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历史发言权的坚强后盾
杜裕禄
专家点评:
围绕瑞典仿古船“哥德堡”号访问广州,国内众多媒体在事关历史事实和民族尊严问题上不读历史?错读历史,以致于鹦鹉学舌,以讹传讹?
本文不去批评一些媒体的无知和浅薄,只谈一下档案和档案利用对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的重要?这里提到的媒体以讹传讹,概因为媒体和国内史学界对有关史实知之不多,所据史料都来自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笔者以为,这种情况绝非个别现象?比如:“在近现代史的研究上,由于种种原因,国内学界的研究显得苍白,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同仁……像南京大屠杀中到底死了多少人?详细的数字我们至今拿不出,更不要说像犹太人那样具体到人名了……说‘近现代史发生在中国,但研究在国外,并不是一句非常离谱的话?”
早于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在档案利用上就和世界接轨,即实行开放档案的政策,1987年又用法律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应该说,这一重大决定是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出的?但是,我们有的档案馆在《档案法》关于开放档案内容的执行上,总有一些不自觉和不情愿,甚至认为“我”档案馆保管的档案让“你”知悉后出了书,这是亏本的事情,尤其是让外国人出了成果,内心更感不平衡?岂不知历史是靠档案来书写的,我们不公布史料,有人就要公布史料,久而久之,历史结论会偏向哪方,这是不言而喻的?
愿档案界的同仁多从国家的大局出发去对待开放档案的工作?
新闻梗概:
瑞典仿古船“哥德堡”号到达了广州,这将是近期广州的一件盛事,也可看作近期中国对外交往的一件盛事?
让我们来看看媒体上是怎么说的?为了欢庆“哥德堡号怀着260年前的梦想,驶向海洋,驶向东方”,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坚持把广州作为了访华的第一站,“足见诚意”?而广州方面,也热情如火,“未来一个月,为迎接哥德堡号将进行为期四周的‘全城狂欢嘉年华”,活动亮点多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许多国家的东印度公司不同,哥德堡号从来没有在中国参与过鸦片贸易!”(南方报业网7月17日),而这个“特别强调”的资料来源都是:负责该船项目的瑞典东印度公司责任有限公司(简称SOIC)?
但是,这个“特别强调”与史实相符么?历史是:成立于1731年的瑞典东印度公司,正是西方众多东印度公司向中国走私鸦片的始作俑者!1767年,瑞典东印度公司的一个实权派大班雅各布·哈尔,从印度泰米尔纳德邦的金奈港,向瑞典东印度公司的两个广州大班格历尔和格鲁伯,发送了150多箱鸦片?格鲁伯和格历尔将这许多鸦片偷偷运进广州,并且成功地在广州出手?这是明文记载的?其他没有明确记载的则不知有多少了?我们能知道的是,1767年之前,走私进入广州的鸦片,每年一般都不会超过200箱,主要是由澳门的葡萄牙商人进行?但在1767年这一年,鸦片走私输入量暴涨,达到1000箱之多?而后来臭名昭著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当时还没有人进行鸦片走私?而格鲁伯和格历尔两人,此后都成了瑞典东印度公司的总裁之一(公司的最高领导层为7名总裁),是瑞典东印度公司最重要的人物?
在这里,我不能说瑞典人撒了谎?因为哥德堡号的确没有运过鸦片,但这绝不是因为瑞典东印度公司的道德高尚,而是得益于它航行三次就沉了?但显而易见的是,SOIC运用了鹿鼎公韦爵爷的说话技巧,把史实说出一部分,又遮住一部分,然后再勾兑一下,成功地蒙蔽了国内众媒体?
应该批评国内众媒体,只是单方面接收SOIC的宣传文案,没有多方求证,仔细调研,从而变成了人家的传声筒,替一个曾经的鸦片贩子公司大打免费广告?
但是,光批评国内媒体却也是不公平的,因为笔者所据的史料,主要来源于瑞典学者斯万·歇尔博格研究瑞典东印度公司的经典著作《瑞典东印度公司,1731~1813,香料·茶叶·瓷器·丝绸》?另外,瑞典学者拉格克郎兹的文章《为东印度公司服务》,及瑞典学者法兰斯莫的《东印度公司》一书,也都提到了这个历史事实?也就是说,笔者所据的史料都来自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国内史学界对此知之不多?
在近现代史的研究上,由于种种原因,国内学界的研究显得苍白,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同仁?例如,像南京大屠杀中到底死了多少人?详细的数字我们至今拿不出,更不要说像犹太人那样具体到人名了;像义和团运动中在华的外国人到底死了多少个?数据大多来源于海外;像十七?十八世纪时,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到底居于什么地位,影响力如何?国际贸易对清政府的统治影响又如何?国内的研究都不如国外学界?说“近现代史发生在中国,但研究在国外”,并不是一句非常离谱的话?
从纯学术的角度出发,研究成果是由国内学者作出,还是由国外学者作出,并不是一件什么打紧的事?但是,由于近现代史的研究,其成果涉及到许多现实利益,如对外谈判?索赔?文物追讨等等,我们如果在这上面丧失掉发言权的话,那就有很多不该有的损失会发生?
新闻来源:
乐毅:我们不能在近现代史上丧失发言权,《中国青年报》200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