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宗 澍
本刊讯 7月18日,北京市档案局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在丰台区花乡黄土岗村联合召开会议,交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经验,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司长李晓明、市档案局局长陈乐人、市农委副主任高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处负责人以及来自涉农区县档案局局长、新农办等部门的领导80余人出席会议。市档案局副局长姜之茂主持会议。
陈乐人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近年来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1)市档案局与市新农办、市民政局等涉农部门紧密配合、统筹规划,建立起档案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全市3945个村全部完成了建档工作;(3)区县档案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制发了一系列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4)建立特色档案,丰富服务手段,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探索符合农民需求的档案服务方式;(5)注重农民需求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档案科研成果的应用,农村人文历史资料的抢救保护,不断拓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域。她就进一步做好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五点要求:(1)加强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宣传,真正把档案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2)加强与新农办、民政、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协调配合,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3)落实《北京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档案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手段先进、服务高效”的规范化建设目标;(4)抓好涉及农产品、农村社区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农民生活需求等方面工作,丰富“三农”档案资源;(5)乡镇档案机构要对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真正履行好乡镇档案部门的职责。
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北京市档案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加强与涉农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和协作,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有效途径,明确目标建立体系,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使档案工作在稳定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北京市的这些做法和工作思路,为国家档案局提供了决策支持,也给全国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她就今后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档案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二是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三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四是关注民生,拓展服务。希望北京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开拓创新,再攀高峰。
高华副主任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市档案部门对新农村建设的关注。强调指出,“三农”档案是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真实写照和原始记录,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具有方向性,它符合各级党和政府的要求,代表了科学发展观的方向;具有基础性,开展新农村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必须夯实基础;具有公益性,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重视,加大投入力度。他对下一步开展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注重农村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二是体现管理模式的科学性;三是加强服务机制的探索。他对到场的各区县新农办部门提出两点要求,一要把农村的档案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整体部署;二要加强与档案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系,为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丰台区花乡黄土岗村党总支书记卢乃恭、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党总支副书记郝春秀、怀柔区档案局副局长张林东在会上分别介绍了经验。会议旨在通过沟通与交流,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