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高等教育“十三五”改革发展战略思考
韩亚菲+王晓燕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主题。“十三五”期间,如何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首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成为教育研究者和决策者共同关注的话题。2016年6月12日,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为牵头单位,联合“首都高等教育重点研究机构”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了以“首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与‘十三五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原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北京市教委委员黄侃,北京市教委高教处处长邵文杰,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桑锦龙,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晓燕,“首都高等教育重点研究机构”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与部分高校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五十余人出席了会议。
正确认识首都高等教育的发展定位
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定位”问题。如何定位,涉及到对首都高等教育的认识。只有深刻认识首都高等教育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首都高等教育在当前的发展任务、发展空间和发展的比较优势,才能把握首都高等教育在近阶段的发展特征和目标定位。黄侃指出,应充分考虑首都高等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和阶段性任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设立与之相匹配的发展定位。桑锦龙指出,首都高等教育下一阶段的发展,应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重新认识:一是对高等教育在首都发展中地位的重新认识;二是对市属高校功能定位的认识;三是对全市高等教育发展定位的认识。北京师范大学高教所常务副所长洪成文教授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在“十三五”期间的改革发展应在深入剖析北京高等教育发展空间和研究竞争对手(如上海、伦敦、纽约等与北京地位相当的国际大都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形成“提神的一句话”,指明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指出,在国家“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北京市也应结合自己的特点思考自己的发展内容,如以建设“一流专业”为契机发展一流的本科教育。北京工业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李庆丰指出,北京工业大学同时作为“211工程”高校和北京市属高校,其定位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困扰:一方面,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学校应向优势学科倾斜资源,努力建成一流学科;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北京市属高校也是北京学生上“好学校”的去处,如果一味追求一流学科建设,势必工科会受益,那么人文学科怎么办?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定位的重要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宋宁洁、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蔡海龙也强调了发展定位的重要性。
首都高等教育具有独特性: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云集,聚集了诸多优质资源;首都高校的整体发展空间却受到城市地理空间和人口政策的限制;考虑到北京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限制,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完全可以思考如何协同天津和河北,统筹三地的高等教育资源,形成新的发展思路,既能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也能成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新的特色。在这样的背景下,首都高等教育该如何发展,研究者们给出了许多思考:一是优化结构和统筹发展势在必行;二是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拓展首都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三是特色发展也是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
秦惠民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还应进一步调整北京高等教育结构,包括学科结构、高校类型分布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所长雷庆教授指出,部委属高校应与市属高校统筹发展,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一方面,市属高校应将发展重点放在提升本科质量上,为研究型大学提供优质的本科生源;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把“双培计划”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框架中,将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京外高校纳入“双培计划”中来。洪成文建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联合天津、河北,在未来五年打造2所~3所世界顶级联合办学的大学;或建立首都城市群“大伊拉斯谟计划”(模仿欧盟伊拉斯谟计划)。关于特色发展,他提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可以“打北京牌”,创建服务城市发展需要的二级学院,如成立治理雾霾学院、治理拥堵学院等。一方面,可以服务于北京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可以实现首都高等教育的特色发展。
首都高等教育发展需进一步下放自主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第三十九条指出应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包括:招生自主权;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自主权;教学自主权;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自主权;开展对境外科技文化交流的自主权;进行内部机构设置、评聘教师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津贴和工资分配的自主权;财产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权。《纲要》明确了包括专业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自主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在内的多项办学自主权。
2016年初,广东启动高水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首次向试点高校下放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和人员调配权。项目之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首创国内先河。落实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参会专家就落实与扩大首都高校办学自主权也展开了讨论。钟秉林指出,北京市应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人事自主权、职称评审自主权等;还需进一步扩大高校经费使用的开放度,即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首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专业设置自主权。北方交通大学人事处处长李长春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与之相配套的专业自主权。
首都高等教育要发展,高校办学活力需进一步释放:一方面,应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释放高校的活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应树立质量意识,制定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体系,从而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
树立质量核心意识,提升治理水平
《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改革发展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任务是“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十九章“推进教育现代化”指出“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高校创新能力,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可见,在高等教育下一阶段的改革发展中,提升质量依旧是核心和主线,首都高等教育必须树立质量核心意识:一是通过“双一流”建设带动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二是鼓励高校树立多元的质量观,实现创新和特色发展;三是统筹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围绕着质量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也亟待提高。
首都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原教务处处长王德胜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专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亟须优化与调整,希望北京市能够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北京市各个高校的专业结构调整,对专业建设(包括教师队伍、经费投入等在内的各个方面)作出预警。李长春指出,高等教育应抓内涵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质量体系。但在专业评估中应慎用“红黄牌”制度,不仅仅是因为涉及到教师饭碗,还要考虑到相关的社会因素、专业自身的特点等。专业认证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和抓手。
在下放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亟待政府提升治理水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所副所长刘永武指出,政府出台的政策应从“约束型”向“激励型”转变,同时应增加制度的可选择性。中国传媒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王保华教授指出,对高等教育的治理应由政策驱动回归到制度驱动的正常轨道,尤其是拨款方式,应从临时的政策性拨款,转变为制度保障性拨款,以保障人才培养的连续性。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北京林业大学高教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勇教授指出,由于竞争机制的缺失,部分高校缺乏危机感,不利于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的深入。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沈文钦副教授指出,应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的动态竞争机制,以进一步促进一流学科建设。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首都其他高校以及京外地区高校陆续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验,为人才培养积累了许多改革经验。然而,目前大多数改革仍停留在某个项目或某个“点”上,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改革局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形成全面改革发展之势,是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方向。王德胜指出,一方面,人才培养的眼光要放长远,不应拘泥于专项拨款或一些“硬性条件”的建设,下一步应增加“软性条件”的投入和建设;另一方面,应突出学生的能力培养,把已有的项目“做细”“做实”,把各个子项目“做通”,做人才培养的特色“大”项目,而不是某个“点”。雷庆指出,在人才培养方面,目前的能力培养还比较“零散”,大多还是单项能力的培养,希望未来能够打通各项能力的培养,发展学生的全面能力。李长春指出,应更新教育理念,进一步下放专业自主权,以利于高校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李长春、沈文钦、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于颖均指出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认为应进一步扩大、深化校企合作。
李庆丰指出,近年来本科教学有“弱化”的迹象。李勇指出,人才培养标准缺乏,应明确人才培养标准。因此,下一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是:更新教育理念,加强本科教学;明确人才培养标准;探索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立人才培养的特色项目,大力投资人才培养的“软环境”,突出学生的能力培养;把已有各个项目做细、做实,打通各个子项目。
一流的本科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师资队伍。沈文钦指出:一是北京市房价飙升,生存成本提高,随着其他城市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北京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在下降,对人才的吸引力大不如前。因此,出台具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留住一流科研人才,是首都高等教育争创一流的关键。二是考虑到目前博士培养数量的大幅攀升以及可以容纳博士的岗位限度,建议改革目前高校招收博士后的人数限制和财政政策,创造更加适合博士后制度的环境,以此方式为学术界留住人才。三是改革人才培养的拨款方式,将临时性的政策拨款转变为制度性拨款,长效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与会专家就首都高等教育“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出谋划策,普遍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化”和“信息化”仍然是首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两大方向。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北京市高等教育整体国际化程度(尤其是市属高校)较低,在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北京高等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副校长认为亟须北京市教委制定统一的指导方案或发展规划,就“国际化”这一专题进行详细的规划,进一步拓展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范围和深度。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高教所所长王晓阳指出,需要巧妙处理国际化和本土化这一对关系。首先,“国际化”不等于“欧美化”,“国际化”的视野需要更加开阔,将全球的视野纳入进来。其次,要树立我们在“国际化”中的主体地位,开展以“我”为主的国际化,如清华大学成立的面向国际学生的苏世民书院以及“校本特色课程国际化”。最后,要在本土化的基础上进行国际化,一个不懂传统文化的学生,即使具有国际眼光,他对本土问题仍旧缺乏深刻的认识。清华大学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成立书院以实施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三位一体”的本科教学改革,强调“价值引导”的重要性等。
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深入发展,学生的认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须高校进行基于信息化的深入改革,以适应新一代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钟秉林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关注“新情况”,适应时代的发展,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转换教师的角色。但与此同时需要警惕“技术决定论”,王晓阳指出,技术本身并无颠覆性力量,重要的是对技术的应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李长春指出,对于过去一段时间大热的慕课(MOOCs),应该“冷处理”。信息时代的知识传播与共享,向教育研究者和从业者提出了新挑战。如何利用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主题。“十三五”期间,如何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首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成为教育研究者和决策者共同关注的话题。2016年6月12日,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为牵头单位,联合“首都高等教育重点研究机构”联盟成员单位,开展了以“首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与‘十三五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原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北京市教委委员黄侃,北京市教委高教处处长邵文杰,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桑锦龙,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晓燕,“首都高等教育重点研究机构”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与部分高校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五十余人出席了会议。
正确认识首都高等教育的发展定位
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定位”问题。如何定位,涉及到对首都高等教育的认识。只有深刻认识首都高等教育的历史、现状与未来,以及首都高等教育在当前的发展任务、发展空间和发展的比较优势,才能把握首都高等教育在近阶段的发展特征和目标定位。黄侃指出,应充分考虑首都高等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和阶段性任务,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设立与之相匹配的发展定位。桑锦龙指出,首都高等教育下一阶段的发展,应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重新认识:一是对高等教育在首都发展中地位的重新认识;二是对市属高校功能定位的认识;三是对全市高等教育发展定位的认识。北京师范大学高教所常务副所长洪成文教授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在“十三五”期间的改革发展应在深入剖析北京高等教育发展空间和研究竞争对手(如上海、伦敦、纽约等与北京地位相当的国际大都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形成“提神的一句话”,指明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秦惠民教授指出,在国家“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北京市也应结合自己的特点思考自己的发展内容,如以建设“一流专业”为契机发展一流的本科教育。北京工业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李庆丰指出,北京工业大学同时作为“211工程”高校和北京市属高校,其定位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困扰:一方面,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学校应向优势学科倾斜资源,努力建成一流学科;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北京市属高校也是北京学生上“好学校”的去处,如果一味追求一流学科建设,势必工科会受益,那么人文学科怎么办?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定位的重要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宋宁洁、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蔡海龙也强调了发展定位的重要性。
首都高等教育具有独特性: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云集,聚集了诸多优质资源;首都高校的整体发展空间却受到城市地理空间和人口政策的限制;考虑到北京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限制,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完全可以思考如何协同天津和河北,统筹三地的高等教育资源,形成新的发展思路,既能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也能成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新的特色。在这样的背景下,首都高等教育该如何发展,研究者们给出了许多思考:一是优化结构和统筹发展势在必行;二是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拓展首都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三是特色发展也是首都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之一。
秦惠民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还应进一步调整北京高等教育结构,包括学科结构、高校类型分布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所长雷庆教授指出,部委属高校应与市属高校统筹发展,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一方面,市属高校应将发展重点放在提升本科质量上,为研究型大学提供优质的本科生源;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把“双培计划”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框架中,将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京外高校纳入“双培计划”中来。洪成文建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联合天津、河北,在未来五年打造2所~3所世界顶级联合办学的大学;或建立首都城市群“大伊拉斯谟计划”(模仿欧盟伊拉斯谟计划)。关于特色发展,他提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可以“打北京牌”,创建服务城市发展需要的二级学院,如成立治理雾霾学院、治理拥堵学院等。一方面,可以服务于北京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可以实现首都高等教育的特色发展。
首都高等教育发展需进一步下放自主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第三十九条指出应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包括:招生自主权;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自主权;教学自主权;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的自主权;开展对境外科技文化交流的自主权;进行内部机构设置、评聘教师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调整津贴和工资分配的自主权;财产管理和使用的自主权。《纲要》明确了包括专业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自主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在内的多项办学自主权。
2016年初,广东启动高水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首次向试点高校下放岗位设置权、公开招聘权、职称评审权、薪酬分配权和人员调配权。项目之多、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首创国内先河。落实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参会专家就落实与扩大首都高校办学自主权也展开了讨论。钟秉林指出,北京市应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人事自主权、职称评审自主权等;还需进一步扩大高校经费使用的开放度,即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首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专业设置自主权。北方交通大学人事处处长李长春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与之相配套的专业自主权。
首都高等教育要发展,高校办学活力需进一步释放:一方面,应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释放高校的活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应树立质量意识,制定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体系,从而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
树立质量核心意识,提升治理水平
《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改革发展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任务是“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十九章“推进教育现代化”指出“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高校创新能力,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可见,在高等教育下一阶段的改革发展中,提升质量依旧是核心和主线,首都高等教育必须树立质量核心意识:一是通过“双一流”建设带动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二是鼓励高校树立多元的质量观,实现创新和特色发展;三是统筹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围绕着质量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也亟待提高。
首都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原教务处处长王德胜指出,首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专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亟须优化与调整,希望北京市能够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北京市各个高校的专业结构调整,对专业建设(包括教师队伍、经费投入等在内的各个方面)作出预警。李长春指出,高等教育应抓内涵建设和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质量体系。但在专业评估中应慎用“红黄牌”制度,不仅仅是因为涉及到教师饭碗,还要考虑到相关的社会因素、专业自身的特点等。专业认证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和抓手。
在下放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亟待政府提升治理水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所副所长刘永武指出,政府出台的政策应从“约束型”向“激励型”转变,同时应增加制度的可选择性。中国传媒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王保华教授指出,对高等教育的治理应由政策驱动回归到制度驱动的正常轨道,尤其是拨款方式,应从临时的政策性拨款,转变为制度保障性拨款,以保障人才培养的连续性。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北京林业大学高教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勇教授指出,由于竞争机制的缺失,部分高校缺乏危机感,不利于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的深入。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沈文钦副教授指出,应建立一流学科建设的动态竞争机制,以进一步促进一流学科建设。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首都其他高校以及京外地区高校陆续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验,为人才培养积累了许多改革经验。然而,目前大多数改革仍停留在某个项目或某个“点”上,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改革局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通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形成全面改革发展之势,是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方向。王德胜指出,一方面,人才培养的眼光要放长远,不应拘泥于专项拨款或一些“硬性条件”的建设,下一步应增加“软性条件”的投入和建设;另一方面,应突出学生的能力培养,把已有的项目“做细”“做实”,把各个子项目“做通”,做人才培养的特色“大”项目,而不是某个“点”。雷庆指出,在人才培养方面,目前的能力培养还比较“零散”,大多还是单项能力的培养,希望未来能够打通各项能力的培养,发展学生的全面能力。李长春指出,应更新教育理念,进一步下放专业自主权,以利于高校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李长春、沈文钦、北京化工大学副研究员于颖均指出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认为应进一步扩大、深化校企合作。
李庆丰指出,近年来本科教学有“弱化”的迹象。李勇指出,人才培养标准缺乏,应明确人才培养标准。因此,下一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是:更新教育理念,加强本科教学;明确人才培养标准;探索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立人才培养的特色项目,大力投资人才培养的“软环境”,突出学生的能力培养;把已有各个项目做细、做实,打通各个子项目。
一流的本科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师资队伍。沈文钦指出:一是北京市房价飙升,生存成本提高,随着其他城市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北京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在下降,对人才的吸引力大不如前。因此,出台具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留住一流科研人才,是首都高等教育争创一流的关键。二是考虑到目前博士培养数量的大幅攀升以及可以容纳博士的岗位限度,建议改革目前高校招收博士后的人数限制和财政政策,创造更加适合博士后制度的环境,以此方式为学术界留住人才。三是改革人才培养的拨款方式,将临时性的政策拨款转变为制度性拨款,长效保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与会专家就首都高等教育“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出谋划策,普遍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化”和“信息化”仍然是首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两大方向。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北京市高等教育整体国际化程度(尤其是市属高校)较低,在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北京高等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副校长认为亟须北京市教委制定统一的指导方案或发展规划,就“国际化”这一专题进行详细的规划,进一步拓展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范围和深度。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高教所所长王晓阳指出,需要巧妙处理国际化和本土化这一对关系。首先,“国际化”不等于“欧美化”,“国际化”的视野需要更加开阔,将全球的视野纳入进来。其次,要树立我们在“国际化”中的主体地位,开展以“我”为主的国际化,如清华大学成立的面向国际学生的苏世民书院以及“校本特色课程国际化”。最后,要在本土化的基础上进行国际化,一个不懂传统文化的学生,即使具有国际眼光,他对本土问题仍旧缺乏深刻的认识。清华大学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成立书院以实施传统文化教育;进行“三位一体”的本科教学改革,强调“价值引导”的重要性等。
同时,随着信息时代的深入发展,学生的认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亟须高校进行基于信息化的深入改革,以适应新一代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钟秉林指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关注“新情况”,适应时代的发展,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转换教师的角色。但与此同时需要警惕“技术决定论”,王晓阳指出,技术本身并无颠覆性力量,重要的是对技术的应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李长春指出,对于过去一段时间大热的慕课(MOOCs),应该“冷处理”。信息时代的知识传播与共享,向教育研究者和从业者提出了新挑战。如何利用技术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