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中服务与被服务之角色嬗变

关键词 教师,学生,角色转换,罗马法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6)23-0052-05
提倡素质教育已久,但纵观高中历史教学的实际,笔者常常会产生一个疑惑。那就是:高中历史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究竟应该谁为谁服务?换言之,谁是课堂真正的主人?这个问题看似早已解决,其实不然。纵观很多老师的历史课堂,学生实质上仍在扮演着配合老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角色,并以换汤不换药的各种形式占据着历史课堂的主流。戚业国教授在一次讲座中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恶果:“教师拼命地讲,学生拼命地做题,而在考查能力的高考中得分却少得可怜,凸显着平时教学中针对学生能力培养的缺失。”
华丽转身难在哪些环节呢?这里,我想针对历史课堂上教师应该为学生服务的教学理念及其运用,结合《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的教学,谈谈自己的做法和体会。
根据新课标的要求,为了培养创新型高素质的人才,必须切实贯彻素质教育的指导理念。“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间的永无止境的问题交谈”。①历史教学必须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历史学科素养为目的,力争打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合作探究相结合的和谐高效新课堂,这一指导思想和教学理论,要求老师必须避免出现照搬整个模块、教师“满堂灌”的填鸭式教学。
《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是必修一中涉及的内容,对于刚刚升入高中的学生而言,尤其显得枯燥、陌生。《课程标准》的要求只表述为:“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很多老师在设计本节课的各个教学环节时,往往采用教师自己的“一家之言”,预设出各种方式,包括导入新课,重点难点解读、各类问题的设置、答案模式的确定等等,都无一例外地由老师一人承包。学生根本没有自己发挥个人见解的空间和时间,这就极大地压制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激情和求知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疑技巧,特别是埋没了学生判断和理解历史史实的独特见解。
本节课的难点和重点,是古代罗马法的演变及其广泛影响。“在法律和法令、宪章和法案、社会制度和政治机构、宗教习俗和仪式中寻找共同的精神。”②这里考验老师的是否能起到高屋建瓴、把控教材的作用。老师必须学会对教材进行大胆取舍和重点突破:什么内容属于基础知识范畴,能力培养的侧重点又是什么。“历史的过程不是单纯事件的过程而是行动的过程,它有一个由思想的过程所构成的内在方面;而历史学家所要寻求的正是这些思想过程。”①只有这样,才能把充足的空间和时间留给学生,从而支撑学生主动走进古代罗马灿烂的政治文明中去,实现把思和想的权利还给学生,否则,这一教学理念就会成为对牛弹琴,成为高谈阔论。
学生此前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学习的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典型特征,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特别是,学生在初中所学习的古罗马侧重的是其历史发展的过程,重点讲述了罗马从起源到帝国建立,再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基本史实。没有强调罗马法制定、完善的过程和影响。到了高中阶段,曾经学过的这些初中知识,老师就可以巧妙地联系起来,为学生的能力延伸提供一个良好的大背景,难点就顺理成章地摆在了一脸茫然的学生面前,这也恰恰成为激发出学生思维火花的平台!
本节课核心内容的功能和价值,在于结合《十二铜表法》及《查士丁尼法典》的制定完善过程,让学生对法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理性思考,前者是罗马成文法的渊源与雏形,后者是罗马法的完备与集大成者。
针对本节课的内容,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如何把思和想的权利还给学生呢?我认为,老师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手!不编排,不做导演,把足够的空间和时间舍得给学生,让学生去思去想去理解,让学生抢占“大脑风暴”的制高点。
要求老师把思和想的平台留给学生,说说容易,做起来确实很难。这不仅仅是角色和教学理念的转变,也要求老师全面地“脱胎换骨”。为了让自己有知识的广度和厚度,一如既往,笔者在讲本节课之前,认真阅读了一系列相关的论文、著作,包括邵龙宝先生的《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德国法学家耶林的《罗马法的精神》、周枏的《罗马法原论》等。准确把握了罗马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涵及其表现。同时,我还认真阅读和理解了各种版本的教科书,通过比较和思考,深刻理解了古代罗马法从制定到发展再到顶峰的各种因素和影响。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具体做法,笔者认为如下几个环节最为重要。
1.隐身自我、紧扣细节、处处设疑
为了实现教师根本性的角色转变,老师必须把握好知识深浅的梯度,不经意间,巧设环节,处处设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挖掘出学生思维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潜移默化中点燃学生的思维火花。
例如:本节课是新加的世界古代历史内容,除了“希腊民主”一节,这是学生第二次接触世界古代史。所以有些重要的概念,是陌生的,学生即使有所了解,也未必准确。针对《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的内容中,课文中涉及学生容易忽视的“概念”类知识很多。笔者首先让学生自己精读教材,针对学生自己的困惑,选择出课文中对应的重要历史概念、名词、术语等,然后让他们自己动手动脑,查找资料,弄清楚疑惑知识点的准确含义。如共和国、帝国、贵族制共和国、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保民官、元首制、《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
学生自己查找论证的过程,本身就是思维升华的过程。这对于学生正确理解相关知识,也有着很大地扩展深化的作用,同时更锻炼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避免了老师全盘代替。
仅仅如此还不够深刻,老师必须练就火眼金睛,善于发现学生遗漏的知识,继续引导学生进一步查缺补漏,延伸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的广度和深度。笔者当时上课时就发现一个现象:所有的学生在查找相关概念和术语时,都无一例外地忽视了教材题目中的两个很重要的概念,一个是“政制”,一个是“法律”。“只有控制连续发生的观念,成为有秩序的连续,用理智的力量,从先前存在的观念中引导出一个结论来,这才是我们要有的反省思维”。①此时,学生思维的能力能否继续扩展和深化,就又轮到老师能否“高屋建瓴”了!当时,笔者迅速把握住这一良机,實现把学生的思维引向纵深。
——同学们,重要概念都弄懂了么?当学生回答“弄懂了”以后,我紧接着自言自语道,可我连题目《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也没理解清楚,谁能帮帮我呢?
这时,学生们开始纷纷关注课文的题目,开始查找。最后我让大家进一步查证和讨论,题目本身究竟哪些重要知识点是隐形的。几分钟过后,“政制”与“政治”“法律”与“法治”这两组概念便被同学们共同挖掘并联系在了一起!
——两组概念的区别又是什么呢?能否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限时五分钟!
学生们畅所欲言后,我和学生们一起集思广益,收获满满:“政治”是指阶级、政党和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国内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政制”是指政治制度,实际上就是政体,指国家政权构成的形式。关于“法律”与“法治”这两个概念,有很多学生竟能出人意料地表达成这样:有法,不等于是法治国家,中国古代也有很多法律。还有一个学生引用了英国思想家洛克的一段文字:法治,是指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学生的这些回答确实令我喜出望外,作为老师也很满足!如此环环相扣,让学生肯于钻研,一方面使学生有了成就感,找到了“自我”,同时也培养了学生严谨的做学问的治学态度。最大的价值是使学生慢慢地养成了“会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可见,转变教学理念的实践过程中,我们的老师,不是无所事事,袖手旁观。恰恰相反,老师必须把自己打造成“大师”级角色。站得高、看得远,用大的视野、宏观的角度来把握课堂,深入浅出地为学生搭建起平台。当学生面对陌生枯燥的罗马法内容时,引导他们抓住精髓部分,生成自己的认知和自己的解读能力,最大限度地让学生自己去思、去想,去收获。只有在宽松平等独立的求知环境中,我们的学生才会逐渐养成敢质疑、有主见、不奴性的人格。从而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
2.突破难点、明知故问、大智若愚
笔者欣赏并愿意实践“苏格拉底法”。作为大师级的教育家,苏格拉底认为,知识不是他传授给学生的,他所做的无非就是把学生心中的真知唤醒并挖掘出来。就像接生婆一样,他所做的是帮人生孩子(知识),而不是给别人孩子(知识)。
本节课的难点是罗马法。很多老师的做法,是绞尽脑汁找最新颖的素材做题目,然后提出几个设问,再让学生按照老师自己的解题思路忙碌下去!老师这样做,看似创设了新情境,却设计了老问题。思维是老师的不是学生的,答案是老师的,不是学生的。
笔者是这样突破教材难点的。
我首先故意摘取了纯属罗马法内容且深浅各异的两段材料,但我强调,我给大家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我提供的材料只是之一。
材料1: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在夜间窃取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长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第九表公法》
材料2:(罗马法)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关于罗马法的资料,浩如烟海,种类繁多。选取哪些材料,如何运用这些材料,体现着老师的教学功底,更能显示老师历史教学的方法、理念和智慧。目的是防止学生局限于老师的条条框框,最大限度地让学生自主发挥对材料内容的理解和认知。
历史的思维是一种想象的活动。所以我始终坚持自己的做法:其一,把材料本身作为纯粹的文字平台,展示给学生参考。其二,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自由取舍相关史料,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其三,不设置任何问题角度,问题必须由学生自己提出。
学习本节课的这一难点时,笔者只请学生们迅速结合罗马法的前世今生上网查找资料,然后结合自己的认知,和大家分享一个自认为弄懂的知识点。在学生查找之前,我从不限定学生理解罗马法的角度,诸如罗马法产生的背景是什么?留下了哪些至今仍在起作用的文明遗产?三次征服中,为什么法律的征服最为持久?老师预设的这些疑问,对于学生而言属于知识传授不是能力培养。笔者只限定了15分钟的时间。等到同学们畅所欲言,发表各自的观点时,就会发现,学生自己看问题的角度之多,涉猎的材料之广,都大大出乎老师的预料,很多学生的见解是独具眼光的。
其中有一个学生的回答眼前一亮,心底为之一震:老师,我没用您的这个材料,我特别喜欢余秋雨先生的一段话,是《行者无疆》中写的。我让他给大家朗读这段文字:“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的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浑朴、繁丽、畅达、古典、新锐、宁谧、舒适、奇崛、神秘、壮观、肃穆....很多城市还因为风格交叉不一,不愿意固守在一个词汇上,产生角逐。只有一个词汇,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它静静的盘踞在那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汇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在肯定了他朗读的这段文字后,紧接着又问这位学生,余秋雨先生为什么把“伟大”赠给罗马?他回答说,“因为罗马法!但罗马法的有些内容我看不懂,我认为这是律师应该懂的知识!”他的这一回答引起了其他同学的大笑,也使我一时哑口无言,随后,笔者又追问了他一句,那15分钟,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他马上回答我说:“老师,我弄清楚了,中国古代的法为皇帝一人服务,罗马法为所有公民服务!”
极好的一个思维碰撞的平台就这样又产生了!笔者不失时机地马上赞美道:经典!然后又抓准机会给所有学生提升认知水平,突破难点:刚才这位同学的回答,精辟地指出了我们学习罗马法的真正目的!请同学们冷静想一想,编者把久远、冰冷、枯燥的罗马法写入教科书,其最大的意义不正是为了让我们继承这一服务大众的法律精神么?罗马法被我们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最重要的现实意义,不就是启迪我们每一个公民务必懂得:我们当今努力追求的法治社会,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要学法、知法、懂法、敬法、用法!本节课的重点是罗马法,而罗马法的重点,不是其繁杂的法律條文,而是其永恒的精神!
历史教学的本质目的,归根结底,是要培养学生的历史素养,挖掘学生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各种潜能,把学生塑造成有思想有创新能力的“自我”,而不是灌输知识,让学生成为老师所给的“旧知识”的载体。所以教学效果的检测也应该体现出这一教学理念和教学目的。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通过老师课堂教学活动应培养学生如下能力和技巧。
1.知识体系的构建能力
“历史就是力图把所有这些零乱的东西、把过去的杂乱无章的支梢末节熔合在一起,综合起来浇铸成新的样态。”①所以老师引导学生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对于准确理解相关知识的连续性、延伸性是极其必要的。
例如:本节课讲述的是罗马的政制和法律,但时空上横跨了两千年之久,几乎相当于中国从春秋战国到明朝的历史跨越。公元前6世纪末,罗马人建立共和国之时,提醒学生相当于中国的春秋时期;公元前27年,吴大维建立元首制,相当于中国的西汉时期。老师适当点拨,学生就可以构建《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一课的知识结构了。
罗马政制的知识结构:王政时代(约公元前八世纪到六世纪)—共和时代(约公元前510年到公元前27年)—帝国时代(公元前27年到公元476年)(东罗马帝国灭亡的1453年,中国处于明帝国时代)。
罗马法发展演变的知识结构:习惯法—《十二铜表法》—《公民法》—《萬民法》—《查士丁尼法典》。
学生通过自己归纳,培养了构建本节课知识体系的能力,为以后整个知识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2.史学观点的论证能力
“一切历史都是思想的历史。”柯林武德的这一核心命题,深刻揭示了历史教学的精髓和实质。“历史学承担了民族认同的重要职责”。“各国都有控制国民集体记忆的必要,因为国家若要维持安泰,就要塑造国民对历史的认识。”①这就要求历史老师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从古今中外的历史史料中全面理解文明史观、全球史观、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观等等,真正培养学生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科学观点,从而正确认识和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体现出的时代性、阶段性、多样性和复杂性。
如本节课所讲的《古代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内容,老师就可以帮助学生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经济基础的哲学观点,加深学生理解罗马法的演变及其重要影响:罗马法之所以产生并不断发展完善,是罗马社会不断发展的结果,特别是阶级关系的演变推动的结果;正是罗马法的制订和不断完善,又反过来极大地促进了罗马社会特别是罗马帝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3.触类旁通的联想能力
“最终决定性的步骤总是一种创造性想象力的活动。”②笔者历来反对老师通过让学生进行“题海战术”应对高考,这种做法,不利于提升学生的应变能力,也不会提升学生高考得分的概率,况且,高考命题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强调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意识。只有在平时的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多角度思维能力,才能使学生具备真正的能力,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如:有人说,辉煌属于希腊,伟大属于罗马。那么,老师就应引导学生展开合理的想象:由古代罗马联想到古代希腊再联想到古代中国,这必然促使学生产生“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思维空间,也能使学生深刻理解不同地区的国家催生的文明也各具特色的道理。
再如:“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老师就可以引导学生从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角度分析不同文明的形成因素。古代希腊用民主、罗马用法律、中国用集权。
凡此种种,这就为学生搭建起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联想平台,而学生能够对无数个“为什么”进行探究,恰恰是得益于老师把思和想的权利留给了学生。教育的伟大之处不在于复制教育者本身,而在于塑造出鲜活的有思想的被教育者。
【作者简介】周立军,中学特级教师,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李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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