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并单位档案的接收
秦立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而深入的推进,机构改革、国有企业重组、破产,形成大量未到接收期限的档案。以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为例,在馆藏126个区全宗档案中,就有35个撤并单位档案,占馆藏全宗的27.8%。这些档案,蕴藏了丰富和珍贵的价值,具有不可估量和无法替代的作用,如果接收工作做得不好,造成档案的散失、损毁,就会带来不良的后果。为此,档案部门必须搞好这部分档案的接收。结合平谷区档案馆几年来的接收实践,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
档案馆对机关撤并、企业破产的信息,一般只能从官方文件的渠道获得。特别是破产企业,虽然《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国有企业,按隶属关系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档案处置事宜。”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资产与产权变动的国有企业并没有及时向档案局提出申请,只是在一切事情都处理完毕后,才向档案局询问档案应如何处置。这就导致档案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介入、指导、监督其档案处置工作。对此,结合平谷区档案馆实际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制约机制,依法行使档案管理部门监督职能
档案部门积极与负责机构改革的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协调,向他们反映情况,提出档案的重要性,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纳入改革方案,必须把档案人员列入清算小组,对撤并机构或破产企业的档案进行清理并建立移交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进馆档案的完整、规范,保证进馆档案的质量。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在机构撤并或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由于工作头绪很多,档案管理很难进入领导视野,档案往往处于失控状态,极易发生损毁、丢失。例如,平谷区化肥厂在企业破产倒闭后,档案无人管理,若干年后,因有人查阅档案,才与档案馆联系,想把档案交到档案馆。档案馆接收人员发现这部分档案有的已经发霉、有的被虫咬鼠嗑,损毁现象严重。如果依法建立了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档案局执法监督作用,把撤并单位档案接收纳人依法治档的轨道,就能保证这部分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主动与撤并单位联系,变被动为主动
在有关提前介入制度没有建立的情况下,不坐等撤并单位找上门来,一旦得到消息后,就要引起足够重视,马上与该单位进行联系,把工作做在前头,将指导的全部力量投入到此,避免因监督、指导不到位致使档案丢失、毁坏事情的发生。例如:平谷区档案局指导科的工作人员从区卫生局档案员口中得知平谷区第二医院要撤并的消息后,马上到平谷区第二医院监督指导档案业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零散文件,按标准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并会同管理科对案卷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检查,为顺利接收进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又例如,为保证平谷区国有企业档案齐全完整,平谷区档案局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区国有企业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的处置情况做到了如指掌,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这样一旦企业破产或重组,就避免了档案的散失。
(三)对撤并单位加强档案宣传,引起领导重视
档案是一个单位历史的延续,其历史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都是无法估量的。在编写史料过程中,最怕遇到无档可查的情况,以致给编史修志留下遗憾。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撤并单位档案的清理工作,在宣传中可以通过档案法制宣传和档案利用实例宣传,使撤并单位领导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以加强档案工作。例如,平谷区药材公司撤并后,单位人员进行了分流,档案工作无人管理,平谷区档案局的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原药材公司经理,向他宣传档案是一种无形资产,记载着企业的历史,价值不可估量,使原药材公司的经理深刻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亲自把档案交到平谷区档案馆,确保了药材公司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严把进馆档案质量关,不符合标准不进馆
在机构改革和破产清算中,工作非常繁杂,加之人心浮动,工作消极涣散,特别是破产企业的档案,更存在收集不全、整理不规范情况。如将此类档案接收进馆,由档案馆重新整理,仅凭档案馆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很难做到的,同时也影响到日后的利用效果。因此,从档案和档案馆的长远利益考虑,必须严把质量关,不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不允许进馆。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 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工作,搞好馆室衔接,为档案进馆打好基础。基层档案室业务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着档案进馆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着档案馆整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就需要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在对基层进行指导时,严格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规范要求办,注重馆室业务标准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日常基础工作抓得好,发生突发事件时,就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档案质量就会有保证。
(二)加强接收与指导的配合,统一质量要求,既分工又合作。对撤并机构或破产企业档案的接收工作中,普遍存在两种矛盾:一是指导科为保证档案齐全,存在“一窝蜂”全部进馆的要求;而管理科为保证进馆档案质量, 档案馆接收人员严把质量关,不符合要求,坚决不允许进馆。二是撤并单位人心惶惶,找到人已经很困难,更不要说要求他们对档案进行整理;而档案馆人员也没有精力在这部分档案全部进馆后再进行整理。为解决这两种矛盾,就需要注意两个结合,即接收与指导相结合,把关与帮办相结合,加强指导与接收的合作,既保证机关档案的质量,又保证接收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仍以平谷区第二医院为例,档案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后,首先指导科会同管理科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由管理科接收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由指导科负责案卷整改工作的监督。一段时间以后,指导科工作人员与管理科接收人员进行了二次验收,对一些小问题,当档案馆接收人员会同撤并单位档案员一起,能当时改正的当时就改正,减少撤并单位档案员的工作量,同时确保进馆档案质量。
三、 根据撤并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接收各门类档案
档案馆容纳能力有限,撤并机关和破产企业都要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那是无法容纳的。因此,档案馆对上述单位档案采取“一窝蜂”统统接收的办法,是不妥的。应该区别对待,避免盲目进馆。应根据撤并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接收范围。
(一)对于只改变企业性质,而不改变经营内容和场所的撤并单位,考虑不接收进馆的情况
1、根据《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档案由双方商定,可移交接受方,亦可随党群工作、行政管理档案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所在地国家档案馆。”对于只改变企业性质,而经营内容、经营场所不变的企业,我们认为,改制后的企业应使用原全宗号,改革前后的档案应一起放在该企业继续保管。如我区的化工厂,在2000年由国有改为股份制,由于在改制后,原国有企业部分有关征地、占地、借贷款合同以及涉及接工龄等相关内容的档案,利用率比较高,所以,为方便档案的利用和统一管理,我们决定,该企业改制前后的档案统一放在该单位保管,并继续使用原全宗号。
另外,对一些规模小、没有特色的企业,档案馆可以不接收,其档案交上级主管部门保管。如平谷区印刷厂、机械厂、长城鞋厂、五金厂等破产企业的档案移交到经委进行保管,档案馆不必接收进馆。
(二)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长短及利用情况,考虑将档案部分接收进馆的情况
撤并单位,都有大量的短期档案和会计档案,这些档案保管期限短,利用率低,一旦接收进馆,占据大量空间,进馆不久,就要面临鉴定、销毁。对一些一般性职能的机关以及临时机构,只接收永久和长期档案,对一些短期档案由并入的单位代为保存,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不变。例如,我区靠山集乡和韩庄镇合并为金海湖镇后,接收靠山集乡会计档案965卷,其中会计凭证685卷,占会计档案的71%,接收韩庄镇会计档案1354卷,其中凭证1031卷,占会计档案的76%,这些会计凭证,占据平谷区档案馆库房大量空间。而且,2006年中央决定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津贴及2007年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需查阅大量的会计凭证,致使许多单位都集中到档案馆查阅有关工资档案,不但需要等候,而且金海湖镇到平谷区档案馆路途较远,途中还要花费较长时间,影响了工作进度。如果当时只接收会计报表、账簿这部分永久保存的档案,而将保管期限短的会计凭证由金海湖镇代为保管,这样不仅减少了占用库房空间,而且可以防止出现上述弊端。从以上实际情况出发,对于保管期限短却又经常需要查阅的档案,我们可以考虑只接收永久和长期这部分档案。
(三)根据撤并单位的性质、职能,考虑全部接收进馆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生产技术管理、经营管理档案由双方商定,可移交接受方,亦可随党群工作、行政管理档案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所在地国家档案馆。”对一些国有企业,如果规模大、层次高,其产品曾是反映地方特色的名优产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档案有较大利用价值和凭证作用,其档案就必须接收进馆。如平谷区区黄金公司,平谷区当年曾是万两黄金产出县,黄金曾经是平谷区具有代表性的拳头产品,对黄金公司的档案,就全部接收进馆。
另外,对一些具有特殊职能的机关,对其所形成的档案也要全部接收进馆。例如,我区一商局被撤并后,它所具有的商业管理职能就不存在了,但它又代表了我区一定历史时期的商业发展过程,对一商局的档案就采取全部接收进馆的方法。
(四)对破产关闭的中小企业,为保护干部职工档案,可以考虑扩大接收范围的情况
对破产关闭的中小企业档案及干部职工档案的处置要特别引起重视。企业在破产关闭过程中往往人心涣散,管理松懈,极易引起档案管理的失控。特别是干部职工档案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馆在档案利用过程中,遇到过多次来档案馆查阅个人档案现象,经询问得知,由于企业破产,个人档案没人管理,有的被当破烂卖了,有的被偷走了,这部分档案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此,在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对于干部职工档案的处置,要积极与组织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协调,采取措施,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条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转递档案材料,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对于实在没有地方接收的个人档案,档案馆可以扩大接收范围,以寄存的方式,把这部分档案接收进馆。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