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社会管理思想的现实启迪
摘 要:马克思恩格斯从国家角度对阶级社会国家的社会管理进行了辩证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管理提出了框架性的科学预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管理思想,对于我们在社会管理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发展民主政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社会管理;科学预见;国家职能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4)02-0046-06
收稿日期:2013-10-28
作者简介:陈岩( 1970—),男,福建福安人,中共宁德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社会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福建省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38。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阶级社会国家社会管理思想肯定的一面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国家是以一种与全体固定成员相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为前提的。”[1](p110)“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p189)国家职能包括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执行这两种职能是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稳定,从而巩固其统治基础。特别是国家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虽然在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其统治,但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社会公众,从而增强了国家存在的合理性。
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实现,凭借的是公共权力。在从氏族社会到“具有很高发展形态的国家,民主共和国”[3](p136)雅典国家的研究中,恩格斯指出:“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4](p135)以公共权力为基础设立的军队、警察、监狱等国家机构,虽然后来异化为对内镇压、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但在其诞生初期确实起到了保护财富成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商业和工业发展的作用。同时,“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5](p523)那么,这种社会职能到底是指什么呢?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研究古代的波斯和印度指出,专制政府也懂得重视灌溉这类事务。否则,农业经济将遭受打击,他们的统治将无法持续。从国家职能的角度分析,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是以法律为依据的。社会越向前发展,就越要求管理规范化。法律作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最早形成于人们的习惯。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进一步发展为复杂或多或少广泛的立法。”[6](p322)恩格斯认为,法本身的最抽象表现是公平,虽然这种公平是相对的,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公平观。但是使人类生活状态一再接近于公平理想,即接近于永恒公平,难道不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吗?
政府执行社会管理职能应以公共需求为导向。那么,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如何满足公共需求呢?公共需求首先是来自民主,然后通过民主的制度安排才能反映公众的需要。古代雅典国家规定了这样的民主——“它是由10个部落所选出的500名代表组成的议事会来管理的,最后一级的管理权属于人民大会,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大会并享有投票权;此外,有执政官和其他官员掌握各行政部门和司法事务。在雅典没有总揽执行权力的最高官员。”[7](p135)雅典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古代民主的典范,这种以公共需求为导向的民主,是由一系列的民主制度和机构做保障的,由此可见古代民主思想理念的可取之处。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阶级社会国家社会管理思想批判的一面
现实社会的丑恶使马克思对理性的国家正义观产生了怀疑。在关于莱茵省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批判和揭露了林木占有者的贪图私利和省议会维护剥削者利益的阶级实质。马克思指出:“国家权威变成林木所有者的奴仆。整个国家制度,各种行政机构……都沦为林木所有者的工具,使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成为左右整个机构的灵魂。一切国家机关都应成为林木所有者的耳、目、手、足,为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8](P267)在《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现代国家是与这种现代私有制相适应的。现代国家由于税收而逐渐被私有者所操控,由于国债而完全归他们掌握;现代国家的存在既然受到交易所内国家证券行市涨落的调节,所以它完全依赖于私有者即资产者提供给它的商业信贷。”[9](p583)这说明资产阶级从经济上掌控国家经济命脉,进而使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成为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阶级社会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其社会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资本主义国家即使执行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为维护其自身利益服务的。对社会公共事务不作为或乱作为,必然会损害经济或者社会秩序,进而威胁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甚至还会影响到统治者自身和家人的安全。恩格斯以城市公共卫生为例指出:“霍乱、伤寒、天花以及其他流行病的一再发生,使英国资产者懂得了,如果他想使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不致成为这些流行病的牺牲品,就必须立即着手改善自己城市的卫生状况。”[10](p368)
资本主义社会所宣扬的自由是十分虚伪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所标榜的“自由”、“人权”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一方面,安全被宣布为人权,一方面侵犯通信秘密已公然成为风气。一方面‘不受限制的新闻出版自由(1793年宪法第122条)作为人权的个人自由的结果而得到保证,一方面新闻出版自由又被完全取缔,因为‘新闻出版自由危及公共自由,是不许可的……所以,这就是说,自由这一人权一旦同政治生活发生冲突,就不再是权利,而在理论上,政治生活只是人权、个人权利的保证,因此,它一旦同自己的目的即同这些人权发生矛盾,就必定被抛弃。”[11](p43)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历史局限性与虚伪性。那么,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呢?显然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自由”说到底就是要维护资本获得廉价劳动力的自由,“人权”在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自由”、“人权”一旦威胁到资本的统治时,其就必然被抛弃。因此,马克思从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出发,强调消灭私有制,进行社会革命,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必由之路。
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恩格斯通过对大量的社会状况的考察,描述了工人居住环境、饮食、医疗卫生、教育、劳动条件等方面的恶劣情形,展现了工人阶级的悲惨遭遇,而这一切都指向了资本主义这一罪恶的社会根源。面对欧洲风起云涌的革命运动,恩格斯断言:“阶级分化日益尖锐,反抗精神日益深入工人的心中,愤怒在加剧,个别的游击式的小冲突正在汇集成大规模的战斗和示威,不久的将来,一个小小的推动力就足以引起山崩地裂。”[12](p498)为此,奋起投入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推翻资本的统治,建立一个新社会,已经成为工人阶级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管理的科学预见
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无产阶级奋起反抗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的斗争此起彼伏,但是在一个国家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尝试却从未有过,巴黎公社运动存在的时间短暂(只有两个月)且影响范围较小。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如何实现社会管理的问题只能是一种根据可以预计的理想方式进行初步设计。马克思恩格斯设想中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框架包括:
(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管理应实现的基本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对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所引发的定期重复的商业危机及给工人带来的苦难深恶痛绝,但并不反对生产社会化,甚至认为“工业的这种发展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农业在目前由于私有制的压迫和土地的小块化而难以利用现有改良成果和科学成就,而在将来也同样会进入崭新的繁荣时期,并将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这样一来,社会将生产出足够的产品,可以组织分配以满足全体成员的需要。”[13](p688)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有一段经典论述:“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14](p300)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使人类摆脱物质约束,这是人类获得自由的第一步,而不是终极目标。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憧憬着未来社会,即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p53)由此可以把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概括为: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形成自由人的联合体,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
(二)把人民民主原则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管理理论在巴黎公社运动中得以实践。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谈到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不能“简单地掌握现存的国家机体并运用这个现成的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掌握政权的第一个条件是改造传统的国家工作机器,把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加以摧毁。”[16](p218)并“代之以真正的自治,这种自治在工人阶级的社会堡垒——巴黎和其他大城市中就是工人阶级的政府。”[17](p221-222)马克思称赞巴黎公社是共产主义实践的一个首创和楷模,这个自治政府和旧的国家机器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由真正的全民选举出来的,这种选举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实行民主管理,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人民民主原则作为社会基本组织形式体现在:“公社必须由各区全民投票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因为巴黎是公社的首倡者和楷模,我们应引为范例),这些市政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会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一切有关社会生活事务的创议权都由公社掌握。总之,一切社会公职,甚至原应属于中央政府的为数不多的几项职能,都要由公社的勤务员执行,从而也就处在公社的监督之下。”[18](p222)
(三)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应在经济上废除剥削制度,政治上废除特权统治
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平等是实现社会管理公平正义的基础。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在经济上要废除剥削制度。巴黎公社采取了简单而有效的具体措施,如:不让面包工人做夜工,用严惩的办法禁止雇主们以各种借口对工人罚款以减低工资,把关闭的作坊或工厂交给工人协作社等等。这些措施得以推行,首先是通过工人革命,无产阶级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进而一步一步地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当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时,剥削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这样就从根本上废除了剥削制度。正如马克思所言:“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了政治性质。”[19](p53)
旧的生产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一个阶级占有另一个阶级劳动的条件不复存在, 阶级和阶级对立随之被消灭,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权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勤务员。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承担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公社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20](p154-155)并且摧毁精神压迫力量——教会,“方法是宣布教会与国家分离,并剥夺一切教会所占有的财产。教士们要重新过私人的清修隐遁的生活,像他们的先驱者即使徒们那样靠信徒的施舍过活。”[21](p155)巴黎公社对旧国家机器和特权的破坏是非常彻底的,不仅对警察、行政官员,而且对法官、审判官也规定了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可以随时罢免。废除教会特权,意味着废除精神统治力量。废除常备军,取而代之的是国民军,军队不再成为对内镇压、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这一系列废除特权的举措使巴黎公社实现了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政治平等。
当然,我们今天不能离开现实国情,教条化地理解和机械化地生搬硬套马克思的原话。但是,巴黎公社革命性的举措是对剥削制度和政治特权的一种彻底否定,代表着人类社会对公平公正的执着追求。
三、马克思恩格斯社会管理思想对当前中国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启迪
(一)要坚持社会管理的正确方向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带领群众,依靠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的伟大胜利,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基本国情,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马克思设想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具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建国之后尽管各项事业发展速度很快,但现实国情仍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且发展不均衡,城市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并且这种状况在短期之内还很难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把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结合起来,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根本问题。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谈到新的社会制度时说:“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所以共产主义者完全正确地强调废除私有制是自己的主要要求。”[22](p683)但是在关于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时,他又说:“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生产力扩大到为实现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23](p685)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成功地开创了中国特色会主义道路。党的十四大以后,我们党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成功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了二十一世纪。在新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理念和发展战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领导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唯一正确道路。
(二)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与生产资料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兼容不同所有制、不同层次的经济主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决定了现行的分配制度必须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主要还是由我国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产品不够分配的现实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原则是有条件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强调:“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况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4](p435-436)当前,我们应当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在尊重劳动的前提下,以各种不同分配方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期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把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的效率、效益更好地结合起来,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让创新、创造成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的不竭动力。同时,我们也要防止出现新的贫富不均和两极分化现象,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使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三)要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上的民主,各市场主体按照公平原则,在法律框架下参与市场竞争。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一种有序的民主、渐进的民主、增量的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把以民为本作为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各项民主制度,不断丰富民主形式,进一步发挥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的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要防止马克思所说的由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的危险。马克思十分警惕国家的负面作用,在总结历史教训时他说:“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最初通过简单的分工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机关——为首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25](p110)若防止出现这些问题,就要实行以民为本的社会管理,也就是做好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当前,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
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改变过去党委和政府管的太多、统的过死的做法,把国家权威与社会自治结合起来。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26](p337)同时,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必须发挥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以保证社会管理的正确方向,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成员单位紧密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把国家和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力量整合起来,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社会管理中要强调公平原则,包括城乡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支出结构,投入更多的资金支持社会建设,加大社会发展投入在政府整个预算中的比重。这也符合马克思所说的“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27](p433)政府财政支出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公共财政对于社会发展的支出必须以“市场失灵”和“公共产品服务”为标准并进行严格界定和规范。减少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生产性的投资,增加民生方面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多渠道筹集社会建设资金,放宽准入条件,向社会资本开放投资领域,扩大投资范围,利用社会资金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突出重点,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政府财力更多地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办好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企盼的大事、实事。
【参考文献】
[1][2][3][4][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C].人民出版社,2009.
[5][6][16][17][18][20][21][24][25][26][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人民出版社,2009.
[8][9][10][11][12][13][22][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C].人民出版社,1995.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C].人民出版社,2009.
[15][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C].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