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否适合当前的中国
刘颖卓 闫国柱
摘要:近年来,国内部分经济学家在借鉴国际上部分国家通货膨胀目标制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政府采纳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将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出发,在客观阐述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优越性下,根据中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及通货膨胀目标制的适用条件来研究其是否适合当前的中国经济形势。通过研究发现,目前通货膨胀目标制不适合中国。
关键词:通货膨胀目标制;财政政策;适用性
前言:在进入到2008年以来,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持续上涨,以1月份为例,CPI同比上涨7.1%,创13年新高。2008年两会召开之际,有人大代表建议财政政策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当前中央银行将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做法在现实经济实践中的确有诸多的弊端,但是考虑到中国属于新兴发展中国家,又处在改革转轨过程中,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诸多约束条件和其自身固有的缺陷,财政政策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并不适合目前的中国。
1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及特点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是央行明确以物价稳定为目标,首先确定将来某一阶段的目标通货膨胀率,然后根据当前的经济局势对未来的通货膨胀率进行估测,两相对比,如果预测值大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反之则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优点是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透明性,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物价稳定的信心,也方便公众对央行的货币政策进行评价和监督。这种制度安排要求中央银行把实现低通货膨胀作为自己的职责。通货膨胀目标制具有兼顾规则性与灵活性、可以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中央银行的信誉、对通货膨胀的控制更直接和稳定、减小经济波动、有助于央行摆脱通货膨胀压力,实现既定目标等特点。
2 通货膨胀目标制适用的条件
2.1 弹性汇率制或浮动汇率制。许多西方经济学家认为,通货膨胀目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是不可操作的。因为目前实行固定汇率制的国家需要将本币分别与世界三大主要货币-美元、欧元或日元挂钩。这些国家利率的设定必须维护其所钉住的固定汇率,这就意味着其利率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所钉住的汇率国的利率的影响。
2.2 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虽然政府和中央银行协商后,可由任一家设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制定,但是,货币当局对所承诺的保持短期或长期政策目标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能力取决于中央银行不受政府财政部门的干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确保目标实施的独立性。如果中央银行没有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及其所推行的货币政策就不具备可信度,不能影响市场预期,其所制定的通货膨胀目标则可能完全无效。
2.3 利率开放和较完善的证券市场。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还需依赖利率开放和较为完善的证券、股票市场。利率既影响民间对证券市场的投机动机,也影响企业的投资决定。但若一个国家证券市场不发达,利率基本没有开放,或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企业从银行的贷款主要受政府政策的约束。那么,利率对企业和公众的投资刺激和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就是有限的。
2.4 对央行的要求非常严格。通货膨胀率的上升可能由很多因素引起,例如需求过度、供给冲击、财政赤字、政治不稳定等。即使中央银行预测通胀率的模型非常科学,在预测期到目标期的一年多时间里还会存在很多难以预料的变数,所以中央银行有时难以实现既定目标。这时,中央银行必须对公众作出解释,并能够使人相信价格上涨确实是由于不可控的短期冲击所引起,否则就会引起公众对央行操作能力的怀疑,他们会把这些突发性的冲击以及目标通胀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纳入自己的预期,从而使通货膨胀目标制引导公众预期的作用降低甚至落空。
3 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初新西兰储备银行首次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来,目前大约有20个中央银行采用这一框架。尽管通货膨胀目标制在西方国家的成功获得了许多统计数据的支撑,但这一政策框架对于发展中国家,其适应性仍存在诸多争议。研究表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成功实施要求具备市场发育、政策传导等方面的前提条件。在市场不够完善、金融体系非完全有效的情况下,货币政策的工具性规则的实施只能得到次优效果。而货币政策的传导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垄断地位,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通过其信贷渠道的传导,银行的国有性质本身也会让货币政策容易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率和独立性。后者在发展中国家的问题相对普遍。在政府政策目标如产出和失业率与央行的货币政策的目标不能保持统一的情况下,央行往往会将自身目标置于次要的位置,这无疑让通货膨胀目标制更加难以实施。
另外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还需要具备先进的通货膨胀预测手段,要求有长时间段内通货膨胀率预测的准确度保证。从我国通货膨胀率预测的经验数据看,相对于成功实施通货膨胀率的西方国家在通货膨胀率预测上的准确程度,相关经济预测部门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同时我国的外汇体制也让国内货币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受外汇发行国货币政策的制约,从而使国内货币政策的实施范围与效果大打折扣。
在执行层面上,如果按照权力和责任对等统一的原则,让央行以通货膨胀率为决策目标,独立承担物价稳定的责任,但在其权力界定上给予诸多约束,这样做的后果只可能是央行为某些经济局势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何况,尽管通货膨胀目标制本身在处理需求过多所造成的通货膨胀上的确有可取之处,因为紧缩政策会压缩需求,进而缓解通货膨胀;但在供给冲击型通货膨胀的处理上则显得捉襟见肘,甚至起到相反效果,这是因为,紧缩货币政策对于供给不足所造成的通货膨胀的处理方式会进一步压缩产出,增大失业,进而对宏观经济全局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在货币政策史上,诸多货币政策理论的实践已经积累了许多参考案例,对比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施要求并考虑其自身缺陷,结合我国当前由于国际油价上涨和农产品供给不足而非需求過多所造成的结构性通货膨胀的国情,可见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条件,即目前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暂时缺乏可行性。
4 现阶段通货膨胀目标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从上面的分析得出,目前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暂时缺乏可行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将其拒之门外,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以下做法是有借鉴意义的。
物价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包括“防止通货膨胀”和“预防通货紧缩”两层含义,所以把通货膨胀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应是货币政策中长期的首要目标。稳定物价不能仅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还应具体量化到通货膨胀目标区。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不仅要强化物价稳定的责任,还应增加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以稳定公众预期和市场信心。在强化中央银行责任的同时,应赋予中央银行更大的独立性和货币政策决策的自主权。中央银行为了实现稳定货币的目标,应实行更具灵活性和前瞻性的货币政策操作策略。
结论。根据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特点及其实施的条件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目前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中国暂时缺乏可行性。不过,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营造一个有利的经济金融环境,为以后可能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作好准备。
参考文献
[1]《财经网》专稿,周小川:现阶段不宜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
[2]曹华:《通货膨胀目标制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