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善德两首新疆舞曲的音乐分析
摘 要:本文对丁善德的两首《新疆舞曲》(钢琴曲)进行了曲式分析,认为丁善德在20世纪50年代前期的创作属于其创作历程的“熟练期”。
关键词:丁善德;《新疆舞曲》;复三部曲式
丁善德的两首《新疆舞曲》(钢琴曲,作品编号分别为:Op.6和Op.11)广为人知,深受人们喜爱。学界从音乐学[1]、钢琴演奏、钢琴教学等角度进行探讨,所得成果颇为丰厚;从专业和声的角度进行分析也不乏好文。[2]但到目前为止,对两首《新疆舞曲》的曲式结构分析尚显粗浅且分析不够深入。基于此,本文拟对丁善德的两首《新疆舞曲》的曲式结构进行分析,阐述丁善德的器乐创作分期问题。
丁善德的两首《新疆舞曲》分别创作于1950年和195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五”(1953—1957年)完成之前,也是丁善德留法学习作曲技术归来(1949年)的第二年和第六年。在两首作品中,丁善德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创作中,为新中国成立伊始器乐民族化创作作了重要的探索。经分析,两首《新疆舞曲》的曲式结构均为复三部曲式。
两首作品的中间B部均为插部。规模上,《第一新疆舞曲》99小节,《第二新疆舞曲》194小节,比《第一新疆舞曲》规模扩大了一倍。节拍方面,两首作品均以4/4拍为主,均只在B部运用4/4、5/4、3/4拍,与前后乐部形成对比。各乐段的终止式除使用D-T和主持续外,还打破常规,运用属六、属五六或属三四至主的进行结束乐段。尤其是《第二新疆舞曲》,两个A部均用规律的属三四至主和弦的终止式(也许经过《第一新疆舞曲》中属的第一转位至主和弦进行的尝试,丁善德认为这种民族和声处理在创作新疆题材的作品时不是最佳,所以尝试属的第二转位至主和弦的进行作为《第二新疆舞曲》的常用终止式),是丁善德在民族化和声观念和探索中取得的成果。
《第一新疆舞曲》在调性上作了民族调式(E羽)与西方小调(e-#c-#g)相结合的尝试。羽调式本身近似于小调式,所以这种组合贴合紧密,尤其是b向c主题过渡时非常自然,同时为C段的乐句展开提供了可能、做好了铺垫。此外,#c-#g-e(两作中的E羽和E大调,见表1)似乎是丁善德的一个调性布局情结:第一次是《第一新疆舞曲》的插部B的调性布局,第二次是《第二新疆舞曲》的B段,即使用了展开手法的A部中的首套调性布局。笔者认为,除情结外,相信也是丁先生创作《第二新疆舞曲》动机——完善《第一新疆舞曲》的缺陷,从调性布局入手重新构思新作。《第二新疆舞曲》中的“引子”“连接”和尾声均使用同一材料,将各乐段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一新疆舞曲》的插部C段(即B部)由3个乐句构成,3个乐句使用展开手法写成,但在主题的呈示上并不完全相同:c是c和c句的紧缩,速度也较其他两乐句快。体现了既展开又对比的创作思维,有一定的戏剧张力。只可惜这种戏剧性的创作思维未在作品中充分发展起来。可能是1950年时的丁善德的创作能力有限所致。这种遗憾在《第二新疆舞曲》中得到了完善。
《第二新疆舞曲》的B部规模很大,共分为3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是乐段的规模。调性布局是bA-F-D及其所属的平行小调f-d-b的三度下行的作曲逻辑。这样的调性布局为再现部做好了衔接,调性转换自然,较《第一新疆舞曲》有了很大的进步。在乐思陈述上,第Ⅱ、Ⅲ阶段是第Ⅰ阶段乐思的进一步展开和升华,使第Ⅰ阶段的轻柔哀婉转变为矫健、刚毅、豪迈与洒脱的音乐气质,使插部的构思较《第一新疆舞曲》更显大气磅礴、视域高远,戏剧性增强,很有音乐感染力。
如果说《第一新疆舞曲》是将西方小调式与中国民族调式相结合尝试创作民族化风格的“初探”,那么在《第二新疆舞曲》中,丁善德完全采用了西方大小调的调性思维,其民族化风格的探索重点集中在和声织体的安排与陈述上(虽然在创作技法上,两首作品的A段都使用了中国传统的创作手法“鱼咬尾”)。
为了使听众加深对主题的印象,作曲家往往多采用主题再现的创作方式。丁善德除采用此种创作方式外,还运用个性音,如《第一新疆舞曲》中的b主题的#do来达到印象深刻的创作效果。#do音的加入,除加深了听众对主题的印象、满足了听觉的期待与愉悦外,还使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的作品更具异域风情,满足了听者的听觉好奇心与新鲜感,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此外,在作品的第30小节(b主题),相同节拍位置的降mi和还原mi两音的运用,又具有西方“泛调性”的创作思维,作曲家在两个音的上方均注以延长记号,有意强化该作局部调性模糊的特点。可见丁善德对西方现代作曲技术在我国的推广与介绍上是自然而然、不遗余力的。
两首作品均属于非典型的复三部曲式。丁善德在创作《第一新疆舞曲》时,似乎B段的展开手法未“尽兴”,规模小(乐句结构)、调性属三度-五度关系的调性布局;于是,在《第二新疆舞曲》的创作中,不仅插部以“阶段”(Ⅰ-Ⅱ-Ⅲ)的方式来呈示,而且在A段中的第二主题B,即开始用了展开手法。
丁善德在1947—1949年留学法国巴黎音乐学院专攻作曲,西方作曲大师的创作对其影响深远。在《第二新疆舞曲》的开始即采用展开手法,就像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的第一乐章一样。柴可夫斯基的作品雖属奏鸣曲式,但与复三部曲式同属于宏观“三部曲式”范畴。其在作品的呈示部中即使用了展开手法,且手法复杂、精到,很为后学所称赞,并在创作中争相模仿。丁善德在《第二新疆舞曲》的A段B主题使用了展开手法,不能说一定是受到柴可夫斯基的影响,但学习、探索和应用先进多样的音乐创作手法(包括展开手法)进行创作应是其留学的成果,也是丁善德民族化创作实践的体现。
综上,笔者认为,新中国建立初期留学归国的丁善德满腔热忱地投入音乐创作事业中,通过分析两首《新疆舞曲》的曲式,了解到其基本音乐理论功底扎实,在创作实践中运用自如。《第二新疆舞曲》比《第一新疆舞曲》在规模上翻倍、更庞大,调性转换频繁、娴熟;充分运用展开手法,提升了个人的创作能力。因此,1955年以前应是丁善德复三部曲式钢琴写作的熟练期。从写作风格上看,他继承了西方共性写作时期的经典范式(和声和曲式都如此),创作规范、严谨,体现出丁善德受过专业作曲训练的良好素质。
但两部尚属其“习作”性质的作品:从面向广大群众的角度而言,丁善德两首作品流传范围之广、演奏频率之高已很好地证明其创作上的成功,这是应当被肯定的。但就丁善德个人创作而言,相信他是不满意的。以创作较为熟练的《第二新疆舞曲》为例,前述提到该作在未展开之处运用了展开手法(b主题的展开),这已经有了复三部曲式,但又高于复三部曲式,即“倍复三部曲式”的创作预示。很显然,b主题和插部如能充分地发展、两个A部将更加丰富的音乐素材充实其中,“倍复三部曲式”的创作愿望或是创作能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种创作上的不满意,相信也是丁善德获得更大创作成绩的动力。
所以,笔者认为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不是丁善德器乐创作的成熟期,而是其“熟练期”。
参考文献:
[1] 高拂晓.丁善德两首新疆舞曲的音乐学分析[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05(03):100-105.
[2] 王伟.丁善德钢琴作品的和声语言[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0(03):92-98.
作者简介:王冰凌(1974—),黑龙江佳木斯人,副教授,佳木斯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当代音乐史,音乐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