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乱象下的信用缺失与重构

管庆霞
摘要:“校园贷”双方不同程度地违约失信以及监管漏洞,致其乱象丛生。本文运用现代信用学理论,从“校园贷”产生的背景出发,梳理“校园贷”背后暴露出的信用缺失问题,从多重维度提出了加强“校园贷”信用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校园贷 违约失信 信用管理 诚信教育
中图分类号: F832.4 文献标识码:A
“校园贷”,主要指的是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本是一种需求与利益相得益彰的利好行为,没想却“好心办了坏事”,因2016年河南某高校大学生因校园贷无力偿还跳楼自杀迅速轰动全国,近两年来,裸贷风波、卖身、跳楼、失踪等涉及“校园贷”的负面新闻事件更是屡见报端,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对于存量校园网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状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明确退出时间表。”这是政府部门在校园贷乱象背景下,对非法校园网贷机构采取的强力监管措施,通过“一刀切”的方式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校园贷”成了“校园害”,在扼腕年轻生命戛然而止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必须从贷款机构、贷款对象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金融机构、校园管理的角度多面发力、多维监管,才能重塑风清气正的校园金融环境,还象牙塔圣洁纯净。
1 “校园贷”出现的背景
现代信用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并指出,信用对现代经济运行的影响之深刻,甚至可以直接决定经济活动的特征。在信用经济背景下,信用的分配职能是通过银行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共同实现的,金融市场和银行在信用活动中又有不同的社会分工,金融市场是社会信用活动的直接场所,从大的金融市场背景来看,非银行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导致金融机构体系和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从校园金融市场来看,出现了很多非银行金融业的金融产品,如淘宝的蚂蚁花呗等传统电商平台的金融产品,“趣分期”等分期贷款平台提供的短期分期贷款业务以及p2p网絡贷款平台等,占据了校园金融市场半壁江山,改变了之前主要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业务结构,特别是P2P网贷平台为主的校园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成为“校园贷”的主力。
P2P网络借贷平台于2005年产生于英国,2007年在中国发端,受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垄断、网络技术限制以及受众接受程度,发展缓慢。2009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大大提高了学生办理信用贷款的门槛,《通知》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如果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必须落实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并明确了相应的具体规范。通知出台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始退出大学生信用卡市场,一些银行也相应提高了信用卡办理门槛,例如需要提供大量的贷款证明资料等。受政策影响,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保守甚至退出校园金融市场,为校园网贷平台的迅速入驻及爆发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从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公布的《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显示,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补充资金,而且其中网络贷款几乎占到一半,“校园贷”在校园金融市场中的占有率可见一斑。大学生时期正是消费观和消费能力的养成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消费、创业创新等发展性消费需求旺盛,但却又缺乏相应的资金来源和支持,大学生作为社会的重要后备力量,消费金融规模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排斥,客观上将庞大的校园借贷市场推向了网络贷款平台。
2 “校园贷”暴露出的信用缺失问题
交易的基础是信用,但在具体交易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以及博弈心理和博弈过程,一方面,交易一方可能对信息的全面性缺乏了解,另一方面,交易的另一方可能会故意隐瞒真实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交易和经济活动,就存在信用风险,会使经济主体行为扭曲,进而导致市场异化。随着“校园贷”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性逐渐充分,存在的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个别不良贷款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甚至违规违法的方式,恶性抢夺校园市场,大学生受金融知识、社会阅历、还款能力等的限制,也存在一定的失信行为,而信息壁垒的持续存在以及政府监管的缺位,更加剧了双方之间的博弈,导致信用缺失问题尤为突出。
2.1 网贷平台经营行为不规范
截至目前,还没有规范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政策,也没对放贷人有明确的营业执照要求,因此行业进入门槛低,鱼龙混杂,缺乏监管,在具体经营上,也存在不少虚假宣传、欺诈诱导等不守信行为。
一是以“零首付”“零利息”等为卖点,隐瞒实际具体的收费标准。网络贷款平台除了收取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年利率外,还巧立名目收取平台押金、罚息、滞纳金管理费、催收劳务费等,费用折算后,费用远远高于贷款本息总和,从而在实质上,这些不良网贷平台就是网络技术背景下“高利贷”的形式变种。大学生涉世经验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弱,很容易落入不良商家编制的谎言套路里。
二是通过“动动手指、及时到账”等放宽贷款门槛的方式诱导大学生,实际上背后隐藏的是放贷程序的不合规。通过大量的“校园贷”新闻来看,网贷平台大多采用的是非现场申请和放款的方式,学生只需要提供学生证、身份证、父母老师同学等的联系方式即可获得授信,十几分钟之内就可完成,无须任何抵押。媒体曝光的高利贷团伙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借贷”中,女生以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程序的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更是折射出“校园贷”背后隐藏的危机重重。
2.2大学生信用安全教育缺失
一是大学生个人信用知识缺乏。《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对全国252所高校、近5万名大学生的调查中显示,60%的大学生缺乏信用知识,近80%学生没听过或不了解个人信用报告,然而却有90%的大学生自认为能在大部分时间内或者完全做到诚信。这表明,大学生在意识里并不明白什么是信用,更不用说,当下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对以后的生活造成怎么样的影响,因此“不知者无畏”的大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校园贷”的陷阱。
二是大学生金融和信贷知识匮乏。在“校园贷”零首付、低利息甚至零利息的虚假宣传下,大学生由于基本的金融知识和信贷风险防控的缺乏,不会想到几百元的“校园贷”却能滚到万元,最后导致无力偿还酿成悲剧。
三是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大学生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帮助同学贷款,表面上也是受害者,但在贷款平台提供的证据来看,却是借款方主动提供的信息,被盗用了信用的学生有口难辩,被平台催债不说,从法律的角度,还要承担涉事同学的还款债务。这都是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的不足造成的恶果。
2.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健全
一是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大学生群体的授信排斥,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对网贷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缺乏统一的征信体系,导致有的大学生多头借贷而平台之间无记录,最终导致坏账甚至悲剧的发生。
二是司法公信建设方面,网贷平台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具体有效的监管,缺乏对平台的进入机制、运行管理、宣传方式、放贷程序等严格审核把关,客观上导致了非法、暴力催债的发生。
三是商务诚信建设方面,行业自律意识薄弱,行业组织没有充分发挥行业主动净化作用,导致乱象丛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环境。四是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大学生作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人群,缺乏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具体信用监管措施。
3 “校园贷”问题信用重构的对策建议
畅通信用信息传播渠道和途径,可以减少经济活动主体在不确定中的成本,提高和增加收益,加之健全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可以延长博弈的时间和过程,减少潜在的失信违约行为,延长交易的持续性,进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贷”问题的整治,应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监管主导作用,注重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同监督作用,形成政府组织、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法治保障的网络贷款平台信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大学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欺诈失信为耻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同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履约守信的社会诚信氛围。
3.1加强对校园网络贷款平台的信用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校园网络贷款平台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信用监管。第一,建立信用信息申报和承诺制度,强化违约曝光。主管部门制定关于规范校园网络贷款平台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校园网络贷款平台的备案管理,要求其主动填报反映网贷平台资质、能力、执业和歷史交易信息等各类信用状况。并在办理信息申报、开展业务工作时出具信用承诺书,对其信用状况、服务内容及规范,以及违规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违背承诺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第二,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事中监管。主管部门制定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通过对贷款平台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记录、服务效率、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投诉等信息,结合纳税、社保、信贷等综合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并加强动态管理。第三,建立信用奖惩制度,实施事后联动监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及从业人员红黑名单认定和应用,对守信的贷款平台及从业人员,在市场准入、业务开展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对失信的贷款平台及从业人员,采取依法实行信用预警、准入限制和失信惩戒等措施,强化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发布和联合惩戒。
二是建立统一的校园网络带宽平台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推动信用信息共享,通过制定统一的大学生借贷标准,明确贷款目的,统一贷款利率及服务费用,对交易模式、信用产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审核,避免大学生多头借贷而无力偿还,造成企业坏账。
3.2加快推进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
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是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青年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具体推进中,要充分糅合当前诚信体系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大学生为重点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一是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定关于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大学生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共享制度,制定和实施大学生信用信息数据目录、信息记录和信息归集的制度规范等。建立大学生信用信息评价制度,重点通过“红名单”认定,树立诚信典型,强化导向作用,给予政策激励,比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纳入“红名单”的大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给予授信额度,扶植创业就业等。
二是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社会层面,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履约守信社会氛围。学校层面,可以通过开设信用选修课程,邀请专家开展信用讲座,加强信用知识以及信用安全教育的宣讲活动,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校园环境。家庭层面,注重言传身教,在消费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阅历等方面给予关心关注,提高大学生的信用安全意识。个人层面,大学生应主动加强学习,完善个人信用知识体系,珍惜个人信用记录,明确价值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3堵疏并举将不良“校园贷”逐出校园
一是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严把“校园贷”平台准入关、运行管理关、放贷程序关等各个环节,从根本上切实规范校园借贷市场。
二是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军校园贷市场,发挥良币驱逐劣币效应。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信誉好,也具备开展大学生金融需求社会调查的实力,通过对大学生个人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合理授信评价,给予一定的信用贷款数额。
三是加大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创业等专项基金扶植力度,为大学生提供多种资金支持的渠道,引导大学生将精力集中在学习和奋发向上中,学校还可通过与社会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入资金支持,鼓励大学生勤工俭学、创业就业,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参考文献:
[1] 校园贷乱象调查.大学生因无力偿还高额借贷自杀[EB/OL]. http://news.sohu.com/20161113/ n473035081.shtml,2016- 11- 13.
[2] 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京宜信至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EB/OL].http://www.cnrencai. com/diaochabaogao/16576.html,2017- 11- 14.
[3] 吴晶妹.现代信用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 林燕霞,许再佳.关于“校园贷”乱象的背景分析及对策[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7,33(2):58-60.
[5] 黄春霞,孟宪喆,李华臣.“校园贷”凸显的大学生信用安全教育缺失及应对策略[J].高校辅导员,2017(3):72- 75.
[6] 杨京橙,鲍夏悦.“校园贷”乱象的原因分析与监管建议[J].经营与管理,2017 (6):153- 157.
相关文章!
  • 建立互信共赢的党群关系做好国

    况强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5-033-02摘 要 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进入了一个改革的深水期,改革任务重、时

  • 档案探秘秋收起义的决策过程

    宋冰梦+王溪秋收起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大革命失败后,武装夺取政权,反抗蒋介石反动统治的一次重大尝试,与八一南昌起义、广州起义并称三

  • 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漯河探索”

    王中山“贾湖美,笛声扬,贾湖孕育好儿郎。忠义之士传千古,妖魔鬼怪休猖狂……”9月5日晚,漯河市人民会堂内,伴随着铿锵有力的“沙河调”,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