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费效应的实证分析
刘敏
摘要: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对药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药品采购与销售的重要性便逐漸凸现出来了,为更好地控制相关费用的合理性,有关部门制定出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并予以推行。本文主要从该制度的控费效应出发来探讨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费效应;应用现状
自2000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招采”)政策,各省(区市)把原来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集中起来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希望借此引进合理竞争机制,降低药品虚价,从根本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2015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才能控制医院过分追逐利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一、我国药品招采制度控费效应现状
药品集中招采制度直接效应显著,对典型药品标价和整体药价的控制起到了明显效果,然而对于卫生费用支出、典型药品费用支出和人均药品费用与医院支出比例等间接效应的控制却存在明显不足。尽管药价涨幅过快得到了控制,但费用支出在整体支出中的比例仍旧居高不下。二、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效果不明显的原因
参照价格传导理论,该制度可直接遏制药品标价,但若无法有效控制药品实际用量,那么药品控制方面也就难以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如此,现阶段患者为药品支出的价格实际上是扣除了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后应付的价格,这也给就意味着支付方式和医生处方行为同样会影响传导效应。在该规程中存在多种干扰因素,具体内容为:
(一)制度自身的原因
在制度实际应用过程中,却过于注重招标工作,而对采购环节存在轻视。相关部门对招标之后的合同签订、药品配送和款项回收等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也就使得“轻采购、重招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的招采制度下,医疗机构及其内部工作人员对某种药品的使用情况基本上就决定了药品的销售量。为此,部分医疗机构出于扩大药品回扣价格和二次销售的目的,而导致了“只招不采”、“二次议价”等问题,使得临床用药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难以被控制。
(二)配套制度原因
任何一项制度推行实施成功与否,还会与其他相关制度存在某种关联。就药品招采制度而言,其控费效应一般主要与以下制度相关。
1.“以药养医”医疗卫生体制
药品加成的存在使得“以药养医”的现象尤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为:医院总收入中,约50%-60%是售药所得,而超过全国药品零售总额中的80%却是医院药品销售收入[1]。在这样的制度下,医生开药时几乎不去考虑患者实际情况,而是为获得更多收入去选择相对贵重的药物;同样医院也更趋向于进购高价药品,这一偏好使得药品生产行业间的不当竞争愈演愈烈。
2.临床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
目前临床用药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患者要求多开药;医生重复用药、过量用药等。个别医生缺乏职业道德,只是把工作当作一种谋生手段,过度追逐个人利益,而过于注重检查步骤,滥用、乱用药物,使得药品费用大幅度上涨。
3.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模式
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付费方式在控制医疗费用、配置医疗资源方面导向作用显著,但在控制药品费用方面基本发挥不了作用,对于控制医院成本和鼓励患者追求低价药品同样效果一般。比如,患者往往认为原研药效果更好,医生不顾实际情况,按照患者意愿配置药品。三、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控费效应不足解决措施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指出,当前阶段应把改革重点放在公立医院上,在此基础上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巩固与完善,统筹协调带动相关领域改革[2]。由此可见,“三医联动”是新的历史时期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改善医疗管理体制,实现合理用药
重视医院药物管理工作,以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减少相关费用支出。例如,可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和药品处方集等,将二者结合后作为医院采购药品的参考依据。另外,在为患者配置药品时,应注意对剂量、有效成分予以确认,防止重复用药,过度治疗,避免因用药不合理而引起药品费用上涨。
(二)完善集中招标制度,坚持“带量采购”
所谓“带量采购”就是指以省级集中招采为基础,医疗机构本身与药品生产厂家就药品种类、价格和数量等内容进行确认,将量价挂钩,以最优惠的价格购进所需药物,从而减少药品支出费用,更好地实现招采制度的控费效应[3]。
(三)丰富医保支付模式,控制过度医疗
医保支付方式可设为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人头计费模式,为不同药品制定标准售价,对于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的疾病类型则可以采取按病种收费的模式。如此一来,不但可以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引导患者合理用药,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四、小结
药品集中招采制度的推行与实施是动态的发展过程,期间会被不同方面的因素影响,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其控费效应。参考文献:
[1]柳鹏程,陆丽汀,LIUPengcheng,等.我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质量分层制度研究--基于安徽省“双信封”制度的实证分析[J].上海医药,2016,37(5):60-63.
[2]丁锦希,龚婷,李伟.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费效应的实证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5,34(10):68-71.
[3]蒋锋,孙静,刘远立.药品集中采购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中国药房,2017,28(18):2449-2452.
(作者单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摘要: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对药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药品采购与销售的重要性便逐漸凸现出来了,为更好地控制相关费用的合理性,有关部门制定出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并予以推行。本文主要从该制度的控费效应出发来探讨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措施。
关键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费效应;应用现状
自2000年起,我国开始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招采”)政策,各省(区市)把原来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集中起来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希望借此引进合理竞争机制,降低药品虚价,从根本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2015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才能控制医院过分追逐利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一、我国药品招采制度控费效应现状
药品集中招采制度直接效应显著,对典型药品标价和整体药价的控制起到了明显效果,然而对于卫生费用支出、典型药品费用支出和人均药品费用与医院支出比例等间接效应的控制却存在明显不足。尽管药价涨幅过快得到了控制,但费用支出在整体支出中的比例仍旧居高不下。二、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效果不明显的原因
参照价格传导理论,该制度可直接遏制药品标价,但若无法有效控制药品实际用量,那么药品控制方面也就难以取得明显成效。不仅如此,现阶段患者为药品支出的价格实际上是扣除了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后应付的价格,这也给就意味着支付方式和医生处方行为同样会影响传导效应。在该规程中存在多种干扰因素,具体内容为:
(一)制度自身的原因
在制度实际应用过程中,却过于注重招标工作,而对采购环节存在轻视。相关部门对招标之后的合同签订、药品配送和款项回收等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也就使得“轻采购、重招标”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的招采制度下,医疗机构及其内部工作人员对某种药品的使用情况基本上就决定了药品的销售量。为此,部分医疗机构出于扩大药品回扣价格和二次销售的目的,而导致了“只招不采”、“二次议价”等问题,使得临床用药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难以被控制。
(二)配套制度原因
任何一项制度推行实施成功与否,还会与其他相关制度存在某种关联。就药品招采制度而言,其控费效应一般主要与以下制度相关。
1.“以药养医”医疗卫生体制
药品加成的存在使得“以药养医”的现象尤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为:医院总收入中,约50%-60%是售药所得,而超过全国药品零售总额中的80%却是医院药品销售收入[1]。在这样的制度下,医生开药时几乎不去考虑患者实际情况,而是为获得更多收入去选择相对贵重的药物;同样医院也更趋向于进购高价药品,这一偏好使得药品生产行业间的不当竞争愈演愈烈。
2.临床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
目前临床用药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患者要求多开药;医生重复用药、过量用药等。个别医生缺乏职业道德,只是把工作当作一种谋生手段,过度追逐个人利益,而过于注重检查步骤,滥用、乱用药物,使得药品费用大幅度上涨。
3.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模式
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付费方式在控制医疗费用、配置医疗资源方面导向作用显著,但在控制药品费用方面基本发挥不了作用,对于控制医院成本和鼓励患者追求低价药品同样效果一般。比如,患者往往认为原研药效果更好,医生不顾实际情况,按照患者意愿配置药品。三、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控费效应不足解决措施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指出,当前阶段应把改革重点放在公立医院上,在此基础上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巩固与完善,统筹协调带动相关领域改革[2]。由此可见,“三医联动”是新的历史时期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改善医疗管理体制,实现合理用药
重视医院药物管理工作,以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减少相关费用支出。例如,可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化的治疗方案和药品处方集等,将二者结合后作为医院采购药品的参考依据。另外,在为患者配置药品时,应注意对剂量、有效成分予以确认,防止重复用药,过度治疗,避免因用药不合理而引起药品费用上涨。
(二)完善集中招标制度,坚持“带量采购”
所谓“带量采购”就是指以省级集中招采为基础,医疗机构本身与药品生产厂家就药品种类、价格和数量等内容进行确认,将量价挂钩,以最优惠的价格购进所需药物,从而减少药品支出费用,更好地实现招采制度的控费效应[3]。
(三)丰富医保支付模式,控制过度医疗
医保支付方式可设为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人头计费模式,为不同药品制定标准售价,对于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的疾病类型则可以采取按病种收费的模式。如此一来,不但可以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引导患者合理用药,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有效降低医疗成本。四、小结
药品集中招采制度的推行与实施是动态的发展过程,期间会被不同方面的因素影响,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实现其控费效应。参考文献:
[1]柳鹏程,陆丽汀,LIUPengcheng,等.我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质量分层制度研究--基于安徽省“双信封”制度的实证分析[J].上海医药,2016,37(5):60-63.
[2]丁锦希,龚婷,李伟.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控费效应的实证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5,34(10):68-71.
[3]蒋锋,孙静,刘远立.药品集中采购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中国药房,2017,28(18):2449-2452.
(作者单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