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目标与策略

    王巧玲+孙爱萍

    

    摘要:本文从档案部门的视角出发,在分析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目标、方式与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四个方面的发展策略:首先,要就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其次,现代政府的合作治理理念创新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方式;再次,按照项目运作与合作治理理念下的工作方式,进行工作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最后,以抢救性、科学性与人文关怀为工作原则指导实际工作开展,强化档案部门公共文化组织形象。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口述档案档案收集

    口述檔案的概念源自口述史学,是基于档案工作的需要,利用口述史学方法采集信息的结果。口述史学最初作为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在美国20世纪中叶兴起,并很快由于其关注弱势群体、再现底层声音的独特视角,引起了其他人文学科领域的关注,其中就包括档案学领域。1984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出版的《档案术语词典》中首次提出了“口述档案”的概念,并将其界定为“因研究利用而对个人进行有计划采访的结果”。2003年,联合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把“建档”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主要措施之一。由于非遗通常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的,非遗建档的工作对象即非遗档案,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对相关主体实施有计划地采访而产生。也就是说,非遗档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内容最为精华的部分,属于口述档案,即非遗口述档案。基于此,本文拟从档案部门的视角出发,以非遗口述档案工作的起点环节——收集工作为关注对象,在分析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目标、方式与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深入探讨相关的发展策略。

    一、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目标

    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简单来讲,就是将非遗口述档案接收入馆的过程。由于所有的非遗档案工作都是为非遗保护,即满足非遗记忆保存、非遗文化传承传播需要来服务的。作为非遗口述档案工作的起点环节,基于非遗保护以及推动档案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从理论上来说,收集工作的目标应该是将符合档案工作需要的非遗口述档案尽可能地接收入馆。因此,这个工作目标也就要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工作目标中质的要求

    质,即指接受进馆的非遗口述档案必须符合档案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对非遗建档工作的指导意见,非遗档案应该是“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因此,从质的方面来说,接收进馆的非遗口述档案应该是“对保护对象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

    (二)工作目标中量的要求

    量,即指接收进馆的非遗口述档案应尽可能地覆盖所有非遗项目。根据我国规划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工作体系”,以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工作原则,非遗口述档案收集量方面的要求,对具体的档案部门而言,应指接收进馆的非遗口述档案要尽可能地覆盖其所辖区域的所有非遗项目。

    二、非遗口述档案的收集方式

    由于非遗口述档案不是相关组织及个人在从事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因此基于非遗口述档案的特殊性,档案部门在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时一般有直接与间接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方式。就是档案部门通过组织实施采访计划,并将采访结果作为非遗口述档案纳入馆藏。二是间接方式。就是档案部门将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采访计划所获结果的原件或复制件,作为非遗口述档案征集入馆。比较这两种收集方式,前者的优势在于档案部门更容易对采访结果即非遗口述档案的质量进行控制,后者的优势则在于能够大量节省实施成本。

    三、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国家档案工作向公共事业转型的逐步推进,我国档案部门在非遗口述档案收集相关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2010年,国家档案局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达成合作意向,开始试点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截至目前,国家档案局已先后在云南、广西和新疆三个地区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联合举办了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培训班;2011年,《浙江档案》杂志社编撰出版了《伟人: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档案集萃》。但是总体来看,现有的实践情况与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目标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档案部门在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开展中还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通常不受重视

    一方面,外界环境对档案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缺乏足够的支持;另一方面,档案部门内部对开展相关工作缺乏足够的投入,并且这两个方面很多时候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加强的。前者具体表现为:(1)迄今为止,档案部门一直被“排斥”在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非遗保护联席工作机制之外,在官方颁布的有关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式文件中也从未提及“档案部门”。[1](2)公众对档案部门“重官轻民”形象的传统认知未得到根本改变,而这种形象与代表草根文化的非遗有着天然的“隔阂”。[2]后者则具体表现为虽然目前有越来越多的档案部门开始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但是总体来看,其相关工作的开展热情并不高,很多档案部门并没有将做好非遗口述档案工作纳入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范围。而没有被纳入职责范围,往往也就意味档案部门内部不会安排专门的机构、人员和预算资金来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非遗项目对口述记录具有巨大且刻不容缓的现实需求

    一方面,作为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国拥有数量惊人的非遗宝藏。据初步统计,全国各地现存的非遗项目达87万项之巨;另一方面,我国的非遗有很大一部分源自农耕时代甚至是原始氏族时代,目前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在无可挽回地成为即将消失的历史。[3]而这些活态生存环境非常恶劣的非遗项目,其在世的传承人不仅数量稀少,而且大多年事已高。因此,若不立即对他们实施访谈并形成非遗口述档案,很多珍贵文化遗产便会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彻底失传。

    (三)非遗口述记录的可靠性容易遭受质疑

    “口述档案”概念自提出之日起,有关“口述记录是否属于档案”“口述档案概念是否成立”的争论就没有完全停止过,反对者其中重要的一项理由就是“口述记录信息的可靠性太低”。[4]而这个“可靠性太低”的结论又通常来自两个方面的质疑。一是对记录对象的质疑,即口述记录的对象是被访对象存于脑海中的记忆,这个记忆本身可能包含错误信息。二是对记录过程的质疑,即口述记录信息因记录过程中的问题,如访谈对象的选择不恰当,访谈提纲的设计不合理,访谈者的提问方式与语言选择不合适,被访对象存在心理戒备,访谈结果没有被如实记录等而与记录对象之间存在偏差。鉴于此,作为口述记录子概念的非遗口述档案,同样面临着可靠性容易遭受质疑的挑战。

    (四)现有人才队伍远不能满足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需要

    无论是采取直接方式还是间接方式,或是两者相结合,档案部门现有的人才队伍都远不能满足开展非遗口述档案的需要。这种人才队伍的匮乏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绝对数量上,二是知识结构上。绝对数量上的匮乏,主要是相对于前文所提到的我国非遗项目基数庞大且对口述记录需求紧迫而言的;知识结构上的匮乏,则是因为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开展,既需要优良的档案学专业素养,还需要对相关非遗项目有深刻的理解,以及同时具备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数字媒体技术等学科的知识与能力。[5]间接方式的采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对档案部门在访谈实施过程中的人力需求压力,但是它仍要求档案部门在具备上述跨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对非遗口述档案征集控制实施有效的规划和质量控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间接方式的采用前提是档案部门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访谈,且访谈结果符合非遗口述档案质量要求。虽然目前有很多研究机构或学者,尤其戏曲、音乐、电影、舞蹈、美术、口传文学等艺术领域的研究机构或学者,抑或社会团体,自发开展了直接方式的非遺口述档案收集工作,但是由于访谈操作规范不统一,以及系统研究不深入等原因,其访谈结果质量并不能令人满意。[6]

    四、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发展策略

    同很多复杂的现象一样,档案部门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所面临的上述四个方面的挑战既是各自独立的,又同时存在一定的相互交织和相互加强的关系。基于前文对挑战的深入分析,笔者认为档案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

    (一)就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达成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推进非遗口述档案需要首先从思想建设开始,要通过思想建设,让内部工作人员对档案部门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意义和紧迫性等基本问题达成共识。有关非遗口述档案工作收集的意义和紧迫性,前文已有相关谈论,在此不再赘述。

    (二)运用现代政府的合作治理理念创新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方式

    合作治理是公共管理领域发展的前沿理论,将其具体运用到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中,就是要通过创新性地构建“以档案部门为核心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治理网络”的方式,来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在这个合作治理网络中,包括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组织者、出资者、实施者三种工作角色,其中组织者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并对工作结果负责,出资者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实施者负责开展田野访谈。“以档案部门为核心”的含义就是档案部门要坚持承担组织者的角色。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治理网络”的含义是,除了组织者以外,其他两个角色都尽量引入外部力量来承当,并由此形成多种合作模式并存的局面。

    按照档案部门承担工作角色情况的不同,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三种角色都由档案部门承担,这也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直接方式。二是档案部门作为组织者和出资者,外部力量作为实施者。三是档案部门作为组织者和实施者,外部力量作为出资者。四是档案部门仅作为组织者,出资者与实施者都是外部主体。第四种方式类似于前文提到的间接方式,但是它的含义更广。在间接方式中,档案部门的介入都是在口述记录采集完成之后。如表1所示。根据前文的分析,运用合作治理理念创新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方式,也是对档案部门“现有人才队伍远不能满足开展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需要”这一挑战的有效回应手段。

    (三)按照项目运作与合作治理理念下的工作方式,进行工作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

    配套的工作机制与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关键。在工作机制建设方面,一方面,要根据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特点,建立项目运作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以项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7]另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资源引入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激励与权利保障机制。比如,将非遗口述记录采集实务纳入档案科技立项的范围。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内要着重引进或培养综合素质高、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项目管理的专业工作人员;对外要重点与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相关高校与研究机构、专业的非政府组织以及热心非遗的企业等建立战略伙伴关系,[8]除激励他们积极承担出资者与实施者的角色外,还要充分发挥外部专业力量在档案部门作为组织者时进行非遗档案收集工作规划、收集结果质量控制时的智力支持作用。

    (四)以抢救性、科学性与人文关怀为工作原则指导实际工作开展,强化档案部门公共文化组织形象

    所谓抢救性原则,就是要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基础调研工作,了解行政区域内非遗项目的生存状况、建档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确定工作对象的先后顺序以及收集方式。而科学性则体现在要以社会科学研究田野调查数据采集的方法作为参考,制定一套科学的项目流程与操作规范用于指导非遗口述档案收集工作的开展。最后,非遗口述档案是对与非遗传承相关主体的访谈结果,其工作对象是人,其工作内容是文化的探寻,因此,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必须将人文关怀贯穿其中,强化档案部门的公共文化组织形象。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层面的私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BTQ046)、北京市教委2015年度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北京市档案部门介入社会记忆建构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IT&TCD201504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及参考文献:

    [1]王巧玲,孙爱萍,陈文杰.档案部门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优势与劣势分析[J].北京档案,2013(6):11-13.

    [2]王巧玲,谢永宪,孙爱萍,李晨.国家综合档案馆公众形象实证研究——基于北京地区的问卷调查[J].档案学通讯,2015(2):16.

    [3]曾平.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立场与核心理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学理解读[J].中华文化论坛,2011(3):68-74.

    [4]子志月.近三十年来我国口述档案研究综述[J].档案学通讯,2013(1):12-15.

    [5]白亮,毕伟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口述档案的建档过程研究[J].兰台世界,2015(34):137-139.

    [6]王拓.“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的困境与向度——“非遗”口述史研究文献述评[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13(4):88-94.

    [7][8]王巧玲,孙爱萍,陈考考.档案部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北京档案,2015(1):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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