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
泗水县编办
一、严格日常管理,扎牢制度笼子
一是牢牢守住底线,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个数、编制总量不突破上级规定数额。对确需设立的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坚持“撤一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原则,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對一些规模小、人员少、职能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如: 对职责任务已基本消失的县工商局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中心予以撤并;对工作任务不饱满的县殡葬管理所进行了整合。对撤并整合空出的机构限额,重点用于满足重点领域的机构需要。又如:为加强党建工作,为县直各部门单位设立了党建办公室;为促进金融业发展,为县金融办增加了事业编制4名;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重新调整理顺了县扶贫办机构设置。去年全年,为全县90多个部门单位调整了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实行一张网审批,杜绝违规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等机构编制业务全部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做到即时更新、实时监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人员编制和经费联审单制度,坚持用编许可在先原则,没有经过空编审查,一律不办理录用手续、不纳入财政预算,形成了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有效预防了人员的违规进入。
三是严格实名制管理,打造阳光编制。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簿制度,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管理,详细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实现“一人一编一卡”。 在机构编制网实行实名制信息网上公示,做到数据维护、信息核对、互联共享、公开监督有机结合。
二、大力开展评估问效,强化部门依规办事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编制评估。利用5年的时间,对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31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全面评估,实现了全覆盖。评估过程中,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查找梳理了部门存在的人员管理不规范、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提高了部门履职水平,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同时为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建立新设机构评估论证机制。对申请设立的机构,实行必要性审查,对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编制数额等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确需设立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对于因人设机构、因增加编制设机构的一律不予审批,最大限度地保证机构设置的科学合理性。近年来,通过评估论证,否决了约70%的机构申请事项,起到较好的关口前移作用。同时,对各部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经编办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凡是经县编委研究决定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均纳入跟踪问效范围。为确保跟踪问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根据《泗水县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近年来新成立、调整的单位中抽取11个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进行了绩效评估。
四是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监督检查的有效载体。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情况和职能履行情况考核分值占比达到80%,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考核系数,通过年底算总账、问效能,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
五是借助“僵尸”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制定严格的审查程序,采取边查边清理的方式,对符合清理范围的6家“僵尸”事业单位予以撤并整合,进一步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部门科室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重点领域督查。为切实保障镇街环保、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6月,针对各镇街安监、建筑质量监管、环保等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县编办联合住建、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了4个联合检查组,按照“见人见面”的要求,逐个镇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查看办公场所、人员名单、工作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托清了人员配备情况,确保了各项工作在镇街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为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立足本职业务,延伸监督检查触角。转发了省市《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审计部门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联络协调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动提供相关业务资料,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结果;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为巡察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对巡察发现的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及时跟踪督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针对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为解决各部门单位在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消除日常监督检查的盲点,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设置中层机构、违规配备中层干部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是坚持内部科室协同,实行横向联动。为解决事业单位职能弱化、职责不清、履职缺位越位等问题,监督检查科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将部门“三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分解,把职责任务逐条分解到事业单位的相关科室,做到科室有任务,成果可量化,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为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科与县审改办密切配合,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跟踪落实部门权责的承接、取消,切实将监督检查融入到编办的各项业务中去,有效避免了单兵作战。□E:CSQ
关键词:泗水县 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一、严格日常管理,扎牢制度笼子
一是牢牢守住底线,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个数、编制总量不突破上级规定数额。对确需设立的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坚持“撤一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原则,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對一些规模小、人员少、职能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整合,如: 对职责任务已基本消失的县工商局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中心予以撤并;对工作任务不饱满的县殡葬管理所进行了整合。对撤并整合空出的机构限额,重点用于满足重点领域的机构需要。又如:为加强党建工作,为县直各部门单位设立了党建办公室;为促进金融业发展,为县金融办增加了事业编制4名;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重新调整理顺了县扶贫办机构设置。去年全年,为全县90多个部门单位调整了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实行一张网审批,杜绝违规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等机构编制业务全部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做到即时更新、实时监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人员编制和经费联审单制度,坚持用编许可在先原则,没有经过空编审查,一律不办理录用手续、不纳入财政预算,形成了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有效预防了人员的违规进入。
三是严格实名制管理,打造阳光编制。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簿制度,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部纳入机构编制实名管理,详细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实现“一人一编一卡”。 在机构编制网实行实名制信息网上公示,做到数据维护、信息核对、互联共享、公开监督有机结合。
二、大力开展评估问效,强化部门依规办事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编制评估。利用5年的时间,对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31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全面评估,实现了全覆盖。评估过程中,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查找梳理了部门存在的人员管理不规范、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改,提高了部门履职水平,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同时为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建立新设机构评估论证机制。对申请设立的机构,实行必要性审查,对职责任务、内设机构、编制数额等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确需设立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对于因人设机构、因增加编制设机构的一律不予审批,最大限度地保证机构设置的科学合理性。近年来,通过评估论证,否决了约70%的机构申请事项,起到较好的关口前移作用。同时,对各部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经编办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凡是经县编委研究决定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均纳入跟踪问效范围。为确保跟踪问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根据《泗水县机构编制事项调研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近年来新成立、调整的单位中抽取11个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进行了绩效评估。
四是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监督检查的有效载体。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情况和职能履行情况考核分值占比达到80%,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考核系数,通过年底算总账、问效能,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
五是借助“僵尸”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制定严格的审查程序,采取边查边清理的方式,对符合清理范围的6家“僵尸”事业单位予以撤并整合,进一步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部门科室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重点领域督查。为切实保障镇街环保、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6月,针对各镇街安监、建筑质量监管、环保等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县编办联合住建、环保、安监等部门组成了4个联合检查组,按照“见人见面”的要求,逐个镇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通过查看办公场所、人员名单、工作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托清了人员配备情况,确保了各项工作在镇街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为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立足本职业务,延伸监督检查触角。转发了省市《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审计部门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联络协调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主动提供相关业务资料,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结果;发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为巡察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对巡察发现的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及时跟踪督导,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针对共性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为解决各部门单位在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消除日常监督检查的盲点,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设置中层机构、违规配备中层干部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是坚持内部科室协同,实行横向联动。为解决事业单位职能弱化、职责不清、履职缺位越位等问题,监督检查科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将部门“三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分解,把职责任务逐条分解到事业单位的相关科室,做到科室有任务,成果可量化,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为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科与县审改办密切配合,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跟踪落实部门权责的承接、取消,切实将监督检查融入到编办的各项业务中去,有效避免了单兵作战。□E:CSQ
关键词:泗水县 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