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完成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
青岛市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
青岛市按照国家、省关于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部署要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完成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增强幼儿园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逐步建立了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公益普惠、运转高效的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
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快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
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分别隶属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容易造成行政管理和教育保育业务条块分割,教育与非教育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再加上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整体不高等问题,学前教育仍是教育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政府责任、财政投入、布局规划等多方面积极构建符合市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改革工作。2017年11月,《青岛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方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通过明目标、建机制、理关系,同年年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划转、资产划转、机构设置、教职工安置等工作全部完成,为全省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趟出了路子。
(一)找准方向,明确一个目标。深化幼儿园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加快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是构建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是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为此,青岛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广泛借鉴上海、广州、珠海等市将机关办园统一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服务的经验做法,研究印发了符合青岛实际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本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将按照属地管理、公益普惠、有序推进的原则,2017年底前完成6所市属公办幼儿园11个园区的脱钩改革,相关幼儿园全部移交各园区所在行政区,由各园区所在行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二)落实责任,完善两项机制。完善责任机制,打造“责任链条”。市、区及幼儿园举办单位成立幼儿园脱钩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幼儿园脱钩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细化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国土等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各幼儿园举办单位作为改革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幼儿园移交下放。相关区政府作为幼儿园接收的责任主体,积极协调幼儿园举办单位,做好各项接收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避免出现无人问津的“盲区”和推诿扯皮的“难区”。完善督查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成立改革督查工作小组,制定督查计划,特别是对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督办事项工作台账,制定任務分解表和落实路线图,定落实举措、定完成时限、定责任领导,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销号结账,着力保障改革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三)厘清职责,理顺三个关系。理顺教育与非教育部门关系。《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工作”。按照职责法定原则,本次脱钩改革的核心就是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厘清教育与非教育部门职责边界,幼儿园举办单位不再承担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将幼儿园划归教育部门,实现幼儿园教育归口管理。理顺市与区(市)教育部门权责关系。根据市和区(市)教育部门“三定”规定,市级主要负责学前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区(市)承担学前教育具体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改革过程中,为更好地履行区(市)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幼儿园举办单位与相关区政府签订移交协议书,将机构编制、人、财、物等全部下放区(市),逐步建立市级统筹、区市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现幼儿园教育属地管理。理顺原举办单位与相关幼儿园关系。脱钩后,原举办单位与幼儿园不再具有隶属关系和行政管辖权限,其人事管辖、经费保障、资产和业务管理等工作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幼儿园名称不再包含“政府、公安、民政、卫计委”等有关字样。
二、释放叠加效应,脱钩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改革,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实现了幼儿园属地化管理,逐步建立了运转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管理体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促进教育公平。此次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为解决本系统干部职工子女入园难问题,相继成立的事业单位性质公办园。这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因部门利益限制,很难公平、公开、公正地向社会大众配置,这必然导致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不平等,不利于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因此,对市属公办幼儿园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既体现了政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更多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决心和态度,又使更多的幼儿和家庭平等享受正规的、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从而实现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现规范运行。本次对6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有助于进一步创新学前教育机制体制,实现“区域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审批和管理”的改革目标,并有效贯彻落实“实行学前教育以区(市)政府管理为主,街(镇)共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目标。改革后的幼儿园实现了事权与财权的统一,并在人事招聘与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有利于营造幼儿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促使幼儿园走上更加规范发展道路,更快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降低教育成本。目前公办幼儿园教育并不发达,还没有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幼儿教育支出占一般家庭总支出的比重较高,这也是阻碍出生率上升的重要因素。更别说私立幼儿园,费用更高。脱钩改革后,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原财政补贴类幼儿园性质保持不变,经费自理类幼儿园原则上调整为财政补贴,适度降低幼儿园教育学费。比如,青岛市金钥匙幼儿园经费形式调整为财政补贴后,收费标准由860元/月降到575元/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庭幼儿教育成本。□E:FQJ
关键词:幼儿园 脱钩 改革
青岛市按照国家、省关于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部署要求,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完成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增强幼儿园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逐步建立了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公益普惠、运转高效的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
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快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
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分别隶属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容易造成行政管理和教育保育业务条块分割,教育与非教育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再加上财政投入不足、部分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整体不高等问题,学前教育仍是教育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政府责任、财政投入、布局规划等多方面积极构建符合市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改革工作。2017年11月,《青岛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方案》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通过明目标、建机制、理关系,同年年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划转、资产划转、机构设置、教职工安置等工作全部完成,为全省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趟出了路子。
(一)找准方向,明确一个目标。深化幼儿园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市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所办幼儿园脱钩改革,加快理顺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是构建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是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为此,青岛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广泛借鉴上海、广州、珠海等市将机关办园统一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服务的经验做法,研究印发了符合青岛实际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本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将按照属地管理、公益普惠、有序推进的原则,2017年底前完成6所市属公办幼儿园11个园区的脱钩改革,相关幼儿园全部移交各园区所在行政区,由各园区所在行政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二)落实责任,完善两项机制。完善责任机制,打造“责任链条”。市、区及幼儿园举办单位成立幼儿园脱钩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改革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幼儿园脱钩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细化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国土等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各幼儿园举办单位作为改革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幼儿园移交下放。相关区政府作为幼儿园接收的责任主体,积极协调幼儿园举办单位,做好各项接收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避免出现无人问津的“盲区”和推诿扯皮的“难区”。完善督查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成立改革督查工作小组,制定督查计划,特别是对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督办事项工作台账,制定任務分解表和落实路线图,定落实举措、定完成时限、定责任领导,加强跟踪督办,直至销号结账,着力保障改革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三)厘清职责,理顺三个关系。理顺教育与非教育部门关系。《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学前教育工作”。按照职责法定原则,本次脱钩改革的核心就是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厘清教育与非教育部门职责边界,幼儿园举办单位不再承担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将幼儿园划归教育部门,实现幼儿园教育归口管理。理顺市与区(市)教育部门权责关系。根据市和区(市)教育部门“三定”规定,市级主要负责学前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区(市)承担学前教育具体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改革过程中,为更好地履行区(市)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幼儿园举办单位与相关区政府签订移交协议书,将机构编制、人、财、物等全部下放区(市),逐步建立市级统筹、区市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现幼儿园教育属地管理。理顺原举办单位与相关幼儿园关系。脱钩后,原举办单位与幼儿园不再具有隶属关系和行政管辖权限,其人事管辖、经费保障、资产和业务管理等工作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幼儿园名称不再包含“政府、公安、民政、卫计委”等有关字样。
二、释放叠加效应,脱钩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改革,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实现了幼儿园属地化管理,逐步建立了运转更加规范、高效、公平的管理体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促进教育公平。此次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为解决本系统干部职工子女入园难问题,相继成立的事业单位性质公办园。这些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因部门利益限制,很难公平、公开、公正地向社会大众配置,这必然导致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不平等,不利于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因此,对市属公办幼儿园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既体现了政府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更多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决心和态度,又使更多的幼儿和家庭平等享受正规的、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从而实现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现规范运行。本次对6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有助于进一步创新学前教育机制体制,实现“区域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审批和管理”的改革目标,并有效贯彻落实“实行学前教育以区(市)政府管理为主,街(镇)共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目标。改革后的幼儿园实现了事权与财权的统一,并在人事招聘与管理、资产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更加规范,有利于营造幼儿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促使幼儿园走上更加规范发展道路,更快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降低教育成本。目前公办幼儿园教育并不发达,还没有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幼儿教育支出占一般家庭总支出的比重较高,这也是阻碍出生率上升的重要因素。更别说私立幼儿园,费用更高。脱钩改革后,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原财政补贴类幼儿园性质保持不变,经费自理类幼儿园原则上调整为财政补贴,适度降低幼儿园教育学费。比如,青岛市金钥匙幼儿园经费形式调整为财政补贴后,收费标准由860元/月降到575元/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家庭幼儿教育成本。□E:FQJ
关键词:幼儿园 脱钩 改革