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子的施政原则和为官主张看当代公务员的品格追求
王子扬
孔子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教育家,也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他周游列国,向当朝执政者提出了许多治国安邦的建议,尤其是他竭力倡导的“敬事、博学、律己、爱人”四条施政原则和为官主张,对当前公务员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敬事”是履职尽责的立身之本,每一个公务员只有始终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才能实践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孔子在《论语·学而》中曾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意思是治理一个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就是要兢兢业业地办理国家的大事而又恪守信用。作为人民的公务员,“敬事”就是要以勤政谋事为立身之本,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不懈追求。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着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每一个公务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务员要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人生目标。俗话说得好:没有目标的人,你就是你自己,有了目标的人,你就成为自己所希望的人。结合笔者的本职工作,法官是在为人民司法,“法正、廉洁、为民”是当代人民法官共同尊奉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法官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价值追求。法官要以此为标尺,做到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脑海始终不忘法律,心中永远装着人民。要像宋鱼水、陈燕萍那样,立足岗位干事业,默默无闻做奉献,以自身的行为,诠释“公正、廉洁、为民”的真谛。
“博学”是成就事业的前提条件,作为一名人民的公务员,只有把学习当成一种渴望,一种责任,才能使自己成为既讲政治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而怠”。结合当前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每一个公务员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必须要尽快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这就要求必须养成勤于学习的良好习惯。
学习的目的是应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会运用科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去判断形势,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就当前来讲,要把自身的学习与贯彻落实“三个至上”和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同探索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特点规律结合起来,同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工作体现党的宗旨,体现群众的意愿,体现社会的进步,体现国家的发展。
“公正”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每个公务员尤其是人民法官只有正确对待权力和慎重使用权力,才能抵制各种诱惑,经得起任何风险的考验
谈到为政时,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含义是说,如果自己正直、公正,谁还敢不公正呢?当前,司法公正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公正是司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更是司法的灵魂,而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
“律己”也称自律,就是在道德和法度上的自我约束,厚德而清廉。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我威,而畏吾公,公生明,廉生威。”人民的公务员要严于律己,以崇高的理想信念为支撑,恪尽职守,为政清廉。手中的权力不是自己的,而是党和人民给的,用得好可以为人民服务,用不好也可以伤害人民,最终也会害了自己。拒腐防变决不能是一句空话、套话,法官处在特殊的岗位上,必须认真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称职的公务员。
“爱人”是锤炼和提升思想境界的有效途径,人民公务员只有真正把奉献爱心作为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才能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人生价值。
人与人的关系是什么?孔子认为核心内容是一个“仁”字。他的解释是“仁者爱人”,仁是德的最高境界和标准。“爱人”体现在我们法官身上,就是要有一颗“爱心”。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把人民的诉求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只有这样才能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为人民群众所信任和拥护。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法院,工作最终怎么样,要从老百姓嘴里说出来才最算数。因此,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热情、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人民的公务员”就要根本体现民本、民生理念,要在我们每天的行为实践中给人民群众更多的关爱和温暖。这应该成为我们包括法官在内每个公务员的理想和追求,成为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