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同意有关全封闭救生艇通风要求的草案
在最近召开的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分委会通过了有关全封闭救生艇通风的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修正案草案,以确保在这种救生艇里维持适居的环境。有關全封闭救生艇通风手段以及开放和关闭的新段落(第4.6.6和第4.6.7)草案拟要求采取技术手段,明确救生艇允许容纳的人数,使其通风率达到每人至少5 立方米且不少于24小时;从救生艇内部便可操作,且不会分层或形成不通风的气窝。
除全封闭救生艇外,为应对有关救生艇筏上的通风问题,分委会成立了一个通信小组,以制定LSA规则第IV章的相关修正案草案。
(刘昭青 编译)
除全封闭救生艇外,为应对有关救生艇筏上的通风问题,分委会成立了一个通信小组,以制定LSA规则第IV章的相关修正案草案。
(刘昭青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