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务工加入工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艳玲

    一、劳务工加入工会存在的问题

    综合各单位对劳务工加入工会(以下简称“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疑虑,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是因其为派遣劳务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还需统一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入哪个工会,同时由于野外一线工作性质,劳务工流动性大,加入工会手续如何办理,会费收缴标准以及劳务工辞职后会籍如何管理等。

    二是存在一些政策性的障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长期以来,劳务工的工会经费无法提取,不仅制约了劳务工入会工作,而且也占用了其他职工的工会经费,引起了在职职工的不满。按现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工会经费按2%比例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并在税前列支。当前各单位劳务工工资以劳务费形式支出,而不从工资成本中列支,所需费用不进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这就需要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劳务工入会后活动经费得以保障。

    三是从体制层面看,用人单位与劳务工没有劳动关系,也是影响劳务工入会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单位提出,劳务工入会后的福利由谁买单,是用工单位还是用人单位。问题的焦点最终还是经费问题,诸如劳务工帮扶慰问、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学习培训、开展活动等无不涉及到经费的问题。光靠工会一家,大家普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四是劳务工入会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问题,尤其是集体合同中如何纳入劳务工维权内容。在当前劳务工与正式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如何组织平等集体协商,正确处理像工资待遇“同工同酬”矛盾焦点;如何履行工会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职能等,需明确统一做法,避免因操作不当产生新矛盾,影响劳务工队伍的稳定。

    五是因劳务工大部分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较困难,入会后帮扶主体是否为劳务工,帮扶资金缺口较大。另外,帮扶对象变成劳务工是否会引起正式工思想的不稳定。

    六是劳务工经常“不辞而别”,工会关系的介转问题如何解决。

    二、劳务工入会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明确入会单位。由于劳务派遣中存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间相对复杂的关系,因此明晰归属、理顺关系尤为重要,笔者建议,劳务工是工会会员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工会代管,参加工会組织的日常活动;劳务中介机构未建立工会的,就“地”加入所在单位的分工会,参加所在分会活动。这种会员管理形式,可以保证劳务工入会渠道畅通。

    二是明确劳务工入会资格。根据生产经营特殊性和全日制劳务工占绝大多数的特点,为便于管理,建议全日制劳务工(即与地方派遣单位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者)吸收入会,其他如季节工、钟点工、临时工因工作时间短,不再吸收入会。

    三是明确入会手续办理。针对劳务工就业灵活的特点,建议简化入会程序,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的规定,简化入会程序,改个人填表为个人和集体登记入会的方法,既方便又快捷。

    四是会籍管理。结合劳务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建议在劳务工会籍管理上,对劳务工会员单独建立电子文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以便更好地加强对劳务工的管理服务和维护。

    五是明确会费收缴比例。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劳务工工资不管是从工资总额中支出,还是从管理费用中支出,都应当按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 作为活动经费。劳务工会员也应依法缴纳工会会费。

    六是明确相应维权范围。现行体制下劳务工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归属劳务派遣单位,而我们在派遣服务合同中已明确其派遣至用工单位后,委托用工单位全权管理。劳务工入会后,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故要明确维权范围,在集体合同中增加劳务工会员相关条款,而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也要明确告知是参照市场劳动力价位确定,随着物价及生活水平调整,工会要积极与行政协商给予调整。

    七是健全劳务工关怀帮扶机制。劳务工群体属困难弱势群体,还要尽快健全劳务工关怀帮扶机制,建立困难劳务工档案,力争取得行政大力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及时为劳务工排忧解难。

    八是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对劳务工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宣传,营造出勤奋敬业、刻苦钻研、无私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劳务工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听取劳务工的要求和呼声,做到切实维权。坚持与时俱进,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劳务工入会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的新途径,不断增强职工队伍的活力与凝聚力,充分发挥劳务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华北石油局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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