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视角看历史上几位忠臣之死

    乔松

    自古“国家昏乱有忠臣”,在关乎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之际,历朝历代均有忠臣置个人生死荣辱于度外,一心只为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但结局大都不得善终甚至惨遭毒手。为什么会这样?在弘扬忠臣的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同时,笔者尝试从另外的角度分析历史上三位忠臣之死,从中发现除去当时政治黑暗官场险恶的客观因素之外,悲剧的发生更深层次是由于当事者性格或是为人处世等主观因素导致,值得我们反思。

    一、不讲“政治”的岳飞

    1142年1月27日,岳飞被害于临安(今杭州)风波亭,仅三十九岁。岳飞的冤死,可以从三方面一窥究竟。

    一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1130年,苗溥、刘彦正逼迫宋高宗赵构退位,在这场苗刘兵变中宋高宗仅有的一个儿子赵旉[fū]夭折了,而且他当时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这对皇帝来说是一件很忌讳的事情。岳飞却屡次提及立储,涉入最高权力接班人的敏感问题,触及了宋高宗最痛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绍兴7年2月庚子飞密奏请正建国公皇子之位,上谕曰:‘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飞色落而退。参谋官薛弼继进,上语之故,且曰:‘飞意似不悦,卿自以意开谕之”。作为一个武将贸然提出皇帝应该立谁为嗣,这有干政的嫌疑。宋朝的传统是武将坚决不能干政,当时岳飞手里有三分之一的兵力,宋高宗自然会想,岳飞是不是想成为佐命功臣,如果未来的皇帝不听你的,是不是会取而代之。岳飞在《乞定储嗣奏略》也提出过此事,他自认为“视国事犹其家”。从多种不同的史料看,类似的奏对,似乎还不止一次。一个位极人臣的将领涉入接班人问题,的确是“犯权臣之忌”,封建社会触及这一高压线的,几乎都难以善终。岳飞太自信了,高估了自己在宋高宗心中的位置和分量。

    二是在皇帝面前闹情绪。宋高宗很倚重岳飞,他曾把岳飞召至“寝阁”说:“中兴之事,朕一以委卿”,并打算让岳飞收编刘光世所部王德、郦琼等淮西五万兵马。这种事情作为一名武将在封建社会要坚辞不受,因为宋朝对于武将扩张实力很忌讳。可是岳飞表现得非常开心,他在《乞出师札子》中说:“臣一介贱微,宠荣超躐[liè],有逾涯分,今者又蒙益臣军马……臣不及此时禀陛下睿算妙略……”满怀激动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后来,宰相张浚反对收编刘光世的部队,宋高宗采纳了张浚的意见,收编淮西军一事以宋高宗的出尔反尔告终。岳飞如果政治上成熟一点的话,应当绝不再提及此事,可是他却为此闹情绪不告而走,要给他母亲庐墓三年,宋高宗千方百计托了好几个人6天6夜才劝回来。任何—个当权者面对属下的这种表现,恐怕在心里已开始盘算如何秋后算账了。

    三是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乞出师札子》中岳飞说:“异时迎还太上皇帝、宁德皇后梓官,奉邀天眷归国”,另外岳飞的孙子岳珂所编的《金佗稗编》中记载,1141年7月当岳飞马上就要收复故都汴京(今河南开封)时,第一道班师诏就来到了前线:“飞孤军不可久留,乞令班师。”岳飞鉴于当时的战局,写了一封奏章反对班师:“契勘金虏重兵尽聚东京,屡经败衄,锐气沮丧……强弱已见,功及垂成,时不再来,机难轻失。臣日夜料之熟矣,惟性下图之……光复中原,迎还二圣”,在此形势下朝廷紧急下旨“一日奉十二金字牌”。岳飞动不动就要迎回徽、钦二帝,没有考虑宋高宗到时还能不能继续当家作主,触犯了宋高宗的心理忌讳。孔子也说过“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gǔ]”,对于如此不体察“圣意”不维护领导权威的岳飞,“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是其必然结局。

    宋高宗去世那年,1162年10月16日追复岳飞“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同时重用岳霖、岳震、岳霆、岳甫等岳飞后人;宋孝宗在1178年12月12日,赐岳飞武穆;宋宁宗在1204年5月20日,追封岳飞鄂王。宋理宗宝庆元年在1225年2月3日,赐岳飞忠武、太师。宋高宗先杀岳飞巩固皇权,后通过给岳飞平反昭雪以及镇压那些“奸臣”,既让朝廷可以摆脱诛杀忠臣的责任,也可以用那些奸臣的脑袋给他的继任者再次立威,同时更可以吸纳一批壮怀激烈的忠臣继续为自己卖命。

    二、不顺应“朝流”的方孝儒

    1402年6月24日,方孝儒因拒绝为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在南京被诛十族,年仅四十五岁。总结方孝儒灭门惨剧,有两点值得商榷。

    一是未能慧眼识英主。燕王朱棣打败了朱允炆的“秀才朝廷”,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即永乐大帝。朱棣组织编修了《永乐大典》,开创世界文化史上百科全书编纂的先河;建造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七下西洋,海上丝绸之路最远到达非洲东岸的麻林地(今肯尼亚);为维护祖国统一,朱棣五次亲征漠北,病死于回师途中的内蒙古乌珠穆沁。孱弱的朱允炆,手下文臣虽多,但他们缺乏实践意识,也没有领导才能,对于时政问题的分析往往限于纸上谈兵,空谈误国。比如他们制定的恢复周朝的井田制等复古政策,根本就是脱离现实,不切实际。所以无论文治还是武功朱允炆都无法与朱棣相提并论。但方孝儒认定朱棣是“篡位”,更不领情朱棣对他才华的欣赏,誓死报答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朱允炆,而未能在永乐一朝中造福黎民百姓。我能理解但不赞成,正如同我们鄙视卖主求荣,但也不赞成顽冥不化。

    二是连累无辜成就名节。方孝儒坚守自己的信念值得钦佩,但不注意方法,不讲究技巧,最终连带大批无辜者一起“殉葬”。如果他能注意方法,不激怒朱棣,只求自己杀身成仁,一人做事一人当,名节不会丢,也极有可能保住其他人的性命。从这个角度看,方孝儒的名节是用873条血肉之躯垫抬起来,融入了太多的悲剧。一个人的名节一个人的理想,面对近千条人命,孰重孰轻,后人的看法可能真的会不尽相同。

    三、孤家寡人的袁崇焕

    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以“付托不效”、“谋款诱敌”、“斩帅践约”等九大罪状在北京被处以“磔刑”,年仅四十六岁。是什么力量压垮了大明王朝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一是重大问题不经请示擅自做主。比如“斩帅践约”:1629年7月,袁崇焕未请示朝廷擅杀毛文龙,使得毛文龙旧部大都误认为是皇帝要杀毛文龙,于是把怨限转移到崇祯身上,大举哗变,造成日后一连串悲剧事件的发生,终于致使前线态势一发不可收拾;再比如“谋款诱敌”:1629年10月,皇太极率十万清兵绕境蒙古,兵临北京城下,袁崇焕带兵两日急行三百里,本可以将清军阻挡在蓟州至通州一线,但他未及时请示崇祯,采取的策略是“率兵跟蹑”,致使城外皇亲国戚的园亭庄舍被清军骑兵蹂躏殆尽,民舍被劫掠焚烧无数。袁崇焕此举引起北京城内外的上至戚畹中贵、朝廷官员,下至普通百姓的极度不满,纷纷向朝廷告状,成了政治上的“孤家寡人”。袁崇焕行刑时,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敌,恨之入骨,《石匮书》上记载“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袁崇焕斩帅、诱敌是实,践约、谋款是欲加之罪,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为日后被杀埋下祸根。

    二是与崇祯在性格上产生激烈冲突。袁崇焕说过自己“孤迂耿僻”(不合群、不通达,耿介,孤僻),他在做事方面突出一个这“敢”字:首先是敢走险路。1622年辽东形势越来越危急。当时的辽东经略兵部尚书王在晋分析关外形势是:“东事离披,—坏于清、抚,再坏于开、铁,三坏于辽、沈,四坏于广宁。初坏为危局,再坏为败局,三坏为残局,至于四坏——捐弃全辽,则无局之可布矣!逐步退缩之于山海,此后再无一步可退”。山海关谁也不敢去,熊廷弼被“传首九边”,巡抚王化贞给杀了。这一年袁崇焕时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他单骑出关考察关外,还京后自请守卫辽东,上书说:“予我军马钱谷,我一人足守此!”;其次是敢犯上司。袁崇焕去辽东后,王在晋当时商议在八里铺筑山海重关,袁崇焕认为不妥,他越过上级给当朝内阁首辅大臣叶向高写信反映问题。《边事小记》上记载,1625年,王在晋的继任者高第上任后,认为“关外必不可守,力主尽撤宁锦之兵于山海关”,袁崇焕则直截了当地说“我为宁前道也,官此当死此。必不去”。这些做法都不知不觉就得罪了顶头上司;皇帝要派太监去监督袁崇焕,袁崇焕不同意,说太监不懂军事不懂历史不懂地理,无需前来。这些所作所为就是放在今天也都是不通人情事故的表现。可以这么说,袁崇焕的成败均系一个“敢”字。反观崇祯是什么样的性格呢:“刚愎暴戾”。刚愎自用,听不得其他意见,残暴凶戾。崇祯要求的是唯唯诺诺、言听计从、百分之百的服从。西北前方指挥打仗,稍有不慎就杀。崇祯在位17年,处死或者逼死的总督、督师10人,处死或者逼死的巡抚12人,14位兵部尚书不得善终的有9人。袁崇焕的罪过,按照当时的刑律是“论死”(就是说可以处死,当然也可以不处死),但在那个战事纷乱年代,加之他本人与崇祯在性格方面的冲撞,袁崇焕最后的结局不但是“论死”,而且是必死,是“寸磔”而死。

    回顾岳飞、方孝孺以及袁崇焕的悲惨结局,分析了他们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观原因,绝不是否定历史否定忠臣。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哪怕是忠臣、伟人也是如此。我们从另外的视角来看待这几位历史忠臣,是要以史为鉴,不要再去犯前人犯过的错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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