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伐政策背景下武宁县林农收入增长的路径探索
[提 要]近年来,武宁县在绿色崛起的进程中,在全中国率先完成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建立了以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湿地保护工程等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实行了全面封山育林的制度,提出了“禁伐二十年,呵护原生态”的刚性举措,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禁伐政策的实施,它给原来靠山吃山的林农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推进林农收入的增长,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保证林农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这是值得认真对待、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禁伐;林农收入增长;路径探索
[作者简介]王明锋(1978—),男,武宁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党政思想、地方经济。(江西武宁 332300)
近年来,武宁县在绿色崛起的进程中,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建立了以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湿地保护工程等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实行了全面封山育林的制度,提出了“禁伐二十年,呵护原生态”的刚性举措,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然而禁伐政策的实施,它给原来靠山吃山的林农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推进林农收入的增长,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保证林农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这是值得认真对待、思考的问题。
一、“禁伐”政策下的武宁县林业发展现状
(一)林业发展的基础较好。首先,自然条件优越。武宁气候温暖,阳光充足,雨水充沛,无霜期长,群山连绵,宜林地多且大部分土壤肥沃,适宜各种林木生长,封山育林绿化快、效果好。全县林地面积405.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75.5%。其次,森林资源丰富。活立木总蓄积量14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1%;是江西省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树种资源丰富,共有乔灌木树种1000多种,国家I级保护植物有南方红豆杉、银杏和水杉,国家II级保护植物有香榧、鹅掌楸、凹叶厚朴、樟树、闽楠、金荞麦、绞股蓝、野大豆、花榈木、半枫荷、喜树、香果树等。常规树种主要有松树、杉树、柏树、樟树、油茶树、毛竹等多种针叶、阔叶树种。再次,生态效益逐步显现。武宁属修河中上游地区,是庐山西海水资源的重要保护区,特别是在全省的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武宁县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日益重要。武宁县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全国十佳宜居县城”、“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江西省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首届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等一系列光荣称号,初步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模式框架。
(二)林业种植业初具规模。武宁县是江西省林业发展重点县,发展林业产业具有一定的优势。近年来通过重点发展油茶、花卉苗木、中药材、果蔬、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得农业产业化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油茶种植面积达6.26万亩,果木林20万亩,中药材4万亩,花卉苗木1.65万亩;发展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家;建立院士工作站1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340家(其中全国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14家);建成生态养生村莊12个;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园、区)企业”和“江西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个。
(三)退耕还林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效。武宁县从本世纪初开始实施退耕还林以来,至今共营造各类林地36.6万亩,有效地保护和丰富了县域生态环境。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关于农业利益调整的又一重大改革,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林业产权改革工作,激发了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实行林木全面禁伐的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首先,这是加强全县生态建设,打造全省生态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客观需要。特别是当前一些地区,不仅山上可采伐的林木资源十分有限,而且“癞子”山多、林木质量不高、森林植被体系单一,林业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其次,打造“全国最美小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省生态宜居县城”,实现“绿色崛起、生态立县”目标,必须实行封山育林。再次,武宁作为庐山西海水资源的重要保护区,实行封山育林和林木禁伐,对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无疑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提升武宁对外良好形象。当前,全县上下正在着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全国最美小城”,实行封山育林和林木禁伐,有利于打造国家级“绿色名片”,彰显“山水武宁”特色。
(三)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当前区域经济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区域环境的竞争,而生态环境是区域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实行封山育林和林木禁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尽快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也就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于吸引更多的外商、外资和项目进入武宁县,有着不言而喻的作用。
三、“禁伐”政策带来的影响和困难
去年以来,武宁县加大力度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实施严厉的禁伐政策,一方面,它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的恶劣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一)对GDP和财政收入的影响。2012年,全县林业总产值4.66亿元,其中:一产业1.14亿元、二产业2.09亿元、三产业1.43亿元。如果实施全面禁伐,林业对全县GDP的贡献每年减少1.56亿元以上(其中:木竹采伐运输产值0.64亿元,木竹加工产值0.92亿元)。2012年,全县林业部门非税收入共500万元,其中:育林基金149万元,植被恢复费251万元,罚没收入100万元。如果实施全面禁伐,全县来自林业部门的财政收入将减少300万元以上。同时,一些林木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利税减少,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也会减少。
(二)对林农的影响。一是林农收入减少。武宁县林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30%以上的林农4000多户、2万多人,尤其是罗坪、扬洲、石门楼、罗溪、大洞等重点林区村的林农较多。据对罗坪、扬洲、石门楼、罗溪等地的林区村调查,这些地方山多田少,大部分农户长期依赖山上造林生存,家庭收入的30%-50%来自造林、采伐务工、苗木销售、林业管护等,而且林农年龄普遍偏大,45岁以上的劳力居多,外出打工已经不太适宜,禁伐将使这些家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甚至成为新的贫困户,今后的生产生活可能极其艰难。二是生产生活用材困难。据统计,全县平均每年农民建房、家具、农具、工程建设、烧薪炭等生产生活共需消耗木材4000立方米左右。这些都是群众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材。林木全面禁伐后,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用材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提高林农收入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投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政府要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一是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全县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30.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5.1万亩,省级公益林35.7万亩,分别占武宁县林地面积的23.5%和8.8%,按照武宁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目前,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是20元/亩。为此,建议全县统一提高到20元/亩;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实行差额补助。三是保障封山育林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加大封山育林的投入,把封山育林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长期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
(二)加快转型,引导林区发展其它产业。一是做好产业规划,引导林农产业转型。发展林下经济模式很多,在武宁县可以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林间养生休闲旅游等模式,既不能跟风,一哄而上,更不能搞一刀切,而是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及土地流转工作,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武宁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基地建设、生态旅游规划及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结合起来,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林种结构、海拔、气候、土地等环境条件和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传统习惯,宜游则游、宜药则药、宜果则果、宜禽则禽,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格局,科学合理规划,做到区区衔接,优势互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二是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劳动力转移就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产业转型引导资金,引导和扶持山区林农进行产业转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让山区群众摆脱依赖砍树过日子单一传统经营模式。对富余林农进行免费的职业培训,组织和支持他们创业或就近就业。
(三)积极推进精准扶贫。一是大力推进生态移民扶贫。按照“能搬应搬尽搬”的原则,对生活在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生态移民搬迁,鼓励和引导移民到园區、城区、集镇、中心村安居乐业;二是结合武宁县实际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当前武宁县在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实施精准扶贫,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把生活贫困的林农纳入这一范围,帮助林农摆脱贫困。三是不断扩大林农社会保险覆盖面。对残疾、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应纳入农村社会保险、实行社会救助,通过政策兜底,确保这部分人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黄贝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