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骨度第十四》源流考等
李沛 黄攸正等
《灵枢·骨度第十四》源流考
《灵枢·骨度第十四》中所述之尺寸,所用度制取于何时何制,折合尺寸如何,一直令历代医家困惑不解。一般认为,从成书年代看,《灵枢》和《素问》一样,基本上是成书于战国时代,只是个别的篇卷掺入了汉代的内容。据此,似可认为经文中之尺制源于战国的可能性为大。但从我国度量衡的发展史来看,秦统一度量衡制之前,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的标准很不一致,即使秦汉以往,亦多变更。更何况《灵枢》托言黄帝之书,其度制亦可能仿古制而采用黍尺。有学者认为,西周时代还有甲骨文,而《骨度》成文肯定晚于甲骨文,故认为《骨度》成书年代不会在西周之前,而其所用尺制不可能是夏尺或商尺,应为周尺(谢文志,《针灸探微》)。然,不管用哪一种度制,均难以对《骨度》篇之尺寸做出合理的解释。
《灵枢》经中计有十四篇内容涉及长度单位,唯有《骨度》篇自成体系。从《骨度》篇的内容看,其定人体各部的长度、宽度所依据的尺度是统一的,且成于一时一人之手(邓良月,《中国针灸证治通鉴》)。笔者认为,其所依尺制既不是夏、商、周尺,也不是秦、汉之尺,而可能是古埃及之尺制。
1.《骨度》篇曰:"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这里肘至中指末共长达21寸!一般认为,《灵枢·骨度》肩至肘长1尺7寸,"当理解为大椎部,当脊椎正中。"如是,则肘至中指末长2尺1寸显然与实际不符。《骨度》篇作者何以规定从肘至中指末为21寸,了解了古埃及尺制的演变过程,则可能会有所感悟。
古埃及文明是目前公认的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最早,古埃及人以前臂的长度为一个长度单位,并规定:四横指的宽度为3寸,6个四横指的长度为一个长度单位,即从肘部到中指尖为18寸。实际上,正常人体,其从肘部到中指尖恰好为同身寸6个四横指略余。大约在四千年前,古埃及人又将一个长度单位由原先的6个四横指宽修正为7个四横指宽,也就是由原来的18寸改为21寸。这时的长度单位概念,已不是原先规定从肘部到中指尖为一个长度单位的概念了。问题大概就出在这里。
《灵枢·骨度》肘至中指末共长亦为21寸,与古埃及修正后的长度单位一致,这是否表明,在早先的民间商务往来中,《骨度》篇作者既吸收了古埃及"四横指宽为3寸"的掌寸法,并以这厘定人体各部;又将古埃及修正后的长度单位错误地与前臂长度画等号,从此以误传误。后世医家在"骨度"折量法上,基本上以《灵枢·骨度》和《明堂三人图》基准,或持"人长7尺5寸",或持"人长7尺6寸4分",各圆其说。他们的共同点是以"两手伸平,其长度同身长"为据,核定众人之度;但他们同时也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即在计算从肘到中指尖的长度时,都一律沿用了《骨度》篇从肘到中指尖为2尺1寸这一非实际尺寸长度,从而达到圆其说之目的。
2.《骨度》篇曰:"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这亦为历代医家所不解,并将其束之高阁。在人类文明之初,随着计量长度的需要,习惯用某种习见的实物之长来作为计量长度的单位。古埃及人除了规定掌寸法(四横指宽为3寸),并以从肘部到中指尖为一个长度单位--18寸外,还规定,从脚后跟到大趾端的长度相当于2/3前臂长度,折算后即为12寸,与《骨度》篇作者厘定足长一尺二寸相吻合。
通览《骨度》篇,其各部所定之尺寸,无不以"四横指宽为3寸"这一古埃及掌寸法为基准,将全身各部按比例折量,后世每以"同身寸"法之源无以考古。笔者认为,对古埃及尺制之了解,不失为一线索。
福州350003福建中医学院李沛黄攸玉
(收稿日期:19981207,刘炜宏发稿)
试论"针下气"
《内经》反复强调了"针下气"的重要性和记述了针下气的现象,《灵枢·九针十二原》有"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和"刺之要,气至而有效"的记载。
针下气的分辨。"邪气来也紧而疾","紧",言其势之来紧迫而急促;"疾",指其动态,急速而迅疾,一般较指端搏动感稍有力,混杂在营卫之中并行。"谷气来也徐而和",谷气者,正气也,有营气,卫气之分。"营气"为水谷之精气,营行脉中,徐和柔匀,不紧不疾,循十二经脉行走于经隧,分别旺于十二时辰,略似涩脉之象,一般较指端搏动感弱。"卫气"为水谷之悍气,卫行脉外,彪悍滑利,疾而不紧,滑而不涩,略似滑脉之状,一般相当于指端搏动感觉之大小。此外,还须将针下气的感觉与医者指端脉搏动感相鉴别。鉴别之法:两手同握大小相等之银针,两手感觉相同者,为医者之脉动,相异者,为针下气之动。
针下气之运用。泻法:从深层候得"紧而疾"之"邪气"至时,用"疾而徐"(快入慢出)的手法急疾以虚之,令"邪气"虚。泻后患者可有"针下凉"的感觉,"气虚则寒"之故。补法:从浅层候得"徐而和"之营气或"滑疾"之卫气至时,用"徐而疾"(慢入快出)之手法,由卫之于营,令正气充实。补后患者可有"针下热"的感觉,"气实则热"。导法:当候得"徐和"之营气或"滑疾"之卫气时,徐入徐出,以导其气;或补泻之前,未见气至,徐入徐出,通经接气,令气感传,达到病所。如邪气较微,可导中带泻,入较快而出较慢,用力亦较轻。如正气虚不甚,可导中带补,入较慢而出较快,用力亦较轻。
经络感传的基本现象之一针下气是客观存在的,必然有物质基础,这个基础应当是经络的本质。
山东277100枣庄市立医院王守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刘宏
(收稿日期:19990710,刘炜宏发稿)
耳穴贴压致嗜睡症案
患者,男,43岁,干部,已婚。1992年12月23日以扩张性心肌病收住我院中医科。病史:心悸、气短反复发作1年余,伴不寐,睡眠多梦,胸闷,自汗。舌尖红,苔薄白,脉细数无力。心率92次/分。中医辨证:肝郁脾虚,阴虚火旺。取耳穴心、肝、肺、神门、交感、脾、枕。用王不留行籽贴压,嘱患者每日按压5~7次,每次按压以局部发热为止。每3天换贴1次,双耳交替。配合中药逍遥散合生脉散加减,疏肝健脾,滋阴泻火。
经上述治疗4次后,患者诉胸闷、气短、心悸明显减轻,睡眠转佳。舌质红,脉数。心率98次/分。耳穴贴压第5次后,感嗜睡,头脑昏朦,疲倦,并逐渐加重,笔者将压丸取下,嘱其休息3日后再贴,当日下午询问患者,诉取下压丸后精神较好,嗜睡消失。用前方再贴,又出现嗜睡状态,取下压丸,嗜睡消失,如此反复3次均如此,患者拒绝再贴,自行取下,中止治疗。
按语:本病例经观察,其嗜睡症状非中药引起,也非其他因素,而是与所压耳穴有关。心主血脉,主神志,藏神。取耳穴心以宁心安神;肝主疏泄,藏血,取耳穴肝以舒肝解郁;枕、神门镇静安神,利于睡眠;肺朝百脉,主治节,取耳穴肺以调节全身的气机和脏腑的功能;脾主运化,主统血,取耳穴脾以健脾益气,养心安神,交感穴调节植物神经功能。经取上述诸穴治疗后,患者病症好转,认为取穴正确。而后患者嗜睡,笔者考虑是由于按压耳穴次数过多,时间长,抑制了植物神经功能,气血活动减缓,脏腑的功能减弱,阳气不升,则患者出现嗜睡、头脑昏朦、疲倦等症状。
新疆841700马兰解放军第五四六医院霍国庆
周雪云肖长泉
(收稿日期:19981201,成平发稿)
艾灸过敏1例
巩××,女,28岁,1998年12月19日初诊。右侧口眼菩1天。诊断:面瘫。(西医诊断:右侧周围性面瘫,颅外段)。治则:疏风散寒,化痰通络。治法:1.背部膀胱经走罐。2.面部常用穴浅刺,留针30分钟,每天1次。3.艾条温和灸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各20分钟,每天1次。操作:患者仰卧,取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艾火距皮肤约3cm,局部觉温热为度,每穴各灸20分钟。12月22日,针灸已2天,右侧耳郭水肿,以耳轮为甚,微红,非凹陷性,无疼痛及瘙痒。考虑为艾烟过敏,停灸,余治同前,次日耳郭水肿消失。12月28日,取下关、地仓、颧,每穴各灸20分钟,一天2次,艾火距皮肤约8~10 cm,局部觉微热。1999年1月4日,右侧面颊部水肿,不红,不热,左侧无异常,四肢无水肿,查尿常规无异常。嘱停灸,余治同前,未再出现水肿及其他异常反应。
分析:该患者属真中风--脉络空虚,风邪入中,治疗以疏风化痰通络,针灸并用,法与证符。灸法可用于寒证、热证,对寒证具有温经散寒,通阳化气的作用,对热证具有以热引热的作用。本例患者经温灸后出现局部水肿,停灸后肿消,而再灸再肿,停灸又消,说明病人的局部反应与艾灸有直接关系。经追问病人过敏史,其对青霉素、白加黑感冒片等药物、鱼类食物均过敏。在给病人施灸过程中,被灸部位在艾烟侧面,并未接触到艾烟,且病人无呼吸道过敏症状,故推测在艾条燃烧的温热辐射范围内,产生了某种光波,致病人出现类似电光皮炎样反应,这与病人的敏感性亦有关。笔者从事针灸临床工作10余年,首遇艾灸引起过敏反应患者,且各种书刊未曾见过艾灸引起此类不良反应的记载,今将该病例报道于此,以提醒同道对体质过敏者施灸应谨慎,仅供参考。
山东261041潍坊市中医院李晓清刘明
(收稿日期:19990121,刘炜宏发稿)
《灵枢·骨度第十四》源流考
《灵枢·骨度第十四》中所述之尺寸,所用度制取于何时何制,折合尺寸如何,一直令历代医家困惑不解。一般认为,从成书年代看,《灵枢》和《素问》一样,基本上是成书于战国时代,只是个别的篇卷掺入了汉代的内容。据此,似可认为经文中之尺制源于战国的可能性为大。但从我国度量衡的发展史来看,秦统一度量衡制之前,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的标准很不一致,即使秦汉以往,亦多变更。更何况《灵枢》托言黄帝之书,其度制亦可能仿古制而采用黍尺。有学者认为,西周时代还有甲骨文,而《骨度》成文肯定晚于甲骨文,故认为《骨度》成书年代不会在西周之前,而其所用尺制不可能是夏尺或商尺,应为周尺(谢文志,《针灸探微》)。然,不管用哪一种度制,均难以对《骨度》篇之尺寸做出合理的解释。
《灵枢》经中计有十四篇内容涉及长度单位,唯有《骨度》篇自成体系。从《骨度》篇的内容看,其定人体各部的长度、宽度所依据的尺度是统一的,且成于一时一人之手(邓良月,《中国针灸证治通鉴》)。笔者认为,其所依尺制既不是夏、商、周尺,也不是秦、汉之尺,而可能是古埃及之尺制。
1.《骨度》篇曰:"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这里肘至中指末共长达21寸!一般认为,《灵枢·骨度》肩至肘长1尺7寸,"当理解为大椎部,当脊椎正中。"如是,则肘至中指末长2尺1寸显然与实际不符。《骨度》篇作者何以规定从肘至中指末为21寸,了解了古埃及尺制的演变过程,则可能会有所感悟。
古埃及文明是目前公认的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最早,古埃及人以前臂的长度为一个长度单位,并规定:四横指的宽度为3寸,6个四横指的长度为一个长度单位,即从肘部到中指尖为18寸。实际上,正常人体,其从肘部到中指尖恰好为同身寸6个四横指略余。大约在四千年前,古埃及人又将一个长度单位由原先的6个四横指宽修正为7个四横指宽,也就是由原来的18寸改为21寸。这时的长度单位概念,已不是原先规定从肘部到中指尖为一个长度单位的概念了。问题大概就出在这里。
《灵枢·骨度》肘至中指末共长亦为21寸,与古埃及修正后的长度单位一致,这是否表明,在早先的民间商务往来中,《骨度》篇作者既吸收了古埃及"四横指宽为3寸"的掌寸法,并以这厘定人体各部;又将古埃及修正后的长度单位错误地与前臂长度画等号,从此以误传误。后世医家在"骨度"折量法上,基本上以《灵枢·骨度》和《明堂三人图》基准,或持"人长7尺5寸",或持"人长7尺6寸4分",各圆其说。他们的共同点是以"两手伸平,其长度同身长"为据,核定众人之度;但他们同时也都犯了同样的错误,即在计算从肘到中指尖的长度时,都一律沿用了《骨度》篇从肘到中指尖为2尺1寸这一非实际尺寸长度,从而达到圆其说之目的。
2.《骨度》篇曰:"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这亦为历代医家所不解,并将其束之高阁。在人类文明之初,随着计量长度的需要,习惯用某种习见的实物之长来作为计量长度的单位。古埃及人除了规定掌寸法(四横指宽为3寸),并以从肘部到中指尖为一个长度单位--18寸外,还规定,从脚后跟到大趾端的长度相当于2/3前臂长度,折算后即为12寸,与《骨度》篇作者厘定足长一尺二寸相吻合。
通览《骨度》篇,其各部所定之尺寸,无不以"四横指宽为3寸"这一古埃及掌寸法为基准,将全身各部按比例折量,后世每以"同身寸"法之源无以考古。笔者认为,对古埃及尺制之了解,不失为一线索。
福州350003福建中医学院李沛黄攸玉
(收稿日期:19981207,刘炜宏发稿)
试论"针下气"
《内经》反复强调了"针下气"的重要性和记述了针下气的现象,《灵枢·九针十二原》有"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和"刺之要,气至而有效"的记载。
针下气的分辨。"邪气来也紧而疾","紧",言其势之来紧迫而急促;"疾",指其动态,急速而迅疾,一般较指端搏动感稍有力,混杂在营卫之中并行。"谷气来也徐而和",谷气者,正气也,有营气,卫气之分。"营气"为水谷之精气,营行脉中,徐和柔匀,不紧不疾,循十二经脉行走于经隧,分别旺于十二时辰,略似涩脉之象,一般较指端搏动感弱。"卫气"为水谷之悍气,卫行脉外,彪悍滑利,疾而不紧,滑而不涩,略似滑脉之状,一般相当于指端搏动感觉之大小。此外,还须将针下气的感觉与医者指端脉搏动感相鉴别。鉴别之法:两手同握大小相等之银针,两手感觉相同者,为医者之脉动,相异者,为针下气之动。
针下气之运用。泻法:从深层候得"紧而疾"之"邪气"至时,用"疾而徐"(快入慢出)的手法急疾以虚之,令"邪气"虚。泻后患者可有"针下凉"的感觉,"气虚则寒"之故。补法:从浅层候得"徐而和"之营气或"滑疾"之卫气至时,用"徐而疾"(慢入快出)之手法,由卫之于营,令正气充实。补后患者可有"针下热"的感觉,"气实则热"。导法:当候得"徐和"之营气或"滑疾"之卫气时,徐入徐出,以导其气;或补泻之前,未见气至,徐入徐出,通经接气,令气感传,达到病所。如邪气较微,可导中带泻,入较快而出较慢,用力亦较轻。如正气虚不甚,可导中带补,入较慢而出较快,用力亦较轻。
经络感传的基本现象之一针下气是客观存在的,必然有物质基础,这个基础应当是经络的本质。
山东277100枣庄市立医院王守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刘宏
(收稿日期:19990710,刘炜宏发稿)
耳穴贴压致嗜睡症案
患者,男,43岁,干部,已婚。1992年12月23日以扩张性心肌病收住我院中医科。病史:心悸、气短反复发作1年余,伴不寐,睡眠多梦,胸闷,自汗。舌尖红,苔薄白,脉细数无力。心率92次/分。中医辨证:肝郁脾虚,阴虚火旺。取耳穴心、肝、肺、神门、交感、脾、枕。用王不留行籽贴压,嘱患者每日按压5~7次,每次按压以局部发热为止。每3天换贴1次,双耳交替。配合中药逍遥散合生脉散加减,疏肝健脾,滋阴泻火。
经上述治疗4次后,患者诉胸闷、气短、心悸明显减轻,睡眠转佳。舌质红,脉数。心率98次/分。耳穴贴压第5次后,感嗜睡,头脑昏朦,疲倦,并逐渐加重,笔者将压丸取下,嘱其休息3日后再贴,当日下午询问患者,诉取下压丸后精神较好,嗜睡消失。用前方再贴,又出现嗜睡状态,取下压丸,嗜睡消失,如此反复3次均如此,患者拒绝再贴,自行取下,中止治疗。
按语:本病例经观察,其嗜睡症状非中药引起,也非其他因素,而是与所压耳穴有关。心主血脉,主神志,藏神。取耳穴心以宁心安神;肝主疏泄,藏血,取耳穴肝以舒肝解郁;枕、神门镇静安神,利于睡眠;肺朝百脉,主治节,取耳穴肺以调节全身的气机和脏腑的功能;脾主运化,主统血,取耳穴脾以健脾益气,养心安神,交感穴调节植物神经功能。经取上述诸穴治疗后,患者病症好转,认为取穴正确。而后患者嗜睡,笔者考虑是由于按压耳穴次数过多,时间长,抑制了植物神经功能,气血活动减缓,脏腑的功能减弱,阳气不升,则患者出现嗜睡、头脑昏朦、疲倦等症状。
新疆841700马兰解放军第五四六医院霍国庆
周雪云肖长泉
(收稿日期:19981201,成平发稿)
艾灸过敏1例
巩××,女,28岁,1998年12月19日初诊。右侧口眼菩1天。诊断:面瘫。(西医诊断:右侧周围性面瘫,颅外段)。治则:疏风散寒,化痰通络。治法:1.背部膀胱经走罐。2.面部常用穴浅刺,留针30分钟,每天1次。3.艾条温和灸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各20分钟,每天1次。操作:患者仰卧,取右侧翳风、耳垂前下方,艾火距皮肤约3cm,局部觉温热为度,每穴各灸20分钟。12月22日,针灸已2天,右侧耳郭水肿,以耳轮为甚,微红,非凹陷性,无疼痛及瘙痒。考虑为艾烟过敏,停灸,余治同前,次日耳郭水肿消失。12月28日,取下关、地仓、颧,每穴各灸20分钟,一天2次,艾火距皮肤约8~10 cm,局部觉微热。1999年1月4日,右侧面颊部水肿,不红,不热,左侧无异常,四肢无水肿,查尿常规无异常。嘱停灸,余治同前,未再出现水肿及其他异常反应。
分析:该患者属真中风--脉络空虚,风邪入中,治疗以疏风化痰通络,针灸并用,法与证符。灸法可用于寒证、热证,对寒证具有温经散寒,通阳化气的作用,对热证具有以热引热的作用。本例患者经温灸后出现局部水肿,停灸后肿消,而再灸再肿,停灸又消,说明病人的局部反应与艾灸有直接关系。经追问病人过敏史,其对青霉素、白加黑感冒片等药物、鱼类食物均过敏。在给病人施灸过程中,被灸部位在艾烟侧面,并未接触到艾烟,且病人无呼吸道过敏症状,故推测在艾条燃烧的温热辐射范围内,产生了某种光波,致病人出现类似电光皮炎样反应,这与病人的敏感性亦有关。笔者从事针灸临床工作10余年,首遇艾灸引起过敏反应患者,且各种书刊未曾见过艾灸引起此类不良反应的记载,今将该病例报道于此,以提醒同道对体质过敏者施灸应谨慎,仅供参考。
山东261041潍坊市中医院李晓清刘明
(收稿日期:19990121,刘炜宏发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