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术语“乐曲”
刘思成 冯雷
摘要:“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就是有着一套相对独立完善的学科术语(概念)体系。”《中国音乐词典》1是我国仅有的对“中国音乐词汇”有较为专业实际描述的唯一专科词典,没有收录“乐曲”一词,且频繁使用该词解释其他词条。笔者从词典、论文等文献入手按古代、民国、1949年至今三个时期梳理中国“乐曲”词义,给“乐曲”下定义,最后得出术语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与文献研究学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音乐;乐曲;中国音乐词典;术语
问题的相关来源:“乐曲”是一个从我国古代流传至今天社会的词,但在当下语境中该词使用混乱。笔者将2018年中国八所音乐专业院校招生简章进行对比发现2(以下称简章):简章中均没有解释“乐曲”一词,且与“练习曲”“复调作品”等术语界限模糊,这不仅导致简章相互矛盾,且招生标准的不统一可能将适合这个行业的不可多得的人才挡在了专业之外,就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平等对于受教育机会而言。但是相对于《中国音乐词典》3来说,它是作为学术性工具书,以及记载中国音乐界的相关词汇的重要文献,缺乏对“乐曲”一词的解释。
术语既是学术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是解决实际生活中问题的需要。一、“术语”定义
什么是“术语”?《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4将“术语”定义为“专业领域中概念的语言指称。”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客体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人们根据客体特性概括而得到的心理构想。”即人观察了事物以后,根据事物的特征对该事物进行命名,这些特征应当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同时又能将该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本文所讨论的“乐曲”仅限于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与文献研究专业领域。“乐曲”是人们观察事物特征的命名,但它与练习曲、复调作品等术语界限模糊,因此 “乐曲”是术语,“乐曲”定义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二、古代时期
(一)“声”“音”“乐”和“曲”字义梳理
在《汉语大字典》“乐曲”简单来说即,有组织的乐音表达人们感情以至观念,进而可以对人们的生活映射的独特的形式。简章中 “乐曲”指一首首具体的音乐作品,在该语境中“乐曲”为“音乐”下位概念。
古代“音”与“乐”代表不同的含义,且常常与“声”放在一起讨论。古文献中“乐曲”一词常常和“乐”“曲”“音”“声”四字在同一语境中出现,为了穷尽该词使用语境释义,笔者先对四者字义作简要梳理。笔者参考词典包括音乐类词典和语文类词典,我所了解的有:《音乐百科词典》《中国音乐词典》,还有一般使用的语文词典有:《汉语大词典》《说文解字》《古辞辨》《辞源》。这些词典虽由后人编撰,但释义项都有对应的古文献出处,因此均属于古代时期释义。
(二)古文献中“乐曲”词义梳理
由于社会的发展,概念的丰富,字义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乐”“曲”二字由单独使用到作为词组出现。说明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加深,因此对事物的指称概念进行一个全新的区别,还有对它的含义作出了更新颖的解释。我通过查找《四库全书》,得到了“乐曲”的一些用法:
通过我的细致查阅,发现“乐曲”是在我国汉朝时期被应用的。郑玄的《礼记疏》中有这样的说明“单出曰声,杂比曰音,音则乐曲也,以春时调和乐以角爲主,故云其音角”。我们可以通过文章里的语境以及表1得出结论,在此“乐曲”解释是:曲调。 汉代郑玄《礼记疏》第十五卷又云:“乐得其节者谓乐曲之节”。即“乐曲”与“乐”同义,节是节制,结合语境及表1可知,“乐曲”释义为:“享乐;乐舞”。
东汉末期的韦昭所著作的《国语韦氏解》这样写道“瞽献曲,韦注曲乐曲也”在许慎著作的《说文解字》有讲道:“不直曰曲……又乐章爲曲,谓音宛曲而成章也……韦云,曲乐曲也……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謠,韩诗曰有章曲曰歌。”此处“曲”和“乐曲”同义。“曲”由弯曲意思引申为音弯弯曲曲,即“曲调”。
唐宋人吴宽《纂歷代名賢確論》“诗夫诗者,古人乐曲,故可以歌,可以被于金石钟鼓之节。”唐成伯屿《毛詩指說》“诗人先系其辞,然后播之乐曲。”此处“乐曲”均指歌曲。
宋錢易《南部新書》卷六“武德中天下始作秦王破陣乐曲以歌舞文皇之功業”,“乐曲”在文章中的意思是“乐舞”。
元毛应龙的《周官集传》记载了“肆夏”和“工歌”表演的情况,“肆夏” 和“工歌”都可歌,由此可以得知“杜子春郑康成皆以九夏为乐曲”中“乐曲”代表的意思是“歌曲”。
《皇朝文獻通考》:“以丝为主,而竹附之……其乐曲一名图尔本卫拉特,有声无辞。”器乐作品也称作“乐曲”。
据古文献资料梳理可知,中国古代“乐曲”有以下几个含义:
曲调;还有就是享乐的意思;接着是乐舞的意思;还有就是歌曲的意思;还有就是器乐作品的意思。
除此之外,“乐曲”在很多字词上还存在着不尽相同的含义:如“乐曲谱”,指 “谱”。
中国古代“乐曲”包括音乐和非音乐两个方面:既指纯音乐(曲调)、谱;也指歌曲(诗),还指综合艺术形式——乐舞,延伸意义为享乐。总之“乐曲”包罗万象,可见人们对“乐曲”认识较为模糊。三、民国时期
“乐曲”我经过多方查阅,发现民国很多地方都有出现,但是没有办法直接地对“乐曲”来解释,所以我在此借用意义比“乐曲”大的 “作品”這一概念以及其范围去进行一个表示。根据《汉语大词典》里面“作品”的具体含义:“文学艺术创作的成品。”
在当时的民国时期,“乐曲”首次在张德彝的《四述奇》(摘录)(1881)出现,原文是这样的:“奏乐者拽胡笳……歌者二男三女,乐曲均佳。”此处“乐曲”指器乐作品、声乐作品。民国时期“乐曲”一词使用情况如下:
(一)指音乐作品(不仅是器乐作品还有就是声乐作品)。
我们不难从彭祉卿所著的《从现代音乐上论琴(节录)(1937)》原文:“笙、箫、琵琶合奏同一乐曲”以及著名作家应尚能《提倡国乐(1942)》所注的:“伟大的乐曲都是向着全世界人类所说的,只要懂得就能领会其中的意义。”以及霍士奇写道的《伟大而贫弱的歌声—— 一九三六年的音乐运动的结算》,原文内容是这样的:“而乐曲之趋于口号化……如《中华民族不会亡》”。
(二)指纯音乐。
关于霍士奇自身所写的《国防音乐》有这样提到:“……决定了我们的歌词和乐曲创作的形式和必备的条件。”
(三)指曲谱。
曾志忞《音乐教育论》:“《法国革命歌》……乐曲之记号,犹字之点画,以大作犬。”
(四)涵盖“韶乐”。
杨荫浏《国乐前途及其研究》 :“清代新制的文庙乐舞,犹夸大其名,称为中和韶乐……原来某一个特殊而具体的乐曲专门名称。”
(五)涵盖“昆曲”。
根据匪石原著的《中国音乐改良说》里面写道的 :“今日乐曲之号称稍古者,乃推昆曲。”
(六)指“总记乐谱之构造与旋律之法则”。
有关于萧友梅所写的《音乐概说(节选)》 中有这样的记载“总记乐谱之构造与旋律之法则者,曰乐曲 (Music Grammar)。”
(七)指“旋律”
根据杨荫浏笔下的《西文的音乐特性(1934)》所述如下:“文字着重之处,应当是乐曲上注力之处。”
(八)作为戏剧的对立面指“纯音乐”
朱谦之《音乐文学运动(选录)》:“中国戏剧一千年来力求脱离乐曲一方面的种种束缚”。
(九)指“伴奏”
我国著名理论家潘孑农在他的《从建立中国歌剧的路向问题谈到《秋子》的演出》这样写道:“所谓半歌剧,原不过是利用话剧的形式,配合剧情而渗入几支独唱或合唱的歌曲,并以简单的乐曲伴奏来强调剧情进展的范围。”
(十)“乐曲”含义模糊不清
楊荫浏《西文的音乐特性(1934)》一文中将“乐曲”与“歌曲”并列。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乐曲学(选录)一文只提到“乐学”,没有解释“乐曲学”。
据上可知民国时期的“乐曲”包含的内容如下:
1.音乐作品;
2.纯音乐作品;
3.曲谱;
4. 涵盖“韶乐”;
5. 涵盖“昆曲”;
6.“总记乐谱之构造与旋律之法则”;
7.“旋律”;
8.“伴奏”;
10.含义模糊不清。
由此可以得知,我国在民国时期对于“乐曲”到底是什么意思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四、1949年至今
(一)中国专业音乐院校本科招生简章中的“乐曲”
通过调查知道眼下我国的11所专业音乐学院在他们的招生简章中都采用的是“乐曲”一词,却没有对“乐曲”进行解释。
从招生简章使用的语境来看,“乐曲”指器乐作品,即排除声乐作品,提到演唱时用“歌曲”或“民歌”,不用“乐曲”。但由于简章中没有界定“乐曲”这一概念,因此乐曲和非乐曲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由此转换而来的的一些词,比如说“大型乐曲”、还有“复调乐曲”、再如“中型乐曲”、以及“中外乐曲”这样的词、或者是“炫技性乐曲”等出现的种类数不胜数,所以就形成了“乐曲”这个词,出现各种的使用方法: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古典奏鸣曲”这个含义的,但还有时“复调作品”,有时又不涵盖这两项与其作为并列项出现。
(二)钢琴考级(业余)教材中的“乐曲”
笔者参考的钢琴考级教材,在二零零七年左右有过一次重新修订,我把这两个对比了以下发现了以下内容的变更:“练习曲”和“乐曲”作为并列项;在旧版教材中“乐曲”和“复调作品”并列,在新版教材中则涵盖“复调作品”。
(三)音乐专科词典中的“乐曲”释义
1.中国人编著的音乐词典
1)中国人编的中外音乐词汇兼容音乐词典
通过调查康讴《大陆音乐词典》、还有王沛伦《音乐词典》、第三个是缪天瑞《音乐百科词典》三本书,单单是王沛伦《音乐词典》一书里对“乐曲”对应“piece”,然而定义不够清楚,然后以上的另外两本音乐词典也都没有对收录“乐曲”的解释。
2)中国人编著的只收录中国音乐相关词汇的词典
《中国音乐词典》没有收录“乐曲”这一词条。
所以笔者对“乐曲”所有的英汉互译的(music ; composition ;piece;work)有关的解释如下:
在此把音作为说明的对象,经由(音阶、拍子、节奏、音色、曲调、和声等)以此来抒发人们的思想感情,或者说是观念的一种艺术形式,最后在经由一定的作曲表现在音乐方面。结论
中国古代的“乐”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呈现,纯音乐尚未从中分离,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古代的“乐曲”可谓是一词百义,包括的解释数不胜数。但是但看民国到新中国这段时间“乐曲”释义逐渐“单义化”,指音乐作品。
在当代语境下如果把握住了乐曲这一本质特征——“作曲法通过音乐各种表现手段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以至观念形成的音乐作品。”,器乐作品中体裁不能作为划分“乐曲”和“非乐曲”的边界。因此不必将“乐曲”和任何一类音乐作品并列,因为乐曲包含所有音乐作品。
综上所述,我深刻的体会到“乐曲”定义是指作曲家通过他的音乐作品创作的音乐(音阶、拍子、节奏、音色、曲调、和声等)以此来抒发人们的思想感情,或者说是观念的一种艺术形式,最后在经由一定的作曲表现在音乐方面。
我国著名作家陈玲群先生曾经著书《为“重写音乐史”择定正确的突破口——读冯文慈先生提交中国音乐史学会福州年会文章有感》一文中表达出我国近现代的音乐史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其学科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而术语的“专一性”与“系统性”是进行学术分析以及查阅的基石,所以专业的术语编纂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建构中
参考文献:
[1]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编.中国音乐词典[Z].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
[2]相关数据请看刘思成.?论术语“乐曲”[D].西南大学,2019:154-156.
[3]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编.中国音乐词典[Z].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
[4]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J].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3(01):45-48.
作者简介:
1.刘思成(1994-)、女、汉族、湖南长沙县、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音乐(本文为硕士毕业论文部分章节内容缩写,有理论突破。)
2.通讯作者:*冯雷(1969-),博士,湖州师范学院教师、硕导,西南大学外聘硕导,专业方向为钢琴演奏与教学、中国近现代音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