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由角度看雅典民主的弊端
高中课标中对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及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意义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版本教材在叙述这一要求时也都详细介绍了雅典民主各时期的内容,其中又以岳麓版最为详实,但对民主的弊端大都介绍不多,和民主紧密相连的自由概念更是未加阐释。然而,教材对此未作解释,却不代表高考不考。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即以自由为视角,考查了雅典民主不同于现代民主的特点,原题如下:
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B.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
C.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D.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
此题考查了考生对雅典民主和罗马法概念的理解。如果考生认为民主和自由是密不可分的,自然会将C选项排除,而A选项基本不构成干扰,因此B和D选项就会成为考生考虑的答案。实际上,若雅典法律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就应禁止和防范所有自杀行为,所以B项不符合题意。而D项考查的是罗马法中的自然法原则,并非希腊,因此本题的正选恰恰是考生容易排除的C项。
在现代社会中,民主与自由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然而,古典民主不等同于现代民主,政治上的民主不代表一定有个人的自由,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的命制,切中了中学历史教学的软肋,也促使中学历史教师思索,对于教材中一些概念过于简略或缺失的地方,应如何在课堂上给予适当的拓展和阐释?中学教学中针对一些重要的概念,如何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加以运用?课堂教学中针对一些抽象的概念,如何深入浅出地让学生消化理解?对于高考中一些重点、热点甚至每年必考的考点,我们如何备考?笔者以雅典自由与民主为例,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为切入点,试图抛砖引玉,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面对该题,考生为什么多数感到困惑?诸多原因究其一,是没有理清自由与民主的关系。而翻开现行高中四套必修教材,并没有关于这一关系的论述。因此在教学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民主和自由的概念加以思维拓展。
自由与民主历来被人们认为是一对孪生兄弟。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与君主政体或寡头政体相对,通过依照宪法建立国家机构、人民选举、代议立法等制度原则来体现人民对国家主权的终极享有和行使。而自由取决于个人在社会所处环境内能够按照自己喜好来行事的范围和程度。二者虽有很大关联,却不可混为一谈。
1.自由是民主的前提
从本质上来说,“自由乃是人自觉自主的活动,是人达到支配事物对象和自身命运从而不断实现自身特质的过程”。①对人来说,维持生命的存在是人自我实现不可移易的事实。人基本的物质权利只有得到充分实现,人的生命的丰富性才得以生成并展示出来。同时,人又是自然界中唯一有思想、有自我意识的动物,能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自我表达,相互交流。自我表达赋予人作为人的尊严,赋予人成其为人的独立人格,这就是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自由。人只有在充分的物质自由和精神自由的生存状态中, 才会真实地感受到生活的充实和生命的美好,因此,人的自由是人的生命追求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价值,也是人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总体上讲,自由是民主的前提。民主之所以离不开自由,首先是因为民主的主体是不能没有人身自由的。民主政治是一种所有享有公民权利的人都能参加的政治活动,它的主体是具有民主权利的公民,公民作为政治主体只有在人身享有充分权利自由的时候,才能真正没有束缚地投入民主活动。如果一个人连个体的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他要参加民主这种比较高级的政治活动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见,民主的主体是否充分享有自由权利,是民主能否进行的核心。
就其实质而言,民主就是通过一种比较合理的机制,将不同阶级的不同利益要求磨合在一起。只有在人们自由地发表看法、平等地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才能健康地进行。只有在每个人的自由得到充分保护、每个人的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一个民族的知识才能不断扩充,一个社会的物质财富才能不断增长,一个国家的制度才能不断地更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自由,自然就谈不上民主。
2.民主是自由的保障
自由是民主的前提,同时也离不开民主的保障。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认为:“一定程度的个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反过来看,民主政治运作的长期后果可能是扩大和加深个人的自由。在某种意义讲,自由是民主的特有美德。如果人们关心自由,把自由当作终极的社会价值来加以关怀,人们同样也应该关怀民主的命运。”②人活动的社会性表明,人的自由并不单纯表现为抽象的人性意义上的自由,更重要的表现为具体的社会意义上的自由。在现实中,每个人所遇到的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只能为他的自由提供一种现实可能性,但由于主体条件和能力发挥的不同,个人在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所获得的地位及其对外的支配性权力就不同。外在的权力支配总会导致现实的不平等,而现实的不平等反过来又阻碍着个体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并不是无限的。只有建立民主权力内在和外在的制约与监督体系,每一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只有建立民主权利诉求的稳健通道,每一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有效的释放;只有形成个人、团体和社会彼此之间的协调机制,每个人的自由才不至于成为其他人自由的障碍。所以,“民主实际上就是实现自由并调控它的一种政治机制,是保障自由之车前行的制度化安排”。③
民主与自由在现代社会中密不可分。但是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就会遭到破坏。民主是按照少数人服从多数人进行决定的机制,这本身就包含着少数人的某些自由必须向多数人作出让步,如果只强调少数人的自由而反对多数人的意见,民主就无法实现。自由与民主的结合,就体现为法治。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④在民主社会中,没有离开法律的民主,也没有离开法律的自由,民主必须按照法律的程序化原则来运行,自由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界定与限制,如此,民主与自由才能得到有序的发展。
但仅仅理解了这些关系,仍不足以明白命题人的立意。因为古典自由民主与现代自由民主是不同的概念,不把握雅典自由的特点,就不能认识雅典民主制度的弊端。
在现代民主政体下,个人自由如言论、结社、信仰等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为了争取更多的自由权利,人们往往会制定更健全的法律来保障民主。因此,在法律的调节下,民主与自由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雅典民主制度下,公民的个人自由会受到限制吗?
1.公民的自由属于城邦
现行高中必修教材都对民主的主体做了严格的限定,即民主的对象只为成年男性公民。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鼎盛时期,雅典“总人口40万人中,奴隶20万,公民16.8万,外邦侨民3.2万”,到公元前4世纪中期,“雅典奴隶总数已在30万人以上,比5世纪至少增加50%”。①显然,构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数的是奴隶,而奴隶并非自由人,他们不是民主的对象,而是被民主专政的对象,从这个角度来说,古典时期的雅典民主绝非是人人享受自由的民主,雅典的民主实际是奴隶主自由公民的特权民主。
当然,奴隶没有个人自由是显而易见的,学生也很容易理解。可关键问题是,享有民主特权的自由公民就有个人自由了吗?
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教授戴维·赫尔德在其《民主的模式》中说:“雅典民主的一个标志是对公民美德的普遍认同:为共和城邦作贡献以及将私人生活置于公共事务和共同善业之下。”这就是说,“在这样的共同体中,公民享有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并没有分散到个体手中,而义务也不是由一个以维护公民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国家来推行的。事实上,他们只有公共的权利和义务”。②古代国家并不像近现代国家,对于公民而言,公平的只有参政。无罪的人,只要被认为妨碍了城邦的利益,国家就可以惩罚。
陶片放逐法就是其中的典型,只要公民大会投票时在陶片上刻上名字,无需证明此人的过失与罪行,只要票数超过6000,他就被流放,所有的一切即遭剥夺,雅典有许多大将如阿里斯第德都在被放逐之列,从现代的民主自由观念来看,这种制度无疑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野蛮践踏。此外,即使是在行使民主权力的过程中,公民在议会中投票、充任官员,也都是在尽他该尽的义务,遇到有争执时,雅典禁止公民保持中立,他必须随一派竞争,“凡不归派、不竞争而中立者,法律予以严厉惩罚,去其公民权”。③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雅典政治理想中的平等和自由观念与今天政治思想中的自由主义观是完全不同的。城邦的本质是公民集体,公民积极参政被视为美德,所以城邦与个人是没有严格界分的。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解释了这一切:“个体只有在属于城邦时才具有存在的意义”,④城邦群体的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个体应该完全从属于群体,是没有脱离群体之外的自由的,政治自由与其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一种强制的义务,这样的自由只有在追求和获致一个绝对的集体目的过程中才能实现。
2.私人行动受到城邦干预
现代西方民主思想中的核心理念,本质上认为人类是分散的个体,有不可让与的主体权利和个人自由,在政治生活之外,公民还有着其他的生活领域,公民的政治生活并不比其他的生活更重要、更优先,而且这些生活领域与政治生活孰重孰轻全由公民自己来断定,任何人都不得否认这一“私域”的存在,也不得强制性地干预公民的选择。可古典民主却与此大相径庭。
在古代雅典民主下,政体的民主并不代表个人的自由。雅典国家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制度虽屡次改变,但公民的政治自由一直属于城邦,个人自由受国家支配的程度也并未减少,公民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服从于城邦。对此,法国历史学家菲斯泰尔德·古朗士列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公民的身体属于国家,有保护国家的义务,雅典规定服兵役的时间是终身。私人生活也不例外,雅典可以禁止工作,禁止妇女旅行携带三件以上衣袍,“父母不能随意令其子从国家指定的教授读书与否,因儿童不属于父母而属于城邦”。个人也无信仰的权力,他必须信服城邦的宗教,否则即是对国家不敬,会被重罚。因此,“古人不曾知道私人生活自由、教育自由、信仰自由,由此可见,在所谓几乎神权的祖国或国家之下,个人算不了什么。……一谈及邦的利益,则人民生命毫无保障”。①因此,雅典民主对城邦的权力没有任何理论的限制,只要是公民大会授权通过的,城邦就可以干预任何私人行为。该题C项正是告诉我们,不要用现代的自由观念来衡量古典自由。
由此可见,在古希腊,民主政治即人民的统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管理,以及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近乎绝对的平等权利,所有这些都在城邦的掌控之中,而城邦制度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形成有效的监督与规范。所以,民主必然会最终堕落到极权专制。这表明,直接民主虽蕴含着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但却无法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群体与个体、民主和自由的关系,它实际上也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而错误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因参与者众多,落到个人头上的责任则变得轻微,从而鼓励人们再次犯同样的错误,或者错误根本不被认为是错误。因此,雅典必然走向衰落,直接民主也必然为近代的间接民主所取代。
如何在教学中让学生从自由角度认识雅典民主的弊端?教师首先要在教学中阐释清楚直接民主的概念。一般可将直接民主理解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参与管理公共事务,而不通过中间环节(如代表或政党组织)。其突出特点是“人民不间断地直接参与行使权力”。
在今天,直接民主往往是个人自由与民主最大化的标志,但在古代雅典直接民主却无法保证个人自由。如何将这一令人费解的概念让学生深入理解,笔者认为,教学中必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而生动的案例又比枯燥的说教要高明得多。在传世的古希腊史料中,有大量具体的人物、事例,中学教师不妨选取与教材有联系的典型案例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判断。如案例1:
雅典名将阿里斯泰德是马拉松战役的指挥官,战功显赫,曾担任首席执政官,素以“公正者”著称,公元前483年经公民大会投票遭放逐!据说投票时有个文盲农民把陶片递给正好坐他旁边的阿里斯泰德代为刻字。阿里斯泰德大奇曰:“您都不认识他,为何赞成放逐?”农民答曰:“经常听人歌颂他为‘公正者,很烦人,干脆放逐了算了。”据说,阿里斯泰德真的在那块陶片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而且他真的就此服从判决,离开雅典,没想到过发动军事政变。因为他知道,发动军事政变也没用。军队不会跟他走,虽然他在军队中享有崇高威望。强大的雅典军队,只服从公民大会。因为,雅典军队的所有士兵,都是“雅典公民”。这就是雅典的“人民统治”,近乎独裁的力量!
学生根据以上案例材料,可以认识到原来陶片放逐法并非如教材中所说是完全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它在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并成为维护民主政治有力武器的同时,也形成了“人民的独裁”,是多数人的暴政。由此,学生就可以认识到,在古代雅典公民完全从属于城邦,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对城邦有怎样的贡献,只要城邦认为你有罪,哪怕这种判断是错误的,你也必须承担这个错误的后果,而这一切,正是由于直接民主无法保证公民的参政素质导致的。如此一来,学生既对“直接民主过于泛滥”这一说法有了直观的了解,也在对陶片放逐法的思考中训练了辩证思维,一举两得。
笔者认为仅仅有以上的案例还不够,还可以补充案例材料继续加深理解,让学生融会贯通,如案例2:
公元前399年,经过抽签的方式,雅典从自愿报名的候选者中随机选出501人,组成陪审团,负责审判苏格拉底。在规定的时间内,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陪审团经过两轮投票,以多数票判其死刑。1000多年后,一位学者写道:“这是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在如此自由的一个社会里,怎么可能发生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呢?雅典怎么会这么不忠于自己呢?”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苏格拉底为何会被处死呢?学生通过对材料的阅读,可以做出大胆猜测——雅典的审判存在问题。教师可以追问,是审判的过程有问题吗?学生通过“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陪审团经过两轮投票,以多数票判其死刑”可以判定,不是审判的程序问题。教师再追问,那是什么问题导致苏格拉底之死呢?并提示学生关注一些重要关键词,如抽签、随机等等,学生在此基础上就能得到结论,陪审团的成员未必具备政治素养,是多数人的暴政导致了苏格拉底的死亡。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再追问,1000多年后的学者为何会说苏格拉底之死是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呢?学生可能无法一下得到答案,教师可以再辅以下列案例:
来雅典讲学的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在其著作《论神》中说:“我不能断定神是否存在,认识神障碍众多,第一是对象不明,第二是人生短暂。”结果其著作被公焚,这个以“人是万物的尺度”一句话影响西方哲学史两千年的伟大哲学家被控“不敬神”,只好逃离雅典并死于途中。
伟大的剧作家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10年也因“不敬神”被起诉,不得不自动离开雅典前往马其顿,最后客死异乡。
在上述两则案例材料的提示下,学生应该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普罗泰戈拉和欧里庇得斯仅是发表了自己的言论就被驱逐,这样的民主制度显然是不能保证个人言论自由的,苏格拉底正是为了捍卫自由而死。此时,教师应该不失时机的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再提升:既然民主不能保证自由,那么我们今天应该用什么来保证公民的自由呢?可以再出示一段材料:
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特别在雅典,普通的法院都是由许多的无秩序的人民团体组成的。他们所作的判决,几乎常是胡乱的,常是决定于一时的宗派意见或党派精神的。①
出示该材料的意图是提醒学生关注雅典的陪审制度,并让学生明白雅典民主中虽然有司法程序,可却并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更不能通过法律来维系民主与自由的协调。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自由讨论出不同结论,但教师在总结时,一定要突出一个因素的作用,那就是法律。因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和独立,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这些权利,非经本人同意,不能令其受制于他人政治权力……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①从而使学生认识到我们今天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案例教学,不但可以让学生对雅典直接民主和个人自由的概念有更加感性的认识,还可以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历史问题,认识到古典民主并非完美无缺,并理解法律对民主所起的保障作用,从而为进步学习近代欧美民主制度创造条件。
关注高考,研究命题,这是中学历史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职责。由于古希腊的民主政治是新课程新增考点,选中的概率较高。以近四年全国各地新课标高考试卷(每年约17套)为例,关于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内容,2011年共出现了6题,2012年有2题,2013年有7题,2014年有6题。新课标全国卷,分省命题的江苏、山东、重庆、福建、海南等省份出现的比例较高。因古希腊民主与罗马法同属一个单元,命题往往非此即彼,在现行惜题如金的高考模式下,这样的考点绝对是高频考点。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一主题给我们的启示?又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
1.视角转换,是高考命题用之不竭的法宝
新课改后高考已历经几年,如果仅从雅典民主制度的内涵、意义、价值等等去考查,无论命题者立意如何高远,总不免似曾相识。因此,转换思维甚至“标新立异”就成了必然。
民主的雅典却未必有个人的真正自由,这是雅典民主制度的一大弊端。辉煌一时的希腊城邦民主制度最终被湮没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这与民主制度自身的不足有莫大的关联。命题者正是从“弊端”立意入手,以“自由”的视角考查考生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理解历史事实,分析历史结论的能力。
综观近几年高考关于雅典民主的试题,其中考查民主弊端的就多达一半。即使是考查民主的弊端,视角也不一样。如以自由为视角,除上文所列2014年新课标全国Ⅰ卷32题外,2013年安徽卷第19题,2011年新课标全国卷第27题和2010年上海卷第32题等,都以此为立意进行考查。还有以法律为视角的,如2013年新课标全国Ⅱ卷第32题:
公元前340年,雅典一下层女子因亵渎神灵被控犯罪,按法律当处死。辩护人用动情的言辞质问:“难道你们忍心让这位阿芙罗狄特(古希腊美丽女神)的弟子香销玉殒吗?”这打动了陪审团。经投票,陪审法庭判其无罪。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民主原则贯穿司法过程
B.妇女享有广泛政治权利
C.法律注重保护平民权益
D.司法审判缺乏严格程序
试想,一个按律当死的女子因为辩护人用动情的言辞质问,便可判其无罪,法律被视若儿戏!这与妇女政治权利、平民权益无关,它也符合当时严格的司法程序,这样的审判与其说是法律的悲哀,不如说是民主制度的缺陷。类似这样的试题还有2011年山东文科综合卷第14题等。
此外,还有从直接民主入手考查民主制弊端的,如2013年广东卷文综第18题:
雅典的陶片放逐法规定,每年召开特别的公民大会,投票决定将那些严重威胁民主政治的人流放海外。据此,下列行为中可能使公民遭到流放的是
A.不按时参加公民大会
B.不同意授予外邦人公民权
C.为赢得个人政治声望资助贫穷公民
D.拒绝参加城邦举行的戏剧表演
“为赢得个人政治声望资助贫穷公民”的人便要流放海外,就像雅典名将、首席执政官阿里斯泰德因为经常听人歌颂他为“公正者”很烦人,也要流放海外,这不正是雅典民主制的悲哀吗?同样,2013年重庆卷第10题也是考查通过陶片放逐法将民主派领袖、反波斯英雄泰米斯托克利放逐海外。
由此可见,即使同样考查“弊端”,不同的视角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自高考恢复以来,历史高考在命题思路上先后经历了“知识立意”“能力立意”阶段,从2007年开始“以新课程的正式实施和新课程高考正式启动为标志,历史高考命题进入“素养立意”阶段”。②因此,无论是新授课教学还是高考复习,打破思维惯性,努力提升学生学科能力素养,努力培养学生多角度、多视野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才是重中之重。
2.史料教学,是课堂教学取之不尽的源泉
著名历史学家傅斯年先生说:“史学便是史料学。”历史,是人类对自己文明中的人、事、言的延续记叙,是个动态空间中的静态时间概念。历史学,是人类对自己的历史材料进行筛选和组合的知识形式。人类对历史的认识和研究离不开史料,高中历史课堂的史料教学同样不可或缺。
从历史知识的本质而言,史料是我们通往过去的媒介,它包括各种典籍、图表、笔记、碑文、民谣等,实际上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我们就是“透过史料”来认识历史的。历史叙述必有所据,而这“言之所据”即由史料所提供。课堂教学中,通过史料教学可以呈现材料设置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也需要通过史料探索这种途径,增强论从史出的历史感;也可通过史料学习,分析材料以培养学生提高阅读水平,树立严谨治学的态度,对材料进行质疑、辨析,引发学生探究意识,培养独立思维能力与深入探究精神;还可以通过史料学习,学会运用史料做为证据解决历史问题,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学会用历史的观点、方法和立场,全面、客观并发展地认识、评价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及其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分析现实问题,指导实践活动。
高考体现了出稳中求变、稳中出新的原则,它以主题与能力立意,注重“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独立思考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这也再次说明抱着教科书不放的历史教学,早已不符合新课程的理念与追求,重材料、重情景、重理解、重思维,才是历史教学与命题的方向,而这一切必然对中学历史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显得极为重要。
3.学术研究,是课程改革生生不息的动力
中学课堂,要不要进行学术研究?也许毋庸置疑。以本文所列举的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为例,课程标准对自由与民主的概念未作要求,教材中对自由民主也无描述和探讨。如果仅以课标和教材内容为准,教师在教学中可能很少会把自由的概念引入古希腊民主的教学。实际上,笔者在听课和交流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中学教师自己也不理解自由与民主的区别。可史学界对古典民主与近代民主的研究成果颇多,对民主和自由概念进行阐释的论文论著也不在少数,如果中学历史教师能多关注一些学术界研究的成果,在教授本段内容时,就很容易引导学生对相关的观点进行探究思考,让学生更全面深刻地理解雅典民主的局限。但是,由于历史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不够,教学中就难免捉襟见肘,草草了事。因此,历史教师只有不断的丰富自己的历史知识,只有不断的完善自我的理论修养,从学术角度看课标、看教材、看试题,我们才能摆脱死教书的现状,才能真正完成历史教学应该完成的使命。
当然,关注学术研究成果并不等于全盘照搬学术研究。中学教学毕竟不同于大学教育。中学历史教学的现状普遍面临课时紧,内容多,学校和家长不重视等问题,因此,学术研究的成果在课堂教学中的引用需要张弛有度,不宜过分拓展。尽管高考命题引入新材料、创设新情境已经成为“新常态”,但中学课堂教学如果无节制地大量介绍史料和史学界的观点,无疑是舍本逐末,过犹不及。因此,“适度”地使用学术研究成果往往是中学课堂教学的最佳选择。
【作者简介】袁廷虎,男,1962年生,中学历史特级教师,江苏省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高中历史教研员,主要从事中学历史教学与测评的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贞】
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得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B.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
C.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D.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
此题考查了考生对雅典民主和罗马法概念的理解。如果考生认为民主和自由是密不可分的,自然会将C选项排除,而A选项基本不构成干扰,因此B和D选项就会成为考生考虑的答案。实际上,若雅典法律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就应禁止和防范所有自杀行为,所以B项不符合题意。而D项考查的是罗马法中的自然法原则,并非希腊,因此本题的正选恰恰是考生容易排除的C项。
在现代社会中,民主与自由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然而,古典民主不等同于现代民主,政治上的民主不代表一定有个人的自由,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的命制,切中了中学历史教学的软肋,也促使中学历史教师思索,对于教材中一些概念过于简略或缺失的地方,应如何在课堂上给予适当的拓展和阐释?中学教学中针对一些重要的概念,如何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加以运用?课堂教学中针对一些抽象的概念,如何深入浅出地让学生消化理解?对于高考中一些重点、热点甚至每年必考的考点,我们如何备考?笔者以雅典自由与民主为例,以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为切入点,试图抛砖引玉,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面对该题,考生为什么多数感到困惑?诸多原因究其一,是没有理清自由与民主的关系。而翻开现行高中四套必修教材,并没有关于这一关系的论述。因此在教学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民主和自由的概念加以思维拓展。
自由与民主历来被人们认为是一对孪生兄弟。民主作为一种政体形式,与君主政体或寡头政体相对,通过依照宪法建立国家机构、人民选举、代议立法等制度原则来体现人民对国家主权的终极享有和行使。而自由取决于个人在社会所处环境内能够按照自己喜好来行事的范围和程度。二者虽有很大关联,却不可混为一谈。
1.自由是民主的前提
从本质上来说,“自由乃是人自觉自主的活动,是人达到支配事物对象和自身命运从而不断实现自身特质的过程”。①对人来说,维持生命的存在是人自我实现不可移易的事实。人基本的物质权利只有得到充分实现,人的生命的丰富性才得以生成并展示出来。同时,人又是自然界中唯一有思想、有自我意识的动物,能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自我表达,相互交流。自我表达赋予人作为人的尊严,赋予人成其为人的独立人格,这就是人的精神生活和精神自由。人只有在充分的物质自由和精神自由的生存状态中, 才会真实地感受到生活的充实和生命的美好,因此,人的自由是人的生命追求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价值,也是人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总体上讲,自由是民主的前提。民主之所以离不开自由,首先是因为民主的主体是不能没有人身自由的。民主政治是一种所有享有公民权利的人都能参加的政治活动,它的主体是具有民主权利的公民,公民作为政治主体只有在人身享有充分权利自由的时候,才能真正没有束缚地投入民主活动。如果一个人连个体的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他要参加民主这种比较高级的政治活动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见,民主的主体是否充分享有自由权利,是民主能否进行的核心。
就其实质而言,民主就是通过一种比较合理的机制,将不同阶级的不同利益要求磨合在一起。只有在人们自由地发表看法、平等地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才能健康地进行。只有在每个人的自由得到充分保护、每个人的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一个民族的知识才能不断扩充,一个社会的物质财富才能不断增长,一个国家的制度才能不断地更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自由,自然就谈不上民主。
2.民主是自由的保障
自由是民主的前提,同时也离不开民主的保障。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认为:“一定程度的个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反过来看,民主政治运作的长期后果可能是扩大和加深个人的自由。在某种意义讲,自由是民主的特有美德。如果人们关心自由,把自由当作终极的社会价值来加以关怀,人们同样也应该关怀民主的命运。”②人活动的社会性表明,人的自由并不单纯表现为抽象的人性意义上的自由,更重要的表现为具体的社会意义上的自由。在现实中,每个人所遇到的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只能为他的自由提供一种现实可能性,但由于主体条件和能力发挥的不同,个人在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所获得的地位及其对外的支配性权力就不同。外在的权力支配总会导致现实的不平等,而现实的不平等反过来又阻碍着个体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并不是无限的。只有建立民主权力内在和外在的制约与监督体系,每一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只有建立民主权利诉求的稳健通道,每一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有效的释放;只有形成个人、团体和社会彼此之间的协调机制,每个人的自由才不至于成为其他人自由的障碍。所以,“民主实际上就是实现自由并调控它的一种政治机制,是保障自由之车前行的制度化安排”。③
民主与自由在现代社会中密不可分。但是过分强调自由,民主就会遭到破坏。民主是按照少数人服从多数人进行决定的机制,这本身就包含着少数人的某些自由必须向多数人作出让步,如果只强调少数人的自由而反对多数人的意见,民主就无法实现。自由与民主的结合,就体现为法治。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④在民主社会中,没有离开法律的民主,也没有离开法律的自由,民主必须按照法律的程序化原则来运行,自由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界定与限制,如此,民主与自由才能得到有序的发展。
但仅仅理解了这些关系,仍不足以明白命题人的立意。因为古典自由民主与现代自由民主是不同的概念,不把握雅典自由的特点,就不能认识雅典民主制度的弊端。
在现代民主政体下,个人自由如言论、结社、信仰等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为了争取更多的自由权利,人们往往会制定更健全的法律来保障民主。因此,在法律的调节下,民主与自由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雅典民主制度下,公民的个人自由会受到限制吗?
1.公民的自由属于城邦
现行高中必修教材都对民主的主体做了严格的限定,即民主的对象只为成年男性公民。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鼎盛时期,雅典“总人口40万人中,奴隶20万,公民16.8万,外邦侨民3.2万”,到公元前4世纪中期,“雅典奴隶总数已在30万人以上,比5世纪至少增加50%”。①显然,构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数的是奴隶,而奴隶并非自由人,他们不是民主的对象,而是被民主专政的对象,从这个角度来说,古典时期的雅典民主绝非是人人享受自由的民主,雅典的民主实际是奴隶主自由公民的特权民主。
当然,奴隶没有个人自由是显而易见的,学生也很容易理解。可关键问题是,享有民主特权的自由公民就有个人自由了吗?
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教授戴维·赫尔德在其《民主的模式》中说:“雅典民主的一个标志是对公民美德的普遍认同:为共和城邦作贡献以及将私人生活置于公共事务和共同善业之下。”这就是说,“在这样的共同体中,公民享有权利和义务,但这些权利并没有分散到个体手中,而义务也不是由一个以维护公民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国家来推行的。事实上,他们只有公共的权利和义务”。②古代国家并不像近现代国家,对于公民而言,公平的只有参政。无罪的人,只要被认为妨碍了城邦的利益,国家就可以惩罚。
陶片放逐法就是其中的典型,只要公民大会投票时在陶片上刻上名字,无需证明此人的过失与罪行,只要票数超过6000,他就被流放,所有的一切即遭剥夺,雅典有许多大将如阿里斯第德都在被放逐之列,从现代的民主自由观念来看,这种制度无疑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野蛮践踏。此外,即使是在行使民主权力的过程中,公民在议会中投票、充任官员,也都是在尽他该尽的义务,遇到有争执时,雅典禁止公民保持中立,他必须随一派竞争,“凡不归派、不竞争而中立者,法律予以严厉惩罚,去其公民权”。③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雅典政治理想中的平等和自由观念与今天政治思想中的自由主义观是完全不同的。城邦的本质是公民集体,公民积极参政被视为美德,所以城邦与个人是没有严格界分的。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解释了这一切:“个体只有在属于城邦时才具有存在的意义”,④城邦群体的意志和利益高于一切,个体应该完全从属于群体,是没有脱离群体之外的自由的,政治自由与其说是一种权利,不如说是一种强制的义务,这样的自由只有在追求和获致一个绝对的集体目的过程中才能实现。
2.私人行动受到城邦干预
现代西方民主思想中的核心理念,本质上认为人类是分散的个体,有不可让与的主体权利和个人自由,在政治生活之外,公民还有着其他的生活领域,公民的政治生活并不比其他的生活更重要、更优先,而且这些生活领域与政治生活孰重孰轻全由公民自己来断定,任何人都不得否认这一“私域”的存在,也不得强制性地干预公民的选择。可古典民主却与此大相径庭。
在古代雅典民主下,政体的民主并不代表个人的自由。雅典国家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制度虽屡次改变,但公民的政治自由一直属于城邦,个人自由受国家支配的程度也并未减少,公民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服从于城邦。对此,法国历史学家菲斯泰尔德·古朗士列举了很多例子。比如,公民的身体属于国家,有保护国家的义务,雅典规定服兵役的时间是终身。私人生活也不例外,雅典可以禁止工作,禁止妇女旅行携带三件以上衣袍,“父母不能随意令其子从国家指定的教授读书与否,因儿童不属于父母而属于城邦”。个人也无信仰的权力,他必须信服城邦的宗教,否则即是对国家不敬,会被重罚。因此,“古人不曾知道私人生活自由、教育自由、信仰自由,由此可见,在所谓几乎神权的祖国或国家之下,个人算不了什么。……一谈及邦的利益,则人民生命毫无保障”。①因此,雅典民主对城邦的权力没有任何理论的限制,只要是公民大会授权通过的,城邦就可以干预任何私人行为。该题C项正是告诉我们,不要用现代的自由观念来衡量古典自由。
由此可见,在古希腊,民主政治即人民的统治,强调的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直接管理,以及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近乎绝对的平等权利,所有这些都在城邦的掌控之中,而城邦制度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形成有效的监督与规范。所以,民主必然会最终堕落到极权专制。这表明,直接民主虽蕴含着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但却无法处理好多数与少数、群体与个体、民主和自由的关系,它实际上也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而错误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因参与者众多,落到个人头上的责任则变得轻微,从而鼓励人们再次犯同样的错误,或者错误根本不被认为是错误。因此,雅典必然走向衰落,直接民主也必然为近代的间接民主所取代。
如何在教学中让学生从自由角度认识雅典民主的弊端?教师首先要在教学中阐释清楚直接民主的概念。一般可将直接民主理解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参与管理公共事务,而不通过中间环节(如代表或政党组织)。其突出特点是“人民不间断地直接参与行使权力”。
在今天,直接民主往往是个人自由与民主最大化的标志,但在古代雅典直接民主却无法保证个人自由。如何将这一令人费解的概念让学生深入理解,笔者认为,教学中必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而生动的案例又比枯燥的说教要高明得多。在传世的古希腊史料中,有大量具体的人物、事例,中学教师不妨选取与教材有联系的典型案例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判断。如案例1:
雅典名将阿里斯泰德是马拉松战役的指挥官,战功显赫,曾担任首席执政官,素以“公正者”著称,公元前483年经公民大会投票遭放逐!据说投票时有个文盲农民把陶片递给正好坐他旁边的阿里斯泰德代为刻字。阿里斯泰德大奇曰:“您都不认识他,为何赞成放逐?”农民答曰:“经常听人歌颂他为‘公正者,很烦人,干脆放逐了算了。”据说,阿里斯泰德真的在那块陶片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而且他真的就此服从判决,离开雅典,没想到过发动军事政变。因为他知道,发动军事政变也没用。军队不会跟他走,虽然他在军队中享有崇高威望。强大的雅典军队,只服从公民大会。因为,雅典军队的所有士兵,都是“雅典公民”。这就是雅典的“人民统治”,近乎独裁的力量!
学生根据以上案例材料,可以认识到原来陶片放逐法并非如教材中所说是完全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它在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并成为维护民主政治有力武器的同时,也形成了“人民的独裁”,是多数人的暴政。由此,学生就可以认识到,在古代雅典公民完全从属于城邦,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对城邦有怎样的贡献,只要城邦认为你有罪,哪怕这种判断是错误的,你也必须承担这个错误的后果,而这一切,正是由于直接民主无法保证公民的参政素质导致的。如此一来,学生既对“直接民主过于泛滥”这一说法有了直观的了解,也在对陶片放逐法的思考中训练了辩证思维,一举两得。
笔者认为仅仅有以上的案例还不够,还可以补充案例材料继续加深理解,让学生融会贯通,如案例2:
公元前399年,经过抽签的方式,雅典从自愿报名的候选者中随机选出501人,组成陪审团,负责审判苏格拉底。在规定的时间内,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陪审团经过两轮投票,以多数票判其死刑。1000多年后,一位学者写道:“这是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在如此自由的一个社会里,怎么可能发生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呢?雅典怎么会这么不忠于自己呢?”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苏格拉底为何会被处死呢?学生通过对材料的阅读,可以做出大胆猜测——雅典的审判存在问题。教师可以追问,是审判的过程有问题吗?学生通过“苏格拉底为自己作了辩护。陪审团经过两轮投票,以多数票判其死刑”可以判定,不是审判的程序问题。教师再追问,那是什么问题导致苏格拉底之死呢?并提示学生关注一些重要关键词,如抽签、随机等等,学生在此基础上就能得到结论,陪审团的成员未必具备政治素养,是多数人的暴政导致了苏格拉底的死亡。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再追问,1000多年后的学者为何会说苏格拉底之死是雅典和它所象征的自由的黑色污点呢?学生可能无法一下得到答案,教师可以再辅以下列案例:
来雅典讲学的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在其著作《论神》中说:“我不能断定神是否存在,认识神障碍众多,第一是对象不明,第二是人生短暂。”结果其著作被公焚,这个以“人是万物的尺度”一句话影响西方哲学史两千年的伟大哲学家被控“不敬神”,只好逃离雅典并死于途中。
伟大的剧作家欧里庇得斯公元前410年也因“不敬神”被起诉,不得不自动离开雅典前往马其顿,最后客死异乡。
在上述两则案例材料的提示下,学生应该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普罗泰戈拉和欧里庇得斯仅是发表了自己的言论就被驱逐,这样的民主制度显然是不能保证个人言论自由的,苏格拉底正是为了捍卫自由而死。此时,教师应该不失时机的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再提升:既然民主不能保证自由,那么我们今天应该用什么来保证公民的自由呢?可以再出示一段材料:
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特别在雅典,普通的法院都是由许多的无秩序的人民团体组成的。他们所作的判决,几乎常是胡乱的,常是决定于一时的宗派意见或党派精神的。①
出示该材料的意图是提醒学生关注雅典的陪审制度,并让学生明白雅典民主中虽然有司法程序,可却并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更不能通过法律来维系民主与自由的协调。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自由讨论出不同结论,但教师在总结时,一定要突出一个因素的作用,那就是法律。因为“人类天生自由、平等和独立,不能剥夺任何人的这些权利,非经本人同意,不能令其受制于他人政治权力……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①从而使学生认识到我们今天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案例教学,不但可以让学生对雅典直接民主和个人自由的概念有更加感性的认识,还可以提升学生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历史问题,认识到古典民主并非完美无缺,并理解法律对民主所起的保障作用,从而为进步学习近代欧美民主制度创造条件。
关注高考,研究命题,这是中学历史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职责。由于古希腊的民主政治是新课程新增考点,选中的概率较高。以近四年全国各地新课标高考试卷(每年约17套)为例,关于古希腊的民主政治的内容,2011年共出现了6题,2012年有2题,2013年有7题,2014年有6题。新课标全国卷,分省命题的江苏、山东、重庆、福建、海南等省份出现的比例较高。因古希腊民主与罗马法同属一个单元,命题往往非此即彼,在现行惜题如金的高考模式下,这样的考点绝对是高频考点。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一主题给我们的启示?又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
1.视角转换,是高考命题用之不竭的法宝
新课改后高考已历经几年,如果仅从雅典民主制度的内涵、意义、价值等等去考查,无论命题者立意如何高远,总不免似曾相识。因此,转换思维甚至“标新立异”就成了必然。
民主的雅典却未必有个人的真正自由,这是雅典民主制度的一大弊端。辉煌一时的希腊城邦民主制度最终被湮没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这与民主制度自身的不足有莫大的关联。命题者正是从“弊端”立意入手,以“自由”的视角考查考生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理解历史事实,分析历史结论的能力。
综观近几年高考关于雅典民主的试题,其中考查民主弊端的就多达一半。即使是考查民主的弊端,视角也不一样。如以自由为视角,除上文所列2014年新课标全国Ⅰ卷32题外,2013年安徽卷第19题,2011年新课标全国卷第27题和2010年上海卷第32题等,都以此为立意进行考查。还有以法律为视角的,如2013年新课标全国Ⅱ卷第32题:
公元前340年,雅典一下层女子因亵渎神灵被控犯罪,按法律当处死。辩护人用动情的言辞质问:“难道你们忍心让这位阿芙罗狄特(古希腊美丽女神)的弟子香销玉殒吗?”这打动了陪审团。经投票,陪审法庭判其无罪。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民主原则贯穿司法过程
B.妇女享有广泛政治权利
C.法律注重保护平民权益
D.司法审判缺乏严格程序
试想,一个按律当死的女子因为辩护人用动情的言辞质问,便可判其无罪,法律被视若儿戏!这与妇女政治权利、平民权益无关,它也符合当时严格的司法程序,这样的审判与其说是法律的悲哀,不如说是民主制度的缺陷。类似这样的试题还有2011年山东文科综合卷第14题等。
此外,还有从直接民主入手考查民主制弊端的,如2013年广东卷文综第18题:
雅典的陶片放逐法规定,每年召开特别的公民大会,投票决定将那些严重威胁民主政治的人流放海外。据此,下列行为中可能使公民遭到流放的是
A.不按时参加公民大会
B.不同意授予外邦人公民权
C.为赢得个人政治声望资助贫穷公民
D.拒绝参加城邦举行的戏剧表演
“为赢得个人政治声望资助贫穷公民”的人便要流放海外,就像雅典名将、首席执政官阿里斯泰德因为经常听人歌颂他为“公正者”很烦人,也要流放海外,这不正是雅典民主制的悲哀吗?同样,2013年重庆卷第10题也是考查通过陶片放逐法将民主派领袖、反波斯英雄泰米斯托克利放逐海外。
由此可见,即使同样考查“弊端”,不同的视角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自高考恢复以来,历史高考在命题思路上先后经历了“知识立意”“能力立意”阶段,从2007年开始“以新课程的正式实施和新课程高考正式启动为标志,历史高考命题进入“素养立意”阶段”。②因此,无论是新授课教学还是高考复习,打破思维惯性,努力提升学生学科能力素养,努力培养学生多角度、多视野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才是重中之重。
2.史料教学,是课堂教学取之不尽的源泉
著名历史学家傅斯年先生说:“史学便是史料学。”历史,是人类对自己文明中的人、事、言的延续记叙,是个动态空间中的静态时间概念。历史学,是人类对自己的历史材料进行筛选和组合的知识形式。人类对历史的认识和研究离不开史料,高中历史课堂的史料教学同样不可或缺。
从历史知识的本质而言,史料是我们通往过去的媒介,它包括各种典籍、图表、笔记、碑文、民谣等,实际上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我们就是“透过史料”来认识历史的。历史叙述必有所据,而这“言之所据”即由史料所提供。课堂教学中,通过史料教学可以呈现材料设置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也需要通过史料探索这种途径,增强论从史出的历史感;也可通过史料学习,分析材料以培养学生提高阅读水平,树立严谨治学的态度,对材料进行质疑、辨析,引发学生探究意识,培养独立思维能力与深入探究精神;还可以通过史料学习,学会运用史料做为证据解决历史问题,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学会用历史的观点、方法和立场,全面、客观并发展地认识、评价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及其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分析现实问题,指导实践活动。
高考体现了出稳中求变、稳中出新的原则,它以主题与能力立意,注重“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独立思考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这也再次说明抱着教科书不放的历史教学,早已不符合新课程的理念与追求,重材料、重情景、重理解、重思维,才是历史教学与命题的方向,而这一切必然对中学历史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显得极为重要。
3.学术研究,是课程改革生生不息的动力
中学课堂,要不要进行学术研究?也许毋庸置疑。以本文所列举的新课标全国卷第32题为例,课程标准对自由与民主的概念未作要求,教材中对自由民主也无描述和探讨。如果仅以课标和教材内容为准,教师在教学中可能很少会把自由的概念引入古希腊民主的教学。实际上,笔者在听课和交流的过程中发现,许多中学教师自己也不理解自由与民主的区别。可史学界对古典民主与近代民主的研究成果颇多,对民主和自由概念进行阐释的论文论著也不在少数,如果中学历史教师能多关注一些学术界研究的成果,在教授本段内容时,就很容易引导学生对相关的观点进行探究思考,让学生更全面深刻地理解雅典民主的局限。但是,由于历史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不够,教学中就难免捉襟见肘,草草了事。因此,历史教师只有不断的丰富自己的历史知识,只有不断的完善自我的理论修养,从学术角度看课标、看教材、看试题,我们才能摆脱死教书的现状,才能真正完成历史教学应该完成的使命。
当然,关注学术研究成果并不等于全盘照搬学术研究。中学教学毕竟不同于大学教育。中学历史教学的现状普遍面临课时紧,内容多,学校和家长不重视等问题,因此,学术研究的成果在课堂教学中的引用需要张弛有度,不宜过分拓展。尽管高考命题引入新材料、创设新情境已经成为“新常态”,但中学课堂教学如果无节制地大量介绍史料和史学界的观点,无疑是舍本逐末,过犹不及。因此,“适度”地使用学术研究成果往往是中学课堂教学的最佳选择。
【作者简介】袁廷虎,男,1962年生,中学历史特级教师,江苏省南京市教学研究室高中历史教研员,主要从事中学历史教学与测评的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