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交流
术语,在我国一直称为“名词”,是科学与文化的承载者[1],是科学知识在人类语言中的反映。它凝结着人类的智慧和劳动,衍射出科技、文化和社会的变迁。审视这些名词术语,就如同审视历史衍变的纹理、文化发展的脉络和科学进步的轨迹。
在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中,术语交流、对照自然是其重要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海峡两岸在科学概念表述上存在着一些差异。据大陆有关专家统计,在新兴学科领域,如计算机科技术语中,两岸不一致的占40%以上;其他传统学科,不一致的名词术语也大体在20%以上。这确实影响着两岸的文化交流。[2]
档案学科也不例外。由于近半个世纪的分隔,海峡两岸档案学术界在理论研究、学术传承、管理方法、法制建设等方面彼此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体现在两岸档案学概念的表述上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两岸对科技发展产生的新概念、新技术,分别按照各自的理解和方式定名。以档案学科来说,两岸学者对“档案”和“文件”的这两个最基本概念的理解就有着差异,比如,大陆所称的“电子文件”,在台湾被称为“电子档案”。二是用字习惯上的差异,如大陆称“档案缩微”,在台湾却称为“档案微缩”,大陆称为“光盘档案”,台湾称为“光碟档案”。三是由于其他学科领域术语的差异也导致了档案学术语的差异,如信息技术领域,大陆称“信息”,台湾称“资讯”;大陆称“数据”,台湾称“资料”;大陆称“数字”,台湾称“数位”。由于档案学科的很多概念由信息技术领域移植而来,两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差异自然影响到档案领域的术语差异,如大陆称“档案信息”,台湾就称为“档案资讯”;大陆所称的“档案信息化”,台湾就称为“档案资讯化”;大陆的“档案资料”与台湾的“档案资料”可能就不是一个概念,台湾所称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大陆所称的“档案数据”。
档案学术语是构建档案学科技体系的基石,是档案学术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工具,术语不统一,两岸的档案学术和文化交流肯定受影响。因此,在第20届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上,中国档案学会副秘书长霍力华就提出,在2—3年内有必要组织编纂并出版一部《海峡两岸档案术语词典》,以不断推动两岸档案管理业务、档案学研究的深入交流。同时,台方专家,中华档案暨资讯微缩管理学会理事长杨正宽也提议两岸档案部门应加快推进《海峡两岸档案术语词典》的编纂出版工作,进一步统一档案专业术语,顺畅两岸档案工作者间的交流和理解。[3]
应该说,当前两岸档案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比较频繁,仅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截至于2011年就开展了20次。而此次会议上双方专家不约而同地提出合编术语词典,说明随着两岸档案学术和文化交流越来越深入,术语障碍已经成为越来越需要克服的现实问题。
海峡两岸档案学专家建议编纂《两岸术语词典》,实际上代表着两岸科学技术界的专家学者们的愿望。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卢嘉锡、师昌绪等70多位科学家齐声呼吁两岸应开展术语的交流与对照、统一,以消除两岸语言障碍,促进科技、经贸、教育和文化的交流和发展。路甬祥院士曾经指出,两岸同胞有着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和割不断的历史渊源,开展好术语交流对照,可以减少或消除两岸在科技以及文化、教育、经贸交流中的障碍,便利交流与合作。[4]台湾的专家学者对于开展两岸术语交流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也有着深刻的感触和认识。台湾大学一位气象学教授曾经说,台湾和大陆同用一种语言,几乎在同一片云下生活,但两岸气象术语不一致,造成不少困扰。他说,两岸文脉相通,气象术语不应各行其是。[5]
既然是两岸专家的共同愿望,《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词典》的编写就非常有必要,但遗憾的是,自2011年第20届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两岸专家提出这个想法之后,就再也见不到相关消息,也许是笔者搜集的材料有限,2013年7月和2014年5月的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会上也未见到相关报道。笔者猜测词典的编纂可能正在进行中。其实,编写一部两岸档案学术语词典绝非易事,如何合作编写,以及编写出的成果怎样才能充分体现两岸专家的共识,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进入海峡两岸术语交流的框架,利用有关部门的现成的资源和既有的经验,也许会早日实现《海峡两岸档案术语词典》问世的愿望。
这个框架,简单地说,就是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同台湾有关机构共同牵头组织的术语交流活动。全国科技名词委是专门的科技术语审定公布机构,代表国家审定和公布各领域的名词术语。1993年第一轮“汪辜会谈”将“探讨两岸科技名词统一”问题列入“共同协议”之后,全国科技名词委被有关部门明确为两岸术语交流大陆方面的牵头单位。1994年,全国科技名词委制定并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海峡两岸科技名词统一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两岸术语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组织、方法及出版等。1996年6月,全国科技名词委与台湾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等机构和专家进行座谈,确定了合作方式。从此,两岸术语交流活动活跃开展起来。20多年来,全国科技名词委在组织和推动两岸专家进行科技名词交流研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拓渠道,使两岸科技名词交流对照工作在一些领域形成了常态机制。
当前,两岸的术语交流方式基本上是“三管齐下”:一是分别按学科来开展术语对照和统一。目前,两岸在30多个学科领域开展了术语的交流对照,并出版了近20个学科的术语对照本。二是为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在分学科开展两岸术语对照同时,采取灵活快捷的方式,如采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两岸术语快速对照,计划到2015年完成100个学科的快速对照目标。三是双方专家合编工具书。包括合作编纂《两岸科学技术常用词典》《中华科学技术大词典》两部词典。该项目是“两岸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的重要部分,是为落实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精神而设立的,旨在进一步促进两岸科教、文化和经贸交流。[6]
将《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词典》的编纂纳入两岸术语交流的框架里,一是有利于提升这项活动的学术意义和政治意义。它是一项高规格的专门的术语交流活动,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加强两岸精神纽带,增进文化认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有利于提升《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词典》学术质量。术语词典的编纂离不开术语学、辞书学理论的指导。全国科技名词委有着丰富的辞书学和术语学人才,如果档案专业学者和他们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势必能编纂出一部受两岸欢迎的精品辞书,为两岸档案学术交流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三是有利于该词典的后续修订。两岸交流不断进行,新的交流成果就会不停地涌现,作为对交流成果的总结,词典的修订和增补必然是一项持续性的活动。一般来说,一部词典出版的同时,也就是它的修订的开始。如果不依靠国家层面的术语专业机构的支持,其修订往往会难以为继。四是有利于体现这项工作的权威性。两岸术语的交流对照是一项严谨的活动。严谨性体现在明确牵头单位、商定共同原则和蓝本选择方面。首先,两岸双方应各自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是公认的具有专业权威性单位。否则,两岸的其他的组织团体、行业协会也纷纷来编写档案学词典,可能会增加档案学术语新的不必要的差异。其次,两岸应确定一个共同的原则。值得一提的是,两岸在长期术语交流对照中已经形成一些重要原则,例如“求同存异”原则。“求同存异”是指在科技名词交流中,能同一的就同一,不能同一的,可先行对照,各自提出推荐名,以期在以后的交流中逐步一致。遵循这些原则,有利于两岸档案学者更好地商讨和合作,提高效率。最后,双方应慎重考虑档案学术语蓝本的选择。双方应当约定:蓝本应是两岸已各自公布的权威的规范名词,不能随便找相关的工具书来对照。双方专家分别采用这两种蓝本,以英文为索引进行对照。笔者建议大陆方面档案学专家可采用由全国科技名词委审定和即将公布的《档案学名词》作为蓝本。该《档案学名词》是由冯惠玲教授主持,集聚了大陆档案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来审定和编写的,据说初稿已经完成,拟通过全国科技名词委审批、公布。
许嘉璐先生曾指出,各种关系中只有文化是金刚不坏的纽带![7]海峡两岸合作编纂《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词典》,是两岸档案术语交流和对照活动,更是对中华文化的共同传承和弘扬。相信这部词典将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参考资料:
[1]代晓明.科技名词:科学与文化的承载者[N].光明日报,2006-08-29.
[2]张蕾,代晓明.交流两岸名词术语促进科学文化繁荣——就海峡两岸科技名词交流对照工作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路甬祥院士[N].光明日报,2009-08-03.
[3][4]杨太阳.两岸同心档案同源——纪念海峡两岸档案暨缩微学术交流活动20周年[N].中国档案报,2011-7-28.
[5]牧岭.规范科技名词是一项扎根性的工作——就海峡两岸大气科学名词交流访台湾大学陈泰然教授[J].中国科技术语,2008:6.
[6]两岸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成果在北京发布.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 moe/moe_807/201202/130280.html.2012-02-09.
[7]许嘉璐.文化对话是两岸交流最重要的纽带[N].中国文化报,2013-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