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李雅林
当新闻界充斥着“有偿新闻”“虚假新闻”时,“不公平”的竞争平台,“不对等”的价值收入使新闻从业者的工作步伐沉重了起来;当职业责任与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时,公众的舆论压力与内心的矛盾冲突更使新闻从业者徘徊不前;当新闻消费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相互冲突时,思想认知的误区常常使新闻从业者陷于两难境地。这所有的一切,都会造成新闻从业人员的“无激情”工作状态——这是很可怕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无激情”意味着工作的低效率,意味着工作状态的懒散,意味着行尸走肉般的思维状态,对于新闻从业者来说,更失去了新闻人的生命力——新闻敏感。新闻是什么?新闻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做?从新闻工作的性质、要求出发,我们提出新时代新闻从业者必备“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何谓“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要弄清这个概念,我们先从“新闻专业主义”谈起。“新闻专业主义”建立在西方自由主义新闻实践基础上,直到20世纪中期,新闻专业主义才真正走向了成熟,其标志便是新闻从业人员普遍将“客观公正”由原先一套僵化的“客观性原则”的规范,转向一种存于新闻记者心中并不断努力逼近的职业理想和职业理念。①在我国,有学者将这种职业理念简单概括为:“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所追求的一种职业理想和操作理念,包括以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独立于政府、公众、财团,担负独特的社会责任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②
据此,我们将“新闻专业主义激情”定义为:新闻从业者由其职业使命感、敬业精神、为民服务的崇高品格升华产生的自觉恪守职业操守,担负社会责任,体现人文关怀,是一种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矢志不渝的心理需求,是新闻专业主义内化为一种更具张力和内蕴的职业激情。它有两个明显特征:内省力、内驱力。内省力是对新闻职业操守理念保持自觉守护的状态及出现相关问题时能对新闻从业者及时发出警醒符号的新闻触觉。内驱力是指为防止随时间流逝而产生的工作倦怠会带给新闻从业者丧失政治敏感、新闻发现、爱岗敬业及违反新闻职业操守现象而给新闻从业者从心理上注入的“兴奋剂”“保鲜剂”,是一种重要的自救力。
“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是解决新闻难题的“法宝”
首先,有望消解新闻消费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矛盾,使新闻媒体传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成为可能。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新闻消费主义与以服务公众为目标的新闻专业主义之间的冲突似乎越来越激烈。新闻消费主义的新闻制作原则是以尽量小的成本制作新闻,吸引最大多数的对广告商有价值的目标受众,尽量不触犯利益攸关者,而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制作原则只是着眼于为大多数受众提供信息,以满足其“知的权利”,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不计制作成本,不在乎所吸引的受众的广度,甚至可以不惜触犯利益攸关者。这正是两种新闻理念发生冲突的内在原因,这也是新闻从业者对“受众导向”辨认不清的直接原因。新闻消费主义将受众定位于“消费者”,对新闻的选择着眼于满足作为“消费者”的受众的欲望和需求。新闻专业主义将受众定位于“公民”,其“受众导向”并未将新闻价值的评判权完全交付给受众,而是在相当程度上由作为传者的新闻从业者定义的。新闻从业者只有从“新闻专业主义激情”这样一个内省的角度出发,才能将这“各奔东西”的两股新闻力量更好地整合,化为新闻职业操守的内驱力。无论“受众导向”如何,无论制作目的如何,追求真理、服务社会、担当社会责任都是“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核心要素。在这个基础上,有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其次,有效缓和新闻从业者职业角色与利益诱惑的冲突。
我国的新闻传媒初涉市场经济,缺乏“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省及促动力,部分新闻从业者背离新闻职业操守而不自知。例如赶场拿红包、受贿广告新闻、采编人员从事经营和广告活动、免费看戏看比赛和免费旅游、与企业合作主办新闻栏目或节目、“媒介审判”、介入事件发展进程的“新闻策划”、侵犯公民隐私权、不经当事人许可的偷拍偷录、炒作绯闻和犯罪新闻、虚假广告和庸俗广告等等。传媒和记者担负的是观察者、监测者的任务,而非参与者。出现这样的问题是由于新闻从业者把“权利”(采访的权利、报道的权利、批评的权利)变成了“权力”。
当我们谈到记者的职业操守时,首先想到的是设立诸多明确的规范(自律)和如何保证这些规范的执行,并落实到具体的奖惩上。但“从长远看,一种行业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其职业行为才需要更多的由外部控制而非来自内部的压力。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它的职业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内化而形成,从而每个个体能够在从业的过程中自觉担当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③虽然新闻界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绝大多数新闻传播业的违法和违规行为都有禁止性要求,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博士生导师陈力丹教授指出:“通过别人来执法和监督,社会成本大到不可能。因而,进行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的教育,使记者内化自己的职业角色,才是长远之计。”④记者的内化力量源自何处?恰恰在于“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驱力。我们的新闻从业者能否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是否自觉遵循而不是由外在力量控制自己的职业行为,就成为提升自身形象的关键因素。
第三,有效排解职业责任感与伦理道德给新闻从业者带来的心理压力。
新闻职业的特殊性带来了一个职业责任感与道德同情心的争议。如果这种道德同情心被认为是专业主义的应有之义,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以“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省力帮助新闻从业者走出自我认知困扰的境地,以“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驱力保持新闻从业者“鲜活”的新闻工作状态将会很大程度上排解新闻工作者处于两难困境中的心理压力。
“新闻专业主义激情”——新时代新闻从业者的“呼唤”,追求“新闻专业主义激情”——我们还在路上。
(作者单位:河南新乡学院)
栏目责编:胡江银
参考文献:
①沈 浩:《新闻理念与市场理念——两种新闻制作理念在当代美国的交锋》,《新闻大学》2002年夏季版。
②侯迎忠,赵志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初探》,《当代传播》,2003年第4期。
③④陈力丹:《职业精神是传媒的立足之本》,人民网——传媒,http://www.people.com.cn。
当新闻界充斥着“有偿新闻”“虚假新闻”时,“不公平”的竞争平台,“不对等”的价值收入使新闻从业者的工作步伐沉重了起来;当职业责任与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时,公众的舆论压力与内心的矛盾冲突更使新闻从业者徘徊不前;当新闻消费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相互冲突时,思想认知的误区常常使新闻从业者陷于两难境地。这所有的一切,都会造成新闻从业人员的“无激情”工作状态——这是很可怕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无激情”意味着工作的低效率,意味着工作状态的懒散,意味着行尸走肉般的思维状态,对于新闻从业者来说,更失去了新闻人的生命力——新闻敏感。新闻是什么?新闻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做?从新闻工作的性质、要求出发,我们提出新时代新闻从业者必备“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何谓“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要弄清这个概念,我们先从“新闻专业主义”谈起。“新闻专业主义”建立在西方自由主义新闻实践基础上,直到20世纪中期,新闻专业主义才真正走向了成熟,其标志便是新闻从业人员普遍将“客观公正”由原先一套僵化的“客观性原则”的规范,转向一种存于新闻记者心中并不断努力逼近的职业理想和职业理念。①在我国,有学者将这种职业理念简单概括为:“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所追求的一种职业理想和操作理念,包括以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独立于政府、公众、财团,担负独特的社会责任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②
据此,我们将“新闻专业主义激情”定义为:新闻从业者由其职业使命感、敬业精神、为民服务的崇高品格升华产生的自觉恪守职业操守,担负社会责任,体现人文关怀,是一种追求真理、服务社会矢志不渝的心理需求,是新闻专业主义内化为一种更具张力和内蕴的职业激情。它有两个明显特征:内省力、内驱力。内省力是对新闻职业操守理念保持自觉守护的状态及出现相关问题时能对新闻从业者及时发出警醒符号的新闻触觉。内驱力是指为防止随时间流逝而产生的工作倦怠会带给新闻从业者丧失政治敏感、新闻发现、爱岗敬业及违反新闻职业操守现象而给新闻从业者从心理上注入的“兴奋剂”“保鲜剂”,是一种重要的自救力。
“新闻专业主义激情”
是解决新闻难题的“法宝”
首先,有望消解新闻消费主义与新闻专业主义的矛盾,使新闻媒体传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成为可能。
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新闻消费主义与以服务公众为目标的新闻专业主义之间的冲突似乎越来越激烈。新闻消费主义的新闻制作原则是以尽量小的成本制作新闻,吸引最大多数的对广告商有价值的目标受众,尽量不触犯利益攸关者,而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制作原则只是着眼于为大多数受众提供信息,以满足其“知的权利”,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不计制作成本,不在乎所吸引的受众的广度,甚至可以不惜触犯利益攸关者。这正是两种新闻理念发生冲突的内在原因,这也是新闻从业者对“受众导向”辨认不清的直接原因。新闻消费主义将受众定位于“消费者”,对新闻的选择着眼于满足作为“消费者”的受众的欲望和需求。新闻专业主义将受众定位于“公民”,其“受众导向”并未将新闻价值的评判权完全交付给受众,而是在相当程度上由作为传者的新闻从业者定义的。新闻从业者只有从“新闻专业主义激情”这样一个内省的角度出发,才能将这“各奔东西”的两股新闻力量更好地整合,化为新闻职业操守的内驱力。无论“受众导向”如何,无论制作目的如何,追求真理、服务社会、担当社会责任都是“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核心要素。在这个基础上,有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其次,有效缓和新闻从业者职业角色与利益诱惑的冲突。
我国的新闻传媒初涉市场经济,缺乏“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省及促动力,部分新闻从业者背离新闻职业操守而不自知。例如赶场拿红包、受贿广告新闻、采编人员从事经营和广告活动、免费看戏看比赛和免费旅游、与企业合作主办新闻栏目或节目、“媒介审判”、介入事件发展进程的“新闻策划”、侵犯公民隐私权、不经当事人许可的偷拍偷录、炒作绯闻和犯罪新闻、虚假广告和庸俗广告等等。传媒和记者担负的是观察者、监测者的任务,而非参与者。出现这样的问题是由于新闻从业者把“权利”(采访的权利、报道的权利、批评的权利)变成了“权力”。
当我们谈到记者的职业操守时,首先想到的是设立诸多明确的规范(自律)和如何保证这些规范的执行,并落实到具体的奖惩上。但“从长远看,一种行业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其职业行为才需要更多的由外部控制而非来自内部的压力。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它的职业角色通过职业理念和精神的内化而形成,从而每个个体能够在从业的过程中自觉担当社会道义和服务公众的责任。”③虽然新闻界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绝大多数新闻传播业的违法和违规行为都有禁止性要求,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博士生导师陈力丹教授指出:“通过别人来执法和监督,社会成本大到不可能。因而,进行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的教育,使记者内化自己的职业角色,才是长远之计。”④记者的内化力量源自何处?恰恰在于“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驱力。我们的新闻从业者能否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是否自觉遵循而不是由外在力量控制自己的职业行为,就成为提升自身形象的关键因素。
第三,有效排解职业责任感与伦理道德给新闻从业者带来的心理压力。
新闻职业的特殊性带来了一个职业责任感与道德同情心的争议。如果这种道德同情心被认为是专业主义的应有之义,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以“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省力帮助新闻从业者走出自我认知困扰的境地,以“新闻专业主义激情”的内驱力保持新闻从业者“鲜活”的新闻工作状态将会很大程度上排解新闻工作者处于两难困境中的心理压力。
“新闻专业主义激情”——新时代新闻从业者的“呼唤”,追求“新闻专业主义激情”——我们还在路上。
(作者单位:河南新乡学院)
栏目责编:胡江银
参考文献:
①沈 浩:《新闻理念与市场理念——两种新闻制作理念在当代美国的交锋》,《新闻大学》2002年夏季版。
②侯迎忠,赵志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初探》,《当代传播》,2003年第4期。
③④陈力丹:《职业精神是传媒的立足之本》,人民网——传媒,http://www.peopl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