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途径与实践
陈 姝
摘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清楚地认识和把握住当前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本文根据我市实践,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背景和具体做法进行了分析探讨,为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途径实践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首都意识,围绕中央和全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档案工作的重点,把服务“三农”作为重要任务。
一、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补贴范围不斷扩大和完善。按照全市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市委、市政府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北京市正逐渐呈现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首都新农村进程在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崭新的起点之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纳入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融入到各个环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成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市档案局分别被纳入北京市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北京市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平台和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档案工作被列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和《关于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各涉农区县也积极把握好档案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这个战略着眼点,制定了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具体目标,并纳入到区县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及专项规划之中。
二、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具体做法
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清楚地认识和把握住当前的发展机遇,乘势而上,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这个主战场里。市和区县档案局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列入“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档案工作规划及历年工作计划。
(一)逐步建立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管理机制
北京市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以来,逐步建立起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乡镇档案管理部门、村级档案室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市档案局与市新农办、市民政局等涉农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统筹规划,建立起档案工作协作机制,切实做到档案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各涉农区县档案局也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与区县新农办、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等涉农部门的合作,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各乡镇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具体指导并帮助村级档案室开展工作,将档案工作覆盖到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各个领域。
(二)全面提高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市档案局加强了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状的调查与研究,制定了现实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的档案工作规划,在逐步完善村级档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向更高水平迈进。2008年7月,全市召开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要求,村级档案管理要以“资源丰富、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利用高效”为目标,实现从普遍建档向优质规范的转变。同年10月,《北京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使全市村级档案工作有章可循、科学推进。2009年年底,昌平、平谷、顺义、朝阳、房山、大兴等区率先完成了村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目标。2010年10月,北京市村级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昌平区沙河镇召开,会议动员各涉农区县档案局学习先进经验,大力加强村级档案室建设,切实推动村级档案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发展。
市档案局认真指导相关区县档案部门因地制宜开展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下乡入村对村级档案室的业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对口帮扶。市档案局局长陈乐人,副局长姜之茂、马素萍分别建立了自己的农村档案工作联系点,并围绕着村级档案室硬件建设、村级档案利用等专题到区县、乡镇、村民家中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各村的经济发展形势、档案管理情况及农民建档需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市档案局要求各涉农区县档案局领导建立联系点,通过抓示范典型,带动村级档案工作深入发展。昌平区政府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拨出400万元用于村级档案室硬件建设,“加强村级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被列入海淀区政府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顺义区开展了争创新农村建设优秀档案室活动,密云县、大兴区开展了创建档案管理示范村活动,房山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档工作。
(三)积极探索符合“三农”需求的服务方式
北京市档案部门始终将服务“三农”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远郊、近郊、城乡结合部的不同特点,市档案局鼓励和支持涉农区县结合经济情况以及人口结构与规模,努力探索适应各自实际情况的档案管理服务模式,创出发展新路。在各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多个村建立了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特色档案,如平谷区雕窝、挂甲峪等村的民俗旅游档案、怀柔区喇嘛沟门乡的满族文化档案、丰台区黄土岗村的村民档案、昌平区郑各庄村的健康档案、朝阳区平房村的流动人口档案、房山区长阳镇的奶牛养殖档案、顺义区闫家渠村的田间生产管理档案、通州区张家湾镇的特色种植档案、延庆县的蔬菜信用档案等。这些特色档案,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就业、健康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等提供了优质服务和保障。
为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最大效用,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利用反映当地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名优特产的档案资料,编辑及出版图书音像制品,举办推介当地资源的档案展览,开发具有档案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等,促使档案资源直接服务于农业增产增效,服务于农民脱贫致富。市档案馆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展览”、“让昨天告诉今天——北京市商品票证展”两个大型展览办进市档案局(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定点联系单位——丰台区西庄店村,并在其他村巡展,使村民切身感受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昌平、平谷、怀柔、通州等多个区县档案局陆续开展了现行文件下乡、送光盘下乡活动,将已公开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刻成光盘,定期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及时为农民提供所需的政策信息。
为了让农民不出村庄就可以方便地利用档案,2009年7月,市档案局研发的“北京市农村档案资源共享系统”进入系统运行阶段。目前已在平谷区上镇村、大华山村以及昌平区回龙观村、松兰堡村完成了涉农开放档案目录共享、涉农政策发布、农村档案信息资源门类设置、试点村档案目录录入等项工作,实现了村级档案信息资
源共享。农村档案资源共享系统将促进档案工作全方位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大局,真正在农村建立起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四)全力做好重要专项工作中的档案管理
围绕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农村產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等多项重要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投入,确保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收集齐全完整与安全管理。市档案局积极与市林改办沟通、商讨林改档案工作,与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以房山区琉璃河镇和周口店镇为试点,指导相关区县档案局制定林改档案工作办法,加强对林改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2010年,结合北京市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的工作进展,市档案局及时部署,指导相关区县档案部门做好拆迁、建设过程中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城市化进程中新产生的农民就业、拆迁、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档案的收集,对依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存在的地情资料、人文史料等进行抢救。各涉农区县积极开展对村容村貌改造、变迁的主动拍摄工作,力争为后世全面保存好首都新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史鉴证与记忆。朝阳、通州、海淀、大兴等区注重做好城乡改造拆迁过程中的档案查询工作,门头沟区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集中查档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源服务管理的最大效用。
(五)不断拓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领域
按照统一规划,到2020年,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新城周边以及多镇中心区的农村地区要全部实现城市社区管理。目前,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农村地区已新建了居民住宅小区,加快了由村委会管理向社区管理转变的步伐。我市部分区县在积极总结城市社区档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选取试点,推广经验,正在逐步规范农村地区社区居委会档案工作。一些远郊区县针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村级档案进行了“村档镇管”。延庆县还开展了成立乡镇档案馆的试点工作,较好地解决了村档案室保管条件差、档案不能妥善移交等问题。
围绕新农村建设,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开展农村档案科研工作,以多样性、广泛性、实用性为原则,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与应用相结合,普及与推广相结合,使科研成果能够真正推动实际工作的开展。市档案局在课题立项时予以积极的引导和支持,各涉农区县档案局相继完成了《村级档案利用工作研究》、《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工作》、《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档案管理研究》、《新农村档案管理研究》等多个农村档案科研课题,并在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较好地推广与运用。
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北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将继续努力,密切关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