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与维护环境正义

    徐 春

    [摘要]随着工业化达到其最高成就,特别是不良社会生产方式带来人与自然的矛盾尖锐化,促使I。业文明必将发生转型,走向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但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必须通过解决社会矛盾来实现,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设计需要注入环境正义的理念。

    [关键词]人与自然;生态文明;环境正义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7-0003-04

    一、生态文明的缘起和理论阐释

    20世纪70至80年代,随着西方工业化达到其最高成就,以及它所带来的问题严重化,特别是不良社会生产方式带来生态环境恶化,促使工业社会面临历史性变革。西方社会学家、未来学家预感到传统工业时代的结束,广泛使用一“后”字,作为一种综合形式来说明西方社会正在进入的时代。德国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伦多夫认为他们生活在一个后资本主义社会里。美籍经济学家肯尼思·博尔丁认为他们处在“后文明”时代的开始。以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在今后30年至50年间,我们将看到“后工业社会”的出现。如何来表述未来社会的发展样态,也就是说,在工业文明走到尽头之日,人类文明将向何处发展?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这已经成为有远见的未来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科学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工业活动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越来越关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女科学家蕾切尔·卡逊以《寂静的春天》揭示了伤害自然必然危及人类自身生存的事实,提出了人与自然共存共荣的问题。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同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了均衡发展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对工业文明社会进行了初步的反思,各国政府开始把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施政内容。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莱斯特·R·布朗出版了《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一书,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问题。1983年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作了理论表述,形成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90年代,产生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与实践,生态学和环境科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互相交叉渗透,相继出现了一大批新兴学科。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是强调和深化了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同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全球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拉开了人类自觉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序幕。

    西方社会文化领域也感受到当代环境问题的压力。后现代主义是西方发达国家在20世纪中期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思潮。它的缘起是对西方国家工业化实践的历史反思,所涉及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哲学、艺术、宗教、文化、科学等等。就环境问题而言也多有论述,其中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流派实际上提出了试图超越现代文明的后现代生态文明世界观,以大卫·格里芬、科布等人为代表,他们在批判人类中心主义的过程中提出了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生态观,认为人类参与的社会并不仅权是由人类组成的,生物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实在观就来源于生态学对世界形象的描绘,把世界看作是一个有机体和无机体密切相互作用的、永无止境的复杂网络。认为生态学以一种整体论的方法包含和超越了分析,而这种整体论的方法至关重要。正是生态运动的兴起,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所有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应当同我们的总体环境保持某种和谐,格里芬认为,“后现代思想是彻底的生态学的”,因为“它为生态运动所倡导的持久的见解提供了哲学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根据”。大卫·格里芬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致力于倡导、推进这种后现代的生态意识。

    从目前所接触的有限资料来看,1995年,美国著名作家、评论家罗伊·莫里森在其出版的《生态民主》一书中,明确使用了“生态文明”这一概念。他呼吁,应该以污染税来代替所得税,以信息交换来代替无限制的增长等,来节制工业文明的危害,并将“生态文明”作为“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文明形式,而“生态民主”则是“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必由之路。

    在西方国家,无论是社会学家对后工业社会的探讨,还是科学家对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努力,以及后现代主义者倡导的生态学世界观,都在同一方向上预示着工业文明因面临着多重全球问题必将发生转型,走向新文明。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生态环境问题在前苏联理论界也受到极大关注和重视,以弗罗洛夫、扎格拉金、费多罗夫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把生态环境问题看作是涉及人类生存、人类未来的大问题提升到哲学高度加以研究。弗罗洛夫在其1975年出版的《科学技术进步与人的未来》一书中指出,研究生态问题的本质至少应当考虑到生态问题具有的三个因素:一是与危及自然资源枯竭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二是在世界性环境污染条件下有关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的狭义生态学方面;三是社会政治方面的因素,这些问题不仅仅在各国、各地区范围内,而且在包括整个人类在内的全球范围内都有着解决的必要性,因此恰恰是社会政治因素在解决生态问题当中具有决定性作用。O·K·古谢夫认为,明对自然界的进一步入侵将对地球外貌产生更加彻底的影响,这种影响虽然是不由自主地发展起来的,但它却能给人类带来数不胜数的灾难,他指出,当我们认识到对自然界的进一步掌握和改造是绝对不能避免的,我们便应当学会以我们的理性、意志和各种技术措施的全部力量去控制这些过程。人在科学技术发展的道路上已经走得太远了,只有在迫使人与自然界转为合理地井然有序地相互影响时,才有可能使人与自然的关系趋于和谐。改造自然环境这一过程,如果是有意识地进行的,并且考虑到自然界永恒规律和生物地理群落内其他一切相互关系。如果是以深刻全面的科学分析作为基础的话,那么,这种改造自然的过程将会而且应当导致人在地球上的幸福生活。当时的苏联理论界已经开始以马克思主义观点对生态问题进行详尽而系统的阐述和分析,目的在于进一步阐明现代人同自然界协调一致的关系,通晓其各种发展过程,有理性地去利用自然,以便将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的人道化理论丰富起来。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前苏联学术界对生态文明概念的最早使用是在1984年第2期《莫斯科大学学报·科学共产主义》杂志刊登的《在

    成熟社会主义条件下培养个人生态文明的途径》一文中,提出培养生态文明是共产主义教育的内容和结果之一。生态文明是社会对个人进行一定影响的结果,是从现代生态要求的角度看社会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特性。它不仅包括自然资源的利用方法及其物质基础、工艺以及社会同自然相互作用的思想,而且包括这些问题与一般生态学、社会生态学、社会与自然相互作用的马列主义理论的科学规范和要求的一致程度。

    显然,前苏联学者当时界定的生态文明含义不是将其作为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文明形式,而是将生态文明看作是生态文化、生态学修养的提升。弗罗洛夫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把对环境的合理组织看作形成新人的条件之一;与此相适应,也把形成合理的,有益于人的环境的过程看作生态的发展过程。这样,使所形成的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适应人的需要,就成为生态学上平衡发展战略的基本目的。”尽管前苏联学者较早提出生态文明概念,但因为工业化发展程度不同,苏联学者虽然感受到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但并未感受到人类文明发展形态将面临转折。

    1987年,著名生态学家、中国生态经济学会顾问叶谦吉先生在中国学术界首次明确使用生态文明概念。他在全国生态农业问题讨论会上奋力疾呼要“大力提倡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什么是“生态文明”,叶谦吉教授认为:所谓生态文明就是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又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和谐统一的关系。很明显,作为生态学家的叶谦吉教授,是从生态学及生态哲学的视角来看生态文明的。1987年6月23日出版的《中国环境报》发表了《真正的文明时代才刚刚起步——叶谦吉教授呼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访问报道。中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思华教授,长期以来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在学术界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命题。1988年4月,刘思华教授在其所发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态经济的根本特征与基本矛盾》一文中就提出:“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经济学派则持有协调论的生态经济观。生态经济协调论认为,人无论作为自然的人,还是作为社会的人,都不是消极适应自然,而是在适应中不断认识自然与能动利用自然,创造符合自己需要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推动人类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同样必须顺应这一普遍的发展趋势。”这是在论述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论点。其后,刘思华教授在1991年出版的《企业生态环境优化技巧》一书中论述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和企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时进一步指出:“我们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中国学者当时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还只是从人类对自然应持有的一种文明态度出发,并非认为生态文明将是人类文明走向的新形态。

    随着生态环境危机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促使人们对人类文明的未来走向、生态文明等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经过近30年的理论发展,对于如何界定生态文明,在学术界有不同看法。尤其是国情不同,生态文明所处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境遇也不同,因此,建设生态文明的层次应该有所不同。

    从初级层次看,生态文明指的是,在工业文明已经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用更文明的态度对待自然,不野蛮开发,不粗暴对待大自然,努力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认真保护和积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通常意义上大多数人理解并广泛使用的生态文明含义,也是生态文明所具有的初级形态。在推进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我们现在努力建设的也是这个层次的生态文明。党的十七大报告将“生态文明”翻译成“conservation cul-ture”首先强调的是保护自然资源的含义,明显具有初级阶段的特点,这意味着我们党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发展与保护关系的问题上,最终提升到了文明的高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这就说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保护自然资源的内容,而且还包括调节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容。也就是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和“循环经济”的方式来实现的,这表明是一种更高级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即便不是一种更高级的文明形式,至少也应该是一种包含生态学思想的现代文明形式。目前生态文明尚未成长为新的社会文明形态,但是如果人类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制度管理、日常行为等都走向生态化,那么,未来文明形态有可能发展成为新的、更高级的文明形态即生态文明社会。

    从文明形态发展的高级阶段看,生态文明社会应具有这样几个明显特征:

    第一,在文化价值观上,对自然的价值有明确的认识,树立起符合自然生态原则的价值需求、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生态文化、生态意识成为大众文化意识,人们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能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念,自觉地提高对自然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生态道德成为民间道德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在生产方式上,转变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实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化,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生态化产业成为社会中心产业,它不是否定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而是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条件下,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创造人类新的技术形式——生态技术,运用生态技术和生态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形成生态化的产业体系,使人类生产劳动具有净化环境、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新机制,沿着与生物圈相互协调的方向进化。

    第三,在生活方式上,人们的追求不再是对物质财富的过度享受,而是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人类个体的生活既不能损害群体生存的自然环境,也不应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改造自然以不损害自然生态的整体稳定和其他生物物种的生存为前提。人类从单向度要求自然满足人的价值需求转变成生态法则制约下的有条件满足。人类生活不仅是富足的,而且是自然的。建立起合理的社会消费结构,绿色消费成为人类生活的新目标、新时尚,从而使人过上真正的全面符合人类本性及社会道德的生活。

    第四,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生态

    化渗入到社会结构中,但这只是社会的某些方面而不是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变化,诸如在社会政策上考虑如何组织好经济,以便加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制定决策上,科学家和经济学家、人文学者更加直接地参与政治活动,对于有重大影响的发展战略决策,进行生态效益评估,以期维护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最小损害并能够进行一定的生态建设。这是生态文明的高级形态。当人类文明进程发展到从价值观念到生产方式,从科学技术到文化教育,从制度管理到日常行为都在发生深刻变革的时候,就标志着文明形态开始发生转变,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就是生态文明已露出端倪,需要人类共同努力,才能超越工业文明,指向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协调的生态文明。

    二、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维护环境正义

    建设生态文明,这既是对人类文明进入转型期的规律性把握,也是对当代中国科学发展理念的实践性提升。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它将给我们带来包括世界观、价值观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维系社会和谐发展的力量。

    建设生态文明是针对人与自然的矛盾尖锐化提出的,但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必须通过解决社会矛盾来实现。马克思说,物与物的关系后面,从来是人与人的关系。撇开社会形态而言,无论是资本主义的传统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社会主义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都以片面地追求国民生产总值的高速增长和物质财富的无限增加为目的,从而达到实现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传统市场经济体制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都是把经济增长建立在贪婪地索取自然资源,大量地消耗资源与环境的基础之上,忽略了生态环境对经济的制约问题,如今表现为环境压力的全球化全球化的推进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掠夺全球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的,正是由于非再生资源和可耗尽资源的高强度开采,导致全球生态系统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这种格局至今仍在延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全球扩张,各个资本家、垄断集团对资源展开自发的无序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环境利益分配不公,因此,这就涉及到需要维护环境正义的问题。

    正义为正当公平之意,是指社会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念与准则。正义与一定的社会基本制度相联,并以此为基准,规定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环境保护越来越被看作是人类繁衍的核心,甚至是生存和死亡的核心。许多事实也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一些人对资源的滥用将导致另一些人的贫困,由此可以推断,环境问题也是正义范畴之中的问题。环境正义要求世界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在符合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获取本国应有的环境利益以满足社会需要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也要求一国内部的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己的利益的过程中,遵循机会平等、责任共担、合理分配、补偿的原则,平等地享有环境权利,公平地履行环境义务。环境正义既包括国内公正,也包括国际公正;既包括代内公正,也包括代际公正;既有共时性问题,也有历时性问题。对环境正义和义务的关心已超越国界走向世界,超越现在走向未来。

    从世界视角看,在享有地球资源时,发达国家制造了许多环境不正义。比如,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者,其增长量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快得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印度多22倍,是巴西的11倍,中国的8倍。而那些承受最多环境灾难的国家和人民通常得不到相应的环境利益。例如,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将完全毁灭像马尔代夫、图瓦卢等一些国土低于海平面的小岛国。加勒比海的一些小国将忍受更多风暴、飓风的灾难。7000万孟加拉国的农民因为土地被海水淹没而失去家园。然而,他们的环境利益得不到真正的维护。

    一个国家内部甚至一个区域内也存在许多环境不正义现象。对中国来说,生态破坏与工业化、城市化、就业压力、资源短缺、贫富差距搅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累积成中国严峻的社会难题。在中国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在社会不公之外出现了环境不公,社会不公加重了环境不公。

    首先存在着城乡不公平。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中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可以说,中国城市环境的改善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通过截污,城区水质改善了,农村水质却恶化了;通过转二产促三产,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了,近郊污染加重了;通过简单填埋生活垃圾,城区面貌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农村在为城市装满“米袋子”、“菜篮子”的同时,出现了地力衰竭、生态退化和农业资源污染。

    其次是区域不公平。西部是我国大江大河的源头和生态环境的天然屏障,长期以来开发森林和矿产,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但因为资源价格偏低,使西部地区并未得到合理补偿。我们对西部地区不断提出限制发展、保护环境的要求,而保护的成果却主要被发达地区无偿享用。近年来的南水北调、森林禁伐、西部地区退耕还林,最直接的受益者还是发达地区。环保上的区域不公平是明显的,“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再次是阶层不公平。从环境上看,富裕人群的人均资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的污染物多,贫困人群往往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享受医疗保健,以补偿环境污染给生活质量带来的损害;贫困人群却没有能力选择生活环境,更无力应对因污染而带来的健康损害。全国每年因空气污染致病死亡人数达36万,直接经济损失1500多亿元。又比如中国1998年发生严重的洪灾后,一些省市陆续出台了禁止砍伐森林的法规、章程,这使得长期以来主要以砍伐森林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地方和个人在经济上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如何在保护资源环境的同时,维护资源保护区人民的正当经济利益,这既是环境正义问题,也是社会公正问题。

    环境正义还包括代际公平。因为未来人不可能参与今天的决策,他们的环境权利被我们今天的人剥夺了。就代际公正的具体要求而言,需要确定代际之间有关公正的恰当“储存率”。实际上,这是每一代人所面临的本代人所应消耗的自然资源的数量与本代人应为后代人积累的自然资源的数量之间的比例问题。公正的储存包括两种类型:其一,再生性资源的储存。这主要是指每代人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储存。其二,非再生性资源的储存。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是以非再生性资源为动力基础而实现的,非再生性资源有一个特点,这就是人类社会世世代代对于它都有共同使用权即共享性。但是,非再生性资源并非无穷无尽的,因此,前代人对于非再生性资源的过度消耗。将意味着后代人对于非再生性资源的较少占有。而且,对于非再生性资源的过度开采,会直接损害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破坏生态平衡。造成人居环境的侵蚀和污染,从而直接地损害着后代人的切身利益。有鉴于此,应当注重非再生性资源的储存,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代际公正对于保证社会健康发展的持续性,对于提升社会发展的质量,向生态文明社会转型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

    环境正义只有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才具有真正现实的意义。既然环境是一种资源,它的分配就需要遵循正义的法则。但是如何恰当定义环境资源?如何评估利益和代价?什么样的分配法则是公正合理的,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这需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工业文明尚未成熟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还只是舆论中的呼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与解决社会问题紧密相关,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设计需要注入环境正义的理念。

    责任编辑姚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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