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刘厚学
摘 要 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规划建设,是对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直接体现,对加快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实现城乡發展统筹、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国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究。
关键词 基层 文化服务中心 综合性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能够为民众提供教育与文化服务的综合平台,是组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主要阵地,更是我国民众应该享有文化权益的根本途径。所以,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构建,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竭的文化与动力支撑。
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参与机制不够健全
很多地区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存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多个主体之间合作意识不强,缺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意愿。例如,很多群众无法有效参与到绩效评估、服务质量考评、日常运行管理等,没有空间和机会参与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去,只有被动的接受服务而无法主动的参与到服务中去。同时,政府没有多样化的吸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的手段,不能确保多种文化社会组织能够参与到文化公共服务的机制构建、服务供给、效能评估中来,社会力量也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一些政府虽然具有主动“送文化,下基层”的决心,但由于和民众存在关系不对等以及自身责任主体不明确、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使得群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较低。
(二)空间利用率较低
一些地区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备虽然齐全,但是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同时因为基层财政的资金不足,使得对应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很低,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的力度也很差。一些公共文化设施的构建过于注重纵向部门之间的对接,缺乏统筹对不同功能定位的文化设施思考,使得不同区域之间尤其是某些相近或重合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重复建设问题突出,从而使得设施闲置的问题大量存在。
(三)供给与需求不平衡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与形式不断增多,但是群众却难以享受到较为全面的、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其二是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慢,使得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总量“供不应求”。
(四)主体之间的沟通不足
目前,民众、政府和文化社会力量之间在促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构建的过程中还缺乏足够的、良性的互动,且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也难以顺利进行。主要表现为:民众缺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对等、政府无法正确展现引导的作用,没有灵活的方式使得群众能够自主参与到服务过程中来;公共文化服务较为零散,供给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供给效率很低;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调节手段较差,多种文化社会的力量缺乏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等。
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措施
(一)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机制
为了让社会、政府、民众都能参与到服务过程中来,因此需要构建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机制,并能够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提升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责任。政府机构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文化空间的生产拥有公益性质,是政府机构需要承担的职责,因此政府机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在建设时,政府机构需要提供对应的财力、物力、人力,并融合当地人的资源和智慧,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2.发挥群众的作用。在生产公共文化空间时,政府要使民众参与到管理与生产过程中来。公共文化空间在群众自治特点的作用下,它的生产过程一定要以民众自理自治为基础,充分发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的作用。
3.整合社会的力量。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不能成为传统时代的“全能政府”,而是要成为“责任政府”和“有限政府”,要使政府的行为具有边界,不能让政府空唱独角戏,且公共文化空间生产的多样性也使得政府不能面面俱到。因此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构建过程中,政府需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从而激发出社会的文化创造力。同时,政府在公共财政的帮助下,要利用财税优惠政策和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来,提升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构成具有活力的文化生态。
(二)科学的规划物理空间
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空间构建要显现出覆盖的有效性和布局的科学性,一改之前政府机构把公共文化设备的“全设置”当作“全覆盖”的方式,这种方式只能在行政区划上完成公共文化设备的全覆盖,并不能实现对所有民众的全覆盖。所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在空间的构建中,展现出有效服务与覆盖的思想,使得数字服务设施、流动设备、固定设施形成互补,一起为民众服务。同时在有效的范围内,要形成科学的物流空间,亦或是科学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实现共建共享。例如在人口较多的地区,多个临近的社区能够按照有效服务的范围一起建设文体广场和简易戏台;对于一些地区设施功能不够或建设面积不足的情况,能够按照现实情况进行多点组合展开建设;对于一些人口较少的地区,能够建设在地区的结合部位,让多个地区共享同一个文化设施,从而避免出现设备闲置的情况,有效的防止了资源的浪费。
(三)保持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从而满足民众的日常生活需求,逐步完善把需求作为服务模式的导向,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确保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能够得到有效表达,实现文化层次的“上下通达”。例如,能够利用互联平台推出“点单式”服务,打破原有的政府统一配送的方式,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能够把创新、创业当作发展的核心,根据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能够通过“网络众筹”的形式,扩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融资,使得服务与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也能够通过向群众发放需求反馈卡,搜集群众的实际需求,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四)强化主体之间的沟通
公共文化空间离不开人的参与,由于人是活动的,设施是静止的,只有物理空间和人的活动相互融合,才能使得公共文化设施“活”起来,展现出文化空间的活力。因此不同的地区需要考虑到公共空间中多个参与主体的互动、交往、活动等,并对公共文化空间展开科学的配置,使得多个利益主体之间互相融合,从而促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活动开展,鼓励群众进行志愿服务,激发出群众参与到文化服务与活动中的积极性。同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也要构建出完善的保障机制,提升群众之间的自信,逐步形成民众遵守的规范,提升整个社会加入到公共文化空间生产的活力。
三、结语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发展是非常系统、复杂的工程,无法只通过某一方面的开展和努力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建设的过程中,不但要展现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完善基础设施、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等方面的效果,还要通过保障机制与运行管理的建设,逐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使得民众能够切身感受到文化改革的惠民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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