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现状及优化策略
杨婷 韩郸
摘要 ? ?本文介绍了贵州省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的背景、赎买模式及赎买试点取得的成效,并分析了试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拓宽赎买资金筹集渠道、规范赎买对象和程序、扩大农户受益面、合理确定赎买价格、创新赎买模式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的优化策略,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 ?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问题;优化策略;贵州省
中图分类号 ? ?F326.27 ? ?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7-5739(2020)19-0156-02
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森林保护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加强重点生态区位森林保护,对优化生态环境、保存生物多样性等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如何把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是新时代林业高度关注的问题。
1 ? ?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的背景
贵州省各地政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人工商品林和生态林,采取了限伐或禁伐政策措施,林农减收形势严峻,林农采伐利用要求与当地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缓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目标,助力脱贫攻坚,贵州省于2017年对省内外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进行了摸底和调研,2018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省级赎买试点资金,正式启动了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的赎买改革试点工作[1]。
2 ? ?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模式
2.1 ? ?全额赎买
全额赎买是针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非国有的人工商品林和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所有的林分,试点单位为麻阳河、宽阔水、习水、大沙河等4个自然保护区。全额赎买后,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全部收归国有,由赎买方按照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理。赎买资金按平均7.5万元/hm2的单价,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2.2 ? ?部分赎买
部分赎买针对除省级以上保护区以外的国家一级公益林区内零星非国有人工商品林,试点单位为七星关区、织金县、纳雍县等3个县(区)。部分赎买后,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及经营权划归国有,林地所有权仍归村集体所有,由赎买方按照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理。赎买资金按平均4.5万元/hm2的单价,赎买期限为60年。2018年试点县(区)赎买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按照比例为2∶2∶6配套,2019年、2020年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3 ? ?成效
3.1 ? ?增加赎买林农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省、市、县三级下达赎买资金6 770万元。受益农户1 925户,受益人数9 324人,人均增加收入0.73万元。赎买的林地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87户,人数1 129人,人均增加收入1.88万元。赎买工作可有效增加林农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3.2 ? ?缓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矛盾
通过赎买工作,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国家一级公益林区内1 000 hm2的零星用材林赎买为国有,使权利人的资源变现为资产,一些需要重点保护地块得到有效保护,权利人也获得了相应的收益。
3.3 ? ?优化森林资源配置,促进整体生态功能发挥
通过试点,对重点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赎买后,实行集中统一管护,将重点生态区位零星用材林地块纳入公益林管理,有利于生态林集中连片,优化布局,发挥其生态功能,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4 ? ?存在的问题
4.1 ? ?缺乏赎买法律依据
当前,贵州省重点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主要依靠的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尚未上升到立法层面,法律依据不足。同时,全额赎买要求将林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部分贖买将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及经营权划归国有,目前林权登记划归自然资源部门,行业之间的衔接不到位。
4.2 ? ?赎买资金有限,覆盖面小
自然保护区内符合赎买条件的林地较多,林农赎买意愿强烈,而赎买资金有限,又要考虑到相对集中连片赎买,势必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造成保护区内农户赎买收入不平衡,保护区内存在不少面积达6.67 hm2以上的林农大户,赎买资金高达50万元,甚至更多,突然的“暴富”造成其他未纳入赎买的林农产生不满情绪,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隐患。如资金充足,能做到应买尽买,不仅能消除林农的不满情绪,也能更好地集中连片、统一管护。另外,2018年实施部分赎买需要省、市、县三级按照2∶2∶6的比例配套,县级财政压力较大,政府积极性不高,工作难开展。若下一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会造成有赎买需求的县均不愿开展此项工作。
4.3 ? ?赎买单价偏低,林农持观望态度
由于赎买价格较低,在部分赎买中,部分符合赎买的杉木林已达到采伐年限,采伐的林木价格远远高于赎买的价格,但国家一级公益林区域内不允许商业采伐。因此,林农一方面期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伐部分林木,另一方面担心因不能采伐而失去了赎买的机会。
4.4 ? ?存在林权纠纷,耽误赎买进程
由于原本的林地权属存在纠纷,赎买实施涉及林农切身利益,极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林区社会稳定,赎买工作难以推进,基层工作人员还要做好双方的安抚和劝导工作。
5 ? ?优化策略
5.1 ? ?拓宽赎买资金筹集渠道
稳定的资金投入是赎买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2]。目前贵州商品林赎买资金全部依托财政资金投入。贵州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全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打赢这场攻坚战,在财力本就有限的情况下,要做到商品林赎买应买尽买,难度非常大,相关主管部门应考虑积极探索资金多元化筹集机制,尝试通过银行贷款、森林保险等其他方式补充赎买资金,减轻财政压力。
5.2 ? ?规范赎买对象和程序
尽管省级赎买实施方案有赎买优先原则,但当地块都符合赎买条件时,如何确定赎买对象先后顺序,直接影响赎买的公平性。实施单位应对符合赎买的区域有短期、长期规划,按规划逐年实施,避免林农个人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乡镇之间因赎买先后顺序而发生矛盾[3]。
5.3 ? ?扩大农户受益面
赎买单位为加快完成赎买任务集中几户购买,自然保护区内单户获得赎买资金最高已达到300万元。为维护林区稳定,主管部门应控制单户面积,在目前赎买资金不足的情況下,使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农户,今后应根据资金情况逐步扩大控制面积。
5.4 ? ?合理确定赎买价格
建议可采用以下3种林木评估价值方法:一是市场价倒算法。利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4]。二是收获现值法。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三是重置成本法。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成本费用。例如,采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建议严格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确保交易价格符合国家相关财经法规。
5.5 ? ?创新赎买模式
目前,贵州商品林赎买模式仅有全额赎买和部分赎买,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增加和创新赎买模式。例如,改造提升、置换、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赎买模式,充分调动林农赎买积极性。同时,贵州商品林赎买试点单位自2018年启动以来仅在7个单位进行,可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吸纳各地更多林情,为下一步全省全面实施商品林赎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6 ? ?参考文献
[1] 严旭沣.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政府赎买制约因素与推进策略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9.
[2] 康鸿冰,戴永务,洪燕真.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模式比较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2019,39(4):370-376.
[3] 张江海,胡熠.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长效机制构建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194-200.
[4] 洪燕真,戴永务.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优化策略研究[J].林业经济,2019,41(1):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