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耿此心志 仰望白云间
宋鑫娜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老年医院内有一处草木繁盛、静谧深邃的纪念陵园。园门由米色花岗岩砌成,门额上用小篆体镌刻着“辛亥滦州革命先烈纪念园”,落款为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冯玉祥。背面的门额上刻着“努力革命”。正面的石柱楹联为:此日园林簇锦绣,当年勇烈动山川。背面的楹联为:尺山尺水永留血迹,一花一木想见英风。这座建在北京西郊显龙山的纪念陵园内究竟埋葬着什么人,冯玉祥跟滦州起义又有什么联系呢?
一、滦州起义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全国各省纷起响应。在此革命形势的影响下,身为第二十镇八十标第三营管带的冯玉祥,与武学研究会的王金铭、施从云、白雅雨等人一起发动了滦州起义,并于12月31日通电全国,宣布滦州独立。说起武学研究会,是冯玉祥为了进行革命活动,与王金铭、施从云、郑金声等人组织的以读书为名,实则传播革命思想,暗中策谋推翻清朝统治的革命组织。1912年1月3日,北方革命军政府成立,王金铭被推举为大都督、施从云为总司令、冯玉祥为参谋总长、白雅雨为参谋长。此外,起义军通电袁世凯及各国使馆,力主共和,目标是直攻燕京,推翻清朝。
然而这场起义因准备不充分,势单力薄,缺乏经验,再加上投机分子告密而功败垂成。起义领导人王金铭、白雅雨、施从云等被捕遇害。起义失败后,作为起义参谋总长的冯玉祥也被逮捕,后经北洋军第四镇第七协统领陆建章的营救,免于一死,并被解往保定原籍。
滦州起义是辛亥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辛亥北方革命达到高潮的标志,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辛亥滦州起义得到了京、津、奉等周边地区革命党人的支持。孙中山给予滦州起义崇高的评价:滦州大计,石庄联军,将犁虏廷,建不世勋。中华民国政府1936年颁发的《优恤滦州殉难诸烈士明令》如此评价:辛亥光复,发轫于武昌,而滦州一役,实促其成。
滦州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其影响力和历史意义却非常深远。第一,滦州起义军建立的革命军政府机构完整、分工明确,革命军政府由革命军官、当地革命党人、开明官员和开明绅士组成。第二,政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革命军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革命措施,并通电全国,影响广大,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尤其是辛亥滦州起义建立的“中华民国北方革命军政府”确立了滦州北方革命中心的地位。第三,辛亥滦州起义对清廷形成致命威胁,加速了清朝的灭亡。辛亥滦州起义的参加者以清朝第二十镇新军为主,士兵训练有素,革命思想濃厚,装备精良,组织机构完整。滦州起义发生在京畿地区,距离北京只有三百余里,革命军随时可以兵临京师城下,攻占京城。
二、践行誓言
滦州起义失败了,然而冯玉祥在革命的道路上却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在现有的历史记述中,多数历史学家认为,滦州起义是冯玉祥追随孙中山革命思想的重要标志。
为了继承革命遗志,缅怀为民主共和斗争而死难的弟兄,冯玉祥对于纪念诸位烈士事宜极为关切。1912年,冯玉祥在北京任陆军检阅使,通过各方支持,在中山公园为王金铭和施从云塑铸了两尊戎装铜像。铜像的底座写着:“辛亥革命滦州起义之大都督王金铭、施从云烈士像”。后来,这两座塑像在抗战末期被日军掳走,去向不明。
1924年,冯玉祥由热河班师,发动北京政变推倒曹锟、吴佩孚贿选的政府,实现了他的许愿:“十余年来我不敢一日忘记我这个誓言,不敢一日放弃诸位死难朋友的遗志,民国十三年(1924)的首都革命终于达到我的愿望,出了一口郁气,把帝制余孽溥仪驱除出宫,把祸国殃民的曹、吴军阀打倒。”冯玉祥口中的首都革命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北京政变”。1924年9月18日,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任直军第三军总司令。10月22日,冯玉祥乘吴佩孚在长城山海关一线与奉军激战之时,率部从古北口、密云前线秘密回师北京。10月23日,冯玉祥占领北京城,囚禁曹锟,驱逐溥仪出宫,发动了北京政变。北京政变是滦州起义反帝反封建革命精神的延续,曾经参加过滦州起义的孙岳和陆钟麟在事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政变后,冯玉祥电邀孙中山来京共商国是。孙中山接受邀请并发表《北上宣言》。
1928年,冯玉祥率部参加了第二次北伐。1930年,因军队编遣等问题与蒋介石发生利害冲突,冯玉祥被迫下野,其军队也被蒋介石收编。军阀的争斗,失败的打击,让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身心疲惫。这些年来,在他内心深处为滦州烈士修建纪念塔的心愿始终未能实现。所以这次下野,冯玉祥淡然从容,因为他觉得终于可以为滦州起义牺牲的烈士做点实事了。
于是,1932年,冯玉祥隐居泰山。在征得多方支持后,在泰山普照寺辟地三亩,亲自主持修建了“泰山滦州起义烈士祠”,将王金铭、施从云等阵亡将士灵位供于正面殿堂,全国许多知名爱国人士题词致挽。
1935年,在冯玉祥等人的大力推动和积极倡导下,在北平西郊温泉村修建“辛亥滦州革命先烈纪念园”。北京市档案馆保存有北平工务局关于勘建辛亥滦州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的相关档案。这些史料记述了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的筹备情况。在推动此事办理的过程中,有两个人物不能不提——石敬亭和秦德纯。这两位出身于西北军,同为山东老乡,都是冯玉祥的得力干将。其中,石敬亭追随冯玉祥多年,参加过滦州起义。所以,在冯玉祥的授意下,石敬亭组织了滦州起义纪念园筹备会。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中有一份1936年石敬亭等为组织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建设筹备会请备案的文件,即“北平市政府令社会局据石敬亭等呈称:为呈请备案事窃敬亭等奉令组织委员会建设革命纪念园命,名曰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建设筹备会,兹勘定平西温泉附近地址即行开工建筑,并在温泉饭店设置临时办事处。”有意思的是,批复这份文件的正是时任北平市长的秦德纯。秦德纯,1935年任北平市长兼国民党二十九军副军长。在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建成后,衣冠塚石幢基座刻有秦德纯的题词。西北军诸位将领,赵登禹、张自忠、冯治安也名列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秦德纯任职期间,极力反对日军武力摧毁北京城,对北京文物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另一份文件是1935年的《北平市工务局关于勘建辛亥滦州起义革命先烈纪念碑计划、概算表的呈及市政府的训令、指令》。这份档案较为全面地反映了辛亥滦州革命先烈纪念园工程修建的经过。从南京行政院的批复看,国民政府对于表彰先烈的纪念工程很重视,并允许滦州起义纪念园建设筹备会附设华北建设讨论会。批复称:“今晨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为辛亥滦州起义革命先烈王金铭、施从云、白雅雨暨同事诸君,在滦州地方建立纪念碑,以彰先烈。交行政院办理等因;并准本会附设华北建设讨论会及冯委员玉祥,本会吕顾问习恒等。”
在1935年3月的原定计划书中,关于辛亥滦州革命先烈纪念园的乙种办法中包括两个设计方案,而且乙种办法也是中央执行委员会进行研究决定采纳的。关于甲种办法的内容,档案中尚未提及。乙种办法中方案(一):“在滦州购地二十余亩建纪念林并刊碑纪事由河北省政府饬滦县县政府代为管理其林场收益。即作为该场经费。计开办费约需洋壹万贰仟元。”方案(二):“在西山张敬兴先生墓附近购地数亩建筑衣冠塚并建塔纪事,计开办费约需洋壹万五千元。其中购地费伍佰元,衣冠塚四千伍佰元,建塔一万元(空心石塔一座)。以上两项共需洋二万七千元。”
执行过程中,滦州起义纪念园建设筹备会最终采纳了乙种办法中的第二个方案。除了冯玉祥个人比较偏重第二个方案外,资金不足也是两方案择其一的重要原因。这一说法在档案中也得到了证实:“行政院第六四九号指令开:呈悉。查现在本年度国家总预算第二预备费业已动支无余。此项经费,应依照追加預算限制办理。除令财政部筹完财源呈核外,仰即补编临时岁出概算书五份呈院。以凭专案核转追加。”
1935年10月,修建滦州起义纪念园呈报事由经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审批后,交由行政院驻北平办事处办理此事。因为此项工程属于公共建设类,工务局前期也做了相关工作。所以,最后北平市政府责成工务局承担此项工程的建设施工。
从北平工务局代办的概算书起草的时间来看,从1934年7月,工务局长谭炳训就已着手此项工作的编制和规划了。谭炳训,山东济南人,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后,在青岛工务局任总工程师,1932年任青岛自来水厂厂长。1932年调任北平,担任北平市工务局局长,年仅25岁,是当时最年轻的局长。谭炳训在滦州起义纪念园初期的规划设计、编制预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实地勘探,测量数据,细致规划,档案中关于纪念园内衣冠冢、纪念塔、附属建筑物的材质、面积、尺寸、细节设计都有非常详尽的记录。在1935年3月北平市政府的训令中有委任谭炳训负责该项工程的一段文字:“查代理工务局长谭炳训,屡次参与设计,并拟具经费概算,由工务局长负责办理”。但是在后期的报批和工程实施阶段,谭炳训并未参与。这是因为1935年谭炳训调离北平,远赴江西任庐山管理局局长。然而,他前期所作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是不容忽略的。
三、千古流芳
在多方的督促和努力下,滦州起义纪念园于1936年年底在北京西郊的温泉村开工建设,1937年4月建设完工。5月26日,北平市政府为滦州起义牺牲的烈士举行了国葬仪式,并将先烈的衣冠葬入纪念园。园内显龙山山顶的纪念塔是最为壮观的地标性建筑。塔身为石砌的八角七级的密檐式建筑,塔座的阳面刻有冯玉祥题的“精神不死”,阴面刻“浩气长存”。在档案中也有对纪念塔设计方案的记载:“纪念塔拟采用中国单层塔式,用豆渣石成做。作八方形,塔台高一公尺许,面积约为三十余平方公尺,对边距离六公尺余。四面带阶级,亦用石砌,塔心中空,座高一公尺半。对边距离二公尺半。采用须弥座式样。塔身高七公尺许,沿角各镌片柱,柱顶加镌汉室柱头科,两科间间以人字形墓股,塔顶镌瓦陇。檐口刻檐椽勾滴。顶巅安石刻宝瓶相轮一幢。塔面除刊列烈士姓名事迹外,加刻各种装饰花文(纹)。”
滦州起义纪念园的落成,完成了冯玉祥将军多年的夙愿。英魂长眠于此,革命精神浩气长存。1984年,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北京市政府曾多次拨款整修辛亥滦州起义纪念园。2006年5月该园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