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探析

    李鹏

    今年以来,中石化“天价酒”、铁道部高铁、动车组等事件引发了舆论对国企改革的更大热议。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我国一直把国有企业的改革放到中心位置。我国改革的实践和国外经验证明:国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遏制国有企业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一、当前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激励方式存在的弊端

    其一,报酬制度不尽人意。国企经营者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投入的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高智力、高风险和超时性的劳动,所应得的报酬应当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对应。而现实的报酬制度严重地存在着经营者的贡献与报酬不对等、收人与企业业绩及发展状况不挂钩的问题,不能使经营者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实现个人行为的自律化。这种经营者不分享或分担经营结果,报酬与付出不对等,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因而导致了一些国企经营者“另辟蹊径”,拿了不该拿的钱。或者只对任期内的行为负责,过多地追求短期效益,甚至出现“在职一任、取悦一时、有钱就花”的现象。

    其二,经营者的权利不对应。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代表是政府主管部门,它必然要以“对国家负责”的名义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又由于国企经营者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考核任免,经营者怕得罪上级而丢了官,必然要服从政府的行政干预,从而失去应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其三,对精神和声誉方式运用不当,甚至出现滥用现象。干得好的经营者可以晋升,干得不好的经营者也可以继续被聘任或转聘,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而且经营者的收人与贡献没有真正挂钩,必然导致经营企业的权责失衡,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对经营者约束的弱化

    其一,市场竞争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从经营者产生机制来看,缺乏经营者市场和经营者的筛选及退出机制,统一、开放的经营者市场还未正式形成,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企业没有承担应由企业承担的经营责任,负盈不负亏,国家股东继续承担无限责任。即使破产了,最终还要由政府出面收拾残局,经营者还照样可以易位做官。这种国企经营者不负经营责任,没有经营的风险约束状况,没法使他们像经营自己的财产那样兢兢业业。

    其二,从内部约束机制看,我国目前由于治理不规范,公司内部监督弱化,而且职务交叉,易于“合谋”形成“内部人控制”,未能构建相应的一些制度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在实行股份制的许多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尚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其三,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度不足。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尚未完善,证券市场、经营者市场、企业兼并机制、社会监督虽在逐步建立,但力量仍然微弱。

    二、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的对策思考

    (一)根据企业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手段

    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主要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物质激励的实现主要依靠健全的薪酬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按贡献分配结合起来,建立风险性和长效性的报酬机制。此外,重视对经营管理者的精神激励,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者人力资本的权利、声誉和地位等方面,其关键在于承认企业经营者的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权利,给予企业经营者足够的剩余控制权,使企业经营者既能在企业经营中最大限度发挥个人经营能力,又能有效地实现企业经营者个人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和声誉。

    (二)规范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内部约束机制

    其一,建立合理的企业股权结构,促进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约束。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应该是国家持股、法人持股和个人持股比重适当的股权结构。

    其二,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法人治理结构是法人实体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权分离”的组织管理形式,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职能,使经营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经营监督权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其三,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经营者的责权利作出规范性的规定。应在经营者进入企业的任职合同书上,对经营者的责权利作出严格的规定,从而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约束。国有企业还应建立企业职代会制度,参与对经营者的监督、制约。

    (三)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外部约束机制

    事实证明,企业内部监督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定要完善社会和其他监督。

    首先,健全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对经营者的法律约束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直接的。其次,建立统一、开放的经理市场机制。一方面它可为国有企业选择称职的经营者提供渠道,另一方面它也使在职的经营者有了潜在的竞争压力,使其更加注重自己的声誉,从而起到约束其经营行为和激发其工作潜能的作用。再次,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形成对企业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间接约束。最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其为企业和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作者单位: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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