短期对比,只能说明特定阶段两种社会制度下消费水平的差距,而不能说明两种根本不同的制度孰优孰劣。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率先实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其居民的消费水平不一定比其他国家好,但这不能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在当时没有优越性。同理,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也不能因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还赶不上资本主义国家,就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没有优越性。这里我们不妨看看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是如何看待这类问题的。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书中写到:“自从资本主义生产被大规模采用时起,工人的物质状况总的来讲是更为恶化了,——对于这一点只有资产者才表示怀疑。但是,难道我们为了这点就应当忧伤地眷恋(也是很贫乏的)埃及的肉锅,眷恋那仅仅培养奴隶精神的农村小工业或者眷恋‘野蛮人吗?恰恰相反。只有现代大工业造成的、摆脱了一切历来的枷锁——包括把它束缚在土地上的枷锁——并被驱进大城市的无产阶级,才能实行消灭一切阶级剥削和一切阶级统治的伟大社会变革。”上述论述向我们展示了正确认识社会历史现象的方法:不拘泥于某些看来是确定无疑的社会现象,而是透过这些现象抓住一个更为本质的东西。就消费水平来说,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前期的工人可能不如自给自足的封建农民。但是,有谁会否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阶级,代表了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呢?有谁会否认造成他们生活状况暂时恶化的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制度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呢?在革命导师看来,不管社会消费发生什么样暂时的波动,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总趋势是不会改变的,新兴的社会制度优胜于没落的社会制度的本质规定也是不会改变的。
其次,从政治生活方面来看,有人很欣赏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认为在这方面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强得多。其实,空洞抽象地谈论民主和自由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民主和自由作为政治概念其具体内容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所决定的,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和制约。资产阶级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手段,通过几年一度的选举来决定由谁做执政者和“守夜人”。如果有谁违背资产阶级的意愿,企图越过特定的轨道,就必然受到这种“民主”制度的制裁。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也不是允许人们愿意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在不危害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你可以抨击时政,谩骂总统,但超过了这个界限,法律就要剥夺你的自由。这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本质特性。当然,也不能否认,资本主义社会经过长时期的努力,使自己的民主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在国家法律的制约下,公民的自由得到某种程度上的保障。这方面的某些具体形式和做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这决不能成为“全盘西化”的理由。三权分立、多党政治不适合中国国情,简单移植只能把中国引向邪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自由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民可以广泛地行使民主权力,获得了充分的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劳动和休息的自由等。这种民主和自由,充分体现了社会最大多数人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了人民群众聪明才智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此,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与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虽有某种形式的联系,但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把两种民主制度从总体上加以对照,社会主义的民主无疑比资本主义的民主进步得多。当然,我们的民主形式在很多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地推进民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具有一种调节、完善自身的能力,这也是它的优越性的体现。
总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否定所带来的后果,是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固有的本性,它是按照社会主义制度自己的规律产生出来的东西。这种优越性不是各种社会现象的简单集合,它是更深一层,更本质的东西,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我们从本质上认识了这种优越性,就不会在实际工作中被某些个别的、暂时的成功事例冲昏头脑,把这种纯粹偶然性的东西赋予一般性的理论意义,作不适当的渲染和倡导;也不会因为某个时期、某个地方出现了挫折、腐败和丑恶现象,就以偏赅全,否认社会主义制度有优越性。我们注重从本质上考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不是理论脱离实际,搞思辨式的说教?不是的。因为这种本质的抽象,是以历史发展的事实作根据的。社会主义运动400年的历史,中国近百年革命史,建国后60年的建设史所提供的资料,就是我们赖以作出这种抽象的基础。正是这种考察方法,才有可能使我们把握规律性的东西,在高得多的程度上掌握现实和洞悉现实。
四、用发展和动态的眼光观察和认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并不是就凝固不变了恩格斯曾经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列宁也指出:“资产阶级总是非常虚伪地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一种僵死的、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实际上,只有从社会主义实现时起,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才会开始真正地迅速地向前推进,形成一个有大多数居民然后是全体居民参加的真正群众性的运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这条普遍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起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必然相应地向前发展,树立其上的整个上层建筑也要不断完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阶段,整个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成熟的程度不同,因而优越性的特点、形式和体现的程度也不同。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必然要经历若干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期望,起点也不能一下子太高,只有经过我们一步一步地努力,才能使人们获得越来越多的好处。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实现了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从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现在全国人民正加倍努力,向全面小康社会和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如果我们缺乏历史的眼光,采取超阶段的做法,把在以后阶段才能实现的优越性,当作现阶段的优越性,把将来才能办到的事情,硬要拿到现在来办,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表现在能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上。人们通常用生产力发展的快慢来衡量优越性的大小。但是,现实的生产力水平究竟如何,必须放到历史的联系中加以考察。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进行的,而现实的生产力则是以往人类活动的产物。马克思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
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活动的产物。”有些人总觉得我国生产力水平还不高,比起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很大距离,因而就看不见社会主义制度有多少优越性。这种思想方法实际上就是割断了历史的联系,忘记了我国经济建设开始时前一代人给我们创造的历史基础。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确实还有很大差距,造成这种结果的历史原因是很多的。首先,旧中国是个经济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原有生产力水平很低。我们在这个基础上起步搞社会主义建设,要使生产力发展到较高水平,其艰巨性和长期性是可以预料的。其次,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有二三百年的历史,经过漫长的道路,创造了现在这样大的生产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才6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毕竟是很短暂的,设想在这样短的时间里一下子赶上工业发达的国家,是根本不可能的。第三,我国是个小生产长期存在的国家,旧社会资本主义经济又先天不足,人们对如何管理社会化的大生产,本来就缺乏经验,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企业家阶层。总之,上述这些历史条件决定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难度是相当大的,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奏效。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经济落后的面貌,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看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探索的过程以及制度和政策逐步完善和定型化的过程。当然,其间不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前所未料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也不免会发生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对于这种局面,邓小平同志早有预见。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他一再强调,我们现在是在走一条新路,无论是制度,还是在制度下的方针、政策都还不够成熟,不够定型。“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所以,要经常“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就赶快改,新的问题出来要赶紧解决”。随着问题的不断解决,制度和方针、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成熟,我们相信,现今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些疑虑,将逐步解除。
我们党所坚持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为我们指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方向。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中的任何困难,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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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