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电子信用支付产品对大学生消费群体的影响探究
史一帆
【摘 要】 随着在线理财、电子支付等细分互联网嫁接金融的商业模式进入大众的视野,“互联网+金融”已然成为了一个新金融行业,为大众提供着更多的消费选择和投资理财方式。而大学生消费群体又是互联网消费的主要群体,本文就在这种环境下,以阿里巴巴推出的“花呗”为例,通过对大学生消费群体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简要分析,探究个人信用支付产品对大学生消费群体的影响程度,并利用研究结果对信用产品提供方提出一些优化建议和新思路,同时也对大学生消费群体提出合理的产品使用建议。
一、引言
2017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的“消费金融:发展与创新研讨会”中指出,我国目前消费信贷的规模将近6万亿元,如果按照20%的增速来计算的话,截止至2020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规模就能超过12万亿元,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占据了25%。并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经济结构的新主体,因此就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突破传统消费金融的发展瓶颈。互联网跨期消费在现行经济环境下呈现出迅速发展的竞争业态,例如京东推出的“京东白条”、阿里巴巴推出的“花呗”等,均是为刺激消费而推出的电子信用支付产品,消费者在购物时可以通过申请电子信用支付产品额度以获得有限的贷款支付金额。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在不断地影响着未来消费经济的发展趋势,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品类型和业务模式越来越多样化,消费金融产品切入的生活场景也越来越多样化。
从2013年电子信用支付元年到现如今,在校大学生是该消费群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且根据现有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可以推测,大学生消费群体将成为互联网信用消费的主要群体。因此,信用消费对于消费者的影响程度可以以大学生群体为代表得到一定的体现,但是与此同时,大学生消费群体具有其非常明显的群体特性,庞大的学生群体存生了异常的学生经济,也为不少不法商家提供了可趁之机,他们利用大学生不成熟不理性的消费观,以宽松的门槛鼓励大学生进行信用消费,诱导大学生进行非理性的消费。这样低门槛高利率的贷款。会给信用消费的发展甚至金融秩序的维护带来多大的影响是仍需探究的问题。
本文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首先通过调查,了解电子信用支付产品对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行为的影响程度;其次通过对产品作用于消费者的研究,明确现有产品的优势与不足支出,对产品改进提供建议方向;最后引导大学生消费群体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以及对自身消费的风险管理意识,形成良性的大学生消费风气,避免由于冲动消费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研究设计及数据
为能全面、准确、具体地了解与掌握关于大学生对“花呗”的使用的情况及为本文提供原始的第一手资料,我通过向在校大学生发放问卷的方式,调查他们的消费状况、网购开销以及对电子信用支付产品的使用情况并据以分析其消费行为。此次调查问卷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放,投放问卷共计20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共150份。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其中,男性58人,女性92人,比例在4:6;大一年级16人,占样本总人数的10.67%,大二年级20人,占样本总人数的13.33%,大三年级20人,占样本总人数的13.33%,大四年级26人,占样本总人数的17.33%,研究生6人,占样本总人数的44%,其中还有两人未对此进行有效填写,共150人。
大学生群体根据性别和年级不同,分为多种群体,其消费行为存在显著差异。如研究生由于更加豐富的阅历及长期进行科研活动,其消费观念与本科生相比必然更加理性;男女性由于思维方式差异,消费方式也会存在不同。此外,可支配费用及来源、对相关产品了解程度及使用意愿度等各种因素均会对其消费行为产生影响。其中近八成的在校大学生每月可供支配费用在一千到两千,多数人的主要经济来源于家庭,其次是兼职收入,少数是奖学金和工作收入。对于网购,三成人每月网购次数在5次以下,44%的人网购次数在6-10次,还有20%的人有11-20次的网购;而最受欢迎的购物网站当属淘宝和天猫,占了85%的部分,因此而言,使用频率最高的支付工具也就是支付宝/余额宝,再之是微信支付和网银支付,占比都在10%左右。在对于消费模式的倾向性上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16%的人首选是经济实惠,55%的人倾向于质量优先,其次是价格低廉,还有不到30%的人专注于质量,不太在意价格高低。因此,当面对高档产品或是超出承受购买能力范围的产品时,三成以上人选择攒钱购买,四分之一的人选择了分期支付,16%和18%的人选择了借钱购买和网络信用方式支付,同时仍然存在二成人会放弃购买。
对于电子信用产品的了解程度看,大部分人都是仅仅听说过,但不太了解,只有20%左右的人是十分了解的,但是对于“花呗”,所调查人群基本上都是有听说过的,并且对于其含义、功能也是比较清楚的,足以可见花呗的宣传力度之强,普及度之高。其中22%的人是通过广告了解,38%的人是在网购时偶然发现,大部分人还是经过同学介绍和家人推荐了解到“花呗”这类电子信用支付产品。就其使用原因来看,35%的人群是因为需要资金来进行购买,40%的人是由于想要体验和喜欢这种新型的支付方式,更有10%的人是被其广告和宣传所吸引而来。而对于较少使用“花呗”的人群而言,其担心大多在于怕养成不良消费习惯和还不上欠款的担忧,还有15%左右的人对“花呗”产品本身的风险有所担心。若要想驱动人群使用“花呗”,大部分会觉得是在于那些价格较高但需要购买的生活用品以及较少购买的高档商品,可以认为高昂的价格和不足的购买能力将是驱动人群使用“花呗”的重要驱动力。
通过调查发现多数人对于“花呗”还是持有中性态度,但是仍看好其发展,并不排斥将“花呗”作为主要支付方式,因此也可得出“花呗”作为一类电子信用支付产品在中国在校大学生上仍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三.结论及相关建议
(1)对信用产品的建议
加强信用体系的建立。目前花呗的授信额度主要依靠信用产品本身抓取的客户信用信息,如余额宝的使用情况、蚂蚁花呗的分数等,但这些信息极有可能因为产品本身的监管漏洞、花呗套现、虚拟消费等原因并不能真实客观反映用户真实的征信信息,因此建议信用产品运用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将各银行的个人征信信息与网络信息相结合,认真落实实名认证制度的实施,严格根据申请人的资质进行授信审核,将风险与信用落实到每个产品用户,做到风险可控、信用可查,从而构建一个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全面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由此根据个人征信信息授予合理的信用额度,降低信用产品的违约风险。同时各类信用产品也要加强对不法套现、虚拟消费等滥用行为的监控整顿,强化风险控制。
(2)对大学生消费群体的建议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风险管理意识。由于我国目前针对大学生信用消费制定的法律体系和相关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信用环境仍不成熟。无论是信用高息消费还是信用诈骗,这些加剧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和财产风险的种种因素都是大学生信用消费所不能承受之重。此外,过度依赖信用消费必然造成某种病态消费心理的增长。花明天的钱买今天想买却不敢买的奢侈品,长此以往,会麻痹我们对金钱、对数目、对账单的基本概念。自制力差的人更会在债坑里泥足深陷。就“花呗”而言,此类信用支付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风险,如将还款风险转嫁给家长,套现陷阱,以及由于未及时还款带来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风险。因此大学生应该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合理准确预估自己还款能力,尽量避免过于冲动性消费给自己带来的不良后果,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风险控制意识。
(3)对监管者的建议。
中国目前针对大学生信用消费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尚没有明確的法律法规对大学生的信用消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保护、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产品的业务范围、资质、组织形式等作出明确的界定,立法的空白使大学生在信用消费的经济纠纷中利益不能得到保护,使信用产品的发展无法可依从而导致发展受限。法律的不完善也导致了监管的缺失,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监管错位,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脱责任现象严重。因此,国家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尽快针对各类信用产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信用产品主体的合法身份、明确信用产品的业务范围与责任,从而界定监管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将管理办法具体化、透明化、增强监管的可操作性,从而形成一个高效、完善的监管体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充分保障大学生的合理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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