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刑侦逻辑课程教学改革初探
张醒
摘 要: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同,刑侦逻辑课程教学改革除了由主讲人员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外,还通过授课团队建设、授课资源的多样化、合理拓宽教学时空、教学保障资源建设等方面实现课程教学的改革与运行。
关键词:授课团队;教学时空
1 构建刑侦逻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模式
(一)授课团队建设
传统的授课模式由一位授课者负责完成一门课程整个学期的授课,这种模式不仅易造成“视觉疲劳”,甚至引起学习者的抵触和厌烦。特别是当学生面对的是自己不喜欢的教师时,由于缺乏情感认同,课堂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刑侦逻辑教学改革试图对课程切块、重组,对课程“模块”化,每个“模块”的授课可由主讲人员邀请“更合适”的授课人员进行授课,丰富授课团队。这些授课人员是主讲教师邀请的教学嘉宾,可以是负责讲授该“模块”内容的院外专家学者、本院各系部教师、公安实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课程学习者自身。具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专家学者。对课程进行“模块”化处理之后,
主讲教师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可提出申请,邀请该教学“模块”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等进行授课或举办讲座。这样不但可以克服课程主讲教师在该领域的教学“短板”的局限,而且能够实现教师与专家学者之间的优势互补,从而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2.各系部教师。若主讲人员认为课程某一“模块”领域由某系部其他教师进行讲授,学习者会获得更好的效果,主讲人员可向学院、系部提出申请,邀请相应教师进行授课。
3.实务部门学者型人员。理论源于实践、反映实践、解决实践矛盾。对实践性、经验性要求较高的知识内容,主讲人员可将课堂移到实务部门,由公安司法一线实战人员凭借从业经验与学习者进行交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等教学模式。
4.学习者。大学是培养自我治学精神和基本研究能力的关键阶段,大学生完全具备组成团队独立自主的开展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在此阶段,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完全可以实现角色转换,真正享受“全面阅读”和“全面分享”的学习乐趣。主讲人员可对学习者进行分组,提供话题让各组成员课后收集资料并组织讨论,上课时推荐成员对资料进行汇总分享,这种“收集—讨论—汇总—分享”的模式能加深学习者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有更好的学习成效。
(二)拓宽教学时空
时间是教学活动必备的条件之一,但在以往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对教学时间的把握和设计关注不够。有限的教学时间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教学,“翻转课堂”的出现打破了人们对传统课堂的认知。在此影响下,授课者需更合理安排授课内容,在保证授课内容充实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学习者提出的问题,保证课堂时间的高效化。同时,教与学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更需要延伸至课余时间。学习者需有效利用课前、上课、课后时间。课前做好预习,
收集资料、自主学习,将问题提前集中反馈给授课者;上课时认真听课,并重点关注授课者在授课内容中对所提问题的解答;课后做好复习工作,必要时可组织讨论。特别是应强调课前和课后的学习要求,教师要特别注重这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可以引导学生在这方面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开展各类课余活动,有意识地加强专业课程的学习探讨。空间是学习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教学改革将课堂地点多元化,做到“处处皆可为课堂”,所到之处皆是最真实、最生动的“教具”。特别在公安应用性比较强的刑侦逻辑课程的教学上,鼓励“现场教学”。授课者可根据教学内容变换课堂地点,打破传统的室内教学方式,课堂地点可以延伸至报告厅、社区、户外、公安机关、社会团体等,根据实际条件就地取材,创造性地发掘和利用学校、家庭、社区、媒体的已有资源,引导学生适时地开展体验、考察、调查等活动。
(三)教学资源的多样化
传统教学资源包括了教材、案例、影视、图片、课件等,同时也包括了授课者资源、授课工具、基础设施等,其难以给学生带来新鲜感。教学改革在传统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内容多样化,主要包括:
1.在线课程资源,如慕课、名校公开课、微课程等。授课者可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适当地选择相应能实现更好授课效果的在线课程资源,与本课程的教学相结合。同时,鼓励师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共同制作微课程,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
2.实务部门资源,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工作用具、工作内容、工作资料等。区别于以往仿真模拟器具与环境,这是一个全真的“模型”,授课者可以根据上课内容与需要带领学习者到实务部门,进行实地授课、体验。
3.学习者资源。学习者可对授课内容收集资料,并加入自身对授课内容的思考,提供一种教学资源“翻转”,将教学资源的流动由单向变为双向,实现教学资源沟通、交流、反馈。
2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成效公安应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成效
辽宁警察学院刑侦逻辑课程改革以来,在师生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深受学生的好评和欢迎。从目前已获取的反馈信息来看,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明显提升,完全可以实现教学改革的预期目标。
1.教师专长和能力得到充分体现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用模块化的教学理念对授课内容进行切块、重组,使课程的每个细节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讲教师的专长,同时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也能得到最充分的展示,而且这种以主讲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团队是名副其实的优化组合,有效克服了传统教学教师只身单打独斗的“短板”,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跨越式提升。
2.教学时空得到拓展极大地提高学生应用创新能力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在时间与空间上的拓展有别于传统的教学方式,将教师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及空间利用最优化,突破了传统呆板的教学模式局限,有助于消解“视觉疲劳”和“审美疲劳”,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兴趣,让学生在同一教学时空中学习和掌握更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
3.教学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更有利于公安应用人才的培养
教学改革聘请的专家、教授、实务部门学者型人员可以克服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短板”,实现主讲教师和教学嘉宾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学习和视野的拓宽。教学时空的变化使学生能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增强学习的感性认知,教学环境的真实也能激发起学生更强烈的学习兴趣。多样化的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不仅能开阔学生视野,带给学生海量的学习信息,而且也能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总之,教学改革是有效教学能力“倍增器”,能实现现有教学条件下的效益最大化,并积累一批多样的、优良的教学资源,为整体教学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展望
经过刑侦逻辑教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能够形成比较完善并切实可靠的方法与措施,使公安理论和公安实践的结合更加紧密。特别是在当前如何深化公安改革、培养公安实务部门急需的实战型、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的经验后,不仅可进一步指导教学并加以推广,而且在“贴近实战,服务实战”方面可以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这种教学改革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教学与实务、理论和时间之间的转化与应用,是深化公安高校教学改革和提升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慧欣.创新性人才培养与教学创新.辽宁教育研究,2007.9.
[2]海霞王鸿喜.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多元化、仿真性、模块式教学模式设计.辽宁教育研究,2008.10.
[3]警察素质与结构测评课题组.警察职业能力测验的初步研究.
摘 要: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同,刑侦逻辑课程教学改革除了由主讲人员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外,还通过授课团队建设、授课资源的多样化、合理拓宽教学时空、教学保障资源建设等方面实现课程教学的改革与运行。
关键词:授课团队;教学时空
1 构建刑侦逻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模式
(一)授课团队建设
传统的授课模式由一位授课者负责完成一门课程整个学期的授课,这种模式不仅易造成“视觉疲劳”,甚至引起学习者的抵触和厌烦。特别是当学生面对的是自己不喜欢的教师时,由于缺乏情感认同,课堂的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刑侦逻辑教学改革试图对课程切块、重组,对课程“模块”化,每个“模块”的授课可由主讲人员邀请“更合适”的授课人员进行授课,丰富授课团队。这些授课人员是主讲教师邀请的教学嘉宾,可以是负责讲授该“模块”内容的院外专家学者、本院各系部教师、公安实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课程学习者自身。具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专家学者。对课程进行“模块”化处理之后,
主讲教师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可提出申请,邀请该教学“模块”领域的专家、学者、教授等进行授课或举办讲座。这样不但可以克服课程主讲教师在该领域的教学“短板”的局限,而且能够实现教师与专家学者之间的优势互补,从而更有利于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2.各系部教师。若主讲人员认为课程某一“模块”领域由某系部其他教师进行讲授,学习者会获得更好的效果,主讲人员可向学院、系部提出申请,邀请相应教师进行授课。
3.实务部门学者型人员。理论源于实践、反映实践、解决实践矛盾。对实践性、经验性要求较高的知识内容,主讲人员可将课堂移到实务部门,由公安司法一线实战人员凭借从业经验与学习者进行交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模拟教学等教学模式。
4.学习者。大学是培养自我治学精神和基本研究能力的关键阶段,大学生完全具备组成团队独立自主的开展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在此阶段,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完全可以实现角色转换,真正享受“全面阅读”和“全面分享”的学习乐趣。主讲人员可对学习者进行分组,提供话题让各组成员课后收集资料并组织讨论,上课时推荐成员对资料进行汇总分享,这种“收集—讨论—汇总—分享”的模式能加深学习者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有更好的学习成效。
(二)拓宽教学时空
时间是教学活动必备的条件之一,但在以往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对教学时间的把握和设计关注不够。有限的教学时间仅仅局限于课堂的教学,“翻转课堂”的出现打破了人们对传统课堂的认知。在此影响下,授课者需更合理安排授课内容,在保证授课内容充实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学习者提出的问题,保证课堂时间的高效化。同时,教与学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更需要延伸至课余时间。学习者需有效利用课前、上课、课后时间。课前做好预习,
收集资料、自主学习,将问题提前集中反馈给授课者;上课时认真听课,并重点关注授课者在授课内容中对所提问题的解答;课后做好复习工作,必要时可组织讨论。特别是应强调课前和课后的学习要求,教师要特别注重这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可以引导学生在这方面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开展各类课余活动,有意识地加强专业课程的学习探讨。空间是学习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教学改革将课堂地点多元化,做到“处处皆可为课堂”,所到之处皆是最真实、最生动的“教具”。特别在公安应用性比较强的刑侦逻辑课程的教学上,鼓励“现场教学”。授课者可根据教学内容变换课堂地点,打破传统的室内教学方式,课堂地点可以延伸至报告厅、社区、户外、公安机关、社会团体等,根据实际条件就地取材,创造性地发掘和利用学校、家庭、社区、媒体的已有资源,引导学生适时地开展体验、考察、调查等活动。
(三)教学资源的多样化
传统教学资源包括了教材、案例、影视、图片、课件等,同时也包括了授课者资源、授课工具、基础设施等,其难以给学生带来新鲜感。教学改革在传统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内容多样化,主要包括:
1.在线课程资源,如慕课、名校公开课、微课程等。授课者可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适当地选择相应能实现更好授课效果的在线课程资源,与本课程的教学相结合。同时,鼓励师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共同制作微课程,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
2.实务部门资源,包括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工作用具、工作内容、工作资料等。区别于以往仿真模拟器具与环境,这是一个全真的“模型”,授课者可以根据上课内容与需要带领学习者到实务部门,进行实地授课、体验。
3.学习者资源。学习者可对授课内容收集资料,并加入自身对授课内容的思考,提供一种教学资源“翻转”,将教学资源的流动由单向变为双向,实现教学资源沟通、交流、反馈。
2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成效公安应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成效
辽宁警察学院刑侦逻辑课程改革以来,在师生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深受学生的好评和欢迎。从目前已获取的反馈信息来看,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明显提升,完全可以实现教学改革的预期目标。
1.教师专长和能力得到充分体现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用模块化的教学理念对授课内容进行切块、重组,使课程的每个细节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讲教师的专长,同时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也能得到最充分的展示,而且这种以主讲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团队是名副其实的优化组合,有效克服了传统教学教师只身单打独斗的“短板”,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跨越式提升。
2.教学时空得到拓展极大地提高学生应用创新能力
刑侦逻辑教学改革在时间与空间上的拓展有别于传统的教学方式,将教师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及空间利用最优化,突破了传统呆板的教学模式局限,有助于消解“视觉疲劳”和“审美疲劳”,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兴趣,让学生在同一教学时空中学习和掌握更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
3.教学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更有利于公安应用人才的培养
教学改革聘请的专家、教授、实务部门学者型人员可以克服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短板”,实现主讲教师和教学嘉宾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学习和视野的拓宽。教学时空的变化使学生能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增强学习的感性认知,教学环境的真实也能激发起学生更强烈的学习兴趣。多样化的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不仅能开阔学生视野,带给学生海量的学习信息,而且也能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判断。总之,教学改革是有效教学能力“倍增器”,能实现现有教学条件下的效益最大化,并积累一批多样的、优良的教学资源,为整体教学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3 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的展望
经过刑侦逻辑教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能够形成比较完善并切实可靠的方法与措施,使公安理论和公安实践的结合更加紧密。特别是在当前如何深化公安改革、培养公安实务部门急需的实战型、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成功的经验后,不仅可进一步指导教学并加以推广,而且在“贴近实战,服务实战”方面可以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这种教学改革模式能够更好地促进教学与实务、理论和时间之间的转化与应用,是深化公安高校教学改革和提升教学质量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慧欣.创新性人才培养与教学创新.辽宁教育研究,2007.9.
[2]海霞王鸿喜.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多元化、仿真性、模块式教学模式设计.辽宁教育研究,2008.10.
[3]警察素质与结构测评课题组.警察职业能力测验的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