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及监管浅析
李文成
摘 要:金融危机使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得到重视,之前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交行、招行、中信银行共同组成七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本文通过指标法对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通过结果分析,将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分为三类:系统重要性银行、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建议对其实施分类监管。
关键词: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监管
一、引言
2007年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商业银行存在巨大的负外部性,其一旦出现问题将导致蝴蝶效应,危及各行各业,因此,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问题再次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之前我国仅有中国银行一家银行入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成为我国第二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之前的研究将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组成七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严格监管。2013年重庆银行在香港上市。苏宁银行、阿里银行等民营银行业开始出现。我国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值得骄傲和欣喜,但是金融危机使我们以审慎的眼光看待商业银行的发展,其系统重要性必须得到重视。
系统重要性(Systemically Important)是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金融存在的可产生巨大负外部性风险的内在属性。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Mathias 和Jean Tirole(2002)结合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相关知识,提出应该银行当成一个企业,根据其资本构成来分析商业银行监管需求,并运用政治经济学加以分析,此外站在国际视野对《巴塞尔协议》和其他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体系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对本国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监管以借鉴。
Milne(2004)引入资本流动性、筹资成本和监管干预等概念,提出了一个有关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的存货模型(inventory model)。其指出,商业银行为了维持期正常运行,不致产生系统性风险,必须在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基础上提取准备金,这为以后各国银行系统法定准备金打下了基础。
Alain de Serres (2006)利用世界银行和OECD(国际经济与合作组织)建立的金融机构数据库资料对各国银行系统重要性进行了跨国比较研究,得出结论:银行系统重要性监管指标分为两类,一类是代表促进银行业竞争的监管政策指标,一类是代表维持银行业稳定的监管指标。并在此基础上,用这两类指标和银行发展指标进行简单的回归,发现长期来看系统重要性指标与发展指标正相关。
Segoviano 和 Goodhart(2009)定义系统重要性指标PAO(probability that at least one bank becomes distressed)用以衡量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PAO指金融系统中至少有一家银行出现危机的概率,所以其计量的只是单一银行,而且PAO不具有一般性,仅表示极端事件发生时的概率,也无法推出危机事件的影响力度。
Peters (2011)引入银行规模这一因素,定义了测算系统重要性的附带破坏指数CDI (Collateral Damage Index )。他的研究结果表明系统重要性的确与银行规模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这绝不是说系统重要性等于银行规模,这是两个完全不同领域的概念。
2.国内研究。我国有关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的研究起步较晚,其监管研究也多是理论分析。
李妍(2009)结合我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研究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认为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需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等部门间相互协调监管,共同研究制定系统重要性评估体系。
陆静(2011)引入规模、关联性和复杂性三个评估指标,采用规模加权估计方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进行评估。
由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是2010年才由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对其研究仅限于近两年来的研究,所以研究较少。而且对其研究主要集中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的研究方面,监管多只是稍带着提一提而已。
黄珊珊、李伟平(2011)认为列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将会影响国内银行的资产和利润增长,引发巨额的融资需求,监管当局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审慎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标实施。
张琦(2011)从国内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实践出发,从判断因素、评估框架、评估方法论、监管主体及措施几方面详细地描绘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国际经验,并介绍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实践—CARPALS监管体系、其他审慎监管措施和监管信息获取,最后提出建立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的政策建议。
肖璞、刘轶、鄢俊华(2012)在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的特点及所处的环境,构建了评估银行系统重要性的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监管的政策建议。
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监管研究学者一致认为,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监管不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这门艺术的最高技巧是是如何将监管的成本降至最低,失误率降至接近为零。通过科学的方法研究分析,纷繁复杂的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监管活动抽象为的简单、直观的数据,但是如何将这些定性的资料转变成定量的资料,以表格、图片等形式展现出来仍是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研究者面前的主要难题之一。
三、系统重要性评估体系
1.研究对象。本文选取16家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重庆银行于2013年11月在香港H股主板成功上市,但其发展较16家上市银行还是有所差距,其系统重要性问题尚不计入本文考虑范围之内。2013年国有四大行总资产CR4=70.1%,表示目前的银行业属于“比较集中”级别。
数据来自2009年-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共16家上市银行的年报和《中国金融统计年鉴》。
2.评估体系。金融危机发生后,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测度方法与之前发生一些变化,系统重要性评估的主要模型有指标体系、金融网络分析、协同风险模型等。本文采用的评估模型是指标体系。
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比较认同的是IMF-BIS-
FSB从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构建的指标体系评估理论框架。同时,鉴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国际化程度都不高,银行系统性风险国际传染数据库尚未建立,本文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主要研究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自身特性,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运用熵值法对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进行测度。
根据IMF-BIS-FSB《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指引》和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非常有限,暂不考虑全球关联性指标,故从商业银行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来设计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四、评估结果分析
1.评估结果。2009年-2013年16家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指标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2.系统重要性分类。目前我国现有7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通过对2009-2013年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评估结果分析,这16家商业银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类为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即有发展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性的银行,第三类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根据16家商业银行5年系统重要性得分的平均值,将16家上市银行分为三类,分类结果为:
第一类: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平均分都在10%以上;
第二类: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平均分都在2%以上;
第三类: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平均分在2%以下。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针对不同类别的银行,应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即分类监管。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与传统的四大行最重要的观念不同,也与七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理论不同。的确随着交通银行近十年的发展,其资产规模、流动性等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因此不容小觑,但其与四大行银行系统重要性还是有所差距,四大行中系统重要性平均分最低的建设银行得分在13.97%,而交通银行平均分为10.84%,但其与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差距更大,其是第二类银行得分最高(招商银行4.14%)的2.62倍,因此交通银行归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无可厚非。对这类银行可以采用统一的附加监管要求,无须采用G-SIBs的分段法进行差别监管。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中,应重点关注不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来源,针对不同的风险来源,而采取相应的监管和防范措施。
第二类银行为具有系统重要性潜力的银行,虽然其系统重要性得分远低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得分,但是其关联性和复杂性得分非常接近第一类中的建设银行。若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发生危机,也会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只是其冲击力比系统重要性银行要低得多。而且,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模不断壮大,将来极可能会发展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因此,银监会在系统重要性监管中也应密切关注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
并且应建立动态的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数据库,实时把握商业商业系统重要性变化,对其进行时间纵向分析和同行横向分析,对未来系统重要性进行预测,以便准确监管。
第三类银行则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应为这些银行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促进它们的快速发展,发展同时也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参考文献:
[1]王俊豪.管制经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73-175.
[2]张显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含义及其风险防范[N].金融时报,2011-1-31.
[3]陆静.中国上市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J].金融论坛,2011(9):30-37.205-250.
2.评估体系。金融危机发生后,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测度方法与之前发生一些变化,系统重要性评估的主要模型有指标体系、金融网络分析、协同风险模型等。本文采用的评估模型是指标体系。
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比较认同的是IMF-BIS-
FSB从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构建的指标体系评估理论框架。同时,鉴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国际化程度都不高,银行系统性风险国际传染数据库尚未建立,本文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主要研究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自身特性,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运用熵值法对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进行测度。
根据IMF-BIS-FSB《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指引》和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非常有限,暂不考虑全球关联性指标,故从商业银行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来设计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四、评估结果分析
1.评估结果。2009年-2013年16家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指标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2.系统重要性分类。目前我国现有7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通过对2009-2013年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评估结果分析,这16家商业银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类为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即有发展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性的银行,第三类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根据16家商业银行5年系统重要性得分的平均值,将16家上市银行分为三类,分类结果为:
第一类: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平均分都在10%以上;
第二类: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平均分都在2%以上;
第三类: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平均分在2%以下。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针对不同类别的银行,应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即分类监管。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与传统的四大行最重要的观念不同,也与七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理论不同。的确随着交通银行近十年的发展,其资产规模、流动性等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因此不容小觑,但其与四大行银行系统重要性还是有所差距,四大行中系统重要性平均分最低的建设银行得分在13.97%,而交通银行平均分为10.84%,但其与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差距更大,其是第二类银行得分最高(招商银行4.14%)的2.62倍,因此交通银行归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无可厚非。对这类银行可以采用统一的附加监管要求,无须采用G-SIBs的分段法进行差别监管。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中,应重点关注不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来源,针对不同的风险来源,而采取相应的监管和防范措施。
第二类银行为具有系统重要性潜力的银行,虽然其系统重要性得分远低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得分,但是其关联性和复杂性得分非常接近第一类中的建设银行。若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发生危机,也会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只是其冲击力比系统重要性银行要低得多。而且,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模不断壮大,将来极可能会发展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因此,银监会在系统重要性监管中也应密切关注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
并且应建立动态的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数据库,实时把握商业商业系统重要性变化,对其进行时间纵向分析和同行横向分析,对未来系统重要性进行预测,以便准确监管。
第三类银行则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应为这些银行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促进它们的快速发展,发展同时也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参考文献:
[1]王俊豪.管制经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73-175.
[2]张显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含义及其风险防范[N].金融时报,2011-1-31.
[3]陆静.中国上市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J].金融论坛,2011(9):30-37.205-250.
2.评估体系。金融危机发生后,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测度方法与之前发生一些变化,系统重要性评估的主要模型有指标体系、金融网络分析、协同风险模型等。本文采用的评估模型是指标体系。
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比较认同的是IMF-BIS-
FSB从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构建的指标体系评估理论框架。同时,鉴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国际化程度都不高,银行系统性风险国际传染数据库尚未建立,本文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主要研究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自身特性,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运用熵值法对各商业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进行测度。
根据IMF-BIS-FSB《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指引》和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非常有限,暂不考虑全球关联性指标,故从商业银行规模、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个方面来设计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体系,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四、评估结果分析
1.评估结果。2009年-2013年16家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指标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2.系统重要性分类。目前我国现有7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通过对2009-2013年16家上市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评估结果分析,这16家商业银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类为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即有发展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性的银行,第三类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根据16家商业银行5年系统重要性得分的平均值,将16家上市银行分为三类,分类结果为:
第一类: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平均分都在10%以上;
第二类: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平安银行,平均分都在2%以上;
第三类: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平均分在2%以下。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针对不同类别的银行,应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即分类监管。
第一类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与传统的四大行最重要的观念不同,也与七家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理论不同。的确随着交通银行近十年的发展,其资产规模、流动性等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因此不容小觑,但其与四大行银行系统重要性还是有所差距,四大行中系统重要性平均分最低的建设银行得分在13.97%,而交通银行平均分为10.84%,但其与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差距更大,其是第二类银行得分最高(招商银行4.14%)的2.62倍,因此交通银行归于系统重要性银行无可厚非。对这类银行可以采用统一的附加监管要求,无须采用G-SIBs的分段法进行差别监管。
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中,应重点关注不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来源,针对不同的风险来源,而采取相应的监管和防范措施。
第二类银行为具有系统重要性潜力的银行,虽然其系统重要性得分远低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得分,但是其关联性和复杂性得分非常接近第一类中的建设银行。若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发生危机,也会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只是其冲击力比系统重要性银行要低得多。而且,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模不断壮大,将来极可能会发展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因此,银监会在系统重要性监管中也应密切关注潜在系统重要性银行。
并且应建立动态的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数据库,实时把握商业商业系统重要性变化,对其进行时间纵向分析和同行横向分析,对未来系统重要性进行预测,以便准确监管。
第三类银行则为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央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应为这些银行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促进它们的快速发展,发展同时也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
参考文献:
[1]王俊豪.管制经济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73-175.
[2]张显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含义及其风险防范[N].金融时报,2011-1-31.
[3]陆静.中国上市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J].金融论坛,2011(9):30-37.20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