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从严治党
黄思政
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路径,是对反腐倡廉和管党治党认知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创新。本文以纪检监察部门本身为研究探讨主体,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从严治党展开分析,探讨了纪检监察部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任务和目标。
关键词:四种形态 反腐倡廉 从严治党 纪检监察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要求,是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升反腐败精准度的主动选择,是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深入贯彻和落实“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真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1 学习领会要求,转变工作理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防止未出事前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堅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四种形态”的提出,并不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转向,而是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
1.1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四种形态”着力将执纪标准显性化刚性化,在违纪滑向违法的过程中层层设防,严查违纪、防止违法。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但尚未涉嫌犯罪的党员,通过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当头棒喝,促其警醒,使严重违纪还须接受法律制裁的成为极少数,体现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在具体执行中,关键要认真执行好“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要避免将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简单化、庸俗化,防止在干部一出问题就说情、甚至袒护,将纵容当厚爱,将严管当刁难。要充分发挥约谈、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业余组织生活等的作用,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管,让大家防病于未然,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厚爱。
1.2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均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党内政治生态的发展变化也不能例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着眼全局、点面结合,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正“歪树”,通过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治“病树”,通过立案审查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行为拔“烂树”,通过整治各种病、歪、烂树的“个体”,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在尽可能保全集体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所犯的歪风腐气要及时展开积极整治,以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病变成大病,确保整个组织处于整体健康可控状态。
1.3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要转变纪律检查工作政绩观,不以查办案件多少论英雄。以前衡量一个纪检监察机构是否工作有力、有效,都会与自办案件的多少相关联,所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将最精干的人员放到信访查办上,热衷于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多少损失、通过办案揪出了多少腐败分子,关口前移不够,抓早抓小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事实证明,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既抓“大”不放“小”,又抓“小”不放“大”,做到“大病”“小病”一起治,对于大案要案保持“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不能“放水养鱼”,将小问题任由其变成大问题后再来处理。
2 全面深化“三转”,改进工作方式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突出抓重点、抓关键,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也是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的内在要求。
2.1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长效机制的建设
“四种形态”明确了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同时也明确了具体工作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形成的有效方法,必须进一步用制度去规范,并用运行机制来保障。以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为例,近年来,坚持从运行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为“四种形态”落实提供保障。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年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到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纪委监察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每半年向党委报告监督情况;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执行议决事规程,纪委监察部每半年对决策事项进行抽查;班子民主生活会一级做给一级看,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清单;纪委监察部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部署,建立了廉洁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按照红、橙、黄,实行三色预警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范在前。
2.2抓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洁教育,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红线“盲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组织民主生活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止收手”,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常态化。
同时,通过强力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明确“清单”不为、监督不力、四风频发、窝案串案、违反政治纪律、用人失察等六种“必追”情形,探索建立全覆盖的问责追究办法,分类建立问责处理模式,明晰处理依据,固化处理流程,提高问责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2.3抓信息的采集和捕捉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目明耳聪,嗅觉灵敏,善于捕捉细微信息、发现问题于初起。纪检监察信息来源,正常有群众来信来访、地方公检法移交信息、上级移交信息、企业审计信息、组织人事信息等,但是,這些信息大部分已经过了细微的程度,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很多情况要“入轨”管理。
近年来,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要求基层信息员要风闻言事,及时将听到的、看到的、感觉到的信息向纪委监察部报告,纪委监察部要“闻风而动”,及时深入基层对一些“风言风事”进行了解和甄别,准确研判、合理处置问题线索,注重从信访举报、作风督查、网络舆情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库,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警。
2.4抓从严执纪处理的威慑力
一要树立纪律权威性。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正确运用五种处置方式,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线索,做到早警示。
二要突出纪律强制性。在纪律审查的核心环节,坚持依“纪”定位,围绕“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把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恰当使用措施,从教育、保护、挽救干部出发,恰当运用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以扩大执纪审查工作路径,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果。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自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各种廉洁谈话1791人次,其中,常规约谈1753人次,针对问题提醒谈话19人次,诫勉谈话21人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要维护纪律严肃性。要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坚持纪委姓“纪”的属性,充分发挥审理对纪律审查方式转型的倒逼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纪律标尺界定违纪与否和情形轻重。要加强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
3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
3.1进一步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纪律部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首先必须对党组织无限忠诚,政治上过得硬。同时,要带头廉洁自律,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一个同样的事,发生在纪检干部身上和一般干部身上,影响是大不一样的。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日常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监督无盲区、全覆盖,严防“灯下黑”。要敢担当、善作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发展,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3.2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面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首先面临的是监督能力不足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腐败与反腐败始终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提高新本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除了要在干中学外,还必须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的力度,要按照复合型要求,不断推进一专多能培训,培养一大批行家里手、多面手。
3.3进一步健全落实监督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等,强化制度落实。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确有问题的,及时调整岗位、给予纪律处分或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要对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赋予重任,为他们发展创造条件。
4 结束语
管党治党必须建立在全面从严上,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内容、重要途径和有效保障。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不断落实到点、不断前行、也要与时俱进,其实质就是“三严三实”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整装待发,以昂扬的斗志、不变的步伐、务实的作风把“四种形态”不折不扣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从严管党治党新成效为“四个全面”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参考文献:
[1] 黔清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N].贵州日报,2015- 12- 22(4).
[2] 庄中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三个转化[J]党的视野,2016(2):32- 36.
[3] 任建明,吴国斌,杨梦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实质、关键要素及运用指南[J].党的新论,2016(6):45- 49.
[4] 仇利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J].党史党建,2016(1):31- 33.
[5] 李永鑫.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J].前进论坛,2015(12):25- 27.
[6] 骆仕明.抓住四个关键深入实践“四种形态”[J].廉政瞭望,2016(3):116.
[7] 张磊.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 11- 12(1).
摘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以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路径,是对反腐倡廉和管党治党认知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创新。本文以纪检监察部门本身为研究探讨主体,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从严治党展开分析,探讨了纪检监察部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任务和目标。
关键词:四种形态 反腐倡廉 从严治党 纪检监察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是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要求,是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升反腐败精准度的主动选择,是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深入贯彻和落实“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真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1 学习领会要求,转变工作理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防止未出事前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堅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四种形态”的提出,并不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大转向,而是对党员干部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
1.1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是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四种形态”着力将执纪标准显性化刚性化,在违纪滑向违法的过程中层层设防,严查违纪、防止违法。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但尚未涉嫌犯罪的党员,通过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当头棒喝,促其警醒,使严重违纪还须接受法律制裁的成为极少数,体现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在具体执行中,关键要认真执行好“第一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要避免将党内政治生活表面化、简单化、庸俗化,防止在干部一出问题就说情、甚至袒护,将纵容当厚爱,将严管当刁难。要充分发挥约谈、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业余组织生活等的作用,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管,让大家防病于未然,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厚爱。
1.2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均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党内政治生态的发展变化也不能例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着眼全局、点面结合,处理好个体与集体的关系。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正“歪树”,通过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治“病树”,通过立案审查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行为拔“烂树”,通过整治各种病、歪、烂树的“个体”,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在尽可能保全集体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所犯的歪风腐气要及时展开积极整治,以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病变成大病,确保整个组织处于整体健康可控状态。
1.3处理好抓大案要案与抓早抓小的关系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要转变纪律检查工作政绩观,不以查办案件多少论英雄。以前衡量一个纪检监察机构是否工作有力、有效,都会与自办案件的多少相关联,所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将最精干的人员放到信访查办上,热衷于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多少损失、通过办案揪出了多少腐败分子,关口前移不够,抓早抓小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事实证明,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既抓“大”不放“小”,又抓“小”不放“大”,做到“大病”“小病”一起治,对于大案要案保持“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不能“放水养鱼”,将小问题任由其变成大问题后再来处理。
2 全面深化“三转”,改进工作方式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突出抓重点、抓关键,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也是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的内在要求。
2.1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长效机制的建设
“四种形态”明确了监督执纪的正确方向,同时也明确了具体工作的要求,这些要求都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形成的有效方法,必须进一步用制度去规范,并用运行机制来保障。以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为例,近年来,坚持从运行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为“四种形态”落实提供保障。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年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到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纪委监察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每半年向党委报告监督情况;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执行议决事规程,纪委监察部每半年对决策事项进行抽查;班子民主生活会一级做给一级看,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清单;纪委监察部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部署,建立了廉洁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按照红、橙、黄,实行三色预警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范在前。
2.2抓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洁教育,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红线“盲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函询、组织民主生活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止收手”,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常态化。
同时,通过强力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明确“清单”不为、监督不力、四风频发、窝案串案、违反政治纪律、用人失察等六种“必追”情形,探索建立全覆盖的问责追究办法,分类建立问责处理模式,明晰处理依据,固化处理流程,提高问责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2.3抓信息的采集和捕捉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目明耳聪,嗅觉灵敏,善于捕捉细微信息、发现问题于初起。纪检监察信息来源,正常有群众来信来访、地方公检法移交信息、上级移交信息、企业审计信息、组织人事信息等,但是,這些信息大部分已经过了细微的程度,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很多情况要“入轨”管理。
近年来,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要求基层信息员要风闻言事,及时将听到的、看到的、感觉到的信息向纪委监察部报告,纪委监察部要“闻风而动”,及时深入基层对一些“风言风事”进行了解和甄别,准确研判、合理处置问题线索,注重从信访举报、作风督查、网络舆情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库,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预警。
2.4抓从严执纪处理的威慑力
一要树立纪律权威性。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正确运用五种处置方式,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线索,做到早警示。
二要突出纪律强制性。在纪律审查的核心环节,坚持依“纪”定位,围绕“四种形态”开展工作。把违反“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恰当使用措施,从教育、保护、挽救干部出发,恰当运用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以扩大执纪审查工作路径,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果。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自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各种廉洁谈话1791人次,其中,常规约谈1753人次,针对问题提醒谈话19人次,诫勉谈话21人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要维护纪律严肃性。要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坚持纪委姓“纪”的属性,充分发挥审理对纪律审查方式转型的倒逼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纪律标尺界定违纪与否和情形轻重。要加强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
3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
3.1进一步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
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纪律部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干部首先必须对党组织无限忠诚,政治上过得硬。同时,要带头廉洁自律,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一个同样的事,发生在纪检干部身上和一般干部身上,影响是大不一样的。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强化日常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监督无盲区、全覆盖,严防“灯下黑”。要敢担当、善作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发展,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3.2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面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首先面临的是监督能力不足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腐败与反腐败始终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提高新本领,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除了要在干中学外,还必须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的力度,要按照复合型要求,不断推进一专多能培训,培养一大批行家里手、多面手。
3.3进一步健全落实监督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等,强化制度落实。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确有问题的,及时调整岗位、给予纪律处分或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要对表现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赋予重任,为他们发展创造条件。
4 结束语
管党治党必须建立在全面从严上,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内容、重要途径和有效保障。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不断落实到点、不断前行、也要与时俱进,其实质就是“三严三实”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整装待发,以昂扬的斗志、不变的步伐、务实的作风把“四种形态”不折不扣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从严管党治党新成效为“四个全面”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参考文献:
[1] 黔清风.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N].贵州日报,2015- 12- 22(4).
[2] 庄中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三个转化[J]党的视野,2016(2):32- 36.
[3] 任建明,吴国斌,杨梦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实质、关键要素及运用指南[J].党的新论,2016(6):45- 49.
[4] 仇利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J].党史党建,2016(1):31- 33.
[5] 李永鑫.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党的纪律[J].前进论坛,2015(12):25- 27.
[6] 骆仕明.抓住四个关键深入实践“四种形态”[J].廉政瞭望,2016(3):116.
[7] 张磊.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 11-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