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网络新秩序的对策思考
尹建平
一、网络传播的特点
网络媒体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各种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本文旨在从网络传播的特点和网络“把关”方面谈论一下如何构建和谐的网络秩序,让网络朝着有利于人们生产、生活的方面发展。
一是网络传播具有很大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在网络社会中,人们之间的交往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也突破了“社会的藩篱”,交往变成了个人的自由活动。网络是一个相对自由的天地,它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网民敢于表露自己的本性。无论何种身份、信仰和职业的人身处其中都可以将自己的身份隐藏起来,以一个虚拟的身份进行交流、合作,并可以在网络上发布信息。 二是网络社会中,网民的生活具有很大的自主性。网络是一个开放的、无国界的空间,在网络传播中,受众(网民)不再只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同时还是主动的信息发送者。这种双重身份的角色使受众的自主性得到充分实现。任何人,不管身份、地位、种族,只要能够接入互联网,就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这给人类的信息传播带来很大的自由和方便。 三是网络社会具有更大的信息丰富性和开放性。网络媒体突破了传统媒体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打破了地域文化的制约,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台连接了网络的计算机都可以用来进行网络信息传播。这种信息自由传播无限地扩展了存储空间,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媒介资源的无限性,它的多媒体功能综合了传统媒体的优势,将全方位的、多维的信息提供给网络用户。
二、网络传播的负面影响
网络传播的上述特点使网络传播活动者的外在压力大大弱化,因此,网络活动主体的自我控制力也大大弱化了。许多不良信息充斥网络,一些腐朽思想也腐蚀着受众的心灵。网络信息传播带来的道德失范现象主要体现在:
一是使人们的道德约束力下降。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没有政府、没有警察,人们在网络上摆脱了现实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摆脱了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的制约,人们的行为有很大的自主性,在上网过程中,人们很容易忘掉自己的社会角色,做出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事情。二是舆论导向的偏失。受商业利益的驱使,一些网络编辑为迎合网民“享乐”与“刺激”的趋向, 使新闻内容煽情化、媚俗化、猎奇化,更为严重的是黄色的、暴力的内容散布网络媒体。除此外,还有人用一些虚假的网络新闻报道,骗取善良人们的爱心和资助,使社会舆论导向出现偏失。
三、加强网络道德规范建设,净化网络环境
网络传播带来的这种失序现象已经有目共睹,因此有必要加强网络主体的道德建设和社会调控,加强网民自身、媒体、政府的“把关”,以保障网络传播积极效应的发挥。
一是做好网络信息传播的自我把关,提高网络传播主体的道德意识。“网络道德”就是对信息时代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而发生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伦理准则。网络行为和其他的社会行为一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在网络环境中,面对面的道德舆论约束的力量大大削弱,网络中人的伦理道德的履行更多的是出于主动和自觉,网民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网络媒体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伦理道德素质,增强自身在网络传播中的自律意识。二是健全网络法律法规,政府要“把关”。建立和谐网络传播秩序必須依靠外在的约束机制,外部环境的状况对网络传播环境的净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必须积极引导、规范和控制,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把关”作用。
和谐网络传播秩序的建设既有赖于每一个网络主体的参与,又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国际与国内的网络传播组织、管理与执法机构之间协调合作,网络服务机构、网络媒体、用户等各方面积极参与,才能实现网络传播秩序的真正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