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建模型突破浮力教学难点

    徐若芹 徐兵田

    

    

    摘 要:对初中生来说,物理模型的构建应从学生常见的现象或可观察、可操作的器材出发,结合基础知识的运用逐步形成.通过密度计构建的漂浮模型,能够帮助学生领悟漂浮现象背后的规律,进一步发现解决较复杂问题的思想方法,在逐步深入的问题解决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到学科学习的乐趣,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

    关键词:物理模型;浮力;物理学科素养

    在中学物理学习过程中,构建合适的物理模型,可以把复杂的问题简化,帮助学生对相关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形成基于理解的学习内容,更好地促进学生展开学科深度学习,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

    浮力知识是初中物理综合性较强的内容,特别是浮沉问题中的“漂浮”现象,有时会牵涉多个力的分析,对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是浮力教学的重点.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中也明确指出:要运用物体的浮沉条件说明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现象[1].教学中发现,学生形成学习困惑的原因,除了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不够之外,主要是对知识背后的规律、思想方法没有很好的领悟,运用所学知识时,停留在简单的“就题论题”机械思维中.实际上,教材关于物体浮沉条件的应用部分,为浮力及相关知识的综合应用提供了一种仪器——密度计[2],借助它的原理及使用情况,可以据此构建重要的物理模型并逐步将知识拓展并引向深入.当然,这一过程需要教师在教学中进行有效的示范和引导.

    1 利用熟悉的原型构建物理模型,完成基础知识的归纳提升

    对初中生来说,物理模型的构建应从学生常见的现象或可观察、可操作的器材出发,结合基础知识的运用逐步形成.密度计的教学过程,在展示密度计的实物及使用过程之后,要引导学生思考并讨论核心问题:密度计是怎样测出液体密度的?学生利用阿基米德原理及漂浮时的平衡状态,易得:F浮=G排=ρ液V排g及F浮=G物,显然,同一个密度计因重力不变,其在不同液体中所受浮力都与自身重力相同保持不变,即在不同液体中,ρ液、V排、g三者的乘积相同,当密度计浸入液体体积(V排)越大,液体密度越小,反之则越大.这里要与学生一起展开详细的分析,旨在从直观的实物具象过渡到代表普遍存在的漂浮现象模型.因此,要提醒学生明确“漂浮”这一类现象的背后的规律,让密度计不仅仅是教材中呈现的一种仪器,更是解决漂浮问题的物理模型,这样就放大了学生的知识背景,归纳了学生的所学,但知识的重心仍然是源于教材、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

    向学生强调密度计可看作解决漂浮问题的模型,实际上是一种显性的科学方法教育,其着眼于学生科学素养的形成,植根于方法教育的确定,落脚于学生科学方法的掌握,在实践上是可行的科学方法教育方式[3].

    在本题中,由于两物体在水中的位置发生变换,从形式上非常容易干扰学生的思路.但通过分析,很快就可以形成基于“密度计模型”的思考方向:两物体无论如何颠倒,它们在水中始终处于漂浮状态,其浮力与排开液体的体积没有改变,容器中液体的深度保持不变,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例4 如图4所示,在底面积为S的圆柱形水槽底部有一个金属球,圆柱型的烧杯漂浮在水面上,此时烧杯底受到水的压力为F1.若把金属球从水中捞出放在烧杯里使其底部保持水平漂浮在水中,此时烧杯底受到水的压力为F2,水的密度为ρ水.当金属球捞起放入烧杯后,求烧杯排开水的体积变化.

    该题所创设的情景中,金属球从沉在杯底到放入烧杯,将不同物体的下沉、飘浮综合在一起,学生分析时受次要信息影响,考虑多较为复杂,形成思维阻塞.教师在引导学生分析这类问题时,应让学生尝试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实质:烧杯在球放入的前后,都处于漂浮状态,其浮力大小分别等于其自身的重力.当球放入烧杯时,此时浮力与总重力(烧杯与球重力之和)相同,放球前后两次浮力的变化,正是烧杯排开水的体积变化原因.根据浮力是由液体的压力差引起,通过两次杯底受到的压力情况容易求出浮力的变化,相应的体积变化就可以解决.

    当然,物理模型的构建以及学生基于此解决问题,教师要避免将偏难、偏怪的繁杂题型投放给学生,学生因长时间解决困难,效果只会适得其反,从而打击了学生的物理学习兴趣.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储备等情况来开展教学,要小步子、慢节奏,让学生感悟到学习物理、钻研问题的成功乐趣,这也是在物理课堂上让核心素养落地的重要一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编写组.八年级物理[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 179.

    [3]邢紅军.初中物理科学方法教育[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

    [4]黄永顺.加强习题教学研究,培养学生物理思维[J].物理教学,2018,40(02):53-56.

    (收稿日期: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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