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目标与代理冲突、社会责任

刘秀摘要:以A集团为背景研究我国企业的财务目标,通过对几种财务目标以及财务目标与代理冲突、社会责任的关系分析表明:我国企业应该采用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能够兼顾企业各方的利益,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冲突。
关键词:A集团;财务目标;社会责任;代理冲突
将社会责任嵌入企业的财务目标一直是财务会计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有关企业财务目标的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传统的企业财务目标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现代企业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或者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实质上两者在内涵上是一致的。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提出是在Sheldon的《管理哲学》一书中,人们开始将社会责任纳入对一个企业的考量,随着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研究,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不断加强,企业也开始重视社会责任的承担问题。近几年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苏丹红事件、康菲漏油事件、矿难等一系列事件更是把企业的社會责任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这些企业都是一味追求企业财务目标,而将企业的社会责任抛诸脑后,这些企业的结局如何大家都有目共睹。
本文就最近站在舆论漩涡里的“A集团”为例,探讨了如下的问题:(1)我国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财务目标比较恰当?(2)如何处理财务目标与代理冲突、社会责任承担之间的关系?
一、A集团股权纷争及原因分析
(一)A股权纷争简述
从2013年A集团5名前高管集体辞职事件开始,A集团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人民的名义》大火,人们还在为A集团与大风服饰厂股权之争导致的“一一六”事件唏嘘之时,现实版“4.8”暴力事件上演,A集团再一次卷入了舆论的漩涡。掌权人倡导“股份变现”是A集团股权之争的导火索,当变现员工沉浸在落袋为安的美梦之时,香港高等法院的一道“禁止令”硬生生把他们摔打在现实之中。而就在此时,“B集团”作为A集团的第一大股东突然强势发声,意在夺取A集团的控制权。牵一发而动全身,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各大股东纷纷为了自身利益卷入“控制权之争”。随着股权之争愈演愈烈,影响的早就已经不单单是掌舵人下台、高管辞职、反腐调查与反调查等等这些仅仅与个体相关的行为,而是把整个集团和千千万万的员工放在了角斗场上,一旦事态有了新的变化,真正触及的是集团的命运和员工的生存。
(二)原因简要分析
1.没有明确的核心价值观和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财务目标。A集团人心涣散,各打各的算盘,向心力、凝聚力不足。
2.代理冲突问题。A集团一直是Z姓父子把权,Z家父子作为代理人,把企业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下,所作所为均以自身利益作为考量。尤其是在重重危机之下,更是做出了很多让人发指之事。尤其是Z家父子和维权方以及各大股东之间的冲突,更是使得A集团处于针尖对麦芒之危局。
3.社会责任问题。股权之争其实很难说谁是受益方,因为针锋相对的结局往往最大的受害者是A集团本身及千千万万的职工,还有集团之外与之有关联的大大小小的银行、企业甚至个体。牵一发而动全身,A集团搅动了整个市场,整个济南市,甚至会出现蝴蝶效应。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注定会将企业推到悬崖之上。
二、企业的财务目标理论概述
财务目标,又称为理财目标和财务管理目标。企业财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活动时需要实现的目的。从根本上来看,企业目标的达成有赖于财务目标的实现,两者在根本上市一致的。因而,企业务必要选择正确的财务目标。目前主要有四种主要的财务目标,以下是对它们的利弊分析:
(一)利润最大化
将利润作为企业追求的最高目标符合逐利原则,而且利润最大化是社会财富最大化的基础。但是却没有能够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问题,投入产出关系。因此,利润最大化并不适宜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它克服了利润最大化的缺陷,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风险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能够使企业克服追求短期利润的行为,更好得反应资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还能使所有者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也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必须是要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完全保护和没有社会成本的情形下此目标才有意义。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内涵有与股东利益相协调,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使风险与报酬相均衡,关注公司的声誉、诚信、形象。但是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它们的企业价值都很难准确的进行衡量,所以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很有可能造成企业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四)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恰恰弥补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目标的缺陷,将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供应商、顾客、政府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统一起来。一方面社会责任理论强调,公司是一个契约联合体,即将股东、债权人、经理、职工等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契约纳入公司这一集体之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又将不同的专有资产投入其中;另一方面,企业并不是孤立存在和发展的,它作为一个法人主体,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关。因此,公司在做出决策时,应摒弃以往以单一的股东利益为中心而应考虑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使社会利益的相关性得到认同和重视。
三、财务目标与代理冲突、社会责任
从表1可得,A集团在在2011-2015这5年的利润是逐年下滑的,在2015年的上半年甚至出现了接近10个亿的巨额亏损,2016年仍然连续亏损。A集团作为行业内首家在香港红筹股上市的企业,虽然传统行业利润下滑早在预料之中,可谁又能想到25年来的首次亏损就如此巨大。就在2011年,它的全年净利润还高达22.5亿元。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主要在于A集团并没有处理好企业的财务目标,代理冲突与社会责任的问题。(一)财务目标与代理冲突
现代企业大多数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委托代理,在上市公司中尤为普遍。在委托代理理论中,股东是委托人,管理者作为代理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由于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股东难以对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管理者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管理者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权私有收益,比如增加在职消费,提高薪酬,避免被解雇等等,会采取盈余管理手段致使财务报告的质量下降,蒙蔽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使他们做出错误的决策。
在A集团的股权之争中,掌舵人Z姓父子盲目追求私有收益,1.4亿的年薪,富丽堂皇的佛堂....然而当传统的行业不景气的情形下,他并没有拿出实质性的改革和举措來振兴企业,反而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低价向中建配股,原本以为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最后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意识到局势不可逆转之时,又破釜沉舟得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现在又急着将企业资产变现,企图掏空企业。
(二)财务目标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必须依托于社会而存在,因此也应当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来进行经营和管理。有社会责任的组织所承担的社会义务通常要高于组织自己的目标,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不仅仅要考虑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和最大限度得满足企业的所有者股东的利益,也要考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供应商的利益,对环境的影响。社会责任由Sheldon在《管理哲学》一书中首次提出来,他认为企业经营者应该承担满足企业内外一切人类需求的责任,并认为这些责任含有道德的因子。
再来看看A集团的表现,从2011年净利润逐年下滑,2015年上半年直接亏损近10个亿,这样的数字让人唏嘘。不免对企业的管理者和股东提出质疑,他们的作为在哪里?为了各自利益将社会责任抛诸脑后的结果就是集团的子公司、投资者、合作者、2万多名集团员工、有关联的银行、集团所有离退休的持股员工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全部卷进到了角力场上,无一幸免。
四、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对代理冲突、社会责任问题的权衡
根据上述对四个主要财务目标理论利弊的阐述,与A集团相结合进行的与实现财务目标有关的代理冲突和社会责任分析可以得出:我国企业在制定财务目标时要避免只存在一方受益者,而且要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财务目标,使企业财务目标能够权衡各方利益,并使企业发展得到社会认同。因此我国企业应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
(一)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兼顾了企业各方利益
首先,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不仅仅兼顾了股东的利益,还尽可能得使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其次,利益分享使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相协调,调动了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了代理冲突;再次,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即企业利益与自身利益密不可分,债权人对未来风险的评估自然也会降低。最后,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最大程度得考虑了企业员工责任-权利-义务的匹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企业在追求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当兼顾其他各方的利益。现代企业急功近利,社会责任缺失,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能够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更加高效绿色的经营模式,在一个多方共赢的局面中稳固地位。
(三)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缓解了代理冲突
企业在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指导下,对代理人的约束增强了,代理人是利益相关者之一,企业职工,投资人,甚至社会公众都把自身的利益寄托在代理人之上,无形中增加了代理人的透明度,使得代理人肩负的责任也更重大。因此在此之下,代理人有理由自觉得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其他相关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企业应该采用构建社会责任视角的企业财务目标,即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另外对于代理冲突和社会责任一方面我们还可以从法制的角度对企业进行约束,2006 年我国修改的《公司法》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这就从法律层面上肯定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制定相应的监督与制约机制,使代理人、股东、职工等在规章制度的约束与激励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整个企业的凝聚力,勿使今天A集团的闹剧重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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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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