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
孟 勇
摘要: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怎样把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多方面较为深入的阐述了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投入的具体办法及实施措施。
关键词: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费;安全措施;安全管理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因为这事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社会的发展、稳定,而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此项工作尤其应引起高度重视。建筑生产的安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研究成果显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的关系比是1:5的关系,所以,通过事先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最安全的生产建设之路,这就需要有关建设各方主体树立正确的安全经济观,使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保障。为此,黑龙江省历年来的计价体系都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施工单位。对本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正确认识该费用的申请、核准工作的重要性,往往没有在施工合同中予以确定或自行放弃,导致无法正常收取该费用,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的施工企业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审核时,才意识到要办理相关手续,而此时有关措施已经拆除,已无法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核准费率;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现场措施项目没有按规定到位;建设单位。对该项工作不理解,贯彻实施的力度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安全投入成本,淡化安全经济观, 有的则直接取消此项费用,这一点在一些私营业主投资工程中比较多见。这些问题往往直接导致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难以真正到位,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难以落到实处,给工程施工留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因此,《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办法》,明确规定了安全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范了费用计取的程序,以进一步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和生活条件,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为a.安全生产: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费用、检测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费用、消防设施、电器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等等。b.文明施工:围墙的美化,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生活清理外运;现场绿化;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等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计取过程中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设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全措施、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消防安全措施;现场环境优美;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2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和费用的计取。
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含单独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建设行政主观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则应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书。
建设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工程预算时应按规定单列费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招标。同时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单列该项费用。
中标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金额、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应预付安全文明措施不少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工程竣工前付清。
在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同时应及时申请现场考评,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接受现场考评。
在费用考评过程中,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安监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制定即时联络制度,建立一个网络交叉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该费用的管理。具体程序是施工企业在项目报建时应同时向造价管理部门申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申请表,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部门组成由安检机构、现场监理等组成的考评组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使用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把关,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的完成则需要各管理机构之间充分沟通、及时联络),并根据考评情况,联合出具考评报告,最终确定费用标准。
现场考评费用还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评组重新组织现场考核。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工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最终现场考评费率应为;现场考评平均分×综合评价修正比率×考评费率/100。
3 加强宣贯工作和动态检查,强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管,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大力宣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媒体,向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广泛宣传《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的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科学使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或概(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不可竞争费用进行足额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是否针对工程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关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是否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中介机构:咨询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和工程标底中是否按规定单独列明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予以单列,费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总之,规范和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办法,利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使得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得到制度上和费用上的保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隐患,这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着重要意义,无疑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