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巴塞尔协议Ⅲ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风险管理的研究
韦金洪
摘 要:2013年6月,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出现流动性紧张,流动性风险管理成为研究的焦点。《巴塞尔协议Ⅲ》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旨在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界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当前流动性风险的现状,认为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有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匹配、利率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银行客户投资行为的改变,提出从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风险预警和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三个政策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近年来,央行的多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加上时点绩效考核等原因,国内商业银行流动性紧张频发,流动性风险管理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央行的干预,虽然平息了流动性紧张的局面,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风险管理的难度日益增大。巴塞尔协议Ⅲ的提出为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了参考。
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匹配上的不合理(雷龙龙、张奇志,2010)、资产结构单一、期限趋于长期化(徐凯,2011)等也都是我国商业银行流动风险所面临的现状。由于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现象严重,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大,管理工具缺乏(郝宏海、武军,2011),从而导致了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出现错配、商业银行存款出现搬家、利率敏感度上升、银行客户投资行为变化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王利,2009)。靖相飞(2010)利用贷存比率、贷款和有价证券及投资与总资产比、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等作为流动性指标,剖析了流动性风险的潜在诱因。因此,构建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赵翀,2011)、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意识(李玉婷,2010)等都是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概述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界定
关于流动性风险的界定,银监会定义为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银行流动性风险包括两方面,一是流动性短缺造成的风险;二是流动性过剩导致的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业务是通过存贷的“杠杆化运作”及“借短贷长”的期限转化,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高流动性的债务,这往往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短时间内不能以较小的成本满足资金流动的需要,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2.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状
(1)资本充足率。银行资本金是清偿债务的基础,是保持流动性、维持银行经营的关键。一般而言,资本充足率比例越高,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越低。《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据银行会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一季度,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1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为12.56%,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0.55%,城市商业银行为11.90%,农村商业银行为13.29%。
(2)存贷比。存贷比是从总量关系的角度来衡量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状况。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不应超过75%。存贷比低,表明商业银行的资金没有得到综合利用,但流动性风险较低;存贷比高,表明商业银行的资金利用率高,但流动性风险比较大。截至2014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89%,小于75%。
(3)流动性比例。流动性比例是从短期的角度出发,它不仅可以衡量商业银行运用资金支付流动债务的能力,也可以用于考查业银行短期流动性供给的能力。流动性比例越高表明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越好。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不能低于25%。截至2014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6.29%,大于25%。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指标也可以作为衡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参考,它主要从贷款质量的角度去考察银行资产的安全及流动性。不良贷款率越高,表明银行有越多的资产难以收回,其流动性越差;不良贷款率越低,流动性越好。从国际银行业的实践来看,正常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应在4%以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断降低,在2014年一季度的统计数据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较小,为1.04%。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较高;存贷比、不良贷款率偏低,总体的流动性状况良好。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匹配
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一般表现为商业银行短存长贷的期限错配现象。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主要以各种存款为资金来源,存款期限一般比较短,存款资金被运用于各种贷款。如果贷款期限也是短期的,那资产和负债就是相匹配的。但现实生活中,商业银行为了获得较大的利润,资金运用往往会偏向于中长期贷款,引起存贷款期限不匹配导致流动性缺口问题。
2.利率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
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为了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者往往会改变投资行为。随着投资产品的增多,银行客户的投资行为往往会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变化。一般来说,从负债方面来看,当市场利率下降时,相关证券价格会随之上升,部分存款人会将存款资金投到证券市场中以换取更多收益;从资产方面来看,倘若市场利率下降时,贷款利率也会相应下降,企业的筹资成本降低,增大了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流动性风险增加。
3.银行客户投资行为的改变
除了市场利率的波动,还有许多因素会影响银行客户的投资行为。首先,投资者偏好的改变也会影响投资行为,比如存款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加,他更偏向于将资金用于股票、房地产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其次,国债利率通常高于同时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当国债或其他政府债券发行时,存款者会将储蓄提取出来用于购买国债或其他政府债券。这加大银行负债的波动性,影响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爆发提供可能。再次,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加大了银行间的竞争会增加流动性风险。而外资银行在服务品种、质量和资金安全方面都较有优势,银行客户因此改变银行选择也会加大银行的流动性险。
三、对策措施
1.完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巴塞尔协议Ⅲ》对于流动性监管提出了两个量化标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流动性覆盖率(LCR)指标用于衡量单个银行在短期压力情景下应对流动性中断的能力;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指标用于监测和调整期限错配,确保其在 1 年之能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我国目前采用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为流动性比例、存贷比和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其指标都较为传统。因而在结合现行指标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引入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只有建立完善和科学合理的监管指标体系,才能正常而全面地评估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为银行管理和监管部门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
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是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关键所在,以保证在风险事件发生前能采取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系统,关键在于能够正确地预测风险警情→确定风险警况→探寻风险警源。通过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商业银行可以科学地对未来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情况。
3.提升金融创新能力
金融创新是降低外部因素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助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掌握主动权的有效途径之一。创新能力可以从资产和负债两方面考虑。在资产业务方面,金融创新的方法可以增加对高流动性资产的持有比例、积极开展中间业务和代理收付的服务及合理运用证券化等手段加大固态资产盘活力度。在负债业务方面,应该推进存款业务的创新,主要有增强存款业务的流动性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此外,发展多渠道的融资从而增加资金来源,扩大资产规模,也能更好地掌握负债的主动权,提高资产和负债的匹配程度,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尹继志.《巴塞尔协议 III》:银行业监管重点的变化与影响[J].金融发展研究,2011(01):68- 72.
[2]巴曙松,王璟怡,王茜.流动性风险监管:巴塞尔协议 III 下的新挑战[J].中国金融,2011(01):27- 28.
[3]陈波,杨开泰.巴塞尔协议 III 对全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革命性影响:变化与思路[J].上海金融,2011(10):45-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