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日等国新能源发展策略概析

    谢晶莹 郑小鸣

    所谓“新能源”,是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相对于传统能源,新能源普遍具有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对于解决当今世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枯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世界各国都把未来能源战略瞄准了新能源,新能源产业正彰显出强劲的竞争实力。

    美国:准备在新能源和环保问题上重新领导世界

    解决能源危机,发展新能源已经成为美国的不二选择。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美国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在传统能源石油的储量已经相当有限,并且价格高涨的情况下,寻找新能源已成为美国迫在眉睫的任务。面对当前金融危机蔓延的局势及中东军事部署的消耗,美国新一届政府意识到彻底变革传统能源主导经济发展模式的必要性。

    美国始终是世界新能源发展的领军者。奥巴马在其就职演说中明确提出了“我们将利用太阳、风和土壤来为我们的汽车和工厂提供能源”,使发展新能源成为“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计划用3年时间使可再生能源产量增加一倍,2012年占发电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增至25%。美国未来10年还将投资1500亿美元建立“清洁能源研发基金”,用于太阳能、风能、生物燃料和其他清洁可替代能源项目的研发和推广。可见,新能源是奥巴马政府刺激经济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新能源革命的开始。新能源革命的成功实施,将促使美国以高消耗为代表的经济发展模式向节约、环保、高效的经济发展模式变革,实现美国几十年来所追求的能源独立。

    能源是经济的发动机,能源的变革必然引发经济结构的变革。在国际危机重建中,奥巴马已将能源产业选择为美国经济复兴的核心,能源改革已成为美国经济振兴的主力。奥巴马拟定的能源战略政策目标主要包括: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提供大量绿色就业岗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从短期来看,开发新能源和推进节能改造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摆脱经济危机;从中长期来看,可重建竞争优势,占领后石油时代的经济制高点。奥巴马能源战略构想显示,美国希望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开发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争夺未来能源和科技制高点。

    德国:不断强化新能源领域优势

    作为欧洲老牌工业基地,德国正大力发展新兴能源。为了保持并扩大在新兴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德国联邦政府决定,在2006年至2009年的“高科技战略”规划中,投入20亿欧元之后,再追加20亿欧元,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在新兴能源领域里的创新计划。随着新兴能源产业的发展,德国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出口也呈现良好态势。仅以风能发电设备为例,2005年德国的出口收入大约60亿欧元,占全球风力发电设备交易额的一半左右。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德国为强化其在新能源领域已经获得的相对优势,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了温室气体减排新法案,使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从现在的14%增加到2020年的20%。

    大力发展新能源,对德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这有利于环境保护。据测算,仅2006年德国新增加的新兴能源产量就可以减少1000万吨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德国联邦环境部和各大研究机构经过市场调研后得出,到2020 年,新兴能源及其产业为德国经济所作出的贡献将首次超过汽车工业和机械制造业,成为德国第一大产业。其次,这有利于提高能源安全。德国97%的原油依赖进口,年均进口量约1.1亿吨,此外还需进口大量的成品油,天然气进口的比例也很大。如果进口渠道出现变数,势必影响能源安全,因此加速发展新兴能源已成为德国各界的共识。德国的目标是,到2020年国内生产的新兴能源达到全部能源消耗的20%。再次,这是着眼于未来的有效举措。由于世界石油储备日趋减少和需求增长强劲,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将长期呈现升势,德国的及早谋划有利于其未来灵活应对。

    日本:为新能源开发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日本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上主要能源消耗大国之一,其能源严重依赖进口。但是,近年来节能技术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出现扭亏为盈的倍增趋势,经济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从而大幅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日本除大力发展火电、水电、燃油、燃气等常规能源项目外,还注重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燃料电池、氢能、超导能等新能源,积极开展潮汐、波浪、地热、垃圾等发电项目的研究工作。

    为了摆脱对进口和传统能源的长期依赖,日本近年的能源政策把重点放在节约传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方面,以期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发展。1993年日本制定《节能支持法》,以促进能源合理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利用。日本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从1998年起都要完成每年提高1%能源利用率的政策性指标。同时,政府对企业安装节能设备、采取节能措施、改进能源管理技术等,提供一定的支持性补贴和减税优惠。日本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广节能技术,在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员制度,负责管理企业的能源使用。1997年京都气候变化会议上,日本承诺在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6%。而日本电力基金研究机构预测2010年日本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1990年增加14%。为履行《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减排义务,日本加快了与其他国家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交易体系的步伐。

    瑞典:对新能源税收实行补贴政策

    瑞典是新能源的先驱,是世界上拥有最先进的新能源技术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瑞典政府就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并取得显著成效。如使用生物燃料替代石化燃料,减少对石油的依存度,从而使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了40%之多。从1990年到2006年间,在经济增长46%的同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了9%。这一切成功均来源于瑞典先进的能源、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其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首先,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一是抑制燃油发电和燃油取暖。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瑞典面临的迫切任务,其中的关键是开发和利用新的电力资源。其具体措施如下:市一级能源咨询、信息和培训服务机构及其区域性的活动可以直接服务于最终消费者。2007年在这方面的投入是1.35亿,2008至2010年之间,用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措施还将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市和地区一级提供一项3000万克朗的特别财政支持用于规划风力发电项目;加速发展风力发电,建立以瑞典能源署为中心的国家风力发电网络,作为对地方的支持,将提供有关风能的技术、信息和机会。二是实行建筑领域的能源高效化。瑞典的建筑能耗在降低50%的同时,房屋舒适度也得以提高。为此,瑞典政府确定的目标是:相对于1995年的能耗,2020年要降低20%,2050年要降低50%。三是减少汽车废气排放。发展交通,顺应气候变化是瑞典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瑞典国土广阔,不可能摆脱对汽车的使用,所以必须减少汽车废气排放,才能降低对气候的影响。

    其次,加强生物燃料站建设和环保技术出口。一方面,继续扩大生物燃料站的建设数目。生物燃料多元化是瑞典环境政策的基石。2008—2010年在第二代生物燃料领域投资1.5亿克朗,瑞典将走在未来第二代生物燃料开发的前列。另一方面,增加环保技术出口。环保技术研发和转让对于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至关重要。瑞典政府已经启动了5.3亿克朗的项目用于环保技术的开发,该项目将为期数年。其目的是促进环保技术领域的竞争,提供前瞻性的商业和工业咨询服务,并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服务。

    再次,注重气候征税、研究与合作。一是征收气候税。实行气候税是减缓气候变化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瑞典政府2008年一揽子能源和气候税收的财政预算高达30亿克朗。二氧化碳税每公斤将提高6奥尔,达每公斤1.01克朗。对消费者而言就意味着每立升汽油成本增加了0.29克朗。柴油的能源税也将增加0.20克朗,即每立升柴油成本增加0.55克朗。二是积极开展气候研究。2008年,瑞典政府将投资10亿克朗用于气候和环境研究。分配给环境、农业科学和计划研究院的经费增加了8800万克朗,用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除此之外,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也有来自于他们自身的气候和环境资金投入。三是加强国际气候合作。气候问题是全球化的,需要所有国家的努力。因此,瑞典坚持以实践《东京议定书》为基础,积极探索缓解全球气候变暖的新途径和方法,落实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项目,为本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巨大贡献。

    (作者單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所)

    (责任编辑:李瑞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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