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出版的发展与版权保护

    【摘要】互联网的发展给数字出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未来发展的主体产业,数字出版需要著作权人、出版单位、监管机构等各方面一起努力去维护,只有建立了规范、健康的创新环境和发展氛围,才能推动出版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关键词】数字出版;现状;发展;版权保护

    【作者单位】曹岚,中国文史出版社。

    一、出版行业现状分析

    随着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不断增长,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对精神方面的追求也达到异乎寻常的热度。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代表,图书出版行业在2016年结束了从2011年开始的每年增速下降局面,开始止跌回升。不止中国,过去两年里,全世界的出版行业都有了明显的复苏迹象。2014年美国出版业增速回升了8%,2015年初步统计为回升2.8%;德国出版业回升了2%,整个欧洲出版业回升了1.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2015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出版图书47.6万种,较2014年增长6.1%;图书出版实现营业收入822.6亿元,较2014年增长4.0%;2015年利润总额125.3亿元,较2014年增长7.0%;2015年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1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8.5%。其中非常明显的现象是,期刊、报纸和音像制品三种传统产业均出现了负增长。而与之相反的是,数字出版保持了30%的高速增长,占全行业营业收入的20.3%,对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长贡献率达60.2%,其增长速度与增长贡献率在新闻出版各产业类别中均位居第一。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在《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中指出,2015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4403.85亿元,比2014年增长30%,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产业收入的总比由2014年的17.1%提升至2015年的20.5%。

    二、数字出版产业分析

    1.数字出版发展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已经渗透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的消费习惯和获取信息的渠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6年8月份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第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2014 年数字化阅读率为58.1%,已经超过了图书阅读率。在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面前,传统出版行业如果再不尽快转型调整,势必会受到更大的冲击。

    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用三年时间,打造一批技术、产品、业态均达到市场先进水平,兼具竞争力的新型出版机构,带动和加快整个新闻出版业的升级转型。同年,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传统媒体单位转型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新闻出版单位加快设立数字出版分公司、子公司,推进组织机构和出版流程再造,推行融合发展运营机制。

    2015年,李克强总理提出今后政府的工作重点是“互联网 +”,传统企业要全面与其相融合。进入了“十三五”时期,国家对文化产业创新和升级的扶持力度势必继续加大,更会为数字出版产业的高速稳定发展创造前所未有的便利环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数字出版及科技专项规划》的相继出台,也会为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引作用。

    2.数字出版现状

    很多出版社对互联网技术不了解,数字出版的意识还非常淡薄,他们认为,数字出版只是简单地把纸质图书转变成电子书放到网络上去售卖,这是个非常大的误区。

    数字出版是利用数字技术对内容进行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新兴的数字媒体,如新闻网站、电子图书、数字杂志、在线音乐、网络游戏等,都以新兴的载体技术为核心的产物。而CD/DVD光盘、电子杂志、微信微博、BBS、视频网站、电子书、在线阅读网站、有声电子读物等新载体,也完全区别于传统的纸质图书。数字出版的产品形态更是多种多样,如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在线教育视频等,这些都是传统出版目前做不到的。

    2015年,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70亿元,用户规模达到3.5亿人,网络文学已成为数字阅读内容和收入的主要构成。2015年号称IP元年,《盗墓笔记》《花千骨》《琅琊榜》等一系列知名网络文学作品被成功改编成影视作品,并获得了口碑和收入双丰收。出版行业随即将视线转移到对IP的挖掘、培育和孵化上面,从图书、动漫、影视、游戏到衍生品,实现全产业链的全面运营和开发,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也通过创立文化企业的方式充分融入出版行业,打通从上游内容到下游渠道的文化产业链条,开拓全方位融合的发展方向。

    另一个发展迅速的领域是在线教育,2015年,中国互联网教育市场规模达到1111亿元,2010—2015年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32.9%。截至2016年6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18亿,较2015年底增加775万。教育出版单位也不断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在线培训等各领域,探索和研发基于互联网新兴媒体、适用于数字在线教育的服务平台、课程体系和教材内容,已形成了在线测评、数字教材、在线课程、电子作业、在线学习资源及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并不断地提升运营能力和互动方式,以便更快地加速与受众群体的融合。

    在推广渠道方面,数字出版也充分利用互联网全媒体的便利性,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到自媒体平台,逐渐建立了出版行业、作者与读者之间直接的互动模式。作者通过与读者的互动,充分听取读者的意见和评论,在激发读者兴趣的同时,充分调动读者的热情。出版社通过大数据统计以及读者反馈,更能针对个性化群体定制开发新产品,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让出版更适应时代发展和贴近用户。这些方式颠覆了传统出版行业的运营角度和方向,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

    3.数字出版的版权问题

    数字出版虽然适应了互联网发展的历史潮流,有其发展的必然优势,但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共享性,其势必在拓宽人们获取信息渠道的同时,降低信息盗取的难度和成本,从而产生极大的隐患。

    (1)盗版猖獗。由于数字内容复制容易传播,低成本或无成本的盗版内容在网络随处可见,被肆意传播,以此来获取利润的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极大地危害原著作权人和出版社的利益。数据显示,2014年盗版网络文学使PC端付费阅读收入损失43.2亿元,而电子书的盗版下载和阅读对出版行业造成的损失更是大到无法预估。随着社交、分享平台、自媒体等的兴起,盗版的速度和传播渠道越来越广,网站、论坛、博客、贴吧、云盘、APP客户端等,让盗版更是随处可见,防不胜防。

    (2)维权困难。由于传播范围广泛,靠人工的搜索方式难以将盗版、侵权平台全部监测到。而新兴技术和商业模式带来的如聚合类网站、云盘存储、APP、p2p转码等侵权行为的判断和侵权主体认定,给知识产权带来了立法、司法、执法等各方面的全新挑战。很多侵权平台都是个人搭建,找不到诉讼主体,无法立案。而很多著作权人版权意识淡薄,没有进行著作权的有效管理和保护,诉讼时无法证明版权归属,无法保障自身应有权益。加上法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障力度不够,诉讼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获赔偿与付出不成正比,造成很多著作权人只能无奈放弃对自我利益的维护。

    三、如何有效地进行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针对的不是个别人,它应该是一个全民发起的行动,从每个人的意识深处出发,从政府层面大力辅助支持,通过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技术手段,对版权全面地进行保护,才能让版权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有效地进行版权保护具体来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考虑。

    1.著作权人提高自我版权意识

    著作权人要从根本上提高版权意识,从作品产生之时起,就要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和注册,在进行转授权的同时,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协议,生成清晰的授权链条,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的时候权属不清,无法保障应有权益。

    2.加强侵权维护手段和力度

    著作权人要主动通过自己或拥有监测技术的第三方监测平台进行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现和搜集,通过在线申诉、请求下线等方式,避免侵权范围的扩大,减少侵权损失。对已造成极大损失、无视维权请求或找不到联系方式的侵权主体,可以通过寻求文化执法大队等行政单位的协助,以及直接进行诉讼等方式,及时维护自己的应有权益,终止侵权的同时,获取应得的赔偿。

    3.国家加大执法力度

    “十二五”期间,我国数字出版领域先后出台6项国家标准、46项行业标准、31项工程标准、26项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大大规范了数字出版业的发展。同时,各地也自行开展属地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出版物3635种,涉案境内网站2231家。

    2014年6月,针对我国现行发展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对侵权行为的判定落后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送审稿将为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打好进一步完善的基础。同时,为了更好地判定新媒体环境下的侵权行为和主题,国家也不断完善现有的司法解释。2014年10月,国家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侵权责任更加明晰,进一步完善网络版权的秩序。

    由国家版权局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剑网”行动,作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活动,已连续开展了10年,该行动集中处理了一系列重大典型的网络侵权案件,在维护网络版权秩序的同时,对侵权盗版行为产生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同时提高了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对建立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的来看,互联网的发展给数字出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作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未来发展的主体产业,数字出版需要著作权人、出版单位、监管机构等各方面一起努力去维护,只有建立了规范、健康的创新环境和发展氛围,才会带来更加辉煌的成绩,推动出版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张立. 2014—2015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5.

    [2]2016—2022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供需预测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EB/OL]. http://www.chyxx.com/research/201609/4

    47558.html.

    [3]魏玉山.2015—2016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EB/OL]. http://reader.gmw.cn/2016-07/21/content_21057763.htm, 2016-07-21.

    [4]李志坚.“互联网+”对传统图书出版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EB/OL]. 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6/0927/c40740

    9-28744538.html,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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