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反腐倡廉思想
刘韶华
腐败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阶段,能否有效解决腐败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提出,第一次从理论上结束了把腐败现象看作是一种思想作风问题或阶级斗争表现的历史,推动了中国反腐败斗争从清官反腐、重典反腐、运动反腐到制度反腐的重大转变,使中国的政治文明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邓小平制度反腐思想的提出实现了反腐理论的第一次飞跃
邓小平对毛泽东关于我们党在执政后要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论点深表赞同,认为“毛主席在革命胜利之后再三强调这个问题,这是看得很深很远的”。他十分注意观察党内腐败现象的苗头,及时敲警钟。
由于在正确分析和认识腐败产生的根源时明白了权力反腐败的方法不可取,邓小平断定,相对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是惩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因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解决制度问题,主要在于使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够按党纪国法办事,并辅之以坚定、有力的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党纪国法办事,就是要做到“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阐述了制度反腐的意义、内涵和方法,完善了制度反腐的理论体系,从而实现了反腐败理论的重大飞跃。
二、邓小平“执政党反腐败斗争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的思想实现了反腐败理论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在如何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问题上,邓小平同志指出,反腐败“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反腐败思想,强调坚持思想教育这一党的优良传统。他认为,腐败现象本质上源于剥削制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是腐败现象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要从根本上下工夫反腐败,就必须坚持经常性的教育,认为这对全党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坚持教育反腐的同时,他特别突出而鲜明地提出了反腐败要靠制度、靠法制的思想,提出了靠法制、靠制度反对腐败和进行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形成了把思想教育与法制、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反腐败战略。
他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反腐败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他认为,法制建设具有思想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真正做到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彻底解决特权和违法乱纪问题。邓小平同志主张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明确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要“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三、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当代启示
(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最近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的一系列办法,表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住了源头和重点,但是这方面改革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不可低估。选人用人方面的漏洞是最大的漏洞,选人用人方面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是扩大民主,使各方面优秀人才通过民主的公开的竞争脱颖而出,使一切干部的选拔任用都通过制度化运作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制度改革与创新,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公信度和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的制约力。二是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对市场的渗透,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的一个重点问题。
(二)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活力制度与体制的生命力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政治制度活力与优势的强大动力。当前,腐败现象的制度根源和制度反腐败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再一次严肃地提到我们党的面前。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总之,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内容非常丰富,其反腐倡廉思想的价值取向对我们今天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启发很大,对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发展,意义深远。
(作者单位: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