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老太摆气球射击摊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
家住天津市河北区赵春华,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赵春华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摆设射击摊位进行营利活动。用玩具枪打气球,用的是塑料子弹。
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春华抓获归案,当场查獲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