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效率与公平原则看国地税合并
王丽芝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2018年全国两会明确要求在6月下旬正式合并各省(市、自治区)国地税机构。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构建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在经历20余年的分立后,国地税的合并必然会对地方发展产生持久的影响。
——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我国之前的分税制将我国税种大体分为三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由于沟通渠道不畅,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经常出现信息传达不及时、征管效率低下的问题。2016年的增值税改革又增加了国税部门的工作量,而地税部门却开始人浮于事,机构人员臃肿。从中央和地方垂直领导来看,国地税合并减少了上下级沟通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大大提高了征管效率;从部门机构设置来看,合并有利于精简机构人员,防止机构臃肿,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缩小超额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时候往往要中央和地方两边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就会导致纳税人需要付出超过实缴税款以外的成本,即超额负担。国地税合并使税收管理和征收集中于中央,降低了纳税人在交税时所付出的成本。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纳税效率,缩小超额负担;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纳税意愿,间接减少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公平税负。分税制实行以来,地税部门为了招商引资,改善本地的投资环境,会自行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入驻。而国地税合并直接剥夺了地方的税收管理权,地方不能再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要想发展本地经济只能从改善本地投资环境入手。同时,地方在征税上可能存在着监管力度不严等问题,导致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实缴税额不同,不利于税负公平。國地税合并可以强化统一税收监管力度,推动我国税制向现代化步伐迈进。
——有利于建立公平税制,推进税制改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国地税合并有利于营造一个机会公平、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在税收法定原则下,合并有利于实现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的一致性,推动我国税制改革公平化。
但也要看到,国地税的合并将不利于地方调控经济。税收是调节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地税合并意味着将税收征收管理权全部集中于中央。地方一直以来可以利用税收调控在经济发展的不同形势下减税或加税,配合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此次合并势必会对地方财力造成影响。
总体来看,国地税合并对未来的影响是有利,国地税合并将促进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推动我国现代化税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